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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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1. 概述

教育技术学是一门应用型交叉学科,肩负着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使命。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促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校、企业、军事、社区和远程教育等领域的教育教学创新,开发与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国家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与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教育技术学的前身是电化教育。教育技术,是指在现代教育理论、系统科学方法论指导下,主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通过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教育信息技术环境、教育信息资源与教育教学过程,以促进学习、提高绩效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技术学专业既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应用中的理论与方法问题(如教育技术学科的理论基础、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与认知规律、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的理论与方法等),又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应用问题(如远程开放教育、教育信息化及其支撑技术、媒体技术及其教育应用、信息技术教育及企业培训等),致力于培养为教育信息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2. 适用专业范围

2.1 专业代码

040104

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教育技术学

3. 培养目标

3.1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对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设计与开发、对信息化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实施和评价,及能引领和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2 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各高校在制定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从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发,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区域和行业特点,在现有办学基础与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学校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各高校在制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创新的契合点,建立调整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实现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动态监控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动态调整,确保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3.3 本专业典型岗位分析

4. 培养规格

4.1 学制

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四年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4.2 授予学位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核合格方可准予毕业,可授予教育学或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4.3 参考总学分

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学生应修得的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其中项目实践类课程不低于8个学分项目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过低,应设置为18-22学分,占比1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4.4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4.4.2 业务方面

4.4.2.1 知识要求

(1)能较为全面地掌握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基础知识。

(2)能较为系统地掌握从事教育技术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技术等专业知识。

(3)能了解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战略、政策、法规、标准、前沿进展和发展趋势。

4.4.2.2 能力要求

(1)具有对数字化学习环境进行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2)具有对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3)具有对数字化学习过程进行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能力。

(4)数字化学习课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4)具有综合解决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4.2.3 素质要求

(1)职业意识与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求实创新意识。

(2)职业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沟通与合作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交流沟通、团队合作、

(4)专业发展素质:终身学习的能力。

(5)社会责任:维护信息化教育的公平、平等与正义的素质。

4.4.3 体育方面

具有健康的体魄,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 师资队伍

5.1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专任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拥有若干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并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不少于8人,且生师比应不高于18:1。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获得者教师比例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方案所要求的标准,并通过培养不断提高。

5.2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

本专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较为深厚的学术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鼓励聘请企业或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在有条件的高校,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作为教育技术学专业的教师,应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前沿与趋势,并且能够在自身的信息化教学实践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探究性教学、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混合式教学、团队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和模式的探索。

5.3 教师发展环境

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有条件的高校应积极支持教师开展国际化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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