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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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KKH二期赫韦利扬-塔科特第4施工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中国交建KKH二期赫韦利扬-塔科特第4施工部
2016年9月1日
中国交建KKH二期赫韦利扬-塔科特第4施工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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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KKH二期赫韦利扬-塔科特第4施工部
2016年9月1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KKH二期四标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交股份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环境保护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原则。
(3)总经理部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对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粉尘、震动等进行防治,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生产、环境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4)本项目全体员工有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义务,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和举报的权利,被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2、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
(1)项目主管领导、安保部门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本项目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本项目环保活动,决定对环保工作的奖罚。
(2)本项目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综合办、工程、物资、试验室等共同负责办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项目主要负责人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管理。
(3)各作业队(班组),由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
3、管理办法
(4)本项目建立环境保护专用资金。将泥浆澄淀池的人工费、转运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等列入环保基金,进入工程成本。
(5)工程部门,在编制项目计划时,必须把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纳入计划,并把需要资金专项列出,不得空缺。
(6)项目上现有机动车辆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转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7)污水管理
本项目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包括食堂排放污水、洗澡水、洗手间和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有害物质包括食用油以及含磷的洗衣粉、肥皂水等;生产污水包括混凝土养护水、施工船舶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和基桩钻孔泥浆。
a)综合办负责驻地废水的处理及排放管理;
b)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生产污水(钻孔泥浆)的处理和排放管理;
c)安保部负责对污水(钻孔泥浆)的处理以及排放进行监督;
d)混凝土养护水采用循环喷淋系统,自然蒸发,不直接往水体排放;
e)混凝土拌合废水通过混凝土泵机抽吸到泥浆车上,运到指定地点排放。(8)固体废弃物管理
本项目涉及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砼碎块、水泥砂石料、砼试块、边角料、钢筋(头)、焊渣(条)、切割磨残留物、废弃压力容器(瓶)、铁钉(丝)、扣件螺杆、木加工残留物、废弃消防用品、废钢模及其它结构件、废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油桶、油漆桶、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换的废气零配件、废气修理工具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a)固体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b)设置临时垃圾回收点,清洁工每天将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运送到临时垃圾回收点,定期进行处理;
c)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砼碎块、水泥砂石料、砼试块由清理车运送到指定地点排放;
d)废旧油手套、废弃个人防护用品、油漆桶等由物资部集中回收,统一处理;
e)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边角料等先由各作业队伍进行收集存放,不得随便遗弃或移做它用,统一由总经理部决定对其进行处理;
f)对于各作业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回收,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场地的清洁,严禁到处乱扔。
(9)柴油库管理
a)设立柴油储放专区,各单位施工机械用油由物资部统一调拨,柴油库房由物资部统一管理。物资部制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b)油库设专人管理,严格领、发手续。油库区设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对于油库区的不良隐患及时向物资部反映,同时物资部定期对油库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漏油及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不造成污染;
c)对于已经造成漏油的情况,各单位须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控制处理措施,将污染降至最小程度。
(10)噪音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音主要来源为各施工机具及施工过程钢构件加工、安装等过程。对于噪音污染的管理采取以下措施:
a)总经理部购置一台声级机,由项目安保部和工程部每月对施工场界内噪音进行一次测量。对于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523-90)的施工机具由两部门共同采取对策争取将噪音降到限值之内;
b)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确保机况正常;
c)对噪音、震动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采取降噪或减震措施,使监测值达到国家标准;
d)优化加工、安装调试方案工艺;
e)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规范施工;
f)减少噪音源,并减少操作人员在噪音中的暴露时间。
(11)粉(烟)尘污染防治
本项目粉尘、扬尘主要产生于运输道路扬尘、料场、施工现场水泥堆放、拌合站。对于粉尘、扬尘的控制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a)对于施工便道定期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或人工进行洒水,现场水泥入库严密覆盖,增设防尘罩;
b)凡散发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施工,各单位应采取密闭式工艺,加强通风、吸尘、隔离设施,并给操作人员配备防尘、防毒劳保用品;
c)热水锅炉应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减少烟尘排放,使烟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12)制造、购置和进口的机动车辆及其他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13)对有害的化学物品,由物资部负责实施专库专放,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