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本票汇票和支票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汇票和支票是三种常见的票据形式,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定义、特点和区别。
一、本票的定义和特点本票是指出票人用本票票面的货币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票据。
具体来说,本票是出票人向收款人承诺付款的一种凭证。
本票的要素包括票面金额、收款人、出票日期、出票人、到期日等。
本票有以下一些特点:1.明确的票面金额。
本票上注明了出票人应支付给收款人的具体金额,具有明确性。
2.单独的权利。
本票是一种与出票人和收款人直接相关的票据,与其他人无关,具有独立的权利。
3.到期日限。
本票上注明了出票人应支付给收款人的具体日期,到期之前,收款人无权要求支付。
二、汇票的定义和特点汇票是指出票人以股票、债券等为凭证,向收款人开具的一种票据,用以支付一定货币的票据。
具体来说,汇票是出票人利用银行或邮局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向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汇票的要素包括票面金额、收款人、出票日期、出票人、到期日等。
汇票有以下一些特点:1.依赖金融机构信用。
汇票的支付依赖于金融机构的信用,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和可流通性。
2.延期兑付。
即使到期日来临,出票人无法立即支付也可以延期兑付。
三、支票的定义和特点支票是指出票人向银行开具的支付指令,由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具体来说,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凭证。
支票的要素包括票面金额、收款人、出票日期、出票人等。
支票有以下一些特点:1.无条件支付。
银行对合法有效的支票无条件支付,收款人无需额外条件即可获得支付。
2.可追索性。
支票的支付和使用可以进行追溯,可以通过银行记录进行核实。
四、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区别1.支付方式不同:本票由出票人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汇票由金融机构代为支付,而支票由银行支付给收款人。
2.支付范围不同:本票和汇票的支付范围是货币,支票的支付范围是银行存款。
3.到期兑付方式不同:本票可在到期日前通知出票人进行支付,而汇票可以延期兑付。
本票、汇票和支票区别与联系
本票、汇票和支票区别与联系本票具有一般票据所共有的性质,但又有不同于汇票和支票的一些特点。
其相同点是:(1)具有同一性质。
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③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
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⑥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⑦信用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
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⑧支付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
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
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者的主要区别有:(1)本票是自付(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汇票和支票是常见的金融票据,它们在使用范围、支付方式和兑付流程上存在一定的差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定义、特点和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三种票据。
一、本票的定义和特点本票是一种无条件付款票据,是指发票人直接对票据持有人作出支付承诺,并且在票据到期日可以被持票人向发票人进行兑付。
本票的主要特点如下:1. 付款方式:本票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票据,即票据到期日当天由发票人直接向持票人支付现金或汇款。
2. 支付承诺:发票人对本票的支付承诺是无条件的,即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条件,发票人都有义务按照票面金额支付给持票人。
3. 兑付期限:本票通常有一个确定的兑付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三个月或六个月,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 提取手续费:在兑付本票时,发票人通常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服务费用,这是一种合理的收费行为。
二、汇票的定义和特点汇票是一种经过银行付款保证的票据,在交易中常用于跨行和跨区域的支付,其定义和特点如下:1. 银行保证:汇票是通过银行付款保证机制进行支付的票据,银行在汇票上加盖公章,作为对付款的担保。
2. 支付方式:持票人可以携带汇票直接到银行进行兑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兑付。
3. 缴纳手续费:在办理汇票时,持票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用于支付银行的服务费用。
4. 信誉保障:由于汇票具有银行保证,因此持票人可以更加放心地进行交易,避免支付风险。
三、支票的定义和特点支票是一种特殊的票据,通常用于个人和企业的支付和结算,其定义和特点如下:1. 出票人:支票的出票人是需要支付款项的个人或企业,也可以是代表个人或企业进行支付的银行。
2. 受益人:支票的受益人是需要收款的个人或企业,可以直接持支票到银行进行兑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兑付。
3. 账户验证:在兑付支票时,银行会进行账户余额验证,确保出票人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支付。
4. 限制使用:支票通常只能用于国内支付,并且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将无法进行支付。
汇票,本票,支票
一票据含义票据是以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它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支付工具。
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合法取得票据债权的人,可以通过交付票据或经过背书再交付票据的方式偿付所欠他人的另一笔债务或通过贴现取得现金。
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
二票据的作用票据的使用一般要通过银行买卖,提供信用,融通资金,实现国际间债权债务的结清。
由此看来票据的作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信用作用,另一种是结算作用。
(一)信用作用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信用作用是票据最本质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很难同时实现一方交货另一方付款,必然要有一方先履行义务,这一方即为债权人,而另一方则成为债务人。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票据的使用得以实现。
例如:买方在卖方发货后2个月付款,则卖方发货后可出具一张远期汇票,经买方承兑后,买方就成为汇票的债务人,承担到期向汇票持有人付款的责任。
在这里,通过票据提供信用的一方是商人的话,则属于商业信用;提供信用的一方为银行的话,则为银行信用。
票据的这种信用作用,也使资金融通业务得以发展。
(二)结算作用用票据代替现金收付,可以随时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
如:甲欠乙,丙欠甲,甲可以签发一张汇票,收款人为乙,付款人为丙,当丙承兑了汇票之后,就意味着甲乙丙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解除。
(一)汇票的定义与内容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的内容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项目,据其重要性不同这些项目可以分为三类。
1汇票的绝对记载项目是汇票必须记载的内容,必要项目是否齐全直接关系到汇票是否有效。
1)“汇票”字样,bill of exchange Exchange Draft 均可。
2)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或委托。
汇票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否则将无法签字。
举例说明支票本票汇票通俗易懂的区别
举例说明支票本票汇票通俗易懂的区别什么是支票,本票和汇票?这三种常见的金融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被谈论到,但是很多人却对它们的区别不太清楚。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支票、本票和汇票的定义和用途,并通过举例向您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以便您对这些概念有一个深入的理解。
一、支票支票是一种常见的支付工具,在经济交易中广泛使用。
它是银行根据持票人的要求,向支付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一张支票通常包含有关付款人、受款人、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信息。
支票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把它兑换成现金或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中。
举例来说,假设小明需要向小红支付500元。
小明可以写一张支票,上面注明付款人为小明自己,受款人为小红,金额为500元,并在支付日期签字。
小明可以把这张支票给小红,小红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把它兑换成现金。
二、本票本票是一种具有承诺付款功能的票据。
与支票不同的是,本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书面承诺,保证在规定的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通常包括债务人、债权人、支付日期和支付金额等信息。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欠小红1000元,他可以写一张本票,上面注明债务人为小明自己,债权人为小红,支付日期为一个月后,支付金额为1000元,并在本票上签字。
小明交给小红这张本票,保证在规定的日期内按照约定支付。
三、汇票汇票是一种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代表支付金额的票据。
汇票通常用于跨境支付或大额交易,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来实现资金的划拨。
汇票包含有出票人、收款人、汇票金额、汇票起止日期等信息。
假设小明在国内需要向小红海外支付1000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以向银行购买一张汇票,上面注明出票人为银行,收款人为小红,汇票金额为1000美元,汇票起止日期为一个月。
小明可以把这张汇票给小红,小红可以凭借这张汇票在海外的银行办理兑换手续来获得1000美元。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支票、本票和汇票之间的区别。
支票主要用于经济交易中的支付,可以直接兑换成现金,而本票是一种承诺付款的债务工具,用于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
本票支票汇票的异同
不同点: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 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 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 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 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 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 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 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不同点: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 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 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 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 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 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 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 有规定,各商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 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 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 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与支票最初是作为支付工具出现的,它们具有代替现金运送,达到迅速、准确、安全的目的,随后在频繁的贸易活动中,这些票据被广泛地作为信用工具而存在;伴随着现代银行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在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时,这些票据起着结算工具的作用,同时通过贴现,这些票据还起着调度资金的融资作用.因此,研究三者的共性与差异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试从票据的概念着手,通过对票据的法律属性、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权利补救等几个方面的论述,找出三者的异同,并作粗浅的分析研究。
一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比较研究,首先必须明确界定三者的概念,只有这样才能使比较研究有个清晰的对象。
我国不久前通过的票据法对此采用了定义式的立法例,其第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本票、支票三者共同组成了票据系统,三者之间的联系具有内在逻辑性.其共同属性又是通过票据所具有的法律属性表现出来,首先,三者均是金钱完全有价证券,这就是说三者权利的行使或处分,全部与票据本身有不可分离的关系,都必须以占有票据为基本条件,若票据丧失,持票人的一切权利随之丧失,同时三者的发生及存在,均以支付一定的金额为唯一目的,不管发行票据的"票据原因"如何,票据只以一定的单纯金额为其"票据金额"。
其次,三者均是无因债权证券,这就是说如若具备法定款式,其权利即行成立,至于其法律行为发生的原因何在,持票人如何取得票据,则在所不问,同时三者所表示的债仅均为金钱债权,占有该票据就可以向票据债务人请求给付票据上所载明的金额。
通俗讲解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通俗讲解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最近看到很多朋友们都在问关于汇票、本票、支票的问题,大多数刚接触这几个名词的朋友还是不太了解这三种“票”该如何区分,纷纷表示看概念看到要吐,却还是记不住。
今天,我就来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教大家区分这三者!(一)概念1.本票概念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概念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案例及讲解1.本票讲解本票:一张欠条。
隔壁老王要我还钱,但是我此刻囊中羞涩,于是给了他一张欠条(本票),并且告诉他,如果下次再找我,拿着这张欠条,我二话不说就会给钱。
(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会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银行。
)但是我告诉老王,因为最近手头太紧,过了这段时间我可能就不记得了,所以让他两个月内来找我要钱。
(本票的提示期限为2个月)2.汇票讲解汇票:一封密令。
隔壁老张又来找我借钱,虽然我自己没钱,但是碍于面子,我给了他一封密令(汇票),用来命令老刘给他钱,告诉老张可以拿着这封密令去找人要钱。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出票人老刘=付款人老张=收款人、持票人(如果出票人为银行,就是银行汇票;如果出票人是商业主体,那就是商业汇票啦。
)我告诉老张,时间不等人,另外一个人没啥耐心,所以要在一个月之内去找他。
(汇票提示期限为1个月)如果我的密令上写着命令写着:命令老刘见到本书后,立刻给老张3500元,不得延误。
(说明这是一张即期汇票。
)如果我的密令上没有写马上给钱,而是写着与2015年10月28日给老张3500元。
汇票本票支票
汇票、本票和支票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使用本票和支票。
1. 定义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draft 或bill )是最重要的一种票据,由于其最能反映票据的性质、特征和规律,最集中地体现票据所具有的信用、支付和融资等各种经济功能,从而成为票据的典型代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内容汇票的必备内容:①表明“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本票的必备内容:①表明“本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确定的金额;④收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支票的必备内容::①表示“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3.汇票、本票、支票除上述不同外,主要有以下区别:①当事人。
汇票和支票均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
②证券的性质。
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的证券,故属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③到期日。
支票和本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做出不同到期日的记载,如: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
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的跟单汇票,还有做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记载。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汇票和支票是三种常见的票据,它们在金融交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虽然它们都属于票据范畴,但在使用和功能上有一些不同。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本票、汇票和支票的区别。
首先,本票是指一种有明确收款人的票据,它是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写明收款人的名称的。
本票的特点是非转让性,只能由特定的收款人进行兑付。
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字后,就承诺在规定的日期或要求时兑付给收款人一定金额的款项。
本票通常用于双方有一定信任基础的商业交易中,它可以提供一定的付款保障。
接下来是汇票,它是一种约定了规定付款地点的票据。
与本票不同的是,汇票在付款时需要通过银行,通过银行进行兑付与结算。
汇票的特点是具有转让性,可以在兑付期限内转让给他人。
当收款人不方便到付款地点兑现票款时,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他人,由他人代为兑付。
汇票的使用范围更广泛,可以在跨地区、跨国家的交易中提供方便。
最后是支票,它是一种由银行和账户持有者发行的票据,用于支付给特定的收款人一定金额的款项。
支票需要账户持有者在支票上签字,并注明支付给收款人的名称和具体金额。
与本票和汇票不同的是,支票的兑付从银行账户中划款,所以在使用支票时需要有足够的存款来提供支付保障。
支票具有转让性,持有人可以将支票转让给他人进行兑现。
综上所述,本票、汇票和支票在使用和功能上有一些不同。
本票是非转让性的票据,兑付需要由特定收款人负责;汇票是具有转让性的票据,通过银行进行兑付;而支票是一种基于银行账户的支付工具,具有转让性。
在金融交易中,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票据进行支付和结算。
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的区别介绍
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的区别介绍汇票、本票和支票都是可以用于国际货款结算,但是它们三者之间不一样,有很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区别。
下面,小编带你去了解一下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的区别,一起看看。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 draft 或 bill ) 是最重要的一种票据,由于其最能反映票据的性质、特征和规律,最集中地体现票据所具有的信用、支付和融资等各种经济功能,从而成为票据的典型代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本票和支票当事人的区别。
汇票和支票均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
汇票、本票和支票证券的性质的区别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的证券,故属委托支付证券。
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汇票、本票和支票到期日的区别支票和本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做出不同到期日的记载。
如: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
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的跟单汇票,还有做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记载。
汇票、本票和支票承兑区别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
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无须提示承兑,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必须经出票人见票才能确定到期日,因此又有提示见票即“签见”的必要。
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需承兑。
汇票、本票和支票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付款人是否愿意承兑或付款,是付款人自己的独立行为,但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应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
本票、汇票、支票该如何区分?
本票、汇票、支票该如何区分?说起会计知识,就有很多相似的专业词,很多人有时候会将这些搞混,分辨不清楚。
此次,为大家整理的一篇关于如何区分本票、汇票、支票的文章,小编告诉大家在在看的同时也一定要理解其中的内容。
现在一起来看看吧!一、本票本票是这三种中最简单的一种,当事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出票的,一个是收钱的。
简单理解来说,银行既是付款的、也是出票的,如果企业或者个人有本票的需求,他们就需要拿着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银行卡等)到银行,填一个银行本票申请单,然后就可以办理本票。
一旦银行签了本票出去,那么他以后只要见到本票,就要无条件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票那张纸上面必须包括六个东西才能生效,分别是:“本票”两个字、无条件支付承诺、出票人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字。
本票有一个特点,有效期是两个月,超过两个月之后,银行看见了本票也不会给你兑付的。
按照期限,本票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区别就是拿到票就能兑付还是过段时间才能兑付。
按照面值,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的本票比如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等,相当于超大额人民币,不定额的本票就需要企业在填本票申请单的时候填写。
1.企业或者个人为什么要用本票?(1)使用方便我国现行的银行本票使用方便灵活。
不管其是否在银行开户,他们之间在同城范围内的所有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收款单位和个人持银行本票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同样也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结算迅速。
(2)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并于指定到期日由签发银行无条件支付,因而信誉度很高,一般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问题。
其中定额银行本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代理签发,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
不定额银行本票由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签发,由于其资金力量雄厚,因而一般也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
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
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
支票,本票,汇票的区别(Rf # W* 1τ一、付款期限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天。
汇票: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
二、适用范围不同支票:支票只能在同城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使用。
汇票: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三、付款人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汇票:汇票的付款人一般为银行。
四、背书转让不同支票: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
五、追索权不同支票:支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汇票: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本票与汇票,支票的区别商业承兑汇票票样反向1.定义不同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2、性质不同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附图)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
1.支票: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收到现金支票,票头开出单位会留下做账,拿这个去银行取钱。
如果拿现金支票去银行存钱,银行转进钱后,会开给你一张现金解款单,说明钱已经成功转入。
收到转账支票,票头开出单位会留下做账,拿这个去银行取钱。
如果拿转账支票去银行存钱,填写银行进账单,银行收了转账支票,会给你那张软纸,表示业务已受理,等银行转进钱后,会把银行进账单硬纸给你(盖章),表示钱已经成功转入。
2. 银行汇票。
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3. 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
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银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2.主债务人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3.有无承兑不同。
银行本票无需承兑,银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
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银行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银行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
本票_汇票_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对比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1.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签发:银行签发(无条件支付)-签发条件:是汇款人须将款先现存入银行,在存款之后或存款同时通知银行将一定的款项转住指定地点,并将汇款交给汇款人,后者持票住指定银行办理转帐或提取现金。
3.使用范围:汇票的与本票的使用流程是一样的。
【帐上有钱】汇票是可以跨地区的使用。
4.记载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应理解成汇票上不能记载支付条件。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进口方或其指定银行。
收款人名称。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或其指定银行。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5.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6.种类:(1).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
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2).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
银行汇票多是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
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3).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
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
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
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
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4).按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只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与联系定义
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与联系定义支票,有“银行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的票据。
支票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可以用于支取现金,转账结算,缴纳各种税款等。
支票既可用于转账结算,又可用于支取现金,是出纳人员的重要凭证,而且支票使用起来比较安全,要比现金付款办理的手续简便,同时也减少了现金的流通量。
因此,银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接受支票,并负责保管,签发现金支票应根据需要签发转账支票。
一、本票支票。
支票分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普通支票适用于异地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同城转账。
( 1)开立支票的程序:单位(人)和个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需要开具支票时,必须向银行申请开立支票,填明收款人名称、款项用途、金额、收款人签章等。
银行审查后即给予开立。
如果支票限于见票即付,还必须与收款人提前商定付款日期。
( 2)银行对支票的保管。
凡空白支票都要按号码顺序编定,妥善保管,及时领用注销,不得丢失。
领用时必须记载领用支票的日期、用途和经办人员姓名。
支票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
本票又称“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它包括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两种。
( 1)银行本票的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2)银行本票的功能:支付功能;信用功能;融资功能;结算功能;储蓄功能;表现功能。
二、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 1)银行汇票的概念: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2)银行汇票的功能:支付功能;信用功能;融资功能;结算功能;储蓄功能;表现功能。
汇票必须由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其指定的人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支付命令书。
汇票本票支票的异同点
汇票本票支票三者的异同点:汇票是由一人开致另一人的书面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在要求付款时立即或在固定时间或在可以确定未来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本票是指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详细的说,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自己开有账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目的货币给一个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一)本票与汇票的相同点1、本票的收款人与汇款人相同2、本票的制票人与汇票的承兑人相似,两者同是主债务人3、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两者同时第二债务人(二)本票与汇票的不同点1、基本当事人不同。
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制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所以制票人向收款人承诺自己付款,本票是承诺式的票据。
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票款给收款人的书面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者委托式的票据。
3、名称的含义不同。
本票英文直译为承诺券,它包含着一笔交易结算,汇票直译为汇兑票,它包含着两笔交易。
4、承兑项目不同。
本票不需要:(1)提示要求承兑(2)承兑(3)参加承兑(4)发出一套。
汇票必须要有(1)至(4)项。
5、如果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须作成拒绝证书。
如果国际汇票遭到退票,必须作成拒绝证书。
6、主债务人。
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制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7、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作成相同的一人当事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作成想通过的一人当事人。
支票与汇票的不同点:支票是汇票的一种,所以支票与汇票有许多共性,但支票也具有许多不同于汇票的特殊性。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汇票和支票是不同类型的票据,它们在使用范围、支付方式和背书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下面我将分别介绍这三种票据的特点和区别。
首先,本票是指债务人(出票人)针对特定债权人(持票人)签发的一种票据。
本票上明确标注了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债务人承诺在到期日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支付指定金额。
本票属于一种可转让票据,持票人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
本票的到期日一般与签发日一致,到期后即为支付期限。
本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由债务人直接向持票人支付指定金额。
其次,汇票是指出票人要求一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汇票一般由债权人开具并持有,债务人需要向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相应的款项,该机构随后向持票人支付指定金额。
汇票通常具有跨地域和跨行业支付的特点,可以方便地进行跨境交易。
与本票类似,汇票也可以进行转让,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他人。
最后,支票是指债权人(持票人)向债务人(开票人)索取一定金额的支付工具。
支票需由债权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支付金额、收款人姓名、签名等,并由银行进行背书确认。
支票的使用范围广泛,可以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支付交易。
支票通常需要在指定日期内到银行进行兑现,债务人需要在指定日期前保证账户有足够余额以支付支票金额。
支票也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持票人可以将支票转让给他人。
综上所述,本票、汇票和支票是三种不同类型的票据。
本票是债务人向特定债权人承诺支付指定金额的票据,汇票是债权人要求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指定金额的票据,支票是债权人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
它们在使用范围、支付方式和背书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但都可以进行转让。
对于不同的交易场景和支付需求,我们可以选择适合的票据类型来完成交易。
汇票与本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汇票与本票、⽀票的区别是什么《中华⼈民共和国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票。
那么这三种票据的不同点在哪⾥呢?这些不同点具体是指什么内容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汇票与本票、⽀票的区别:(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付款)证券;⽀票是委托⽀付证券,但受托⼈只限于银⾏或其他法定⾦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票可⽤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逾期兑付银⾏不予受理;我国商业汇票(分为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能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账户不⾜⽀付时、其开户银⾏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或被背书⼈,由其⾃⾏处理。
银⾏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但承兑到期⽇已过持票⼈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专业银⾏都⾃⾏作了⼀些补充规定。
如中国⼯商银⾏规定超过承兑期⽇1个⽉持票⼈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
⽀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票付款期10天。
从签发的次⽇算起,到期⽇遇惯例假⽇顺延)。
(4)汇票和⽀票有三个基本当事⼈,即出票⼈、付款⼈、收款⼈;⽽本票只有出票⼈(付款⼈和出票⼈为同⼀个⼈)和收款⼈两个基本当事⼈。
(5)⽀票的出票⼈与付款⼈之间必须先有资⾦关系,才能签发⽀票;汇票的出票⼈与付款⼈之间不必先有资⾦关系;本票的出票⼈与付款⼈为同⼀个⼈,不存在所谓的资⾦关系。
(6)⽀票和本票的主债务⼈是出票⼈,⽽汇票的主债务⼈,在承兑前是出票⼈,在承兑后是承兑⼈。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票⼀般为即期⽆需承兑,本票也⽆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由承兑⼈担保付款;⽀票出票⼈担保⽀票付款;本票的出票⼈⾃负付款责任。
(9)⽀票、本票持有⼈只对出票⼈有追索权,⽽汇票持有⼈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背书⼈、承兑⼈都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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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怎样区分本票汇票和支票本票具有一般票据所共有的性质,但又有不同于汇票和支票的一些特点。
其相同点是:(1)具有同一性质。
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③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
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⑥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⑦信用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
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
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
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者的主要区别有:(1)本票是自付(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商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
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
支票付款期为10天。
与汇票支票相同,本票本意是代表典型之信用证券,其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在现代商业中承担的信用担保功能。
而我国《票据法》中对于本票的规定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
其特殊之处在于:(1)我国《票据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并且在票据法未修订前,签发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是经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尽管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票据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本票业务的准入制,但是本票的出票人仍限定为银行。
可见,我国没有商业本票,一般的企业单位不能签发本票。
(2)我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第78条又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第79条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80条又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
因此,我国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本票,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但与支票相比,法律对本票提示期间所作的限制比支票要小得多。
(3)我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否则本票无效。
据此规定,我国不存在无记名本票和指示本票,只有记名本票。
(4)《支付结算办法》第98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由此可知,我国票据只能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
(5)我国《票据法》第74条还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从规定的“必须、保证”等字眼中,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不保护没有合法交易关系而签发本票的效力。
可见,我国在立法条文中体现出“票据使用过程的安全”的立法精神。
∙最新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800.html∙最新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9.html∙最新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98.html∙最新战时造谣惑众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7.html∙最新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6.html∙最新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5.html∙最新军人叛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4.html∙最新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93.html∙最新投降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2.html∙最新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1.html∙最新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90.html∙最新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9.html∙最新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88.html∙最新危险物品肇事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7.html∙最新倒卖文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6.html∙最新武装叛乱、暴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5.html∙最新倒卖车票、船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4.html∙最新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3.html∙最新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2.html∙最新劫持船只、汽车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1.html∙最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80.html∙最新商检失职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9.html∙最新重婚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8.html∙最新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7.html∙最新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6.html∙最新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5.html∙最新煽动分裂国家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4.html∙最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3.html∙最新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2.html∙最新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1.html∙最新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70.html∙最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69.html∙最新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8.html∙最新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7.html∙最新行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6.html∙最新遗失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5.html∙最新资助恐怖活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4.html∙最新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3.html∙最新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62.html∙最新武装叛乱、暴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1.html∙最新诽谤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60.html∙最新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9.html∙最新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8.html∙最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 /y/zm/954757.html ∙最新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56.html∙最新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55.html∙最新隐瞒、谎报军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4.html∙最新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3.html∙最新战时自伤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2.html∙最新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51.html∙最新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50.html∙最新绑架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9.html∙最新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8.html∙最新背叛国家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7.html∙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6.html∙最新聚众哄抢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5.html∙最新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4.html∙最新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3.html∙最新遗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2.html∙最新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1.html∙最新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40.html∙最新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9.html∙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8.html∙最新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7.html∙最新虐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6.html∙最新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5.html∙最新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4.html∙最新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3.html∙最新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2.html∙最新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1.html∙最新隐瞒境外存款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30.html∙最新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9.html∙最新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 /y/zm/954728.html ∙最新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7.html∙最新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26.html∙最新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5.html∙最新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4.html∙最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3.html∙最新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22.html∙最新武装叛乱、暴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1.html∙最新侵犯通信自由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20.html∙最新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9.html∙最新丢失枪支不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8.html∙最新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7.html∙最新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6.html∙最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5.html∙最新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及 /y/zm/954714.html ∙最新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3.html∙最新破坏界碑、界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2.html∙最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1.html∙最新商检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10.html∙最新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9.html∙最新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8.html∙最新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707.html∙最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6.html∙最新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5.html∙最新破坏军婚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4.html∙最新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3.html∙最新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2.html∙最新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