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1. 概述教育技术学是一门应用型交叉学科,肩负着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使命。
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促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开发与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与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教育技术学的前身是电化教育,是在系统科学方法论指导下,主要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通过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教育信息技术环境、教育信息资源与教育教学过程,促进学习、提高绩效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技术学专业既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应用中的理论与方法问题(如教育技术学科的理论基础、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与认知规律、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的理论与方法等),又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应用问题(如远程开放教育、教育信息化及其支撑技术、媒体技术及其教育应用、信息技术教育及企业培训等),致力于培养为教育信息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2. 适用专业范围2.1 专业代码040104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教育技术学3. 培养目标3.1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对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设计与开发、对信息化教学过程进行设计与实施,及能引领和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2 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高校在制定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从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发,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区域和行业特点,在现有办学基础与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学校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各高校在制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创新的契合点,建立调整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实现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动态监控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动态调整,确保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
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2011年5月一、课程培养目标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对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法的普及、普适的理解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信息素养在课程目标的不同维度均有体现。
其中,在知识与技能维度,强调对信息技术基本概念、思想和基本工具的了解和掌握;在过程与方法维度,不仅强调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和方法的掌握,也强调信息技术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养成;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强调在课程整体层面上要重视学生对信息道德、信息伦理、信息文化的感悟与内化,引导他们形成积极的有关信息时代的技术观和价值观,养成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习和改善生活的意识和态度,积极、负责、安全、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在不同学段,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内容各不相同,在信息素养的培养水平上各有侧重。
其中,小学阶段侧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工具的掌握和应用,强调对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的体验和感悟,以基础入门为标志,以感悟信息文化为目标;初中阶段侧重对信息技术基本特征的归纳和总结能力的培养,注重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方法的熏陶,关注与信息素养相关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的培养,以迁移应用为标志,以顺应信息文化为目标;高中阶段强调领域应用,以多样化的应用技术领域的能力训练为主,同时强调学生在不同领域方向上的个性能力塑造,以个性化能力培养为标志,以内化信息文化为目标。
二、课程内容架构课程内容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用表格独立描述。
小学和初中阶段一共设置五个模块:硬件与系统管理、信息加工与表达、网络与信息交流、算法与程序设计、机器人设计与制作。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
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Chinese Educational Technology Standardsfor P-12 Teachers(CETS)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前言本标准包括总纲、术语与定义、教学人员子标准、管理人员子标准和技术人员子标准。
本标准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提出并组织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西南师范大学。
参与起草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北京教育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主要起草人员:何克抗、李克东、邱玉辉、王珠珠、黄荣怀、游泽清、叶九成、祝智庭、李吉桂、刘雍潜、张为群、杨改学、刘革平。
参与起草人员:薛玉梅、谢幼如、谢少华、张卫、马希荣、张剑平、张舒予、傅德荣、汪琼、郭文革、沙景荣、曾兰芳、瞿堃、张小真、李龙、孙玉强、王世伦、孟宪凯、汪启富、冯德民、王安琳、刘艳。
本标准由全国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审定。
目录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总纲 (1)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教学人员子标准 (4)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管理人员子标准 (13)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技术人员子标准 (20)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总纲教育技术是指运用教育理论及各种技术,通过对教与学过程和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以实现教学优化的理论与实践。
发展和应用教育技术是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内容。
制定本标准正是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并为其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与保障。
对加快教师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本标准是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行为与教师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一、标准的目标《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的目标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技术的理解和应用教育技术的自觉性;●加强教师信息素养的培养;●使中小学教师逐步掌握并不断提高教育技术应用的能力;●加强技术对教育的服务与支持。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教育部《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职责专业要求一规划学校发展专业理解与认识1.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使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保障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2.注重学校发展的战略规划,凝聚师生智慧,建立学校发展共同目标,形成学校发展合力。
3.尊重学校传统和学校实际,提炼学校办学理念,办出学校特色。
专业知识与方法4. 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 把握国内外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学习借鉴优秀校长办学的成功经验。
6. 掌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与测评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专业能力与行为7. 诊断学校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8. 组织社区、家长、教师、学生多方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立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
9.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指导教职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提供人、财、物等条件支持。
10. 监测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实施情况修正学校发展规划,调整工作计划,完善行动方案。
专业职责专业要求二营造育人文化专业理解与认识11. 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
12. 将学校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重视学校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与途径。
13. 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重视地域文化的重要作用。
专业知识与方法14. 广泛涉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的知识。
15. 了解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掌握促进优秀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16. 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健康心理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了解学生思想与品行养成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专业能力与行为17. 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精心营造人文氛围,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设计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
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
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五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本行业领域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各地和高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八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是高等职业学校设置与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目录》为基本依据。
第九条《目录》分为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由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部分专业设置专业(技术)方向,在专业名称后以括号形式标注。
第十条《目录》中的公安类、临床医学类、教育类等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的相关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教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教育学类专业是以教育科学为共同知识基础,以造就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教育专业人才为目标的专业集群。
教育是人的一种特殊的生命过程,外显为专门的社会活动,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
教育科学是以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活动基本规律的知识体系。
教育学类专业的相关领域包括:心理学、生理学、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
教育学类专业具有多学科基础上的综合交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特征,要求学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要求教学有助于学生科学地认识教育活动的本质,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形成教育专业能力和技能,胜任未来教育工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学类专业在我国高等教育以及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教育学类专业承担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文化教育机构等所需的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文化传播、教育创意等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
2.适用专业范围本标准适用的专业为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华文教育、教育康复学。
2.1专业类代码教育学类(0401)2.2本标准适应的专业教育学(040101)科学教育(040102)人文教育(040103)教育技术学(040104)艺术教育(040105)学前教育(040106)小学教育(040107)特殊教育(040108)华文教育(040109T)教育康复学(040110TK)3.培养目标教育学类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我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11年12月12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1. 概述教育技术学是⼀门应⽤型交叉学科,肩负着推动教育教学改⾰与发展的重要使命。
教育技术的⼴泛应⽤,对促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开发与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提⾼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与终⾝学习体系,促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关重要的作⽤。
我国教育技术学的前⾝是电化教育,是在系统科学⽅法论指导下,主要运⽤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通过设计、开发、利⽤、管理和评价教育信息技术环境、教育信息资源与教育教学过程,促进学习、提⾼绩效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技术学专业既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应⽤中的理论与⽅法问题(如教育技术学科的理论基础、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与认知规律、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的理论与⽅法等),⼜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应⽤问题(如远程开放教育、教育信息化及其⽀撑技术、媒体技术及其教育应⽤、信息技术教育及企业培训等),致⼒于培养为教育信息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能⼒兼备的复合、应⽤型⼈才。
2. 适⽤专业范围2.1 专业代码0401042.2 本标准适⽤的专业教育技术学3. 培养⽬标3.1 专业培养⽬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法和技术,能对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设计与开发、对信息化教学过程进⾏设计与实施,及能引领和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素质复合型⼈才。
3.2 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标的要求各⾼校在制定相应专业培养⽬标的过程中,应从学科⾃⾝的发展规律出发,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区域和⾏业特点,在现有办学基础与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学校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各专业的培养⽬标。
各⾼校在制定培养⽬标的过程中,要进⾏充分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改⾰、教育信息化创新的契合点,建⽴调整专业发展⽅向和⼈才培养⽬标的有效机制,实现对专业⼈才培养质量的动态监控和专业培养⽬标的动态调整,确保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方案
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模式教育技术学是现代教育学、现代心理学、传播学、认知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广播传媒技术相结合的新兴应用型交叉学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过程和学习资源进行创建、运用和管理的复合型与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1. 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文化素质对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有一定了解,能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认识和评析历史文化遗产,对经典影视作品有较高的鉴赏和评价能力;积极参加学校的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养良好的文学修养、审美情趣、言谈举止、礼节礼仪和性格品质,塑造新时代大学生的高尚风范。
3. 专业素质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练的专业技术能力、全面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学素养,掌握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具备系统的认知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4. 身体心理素质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国家有关体育锻炼的合格标准;了解心理健康的知识和标准,掌握增进身心健康的方法;具有强壮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艰苦的工作条件和繁重的工作压力。
三、学制与学位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四、专业方向与业务能力1. 专业方向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模式下,设立“教育软件与知识工程”为专业方向,即培养从事教育软件、教育系统平台、教育游戏软件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2. 业务能力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教育技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高等数理、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广播传媒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2)具有教学系统需求分析、学习环境设计与开发、教育资源设计与开发、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教学系统设计能力;(3)具有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教育教学平台及教学软件等教育资源的设计、开发能力,具有企事业培训项目的设计、开发能力;(4)具有媒体的选择与使用、教学软件的评价、教学媒体与教学软件使用效果的评价等方面的媒体应用与评价能力;(5)具有对信息化教育设施进行优化设计、组织建设、维护、管理和应用的能力;(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7)熟练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科技信息的基本方法,了解教育技术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技术学理论、实验和应用的研究能力。
教育技术学学科评估
教育技术学学科评估教育技术学学科评估是对教育技术学这门学科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过程,旨在评估该学科在教育领域的发展和影响力。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教育技术学学科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科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改进方向。
一、评估背景和目的教育技术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学科,涵盖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致力于研究和利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改进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
评估教育技术学学科的背景在于了解该学科在实践中的价值和应用,以及发展中的挑战和机遇。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教育技术学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二、评估方法和指标评估教育技术学学科需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来评估学科的质量和效果。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影响力:评估学科在学术界和教育实践中的影响力,例如发表的研究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国内外学术机构对该学科的评价和认可情况。
2. 教学资源:评估学科的教学资源和教材的质量,包括教材的编写和教学实施情况,以及教师的培训和教学水平。
3. 科研能力:评估学科在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
4. 教育改革与创新:评估学科在教育改革和创新方面的表现,包括教育技术的应用情况,以及教育创新项目和实践的效果。
5. 学科交流与合作:评估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状况,包括学术会议和合作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内外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情况。
三、评估结果和启示通过对教育技术学学科的评估,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果和启示:1. 学科发展的优势:评估可以发现学科的发展优势,例如教育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等,为学科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2. 学科发展的不足:评估也可以揭示学科的不足和挑战,例如教学资源和教师培训水平等方面,为学科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建议和方向。
3. 学科发展的前景:评估结果还可以展望学科的发展前景,例如国际合作和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学科的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1.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教师法律制度,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稿)》教育部2021年11月29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教师定义)本法所称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职责使命)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
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坚持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1.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2012】4号)等文件,进一步深化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标准。
1998年,国家教育部在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第四次调整中,将“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工业外贸”等本科专业合并,统称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同年,“贸易经济”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设置为目录外保留的特色专业,2012年正式设置为目录内专业。
新形势下,我国内外贸呈现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国际经济与贸易”和“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日益显现。
因此,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和“贸易经济”这两个具有共同理论基础和应用领域相对一致的专业集合。
本标准是全国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指导和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遵循。
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制定本校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过程中,可对本标准的条目进行细化,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2.适用专业范围2.1专业类代码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代码:02042.2本标准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贸易经济 0204023. 培养目标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规范,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认识和把握国内外经济、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练使用一门外国语言,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成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知识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培养规格与基本要求4.1学制与学位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
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少于三年。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_版征求意见稿)(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推动工程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旨在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建设和认证工作,促进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思想1.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教育规律,强化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坚持质量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为目标,不断完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4. 坚持开放合作,借鉴国际先进工程教育理念和经验,推动工程教育国际化发展。
三、认证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四、认证原则1. 科学性原则:遵循工程教育规律,确保认证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实用性原则:紧密结合我国工程教育实际,确保认证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 动态性原则:根据我国工程教育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认证标准。
4. 严谨性原则:严格遵循认证程序,确保认证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认证内容1. 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应符合国家战略需求,体现工程教育特色,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工程人才。
2. 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应满足工程教育要求,涵盖工程基础知识、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内容应与时俱进,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4. 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工程教育需求。
5.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应充分体现工程教育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 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三)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舞蹈表演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表演专业征求意见稿)1.前言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归属于艺术学门类。
作为人类文明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符号之一,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是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优化人的美育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
舞蹈是一种肢体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舞蹈学类专业既需要早期的专业训练作为基础,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学位教育作为学科的拓展,本科专业教育是本学科承上启下的中坚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其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在于完成“三个转换”:从基础训练向技能与艺术的融合性转换;从模仿学习向艺术实践的创造性转换;从单一学科向全面发展的开放性转换。
以使得本科培养人才能够储备足够的学识与素养,投身于各项让舞蹈艺术融入社会的实际工作,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
这种要求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三个结合”的特色:专业技能训练与艺术审美修养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的结合;艺术教育与人的培育的结合。
舞蹈表演专业是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的下属专业,是舞蹈艺术通过职业化训练进行呈现和交流的基础专业。
2.适用专业范围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130204 舞蹈表演专业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
根据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变化,本专业类的培养方案应该每4年测评和修订一次。
4.培养规格4.1素质要求本专业培养人才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在学习态度上应该勤奋努力,并且具有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
在学习视野上应该比较开放,勇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在学习道德上应该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4.2能力要求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地通过训练掌握舞蹈技能;培养从课堂、书籍、媒体、网络等一切可能途径获取知识的习惯与能力;锻炼在演出、观摩、研讨、讲座等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流、分析、总结、归纳等方式对获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处理,并转化为自身的学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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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1. 概述教育技术学是一门应用型交叉学科,肩负着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使命。
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促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校、企业、军事、社区和远程教育等领域的教育教学创新,开发与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国家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与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教育技术学的前身是电化教育。
教育技术,是指在现代教育理论、系统科学方法论指导下,主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通过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教育信息技术环境、教育信息资源与教育教学过程,以促进学习、提高绩效的理论与实践。
教育技术学专业既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应用中的理论与方法问题(如教育技术学科的理论基础、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与认知规律、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术、教学系统设计的理论与方法等),又关注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应用问题(如远程开放教育、教育信息化及其支撑技术、媒体技术及其教育应用、信息技术教育及企业培训等),致力于培养为教育信息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2. 适用专业范围2.1 专业代码040104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教育技术学3. 培养目标3.1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教育技术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对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设计与开发、对信息化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实施和评价,及能引领和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2 学校制订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高校在制定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从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发,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区域和行业特点,在现有办学基础与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学校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各高校在制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建设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创新的契合点,建立调整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实现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动态监控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动态调整,确保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3.3 本专业典型岗位分析4. 培养规格4.1 学制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四年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4.2 授予学位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核合格方可准予毕业,可授予教育学或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4.3 参考总学分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学生应修得的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其中项目实践类课程不低于8个学分项目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过低,应设置为18-22学分,占比15%。
各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4.4人才培养基本要求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4.4.2 业务方面4.4.2.1 知识要求(1)能较为全面地掌握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基础知识。
(2)能较为系统地掌握从事教育技术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技术等专业知识。
(3)能了解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战略、政策、法规、标准、前沿进展和发展趋势。
4.4.2.2 能力要求(1)具有对数字化学习环境进行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2)具有对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3)具有对数字化学习过程进行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能力。
(4)数字化学习课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的能力。
(4)具有综合解决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4.2.3 素质要求(1)职业意识与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求实创新意识。
(2)职业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3)沟通与合作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交流沟通、团队合作、(4)专业发展素质:终身学习的能力。
(5)社会责任:维护信息化教育的公平、平等与正义的素质。
4.4.3 体育方面具有健康的体魄,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 师资队伍5.1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专任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拥有若干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并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不少于8人,且生师比应不高于18:1。
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获得者教师比例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方案所要求的标准,并通过培养不断提高。
5.2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本专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较为深厚的学术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鼓励聘请企业或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在有条件的高校,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作为教育技术学专业的教师,应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前沿与趋势,并且能够在自身的信息化教学实践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探究性教学、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混合式教学、团队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和模式的探索。
5.3 教师发展环境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有条件的高校应积极支持教师开展国际化的学术交流。
拥有良好的相应学科基础,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和条件,尤其是体现学科特色和满足学科教学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参与社会服务,进行积极自主的专业发展等。
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6. 教学条件6.1 教学设施要求(实验室、实践基地等)6.1.1 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 2004] 2号)规定的综合类和师范类院校的合格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鼓励创建体现本专业发展特色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与系统等。
6.1.2教学实验室(1)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地管理、配置、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的有效利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2)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实验及实践需要,率先配置引领所在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教学设备。
(3)有良好的管理、维护、更新及开放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
(4)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的定位,围绕多媒体学习资源的设计与开发、网络课程的设计与开发、数字音视频制作、校园网规划与建设等教学内容,建设体现教育技术学科特色和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专业实验室。
6.1.3 实践基地本专业必须有满足教学需要、相对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各高校应根据教育技术学的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与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如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院校,电化教育机构、远程开放教育机构等)、企业(如广播电视台、教育信息化企业、培训机构、出版部门等)加强合作,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实习、实践基地,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6.2 信息资源要求6.2.1 基本信息资源提供本专业的门户网站,发布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教学大纲等信息。
建议有条件的学校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
6.2.2 教材及参考书本专业主干课程教材选用近年来正式出版的国内外优秀教材。
建议有条件的学校有针对性地选用英文教材。
同一门课程的教材可推荐多个版本,供学生自主选用。
在传统教材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为学生提供立体化、全媒体学习资源,积极引入互联网上的开放教育资源。
6.2.3 图书信息资源提供必要的信息科学与技术类、教育学、心理学、传播学、系统科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的图书资料;提供必要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图书、期刊及音像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置相关专业数据库。
生均专业图书量不低于50册,每年生均专业图书进书量不少于2册。
6.3 教学经费要求教学经费有保障,能满足专业教学、建设、发展的需要。
对于已建专业,每年正常的教学经费应包含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实验室维护更新费用、专业实践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等。
对于新建专业,应保证一定数额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专业开办经费,特别是要有实验室建设经费,并且要确保新建实验室后期的更新和维护费用。
7. 质量保障体系各专业应在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建立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学生发展跟踪机制。
7.1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对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课程教学的实施、专业实习实践的开展、毕业论文的撰写等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建立专业课程教学的过程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各环节有序而高效地进行。
建立本专业课程教学的基本状态数据库以及相应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专业评估。
7.2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建立健全的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能够与毕业校友和用人单位保持联系,定期收集毕业校友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7.3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定期举行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活动,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及时解决专业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定期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工作,形成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有效机制。
附录教育技术学专业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1. 专业知识体系1.1 知识体系1.1.1 通识类知识通识类知识包括数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心理学、语言文学与艺术等内容,由所在院校统一开设。
1.1.2 学科基础知识学科基础知识是指学习本学科专业知识所必备的先行性基础知识,主要有学科理论基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基础、媒体与艺术基础。
1.1.3 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指本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专门性知识,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教学设计与课程开发、远程开放教育、数字教育媒体、教育软件工程、教育装备技术、企业培训与绩效技术等。
1.2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具有满足教学需求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与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1.2.1实验与实践实验主要包括基础验证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和研究创新型实验,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独立的专业实验课。
开设一定数量的项目实践课程,使学生能够综合利用该类课程及相关课程所学的知识技能,完成特定的实践项目。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参加课题研究、科技开发、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专业知识技能竞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