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
广告、招牌、宣传品管理规定
广告、招牌、宣传品管理规定
广告、招牌、宣传品管理规定
1、在管理处辖区范围内设置或悬挂广告、招牌、宣传单(幅)必须在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现场由安管员负责审查手续。
未经管理处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置广告、招牌、和悬挂、张贴各类宣传品,否则将一律予以撤除。
2、需悬挂或发布广告、招牌、宣传单(幅)的单位须听从管理处协调和安排,并按指定地点设置。
3、所发布的广告(含霓虹灯广告)、招牌及宣传品,内容必须健康,决不允许刊登低趣味和华而不实的广告词、语言和画面,更不允许刊登反动词汇和影射语言,否则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4、对政府部门、派出所、居委会悬挂宣传有关政策或法律、法律的条幅、广告品,管理处必须积极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5、对国家法定假日悬挂的庆祝类招牌、条幅,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6、对于过期、腐烂、模糊不清、残缺歪挂的广告、招牌和宣传品,管理处有权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纠正或更换,对于影响市容市貌的一律取缔。
7、管理区域内设置、悬挂的所有招牌、广告,管理处管理员每天上班时都要进行检查,注意招牌、广告的稳固性,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联系并责成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8、对有合同、协议签订收费的招牌、广告、宣传条幅的安装
和悬挂,管理处将根据合同、协议内容进行管理,并定期督促使用单位向管理处或公司财务部缴费。
样品销售管理制度
样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样品销售工作,加强对样品销售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样品销售的部门和人员,包括样品销售人员、仓储人员等。
第三条样品销售是公司产品推广和销售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形象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样品销售管理工作,加强对样品销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样品销售流程第五条样品销售的流程包括样品展示、订单接收、报价、合同签订、发货、售后跟踪等环节。
第六条样品展示:样品展示是公司产品销售的第一步,样品展示包括线下展示和线上展示。
线下展示需要公司销售人员携带样品到客户公司或展会现场进行展示;线上展示通过公司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
公司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需求合理规划展示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订单接收:当客户对样品展示的产品感兴趣并提出订单需求时,销售人员应及时接收并记录客户信息、产品规格、数量等要求。
第八条报价: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进行产品报价,报价应符合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并且要清晰明了。
第九条合同签订:客户对报价表示满意后,销售人员应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报备。
第十条发货: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告知仓库对应的库存情况,协调发货事宜。
第十一条售后跟踪:销售人员应及时跟进客户收到货物后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样品销售责任第十二条销售人员要求:1. 对公司产品了解透彻,能够准确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的优势和技术特点;2. 在样品展示时,要有礼貌,服务周到,能够热情地向客户解答疑问;3. 在接收订单和报价时,要认真核对客户需求,确保报价准确;4. 在发货时,要妥善处理好产品包装,确保产品完好无损的交到客户手中;5. 在售后服务时,要保持与客户沟通的畅通,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
第十三条仓储人员要求:1. 负责对公司仓库里的样品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样品清晰明了;2. 对于即将发货的样品,要认真核对产品型号、数量,并确保产品包装完好;3. 对于客户退货的样品,要及时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没有瑕疵后再次上架;4. 对于常用样品,要随时保持库存充足,避免断货的情况发生。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令第46号公布〕〔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令第69号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治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下简称烟草经营者〕公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公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竞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公布烟草广告。
第五条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公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治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治理机关批准。
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托付人直截了当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治理机关批准。
第六条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吸烟形象;〔二〕未成年人形象;〔三〕鼓舞、怂恿吸烟的;〔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治理规定的。
第七条其他商品、服务的商标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并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广告主公布前款规定的广告,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一〕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二〕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三〕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证明;〔四〕广告治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八条在各类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中,凡利用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为活动冠名、冠杯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公布带有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
门店样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店样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公司样品管理制度公司对样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参照样品管理标准,建立并不断完善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的库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样品的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成本开支。
1.1 样品管理范围公司的样品管理范围包括:各类展示样品、赠品样品及推广用品样品。
1.2 样品保管地点公司样品的保管地点包括:门店、仓库、工厂等场所。
1.3 样品库存管理样品库存管理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的内容主要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数量、单位、仓库位置、检验记录等,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1.4 样品使用管理样品使用前需填写使用审批表,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领用,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样品,并对样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使用后需及时返还样品。
1.5 样品销毁管理样品使用完毕或者过期的样品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1.6 样品报废管理样品报废主要包括样品因损坏、过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
样品报废应在填写报废审批表后由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写报废记录。
以上为公司对样品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下面就门店样品管理的流程进行具体的描述。
二、门店样品管理流程门店样品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样品的领用、使用、返还、销毁及报废。
2.1 样品的领用流程门店员工需要使用样品时,应填写使用审批表,说明样品的名称、数量、用途、使用时间、归还时间等内容,并经销售经理或者区域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人员应在领用登记簿填写领用记录,并及时整理存放好样品。
2.2 样品的使用流程门店员工在使用样品时需如实填写样品使用记录,记录包括:领用时间、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目的等内容,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将样品返还。
2.3 样品的返还流程样品使用完毕或者使用时间到期后需要返还,返还时需填写返还记录,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返还。
返还的样品应重新整理归纳放到指定的位置。
2.4 样品的销毁流程样品使用完毕或者因过期无法再次使用的样品需销毁,销毁前需填写销毁审批表,经销售经理或区域经理同意后,进行销毁处理。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烟草广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烟草广告的发布和管理,进一步保护公众健康,减少烟草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二、烟草广告的定义1. 烟草广告是指任何形式的宣传、促销或推广活动,目的是促使人们购买或消费烟草制品。
2. 烟草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户外广告、赞助活动等。
三、烟草广告的禁止范围1. 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上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 在报纸、杂志和其他出版物上发布烟草广告,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广告面积不超过版面的30%;广告不得涉及与青少年相关的主题;广告不得在其它内容风格的出版物中嵌入。
3. 在户外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上发布烟草广告。
4. 烟草品牌不得赞助任何形式的艺术、文化、体育活动。
四、烟草广告的限制范围1. 烟草广告只能在烟草销售点展示,并且展示面积不得超过销售点面积的30%。
2. 烟草广告不得使用与青少年相关的形象、口号或吸引青少年的内容。
3. 烟草广告不能涉及与健康相关的虚假宣传。
五、烟草广告管理机构1. 国家烟草广告管理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烟草广告的发布和执行。
2. 地方烟草广告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国家烟草广告管理局执行相关工作。
六、烟草广告的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办法的烟草广告,国家烟草广告管理局有权责令停止发布、撤回广告,并可以对广告发布者处以罚款。
2. 对恶意违规的烟草广告发布者,国家烟草广告管理局可以暂停其广告发布资格。
七、法律责任对故意违反本办法的烟草广告发布者,国家烟草广告管理局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八、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烟草广告的管理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是《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保护公众健康,规范烟草广告的发布和管理,减少烟草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才能有效地减少烟草广告对人们的诱惑,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的伤害。
烟叶样品管理制度
烟叶样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烟叶质量和品质,在烟草行业中,烟叶样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烟叶样品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烟叶样品管理工作,确保烟叶质量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下面将介绍一套完整的烟叶样品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一、烟叶样品管理的范围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烟叶资讯生产、销售、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1.2 本管理制度包括烟叶样品的采集、保管、检测、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1.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烟叶样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烟叶样品采集2.1 烟叶样品的采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采集前需准备好相应工具和装备,确保采集的样品准确、完整。
2.2 采集时需要注意样品的来源和批次,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2.3 采集后应尽快将样品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
三、烟叶样品保管3.1 烟叶样品保管应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进行,避免受潮、霉变等情况。
3.2 样品的保管记录应详细,包括样品的来源、数量、采集时间等信息,确保可以进行样品的溯源。
3.3 样品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四、烟叶样品检测4.1 烟叶样品的检测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内容包括烟叶的品质、含水量、气味等指标。
4.2 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并可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4.3 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和调整。
五、烟叶样品评价5.1 样品检测完成后需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样品的品质、可用性等。
5.2 样品评价结果应具备参考性,能够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5.3 样品评价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烟叶样品管理的监督和评估6.1 烟叶样品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2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形成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促进问题的解决。
6.3 定期对烟叶样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七、附则7.1 在烟叶样品管理工作中,严禁伪造数据或报告,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2023修正版烟草广告管理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办法一、背景传统的烟草广告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直被广泛使用,但随着全球对烟草危害认识的加深和反烟草运动的兴起,烟草广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和监管。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各国纷纷出台了烟草广告管理办法,以限制烟草广告的宣传和影响。
二、目的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限制和规范烟草行业的广告宣传,以减少烟草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通过限制烟草广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阻止未成年人和非吸烟者被误导或诱导,减少吸烟率,防止烟草制品的滥用。
三、范围烟草广告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烟草制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杂志、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广告。
此外,还包括烟草品牌的赞助活动和促销活动。
四、基本原则烟草广告管理办法按照以下基本原则进行管理:1. 保护公众健康原则:烟草广告不得误导公众,不得宣传烟草制品对健康的好处,不得引诱非吸烟者吸烟。
2. 限制未成年人接触原则:烟草广告不得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宣传,不得使用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形象、语言和场景。
3. 警示健康危害原则:烟草广告必须包含明显的健康警示语,并占据广告空间的一定比例,以增强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
4. 禁止虚假宣传原则:烟草广告不得作出虚假宣传,不得夸大烟草制品的功效和质量,不得误导公众对烟草制品的认识。
5. 限制广告场所和时间原则:烟草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易接触到的地方进行宣传,不得在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的黄金时段播放。
五、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烟草广告,烟草广告管理办法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1. 审核制度:所有烟草广告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将被禁止发布。
2. 健康警示要求:烟草广告必须在广告空间中标明健康警示语,并占据一定比例。
3. 禁止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告:烟草广告不得使用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形象、语言和场景。
4. 限制广告播放时间和场所:烟草广告不得在主要媒体的黄金时段播放,不得在未成年人易接触到的地方进行宣传。
样品烟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烟草市场的不断发展,样品烟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在行业内广泛使用。
然而,部分样品烟存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为加强样品烟市场管理,规范样品烟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总体要求1. 工作原则: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依法打击、标本兼治。
2.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样品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样品烟经营秩序,提高样品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整治内容1. 严厉打击样品烟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重点打击无证生产、无证销售、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2. 加强样品烟质量监管。
对样品烟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样品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规范样品烟经营行为。
督促样品烟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规范样品烟经营行为,严禁超范围经营。
4. 加强对样品烟广告的监管。
严禁发布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四、整治步骤1. 全面排查阶段(第1-2周):组织执法人员对样品烟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样品烟经营现状。
2. 整治打击阶段(第3-4周):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
3. 规范提升阶段(第5-6周):督促样品烟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样品烟产品质量。
4. 总结评估阶段(第7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样品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2.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
3.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消费者对样品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
4. 落实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预期效果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有效规范样品烟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样品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试制样烟管理办法暂行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试制样烟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有利于产品开发改造工作,规范试制样烟和试制烟过程中专卖品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试制烟的定义在产品开发、改造、维护过程中,需经过生产线进行试验和验证后所形成的具有独立包装的,未计入产量或未入成品库房的卷烟样品,列入试制样烟范围。
包括:(1)开发改造产品过程中的中试样品;(2)调整叶组配方、香精香料需要在线验证制作的样品;(3)调整工艺流程、参数需要在线验证制作的样品;(4)更换或验证卷烟材料制作的样品;(5)其他因技术检测、技术研究需要制作的样品。
第二条、试制样烟制作(1)试制样烟制作要按照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中烟技术中心根据工作任务或工作需要编制《产品试制通知》或其它文件报分管总经理批准后,该文件与生产调度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生产点制造中心组织实施。
(2)中烟技术中心依据《产品试制通知》或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原、辅材料的验证、领取。
(3)在试制烟制作过程中,技术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生产点的工作人员要全力配合。
(4)制作过程产生的样品、废品或剩余原、辅材料由技术中心提出具体处理办法,并对其品种、数量和使用处理去向作好记录。
生产企业制造中心要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三条、试制烟保管、使用和处理。
(1)制作的试制样烟由技术中心全部办理入账手续,并登记造册。
(2)入账试制样烟由技术中心专人保管,试制样烟保存期暂定一年,逾期集中处理。
(3)试制样烟领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过技术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4)对已失去保存价值或使用价值试制的样烟,技术中心可以进行报废处理,但要形成详细记录。
第四条,烟用材料保管、使用和处理(1)技术中心在产品研发改造、各种技术研究试验或验证时,领取的烟用材料和供方单位提供的烟用材料样品,都要进行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
(2)各种烟用材料的使用和处置都要有记录。
特别是专卖品材料(如:卷烟纸、滤嘴棒)的收、用、存必须记录完整,报废时应作销毁处理。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广告的发布和传播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类媒体开展的烟草广告发布和传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平台。
第二章烟草广告的发布范围和要求第三条烟草广告的发布范围仅限于烟草专卖商家或合法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
第四条烟草广告发布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2. 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夸大烟草产品功效;3. 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诱导或宣传;4. 不得与其他产品广告混淆,明确标示为烟草广告。
第三章烟草广告的发布流程第五条烟草广告发布单位应在发布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烟草广告内容,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烟草广告发布单位应加强对广告内容的自审自律,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第七条烟草广告发布单位应及时更新广告内容,不得发布已经过期或失效的广告。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八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烟草广告发布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广告发布,处以罚款,并吊销相关广告发布资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烟草广告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发布。
第十一条对于存在争议的烟草广告,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裁决。
以上为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烟草广告发布单位应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下简称烟草经营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第三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第五条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第六条 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吸烟形象; (二)未成年人形象; (三)鼓励、怂恿吸烟的; (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第七条 其他商品、服务的商标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并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广告主发布前款规定的广告,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 (三)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证明; (四)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八条 在各类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中,凡利用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为活动冠名、冠杯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带有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
第九条 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下列广告时,不得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
公司产品样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产品样品销售行为,确保样品销售过程中的秩序和公平性,提高样品销售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产品样品销售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样品销售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确保样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样品销售管理流程第四条样品申请与审批1. 销售人员根据市场推广、客户需求或公司内部需求,提出样品申请。
2. 销售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3.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销售部门负责安排样品的制备和包装。
第五条样品分发与销售1. 销售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样品分发给销售人员。
2. 销售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和客户需求,进行样品销售。
3. 销售人员应及时反馈样品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数量、客户反馈等信息。
第六条样品回收与处理1. 销售人员完成样品销售任务后,应及时回收样品。
2. 销售部门负责对回收的样品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七条销售部门1. 负责样品申请、审批、分发、回收和处理等工作。
2. 负责监督销售人员执行样品销售管理制度。
3. 定期向上级汇报样品销售情况。
第八条销售人员1. 负责执行样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样品销售任务的完成。
2. 及时反馈样品销售情况,配合销售部门进行样品回收和处理。
3. 不得擅自改变样品销售价格和条件。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九条公司设立样品销售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样品销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条监督小组定期对样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销售数量、客户反馈、样品回收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违反样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行为,监督小组有权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二条对执行样品销售管理制度优秀的销售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样品销售管理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公司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
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样品烟、广告品是一种重要的市场推广手段,在各行各业都有广泛应用。
为了加强对样品烟、广告品的管理,提高它们的有效利用率,增强广告宣传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一、采购管理:1. 样品烟、广告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约的原则,优先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进行合同签订。
2. 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尽量确保样品烟、广告品的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结合具体需求进行合理的采购预算。
二、仓储管理:1. 样品烟、广告品应存放在特定的仓库或区域,做到分类、标识、归档,便于随时查找和管理。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样品烟、广告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标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领用管理:1. 领用样品烟、广告品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样品烟、广告品后应及时使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反馈。
四、使用管理:1. 样品烟、广告品应在合适的时间和场合使用,确保它们的宣传效果最大化。
2. 使用人员应按照统一规范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动、损坏或私自转借。
五、过期处理:1. 样品烟、广告品一旦过期,应及时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2. 过期样品烟、广告品可以选择进行销毁、捐赠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六、监督和检查:1.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样品烟、广告品的管理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的实现。
2. 对于管理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样品烟、广告品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相关宣传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样品烟、广告品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手段。
2.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保证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实施。
通过制定和遵守以上的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我们相信可以更好地管理、利用样品烟、广告品,提高广告宣传效果,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样品烟、广告品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市场推广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样品烟监管工作措施
样品烟监管工作措施嘿,大家好呀!今天咱们来聊聊样品烟监管工作措施。
这可是很重要的事儿哦,咱得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呢,为啥要特别重视这个样品烟监管呀?这就好比是一道菜,你得保证食材新鲜、做法正确,才能端出一盘美味的菜肴来。
样品烟就是这样,要是监管不好,那可就乱套啦!那具体咋监管呢?第一步,得有个清楚的台账。
就像咱家里记账一样,把每一笔样品烟的来龙去脉都记得清清楚楚。
啥时候进来的,从哪儿来的,要干啥用,都得明明白白。
这样一来,就不会搞混啦,也能随时找到需要的信息。
然后呢,存放也很关键哦!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扔那儿了。
得找个安全、干燥、通风的地儿,不然样品烟受潮啦、损坏啦,那不就白瞎啦!这就好比把宝贝放在保险箱里,妥妥的。
还有啊,出入库得严格管理。
不能说谁想拿就拿,得有正规的手续。
就像咱出门得带钥匙一样,没钥匙可进不了家门。
每次出入库都得认真登记,谁拿的,啥时候拿的,拿了多少,都得写得明明白白。
这样以后查起来也方便呀,谁也别想浑水摸鱼。
再说说检查吧。
这就像是给样品烟做体检一样,时不时就得检查检查。
看看数量对不对,质量有没有问题。
要是发现有啥不对劲的,赶紧处理,可不能等问题大了才着急。
预期效果呢,那当然是样品烟管理得井井有条啦!不会出现丢失、损坏、混乱的情况。
大家用起来也放心,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这里面也有一些注意事项哦!可别嫌我啰嗦,这都是很重要的。
登记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别写错字啦,记错数啦。
存放的地方要时常检查,别有啥意外情况。
检查的时候也得仔细,别走马观花,得把问题都找出来。
总之呢,样品烟监管工作措施就是要细心、认真、负责。
大家都按照这些办法来做,肯定能把样品烟管得好好的。
就像咱过日子一样,得有条有理,才能过得舒服自在嘛!好啦,今天就说到这儿啦,大家可都记住咯!。
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关注,烟草广告宣传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和管理。
为了规范烟草广告宣传行为,保护公众健康,制定了一系列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烟草广告的传播渠道,烟草广告内容的规范以及烟草广告的宣传策略。
1. 烟草广告的传播渠道传播渠道的选择和广告投放的方式对于烟草广告宣传的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烟草广告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传播:(1)广告媒体选择:烟草广告应遵循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媒体进行传播。
不得利用非法渠道进行烟草广告宣传。
(2)烟草广告时间限制:烟草广告不得在儿童和青少年频繁接触的场所,如幼儿园、学校等地进行宣传。
同时,在电视、网络和平面媒体上的烟草广告宣传时间也应受到限制。
(3)烟草广告空间限制:烟草广告应将内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过分夸大烟草的功效和利益,不得使用与健康和保健无关的形象、声音和文字。
2. 烟草广告内容的规范烟草广告的内容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健康警示:烟草广告应强调吸烟的危害,包括对吸烟者个人健康和家庭健康的危害,以及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
(2)不能误导:烟草广告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法,不能用过分夸张的口吻描述烟草产品的品质和功效。
(3)烟草广告禁止目标群体宣传:烟草广告不得针对儿童、青少年以及未成年人进行宣传。
(4)烟草广告语言表达:烟草广告的文字表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使用低俗、粗鄙或引起公众不适的语言。
3. 烟草广告的宣传策略烟草广告的宣传策略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目标群体:烟草广告应根据目标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宣传,如男性或女性群体、年轻人或中老年人群体等。
(2)品牌定位:烟草广告应根据品牌的定位进行宣传,强调品牌的独特性和价值观,通过温情、爱情或友情等情感表达触动消费者。
(3)社会责任:烟草企业应在广告中展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例如通过资助公益活动、参与环境保护等方式塑造企业的形象。
(4)与其他行业的合作:烟草企业可以选择与其他行业进行合作,通过植入广告或联合推广的方式提升品牌的形象和知名度。
烟草公司促销用烟、物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卷烟促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卷烟市场宣传促销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事,推动企业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品牌培育能力,促进我市品牌培育和卷烟促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卷烟促销是烟草公司为吸引零售客户和消费者,促进销售、推介品牌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第三条针对零售终端的卷烟促销行为只能由烟草公司组织实施。
卷烟工业企业不能开展直接针对零售终端的卷烟促销行为。
第二章卷烟促销行为规范第四条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运作程序。
(一)卷烟促销活动必须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各级领导对宣传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
(二)按照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符合程序、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要根据宣传促销项目金额大小和类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运作程序。
(三)在公共场所开展卷烟宣传促销活动,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和交通条件,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第五条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各县(区)分公司要加强对卷烟宣传促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建立卷烟宣传促销活动档案,规范宣传促销行为。
第六条围绕品牌发展规划,加强预算管理。
(一)加强卷烟宣传促销项目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工作,根据品牌培育工作和品牌发展规划的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精打细算、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卷烟促销预算和卷烟促销计划。
(二)严格执行《省烟草市公司系统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所有宣传促销项目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开支。
(三)切实做到有费用预算必须要有对应具体项目,坚决克服‚年初留预算、临时上项目‛的做法。
规范列支渠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七条严格促销纪律。
(一)在宣传促销活动中各地烟草公司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工业企业索要和接受钱物,不得收受工业企业提供的赞助、奖金、补贴和贵重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பைடு நூலகம்六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谢谢观看
第十条
经海关免税放行的进口货样和广告品,有关单位如需出售、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应事先报经海关批准,并且 按章补纳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
第十一条
禁止假借货样和广告品的名义,非法进出口货物和个人物品。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于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所述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中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的商品,除经海关批准者外,均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第七条
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二百元以下的,准予免征关税和产品税 (或增值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二百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
第三条
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价购还是免费提供的,均应由接受和发送单位或其代理人(或携运人)向海 关申报,由海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验放。
第四条
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和企业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海关凭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 验放行。
第五条
对于本办法第四条所述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价值在人民币 一千元以下的,海关凭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和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经海关 审核,数量不合理或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海关凭经贸管理部门审批证件和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 验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 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公文
目录
01 法律引索
最新《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下简称烟草经营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第五条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第六条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吸烟形象;(二)未成年人形象;(三)鼓励、怂恿吸烟的;(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第七条其他商品、服务的商标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并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广告主发布前款规定的广告,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一)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二)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三)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证明;(四)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八条在各类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中,凡利用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为活动冠名、冠杯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带有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
第九条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下列广告时,不得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
样品烟广告品管理办法
xx卷烟厂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作,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的控制范围:控制在企业遵循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计提办法提取的范围。
企业坚持每半年一次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招待烟、广告品的有关使用情况实行民主监督,经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审核。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管理部门:企业授权厂办公室管理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制订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进行必要的分析、监控。
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至少每季一次对厂部及各部门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进行审核。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程序:1、每年年末,由厂办对本年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各部门业务接待量的大小提出第二年业务招待费使用计划,厂领导有关部门听取汇报后对第二年业务招待费使用计划进行审定。
2、厂办根据厂领导审定结果,对各部门全年计划进行指标划分,并予以下发。
3、各部门对厂部下达计划制订内部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并按来宾的人数及重要程度在厂部接待标准范围内自行接待。
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将每一笔接待业务进行详细登记,以备领导审批及有关部门审核。
在登记时须注明接待时间、接待对象、来宾人数、消费金额、消费酒店、消费项目、经办人、审批部门领导。
及时进行电脑录入,向厂办管理子系统提交。
(见附表一)5、各部门将上月消费清单电脑录入完毕(在每月10日前必须完成上月消费结帐,逾期厂办不予授理),并按规定格式进行打印,由经办人、部门一把手、分管厂领导签字,在每月10日前统一汇总到厂办指定接待员处审核登记,再由厂办进行全月汇总打出规范的表格。
经厂办主任签字后提交厂办分管厂领导审批,再交还各部门在财务科报销。
6、厂办将每月各部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在内部网上公布。
7、部门遇计划指标已消费75%,但时间尚未到9个月时,需向厂办、分管厂领导提交业务招待费使用分析报告,厂办在内部网上予以预警;遇计划指标已消费90%,但时间尚未到11个月时,由部门向厂办、分管厂领导提交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提出增补计划指标。
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是指针对烟草广告宣传行为所制定的相应规定和措施。
烟草广告的宣传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以确保公众不受不良影响,并促进公众的健康意识。
本文将对烟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烟草广告宣传受到严格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电视、广播、电影院、剧院、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公众场所播放、发布烟草广告。
此外,未成年人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也严禁发布烟草广告。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未成年人吸烟的冲动,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二、印制烟草广告管理的规定烟草广告的印制和发布也受到一定的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广告必须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等警示语,并且以文字形式呈现在广告的主要宣传区域中。
这些规定旨在提醒人们烟草的危害以及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的重要性。
三、烟草广告宣传的内容限制在烟草广告宣传中,还存在一些内容的限制。
烟草广告不得夸大烟草产品的功效或者误导公众。
烟草广告中也不得使用与儿童、青少年有关的形象和元素,以免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烟草广告不得与其他商品进行联合宣传,以防止其他商品与烟草产生不正当的关联。
四、监管机构的责任为保证烟草广告宣传的合规性,监管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起烟草广告宣传管理的责任。
他们定期对烟草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加强烟草广告宣传的管理。
五、社会的责任与作用烟草广告宣传不仅需要依法依规管理,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也应该积极参与烟草广告宣传的管理,遵循烟草广告宣传规定。
媒体要履行社会责任,不刊播非法广告,减少烟草广告对公众的影响。
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
六、国际经验和趋势在国际上,为了控制烟草广告的宣传,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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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卷烟厂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范围:主要用
于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作,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的控制范围:控制在企业遵循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计提办法提取的范围。
企业坚持每半年一次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招待烟、广告品的有关使用情况实行民主监督,经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审核。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管理部门:企业授权厂办公室管理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制订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进行必要的分析、监控。
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至少每季一次对厂部及各部门业务招待费、招待烟、广告品的使用进行审核。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程序:
1、每年年末,由厂办对本年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各部门业务接待量的大小提出第二年业务招待费使用计划,厂领导有关部门听取汇报后对第二年业务招待费使用计划进行审定。
2、厂办根据厂领导审定结果,对各部门全年计划进行指标划分,并予以下发。
3、各部门对厂部下达计划制订内部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并按来宾的人数及重要程度在厂部接待标准范围内自行接待。
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将每一笔接待业务进行详细登记,以备领导审批及有
关部门审核。
在登记时须注明接待时间、接待对象、来宾人数、消费金额、消费酒店、消费项目、经办人、审批部门领导。
及时进行电脑录入,向厂办管理子系统提交。
(见附表一)
5、各部门将上月消费清单电脑录入完毕(在每月10日前必须完成上月消费结帐,逾期厂办不予授理),并按规定格式进行打印,由经办人、部门一把手、分管厂领导签字,在每月10日前统一汇总到厂办指定接待员处审核登记,再由厂办进行全月汇总打出规范的表格。
经厂办主任签字后提交厂办分管厂领导审批,再交还各部门在财务科报销。
6、22厂办将每月各部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在内部网上公布。
7、部门遇计划指标已消费75%,但时间尚未到9个月时,需向厂办、分管厂领导提交业务招待费使用分析报告,厂办在内部网上予以预警;遇计划指标已消费90%,但时间尚未到11个月时,由部门向厂办、分管厂领导提交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提出增补计划指标。
厂办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部门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后,向厂长建议应增补的计划数,厂长审批后予以增补计划指标。
厂办对未经审批的超标准接待现象及超过包干额的部门予以全厂通报。
第五条部门业务招待费的控制标准:
1、一般安排在指定酒店(本厂金叶酒店及闽西宾馆)消费。
在指定酒店消费由厂办开具签单授权单(见附件二),在部门包干定额内列支。
对以现金发票形式支付的消费,各部门应严格把关,并进行逐笔登记。
2、每批来宾原则上仅安排1-2次宴请,其余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每人控制在20-30元)。
宴请标准控制在每个来宾200元以内或总额1000元以内(含酒水、饮料)。
一般来宾原则上不安排除用餐以外的消费,超标准接待的来宾事
先须征得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同意,对一次性开支在3000元以上的消费另须经厂长或书记审批。
第六条招待烟、广告品的领用管理:一般来宾予以安排每人10支装红七匹狼一条、白七匹狼或混合型七匹狼、薄荷型七匹狼一条、20元以下的广告品雨伞一支或精品打火机一个、扑克牌一条(此标准由厂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以上由经办人、部门领导签字、分管厂领导审批后在厂办领用。
特殊来宾由分管厂领导另行审批。
一次性接待超过价值1000元以上的招待烟或500元以上的广告品领用的,经分管厂领导审批后另经厂长或书记审批。
(以上审批单见附件三,产品促销、团体或会议接待按第七条办理)。
我厂控股多种经营各公司的招待烟领用由多经办按年度提报年度计划,经厂长审批后在每季第1个月10日前领用下季度招待烟,但各公司需建立内部台帐以备有关部门审核(2002年度各公司招待烟包干定额见附件一)。
各部门不得跨部门分管厂领导审批,遇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出差或不在家时,可向厂办填写借用单(见附件四),如属特殊来宾,由分管厂领导电话通知厂办予以借用。
第七条产品促销活动、团体及会议接待的管理:事先须由经办部门领导拟定接待计划,做好费用预算和招待烟、广告品使用计划,报厂办、分管厂领导批准,重大促销活动、重要团体、会议须另报厂长或书记批准。
促销活动、接待结束后须于5日内及时结帐、登记,对预算外开支须进行必要的说明报厂办主任、分管厂领导备案。
具体报销程序参照第四条。
第八条驻外办事处的接待管理:驻外办事处的费用、招待烟、广告品实行报帐制,对一次性接待超过5000元的消费须事先征得厂办主任及厂长同意。
由经办人对每笔接待费进行逐笔登记,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业务招待费汇总到厂
办管理员登记,经厂办主任签字后报厂长审批。
驻云霄办事处的业务接待费、样品烟、广告品实行包干,由厂办及有关部门进行全年指标核定。
登记、审批、报销程序同上。
第九条销售部门在外地的消费管理:1000元以下的接待须征得业务部经理同意,一次性消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事先征得销售副厂长同意,对一次性消费超过5000元的由分管销售副厂长征得厂长同意。
每笔接待应及时报给本部门负责接待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审批程序参照第四条执行。
第十条厂部接待范围界定
(1)属厂领导出面宴请接待的客人;
(2)厂领导指定由厂办为主接待的来厂检查、考察的团体、会议客人。
第十一条厂办驾驶员协助接待客人在路途用餐的管理:凡属厂部客人事先须征得厂办主任或分管接待副主任同意方可报销,凡属部门接待客人又须在途中用餐时,发票由所属部门予以报销。
第十二条本制度系企业廉政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
各部门需如实申报有关接待对象、人数、消费项目,如据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全厂通报。
部门领导是否严格遵循本制度作为对中干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2002年元月14日厂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从二00二年二月一日起实施(2002年1月份各部门业务招待费使用计入本部门年度包干额),凡以往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厂办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进行及时修订。
龙岩卷烟厂
二00二年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1、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登记表
(消费项目见全厂业务招待费汇总表)
经办人:部门领导:分管厂领导:厂办主任:厂办管理员:2、全厂业务招待费汇总表
管理员:厂办副主任:厂办主任:分管领导:
3、2002年各部门业务招待费包干一览表
注:技改办2001年度接待费含外国技术人员在我国的安装调试接待费用18万元,2002年度该项费用列入厂部技改接待费。
4、我厂控股多种经营各公司
2002年每季度招待烟领用包干一览表:
附件二:指定酒店消费签单授权单
____(酒店):
因接待_______(单位)来宾__人(指来宾人数),授权我厂___(部门)____(经办人)在贵店消费____(项目:住宿,用餐),凭此人在消费单上签好大写消费金额后,月底由我厂统一结帐。
龙岩卷烟厂办公室
___年__月___日
附件三:1、一般来宾招待烟、广告品领用审批单
____(部门)因接待______(单位)来宾共___人(来宾人数)需领用广告促销品___份(每份10支装红七匹狼两条、混合型七匹狼一条、扑克牌一条、雨伞一支、精品打火机一个)。
经办人:
部门领导:
分管厂领导:
年月日
2、特殊来宾招待烟、广告品领用审批单
___(部门)因接待___单位客人需领用:
_____(烟)___条、_____(烟)___条、
______(烟)___条;______(广告品项目)______(数量)、______(广告品项目)____(数量)_____(广告品项目)_____(数量)___(广告品项目)____(数量)。
经办人:
部门领导:
分管厂领导:
厂长或书记:
年月日
3、招待烟、广告品借用单:
厂办:
因接待___单位客人___人需领用:一般来宾招待烟、广告品___份,特殊来宾招待烟、广告品如下:
_____(烟)___条、_____(烟)___条、
______(烟)___条;______(广告品项目)______(数量)、______(广告品项目)____(数量)_____(广告品项目)_____(数量)___(广告品项目)____(数量)。
以上待部门分管厂领导在家时补办手续。
经办人:
部门领导:
厂办主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