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11月1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正式印发。为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我省经济企稳向好,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1.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确定的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省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做法,由省直相关部门分别制定行业准入负面清单。企业投资类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简化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程序,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充分运用好已建成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动态调整审批流
程,实行部门并联审批,做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流程导引、一代码贯通、一条龙服务”。继续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与国内先进地区对标,把开工前审批事项减少到最低限度,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审查。(省编办、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工信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公安厅、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相关中省直部门,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
2.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地试点,在哈尔滨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及省重点产业园区内试行。投资项目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管的原则进行建设,充分激发企业投资动力和活力。(省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安全监管局等相关中省直部门,相关市〔地〕政府〔行署〕负责)
3.推动“信用东北”建设,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各中省直单位对失信人在申请政府投资和补贴、参与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获取自然资源、融资贷款等方面推行联合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省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4.按照国务院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20户地方国企开
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政策,在我省已申报5户地方国企试点基础上,再组织10-15户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规定,组建3-5户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争取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支持驻我省央企二、三级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科研院所开展员工持股改革试点。(省国资委、人社厅、财政厅、森工总局,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
5.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力度,对省市县适合采用PPP模式建设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项目应全部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各级政府不得把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内的项目未经市场化公开招标自行确定投资主体。各地、各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PPP项目推介,提升省内外社会资本方对我省PPP项目的认知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有吸引力的项目为民间资本留出适当的投资空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继续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对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治理,矿产资源及其精深加工,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由省统一组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加快建立“银政企保”合作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和融资提供担保。(省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保监局,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6.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的机遇,围绕提高我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品质食品加工、石化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加强电站成套设备、新型农机装备、石油机械装备、重型数控机床、高速重载铁路货车、汽车等领域对外合作,推动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推动省内工业投资基金和各种产业基金加快实质性运行,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各地设立天使创业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即将设立的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省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厅、金融办,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政府负责)
7.落实“市场化收购+补贴”粮食收储政策,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均衡销售,发挥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引导
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推进绿色食品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销售渠道,支持品牌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与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开展合作。推动绿色食品生产和营销企业将地理标志、品牌和品种有机结合,通过产权股权重组、企业合同、特许经营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品牌。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玉米燃料乙醇生产基地。(省农委、粮食局、商务厅、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
8.深化龙煤集团改革,强化内部管理、组织化分流安置职工、盘活非经营性和对外闲置资产、发展新产业等改革脱困工作。做好龙煤集团去产能工作,“十三五”期间退出产能1769万吨;加快推进龙煤集团接续矿井项目建设,争取到2020年形成新增产能330万吨。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资源型城市转型攻坚行动计划的要求和《黑龙江省煤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制定资源型城市转型攻坚行动计划,提出易地安置转移方案,统筹安排富余人员,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以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为重点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在我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和生态移民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