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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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 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 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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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2、关于急危患者的救治 • 急危患者、危重患者:患有急症或者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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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 •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 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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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4、紧急情况服从调遣
• 第28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 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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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 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知情同意权代理与最佳利益原则
• 患者知情同意权例外:社会公共利益(传 染病、严重精神障碍者、吸毒人员强制戒 毒)、保护性医疗、患者弃权时
《侵权责任法》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
十分危重,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患者。 •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
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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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遗弃患者的法律责任: • 拒绝救治或不负责任延误抢救和诊治,造
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 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 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
方案、利弊后果。 第26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
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 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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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
•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 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 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法律后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 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 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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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医师报告制度 • 第29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
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 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 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 法律后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 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二、医师执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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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3、医疗知情同意制度 • 患者知情同意权:人格权之一,包括知情
权、同意权。 条件: • 患者具有知情同意能力 • 患者意志自由,能够自由表达自己意志 • 医师充分、合理的说明和告知,使患者获
取、理解相关决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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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医师合理告知义务: • 告知患者有关疾病的病 情、可选择的治疗
1、出具医学文书和书写病历 •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
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 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 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 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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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1、出具医学文书和书写病历 • 法律后果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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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 医师的权利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 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 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
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 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 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 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 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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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55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 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应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 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 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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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1、出具医学文书和书写病历 • 医学文书:是指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制作的
与医疗事项有关的文书。主要包括:病历、 处方、医学证明文件。 • 病历的书写: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 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 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包括门诊(急)病历 和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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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执业医师法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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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概述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医师执业规则 医师考核与培训 医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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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医师的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 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 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 件;
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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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 医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
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
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
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
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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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 •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
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 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 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 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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