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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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检验管理办法

1.过程检验的目的

过程检验的目的:就是尽早地发现生产过程(工序)中的不合格产品。在产品形成的过程中,通过检验和试验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以便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并尽早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甚至可能被装在最终的产品上,以致造成不合格品出厂,并作好标识和记录。

2过程检验的依据

2.1过程检验是控制产品质量特性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质量活动。

2.2供方应按质量计划和形成文件的过程检验的要求,检验和试验产品,准确地对产品作出判断证明其是否合格,若不合格,要作好标识并隔离,必须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

2.3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要的报告收到和验证前,不得将产品放行。同样,在过程检验中也可以有紧急放行的情况,这里称为“倒外放行”,由生产部门提出质保部审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同时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明确标识,做好记录,以便追溯和重检。

3过程检验文件的编制

过程检验文件是指导所有过程检验活动的依据,在实施过程检验中必须严格执行,从抽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到检验数据的处理及判定规则,绝对不准许偏为检验文件;检验文件就是检验员实施检验活动的法规,任何偏离检验文件都是不准许的,也是无效的,是违反检验纪律的表现。

因此,检验文件的编制应规范化且易于操作,使过程检验和试验完全确定,不受任何主观因素和外界的干扰。

4过程检验和试验文件编制原则

4.1确定性

过程检验和试验文件应保证检验结果是确定的,对各种影响检验结果及其判定的因素,都应加以规定,以完全排除人为的随意性,要做到对产品质量的判断是唯一的无论谁来检验,只要按检验文件专操作,其结果应是相同的。

4.2可操作性

检验和试验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它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就要求检验文件的编号人员熟悉企业的检验作业情况,并且在检验文件颁发前应进行必要的验证以确保确实可行。

4.3充分性

检验和试验文件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记录应能充分表明产品的质量要求可

否满足,为此检验和试验文件必须全面覆盖质量特性。

5误差最小化

编制检验和试验文件时,应考虑如何尽可能减小误差(或把误差控制到可接受的程度),在这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5.1基准同一

检测基准与设计基准,加工基准应力求统一这样可以减小,由于基准变换引起的误差。

5.2测量链最短

参与测量的环节俞少俞好,这样可以减少累积误差,因此,一般来说直接测量要比间接测量的误差少,宜首先选用直接测量。

6过程检验的类别:

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计数检验,二是抽样检验,全数检验是对一批交验的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样本进行检验,然后把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批产品可接受性的检验。

本公司采用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相结合的办法。

7过程检验的形式

过程检验的形式分为自检、专检、巡回检验和放行(完工)检验。

7.1自检和专检:由操作员实施的检验称为自检;由检验员实施的检验称为专检。

7.2巡回检验:就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频数对当日生产的产品由检验员进行的随机检验。

7.3放行(完工)检验:就是当产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检验批,按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抽取样本,将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对照,确定该批产品可否放行的检验,对于验合检格的产品要做好标识,分区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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