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登记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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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债登记申请书

办理外债登记申请书

办理外债登记申请书尊敬的外债登记管理机构:本人/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愿意向贵机构办理外债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申请人名称:(个人提供姓名,公司提供公司名称)2. 申请人证件类型及号码:(如身份证、护照等)3. 申请人国籍或注册地:(个人提供国籍,公司提供注册地)4. 申请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5. 申请人信用状况:(个人提供信用记录,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二、借款方基本情况:1. 借款方名称:(个人提供姓名,公司提供公司名称)2. 借款方国籍或注册地:(个人提供国籍,公司提供注册地)3. 借款方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4. 借款方信用状况:(个人提供信用记录,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三、借款合同信息:1. 借款合同类型:(如商业贷款、个人借款等)2. 借款合同金额:(具体金额)3. 借款合同期限:(具体期限)4. 借款合同利率:(具体利率)5. 借款合同用途:(详细描述借款用途)四、担保情况:1. 担保方名称:(个人提供姓名,公司提供公司名称)2. 担保方国籍或注册地:(个人提供国籍,公司提供注册地)3. 担保方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4. 担保方信用状况:(个人提供信用记录,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等)五、其他相关材料:1. 借款方及担保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正本及复印件;3. 相关财务报表及信用证明文件;4. 与借款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声明:本人/公司保证以上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申请人签字:本人/公司声明愿意遵守外债登记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并承诺按时履约,按时还款。

申请人签名:日期:附件:以上所列材料复印件请贵机构审核并予以办理,谢谢!申请人(盖章):。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外债登记,需要向外管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好公章
2、主债务合同正本,包括:
(1)借贷双方名称及法定注册地址
(2)借款金额及期限(必须有明确截止日期,合资企业借款金额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差内,独资企业不超过注册资金3倍)(3)利率及费用
(4)贷款用途
(5)提款条款(需明确首次提款日)
(6)还款条款(明确结息日,本金还款计划,其他条款如提前还款条款和最终还款日等)
(7)必有条款(“贷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需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还本付息时需经外汇管理局核准”)
(8)陈述、保证及适用法律
3、投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只提供章程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验资报告正本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带正本,留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外债业务流程

办理外债业务流程

办理外债业务流程步骤一: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一)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2、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法人章);3、贷款合同正本,并留存正本或副本;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贷款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4、应事前批准的外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债务人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的额度为投资总额减注册资本的差额,即(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加短期外债余额不能超过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应提交:(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资本金需缴足);(3)债务人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FDI系统基本信息打印页面;6、对债务合同的规定:(1)债务合同必须写明:“根据2008年8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应在债务合同签订后15日个工作日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债务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2)债务合同应写明:“债务人应根据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核准手续”。

(3)债务合同(中文版本)的主要条款有下列款项:协议当事人;债务金额;期限;利率;借款用途;提款和还款方式及其条件,帐户设立,抵押担保等保证条款,合同生效和违约及适用法律等合同条件。

费用(如利息所得税等)由哪方承担。

(4)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需借中长期(1年以上)外债;用于流动资金只能借一年以下(含一年)外债;(5)以合同签定日生效,期限以合同签定日算。

7、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步骤二: 外债、外债转贷款专用帐户开立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法人章);2、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法人章);3、债务登记凭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转)贷款登记证、外债转贷款签约情况表;4、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FDI系统基本信息打印页面;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企业外债业务办理指南资料

企业外债业务办理指南资料

外债业务办理指南注:1、原外债登记证取消;2、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及还本付息业务,须从外汇局领取加盖资本项目业务印章的《境内机构外债变动反馈登记表》,并根据外债变动情况如实填写《境内机构外债变动反馈登记表》,到外汇局进行备案;3、目前银行审核企业外债付息,仍需查看税单;4、企业外债转贷款相关业务,仍需到外汇局办理;5、在新系统上线前办理过外债签约登记的企业,须到外汇局柜台领取《协议办理凭证》,方能去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一、外债签约登记企业操作说明:除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当在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所需材料:1、申请书;2、外债合同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3、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证明材料等文件,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外债主管部门批准其对外借款的文件;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外汇局出具凭证说明:录入签约信息并复核生效,生成《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图1)以及《协议办理凭证》(图2)打印给企业。

图1图2二、外债开户企业操作说明:非银行债务人在完成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后,可在深圳辖区内选择银行直接开立外债账户。

外债账户包括外债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企业申请开户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1、申请书;2、外汇局核发的外债登记证明文件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协议办理凭证》(验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银行操作说明:银行收到企业开户申请后,登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根据企业提供的《协议办理凭证》信息,进入系统查看该笔业务的相关控制信息表(图3)。

图3银行查看系统内企业协议信息,与债务人提供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中的信息核对无误,且查明“尚可开立账户总数”大于等于1的信息时(图4),方可为该非银行债务人开户。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债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境外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

第三条外债登记实施细则的核心原则是便利性,既可以满足借贷双方的需要,又能够保持一定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条外债登记实施细则的管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外债登记工作。

第二章外债登记申报与审批第五条境内借贷方在与境外机构进行借贷合作前,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债登记申报。

第六条外债登记申报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贷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二)借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证件复印件;(三)借贷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境外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借贷方与境外机构的合作项目说明;(六)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认为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境内借贷方提交外债登记申报材料后,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外债登记申请进行审批。

第九条境内借贷方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结果进行外债登记。

第十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接到外债登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境内借贷方发放外债登记证书。

第三章外债登记的变更与注销第十一条外债登记申请方在借贷合作过程中,若需要变更相关借贷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变更申请。

第十二条外债登记申请方提交变更申请时,应当提供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补充资料。

第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方发放变更登记证书。

第十五条外债登记申请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注销外债登记:(一)借贷合作已经完结;(二)借贷合作发生违约或解除;(三)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认为需要注销的情况。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一、总则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国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外募集债权以及在境外发行债券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制定的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外募集债权和发行债券的活动,以及与境外债务有关的相关事项。

三、登记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外债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对境外债权和债券进行登记和管理。

四、登记的内容1. 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和债券的发行主体、发行日期、发行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等信息。

2. 债权和债券的登记应当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登记信息。

五、登记程序1. 境外债权登记:发行主体应当在募集债权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外债登记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计划、发行规模、发行方式等信息。

2. 债券发行登记:发行主体应当在债券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外债登记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计划、债券面额、债券期限、发行方式等信息。

3. 中国人民银行对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

六、信息披露1. 境外债权发行主体应当及时向投资者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发行计划、风险提示、募集结果等。

2. 债券发行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债券信息披露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等。

七、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登记等。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以上为《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将有效规范境外债权和债券的登记管理,加强对外资金流动和债务风险的监控,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外债登记申请报告

外债登记申请报告

外债登记申请报告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注册地:
3. 经济性质:
4. 登记机关:
二、借款基本情况
1. 贷款人:
2. 贷款类型:
3. 贷款金额:
4. 币种:
5. 利率类型:
6. 还款方式:
7. 借款用途:
8. 借款期限:
9. 资金用途:
10. 国别地区:
三、申请理由
1. 贷款的必要性:
2. 贷款的用途:
3. 贷款的收益性:
四、还款的保障措施
1. 还款来源:
2. 可变现资产情况:
3. 担保情况:
4. 还款保障措施的细节:
五、涉外交易申报情况
1. 资本项目:
2. 货物贸易:
3. 服务贸易:
4. 技术贸易:
5. 其他:
六、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资本结构:
4. 权益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 相关政策法规:
2.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3. 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4. 涉外方面的相关认证:
八、附:承诺
本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本人也会在借款期间按时还款,并尽力履行还款义务,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

结语
外债登记申请报告是明确申请人外债、申请贷款的文件。

这个报告是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的,以便核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还款保障措施、涉外交易申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因此,在填写外债登记申请报告时,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以便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审批和评估贷款申请。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篇: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 2013年5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完整统计外债信息,规范外债资金流出入的管理,防范外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债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借用外债,并办理外债登记。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外债的登记、账户、使用、偿还以及结售汇等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外债进行统计和监测。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统计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统计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定外债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

外债统计方法包括债务人登记和抽样调查等。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变化情况,对外债登记范围和管理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章外债登记第六条外债登记是指债务人按规定借用外债后,应按照规定方式向所在地外汇局登记或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偿还和结售汇等信息。

根据债务人类型实行不同的外债登记方式。

外债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债务人为财政部门,应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结汇、购汇、偿还和账户变动等信息。

第八条债务人为境内银行,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信息。

第九条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十条对于不通过境内银行办理资金收付的,非银行债务人在发生外债提款额、还本付息额和未偿余额变动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外债账户、资金使用和结售汇管理第十一条境内银行借用外债,可直接在境内、外银行开立相关账户,直接办理与其外债相关的提款和偿还等手续。

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10.除另有规定外,对外货物或服务贸易中产生的预收款和应付款,以及除外债之外其他 金融资产交易产生的对外应付款及相关息费等,不纳入外债规模管理,无需按照本操作指引办 理外债登记。境内付款方应当按照与基础交易相关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对价及附属费用的对外 支付。
11.未参与外债转贷款改革的地区或机构,仍按照原外债转贷款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 记手续,即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签约、提款、结汇、还本付息和账户开立、关闭等手续。
(1)按照各部门外债管理职能分工,外债可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2)按照债务人类型,外债可分为代表国家举借并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主权外债以及由境内其他机构借用的非主权外债。非主权外债可分为银行外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中资企业外债、外商投资企业外债和其他机构外债。
(3)按照债权人类型,外债可分为:
③境内银行吸收的非居民存款,境内银行对外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委托境外银行办理的海外代付或其他具有相似性质的负债类银行贸易融资;
④以实物形式办理提款而形成的金融性债务,如融资租赁、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贵金属拆借等;
⑤境内机构在对外货物或服务贸易中产生的预收款、应付款等企业间贸易信贷。
(5)按照外债的签约期限,外债可分为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
审核原则
1.非银行债务人可在所属的分局辖区内选择银行直接开立外债账户。外债账户包括外债专
用账户和还本付息专用账户。
2.银行应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查看该笔业务的相关控制信息表,且查明“尚可开立
账户总数”大于等于 1 的信息时,方可为该非银行债务人开户,并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反馈非
银行债务人的开户信息。
5.遗失外债登记或备案凭证的非银行债务人在登报进行遗失声明后,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 请补办相关凭证。

北京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

北京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

在我国,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金融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规定。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拥有众多的银行机构,因此在北京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是非常便利的。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介绍北京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的相关事宜。

一、北京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的基本流程在北京,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登记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资料准备:非金融企业在办理外债登记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债项目信息、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等资料。

2.选择银行机构:在北京,非金融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银行机构办理外债登记业务,银行机构会根据外债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和受理。

3.提交申请:非金融企业在选择了银行机构后,需要向银行递交外债登记申请,携带相关资料进行提交。

4.审核审批:银行机构会对非金融企业提交的外债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外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5.登记备案:如果外债项目审核通过,银行将对外债项目进行登记备案,之后非金融企业即可进行相关的外债融资活动。

二、北京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的政策和法规在北京,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需遵守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债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对外债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外债的基本管理制度和程序,对于非金融企业在北京办理外债登记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

2.《北京市外债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外债管理办法》,规定了北京地区外债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操作流程,对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有着具体的指导意义。

3.《北京市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管理非金融企业的外债登记工作,北京市还制定了《北京市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登记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三、北京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的注意事项在北京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时,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包括: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非金融企业在办理外债登记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的外债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外债活动合法合规。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签订借款合同后,天内登记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签订借款合同后,天内登记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签订借款合同后,天内登记第一篇: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签订借款合同后,天内登记篇一: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篇二:外债签约登记须知外债签约登记须知一、外债签约登记所需资料:企业办理向境外公司、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应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1、登记申请书一份(无规定格式,企业自己写,并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明确借贷双方、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提款及还款计划等。

借入人民币外债的,债务人应了解债权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并在申请中说明。

申请中需说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净资产、总资产等的详细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等金额较大的请说明资金充足为何还要借入外债。

企业须在申请书中承诺:“本公司承诺此外债申请书所有信息真实无误;若有虚假错误陈述,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草表)》(外汇局提供)3、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

注册资本未到位的,请提供企业设立或增资批复的复印件。

中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及借用外债的批复。

4、借款企业最近一次验资报告。

5、借款合同正本,双方签字并加盖借款方公章(如为外文,需提供加盖借款企业公章的中文译本),合同中需有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提款、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

6、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7、借款企业如为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如为投资性公司,企业需提供实需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注意事项:1、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中长期外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及境外担保履约额三者之和不得超过期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2、借款企业如为外商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须满足三个条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注册资本全部到位,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5%;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另须提供外资委关于企业设立的批复及发改委立项批文(如有)。

2011年外债业务资料清单

2011年外债业务资料清单

2011年外债业务办理资料清单
一、外债登记提交资料
1、报批表{逐笔登记申请表,外债账户报批表,附表1,附表2)}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英文,需提交中文版本)
3、验资报告(足额到位,如按期到位需提供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
4、外汇IC卡复印件
但准备资料:外债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外债提款反馈及结汇需提交资料
1、报批表(提款发反馈表、结汇表)
2、入账凭证及对账单(对账单为5个工作日内的)
3、外债通途清单(20万美元以上还需提供支付指令及相关结汇凭证,发放工资还需提供
工资清单)
4、外债登记证
5、签约情况表及反馈表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外汇IC卡
三、外债展期及变更需提交资料
1、报批表(外债逐笔登记申请表,外汇账户报批表)
2、原始协议
3、展期或变更协议
4、验资报告
5、外债登记证
6、签约情况表及反馈表
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汇IC卡
9.开户核准件的复印件
10.外债账户5个工作日内的对账单
四、外债还款需提供资料
1、报批表(付,汇表)
2、还本付息通知书(需把付息计算公式列明)
3、税票及完税证明(3万以上需提供完税证明)
4、对账单(5个工作日内,购汇需提供货所有外币账户的,外汇需提供要用的账户)
5、外债登记证
6、签约情况表及反馈表
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汇IC卡
备注:附表1—债务人信息表附表2—债务人签约情况表。

发行境外债券办理外债登记

发行境外债券办理外债登记

发行境外债券办理外债登记
一、提交材料
1.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报告,包括主承销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销商的情
况;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与债务有关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措施;
2.最近3年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相关财务报表;
3.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4.纳入国家利用外资指标计划指标的证明文件;
5.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关于可转换股的批复文件;
6.资金用途说明。

二、注意事项
1.借款资格审核为中资机构外债登记程序的一部分。

中资机构办理外债登记手
续时应先进行借款资格审核。

2.符合资格和登记审核条件的,由债务人到所在地外汇局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手
续,不符合条件的,由分局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3.我管理部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上报总局审批
的业务,我管理部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总局审批。

4.业务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
一致性我管理部进行认真审核。

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未能留存原件的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服务指南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服务指南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服务指南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号:57006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 号)。

2.《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 年公布)。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 号)。

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 号)。

7.其他相关法规。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条件(1)新办登记。

申请人为按照规定可以举借外债的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

非银行债务人应当在外债合同签约后15 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非银行债务人融资租赁、售后融资性回租和发行境外债券等,也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2)变更登记。

已办理签约登记的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化,如期限(展期等)、金额、债权人等,非银行债务人应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总局变更登记划为行政审批)2.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外债签约登记:(1)2007 年6 月1 日以后(含)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且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2)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

(3)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性质的公司与房地产企业,不适用于宏观审慎管理模式。

3.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无论期限长短,均应在境外债券交割后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对外发行短期债券的,应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行管理。

采用“投注差”外债管理模式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2007 年6 月1 日前成立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发行短期债券,所发行的短期债券应占用该企业按“投注差”方式计算的外债额度。

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核准登记备案

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核准登记备案

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核准、登记、备案一、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一)主要法规依据1.《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97]汇政发字06 号)2.《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 年第9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59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 年以来关于核定余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有关文件5.《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所涉资本项目操作指引的通知(汇综发[2011]29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 l9号)7.其他相关法规(二)审核资料金融机构申报材料:1.申请书(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上年度业务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上年度指标使用情况、本年度融资需求和资金用途、偿还来源等)。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流动性需要或资金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

4外资金融机构的境内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供:( 1) 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门批准的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文件。

( 2 )“短期外债管理行“还应提供其堤外总行授权文件,并附各成员行提出的短期外债指标需求计划和有关财务报表(有人民币业务的还须单独提供外汇财务报表)。

5.针对前边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境内非金融企业申报材料:1.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指标使用和还本付息等履约情况、本年度融资需求和资金用途、偿还来源等)。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初次申请的机构,除新成立企业外,应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上年度外汇收支情况。

4.信贷机构出具的承诺贷款的意向书(意向书如为外文,除意向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经申请机构盖章的主姿条款中文翻译件)。

5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三)审核原则1.短期外债实行余额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在任一个工作日末应当纳入短期外债指标控制的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短期外债指标。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号:57006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 号)。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 号)。

5.其他相关法规。

三、申请条件外保内贷业务发生境外担保履约的,境内债务人应在担保履约后15 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短期外债签约登记及相关信息备案。

外汇局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外保内贷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事后核查。

发现违规的,在将违规行为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后,外汇局可为其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中资非金融机构及选择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应直接占用该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因此造成企业外债超出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按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进行处理。

选择“投注差”模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

超出上述限额的,须占用其自身的外债额度;外债额度仍然不够的,按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进行处理。

禁止性要求:如符合上述条件,不存在不予许可的情况。

四、办理材料五、办理机构、地点和时间(一)办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或所在地外汇局(二)办公地址:号2308房间(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次年4月);3:00-6:00(5月-9月)(节假日除外)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联系电话:;八、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2.决定是否予以受理;3.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通知书》;根据申请材料及补正情况,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程序进行审核;5.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业务办理凭证(包括业务登记凭证、核准文件、备案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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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登记所需资料
一、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企业向外汇局申领并填写《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

二、申请外债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和复印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外经贸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的批复
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9、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中资机构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
3、外债指标的证明文件(短期指标由外汇局核定,中长期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
4、年度财务报表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从2004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之内。

三、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外债登记证》和《外债签约情况表》上核发加盖“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章”
备注:自2004年6月26日以后,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

债务人无须到外汇局办理逐笔登记,改为由境内外资银行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集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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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东西,沾染过你的体温,聆听过你的心事,它们得到爱,回报爱。

你有没有丢弃过这样的东西,它们在黑暗的角落,想念着你。

即使粉身碎骨,即使已过经年,终有一天,思念,会把它们带到你的身边。

2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种生物,学会了用两足站立,尝试着迈开双腿。

自此,他们就踏上了旅途,那是被时间驱赶着,永无止境的旅途……
25、我借着爱的轻翼,飞过园墙,砖石的墙垣,不能把爱情阻隔,甚至,死亡。

26、你这双眼睛,我给你的。

27、他的命是我的,你想要,不给你。

28、诞生于想象之中,流传于口舌之上,欲望,永远存在,生生不息。

29、我,还会回来的。

30、人活着就会失去。

你失去的不会再来,你争取的永远都会失去。

31、死亡与夜色为友,揭开了黄泉的一角,寄予这生命,时机一到,他便降临到你身边。

32、就为了这么一点点的美丽,她们可以放弃友情,亲情,爱情…这就是,所谓的TM的人性#
世界脏到羞耻,谁有资格说难过。

创伤,也是一种成熟的象征。

你知道被迷惑,说明你尚且清醒,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狂妄的人有救,自卑的人没法救。

伤害别人并不能掩盖自己的缺点,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内心各种小心算计,心中不坦白,表达颠三倒四,五官又怎么端正。

多讲点笑话,以幽默的态度处事,这样子日子会好过一点。

活在别人的赞扬与掌声中,终究会成为一个敏感脆弱的人。

沉默是毁谤最好的答覆。

对人恭敬,
无私奉献的爱心,让你拥有一切。

仇恨的心无法被治愈,只有宽容才能化解仇恨,饶过别人就是饶过自己。

接受眼前的现实,你才能超越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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