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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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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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专栏作者: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1期淄博博山区编办全面建成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实现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化管理,今年6月份以来,淄博博山区编办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历时三个多月,全面建成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领导高度重视。

省市对建设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部署后,区编办及时向区编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为确保工作落实,区编办专门配备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接入,积极与区政府信息中心沟通联系,如期接入市政府电子政务专线,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业务培训。

为保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正确操作及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区编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系统操作手册,分层次、分类别对全区24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人员较多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了二次培训,确保有关人员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三、集中采集信息。

为保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稳步推进、忙而不乱,专门制定了各单位报送《人员信息采集表》时间安排,对各单位上报信息时间进行统筹安排。

为加快工作进度,注意事先收集填报中可能会碰到的疑难问题,主动向市编办请教,积极与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反馈,既保证了信息的质量,也缩短了采集时间。

四、严格审核录入。

对各单位采集的人员信息实行层层审核把关,首先由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汇总后再送区编办复审。

在复审中,始终坚持“三个必须重报”,即表格格式不符必须重报、实有人数不一致必须重报、重要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必须重报,切实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

在对各单位采集的人员信息实行层层把关后,集中时间和力量,完成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五、动态更新管理。

今后,凡涉及增减机构、人员变动、自然减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发生变化时,要求有关单位必须在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区编办办理变更登记,并及时输入信息系统,确保系统信息数据更新的实时性、准确性。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06.21•【字号】淄人发[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淄人发〔2007〕100号)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

人员聘用制度是国家确定的今后事业单位基本的用人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本着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障、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改革统筹规划,配套进行。

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

2、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根本转变。

现行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弊端日益显现。

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利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目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近几年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二是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配套。

机构编制监督专栏

机构编制监督专栏

机构编制监督专栏作者: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5期淄博市淄川区开展安监部门履职检查工作一是认真研究,精心部署。

下发《关于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的目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召开由各有关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要求。

为提高履职检查的效果,把此次检查情况纳入到本年度全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明确重点,细化任务。

履职检查工作以部门“三定”和《淄川区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为依据,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规定的机构、编制、职责等落实情况;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了解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关系不顺、权责不一致和监管交叉或空白等问题,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成效。

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在部门自查阶段,制定了调研提纲,对自查的重点细化为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措施和装备落实情况等11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自查工作。

在实地检查阶段,会同区监察局和区安办组成检查组分片到片区进行实地检查。

采取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安全生产事件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了解部门单位履职自查情况。

□淄川区编办侯婷 E:CWK潍坊市编办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一是确立任务目标。

在认真学习鲁编〔2013〕4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并把组织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市编办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精心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从目标定位、标准范围、目标要求和目标时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团队。

市编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团队,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及有关人员具体抓,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淄人发[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淄人发〔2009〕26号)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 64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研究确定,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总体要求下,对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适当简化程序实施招聘工作。

具体意见如下:一、适用岗位及应聘人员的范围、条件(一)适用岗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为与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相关的重点、关键岗位。

(二)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1、博士研究生;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3、国家“985”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在派遣期内。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编制核准和拟定下达招聘人员计划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报告中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拟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市编委办公室根据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编委办公室的批复提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计划(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加以注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下达。

事证号 - 淄博机构编制网

事证号 - 淄博机构编制网
淄博市辐射环境和危险物监督管理中心
137030010300
中共淄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7030007400
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37030003413
淄博市纺织行业协会
137030005704
淄博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
137030004506
淄博市统一征地办公室
137030003521
淄博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137030003526
山东省淄博第三中学
137030005005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处
137030005308
淄博市群众艺术馆
137030005408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淄博市中心血站
137030005101
淄博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137030003514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70300013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淄博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处
137030008805
淄博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137030005404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137030005309
淄博市演出服务中心
137030005004
淄博市水产管理处
137030003404
淄博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
137030009201
淄博市商业幼儿园
137030009202
淄博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137030005419
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137030005420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030001401
淄博市司法鉴定中心
137030000505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2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2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1日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淄发〔2019〕1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及其所属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第三条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管理、招录管理、员工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动态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出资一级企业的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的监管,一级企业负责所出资二级以下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经营范围、资产规模、效益状况、业务流程等因素从严从紧控制内设机构数量、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淄编[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淄编[2007]2号)市直各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和省编委鲁编[2005]1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人事工作会议部署,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编制实名制的重要意义编制实名制,是指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的一种管理制度。

在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实现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共用一套数据,形成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核定编制,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编制配备工作人员,财政部门按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核拨经费的约束机制。

为做好市级实名制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6个部门共同组成市级编制实名制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市级编制实名制工作。

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编制实名制的范围市级编制实名制的范围包括:市直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归口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各部门要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将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7•【字号】淄发[2004]23号•【施行日期】2004.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04]23号2004年12月7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方针和原则,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一)坚持上下基本对应。

与省政府机构改革衔接,既要保持政府机构的相对稳定,又要重点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根据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坚持精简、统一、效能。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合理划分、科学界定各部门的事权和分工,理顺部门之间、条块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将市委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市财政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职能,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机构编制管理专栏

机构编制管理专栏

机构编制管理专栏作者: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0期即墨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近日,即墨市印发《即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即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该办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形式上,对机关、事业单位分开规定。

新办法分别制订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其中机关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大大推动机构编制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是思路上,积极探索管理创新。

根据上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内容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从改革的主要目的、方向、内容等方面,在办法中进行了简要和适度体现;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将“定期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写入办法的监督检查部分,更加突出事后监管,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突出绩效考核的作用,将部门、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纳入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正式写入办法,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持。

三是内容上,修订调整相关条款。

建立编制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综合协调约束机制,对部门办事程序、各自职责及协调配合做了进一步明确;调整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重新明确了各类事业单位及事业编制限额管理的有关权限和办理程序。

(作者单位:即墨市编办E:ZZJ)海阳市编办加强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收发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档案管理,方便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建立健全了档案收发日常管理制度,制订了《市编办档案收发登记簿》,方便了工作人员查找档案及时快捷,缩短了查找资料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加强与各镇区街道、市直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更新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办理本部门、本单位机构编制事宜,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落实“能力提升年”要求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

落实“能力提升年”要求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

落实“能力提升年”要求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作者:张守华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2期2012年,淄博市编办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组织开展了“能力提升年”活动,以此为契机,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跨越,努力使机构编制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抓住根本,广泛发动,形成能力提升的新局面当前,我们正处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机制、服务发展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过程中需要更加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效能,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需要更好地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更多领域内、更高层次上、更大范围里发挥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保障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编制部门干部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审视和检查自身的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实践,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

今年上半年,基于对形势的判断和自身的认识,淄博市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组织开展了“能力提升年”活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出台了《关于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为核心,以增强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本领为目标,以学习培训和完善制度为手段,建立起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督导有力的能力提升工作体系。

各区县也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科学安排,分别开展了“五个一”学习活动、“六比六看”活动、“主任讲党课”活动等,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具特色的工作格局,使能力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方面,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好地适应“抓深化、抓创新、抓提高”的工作要求,努力开创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丰富载体,确保能力提升的好成效一是提升站位,提高把握大局能力。

大局清,工作才会有方向、有作为、有地位。

编制部门履行职能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大局,始终以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业经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代) 韩寓群二00三年二月十日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纳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节约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分类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编制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第六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二)有明确的举办主体;(三)有合法、稳定的资金来源;(四)有必要的工作场所;(五)有资质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资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事业单位,由其举办主体按照管理权限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性及发展规划;(二)机构名称、类型、职责任务、基本规模、经费来源、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数额、领导职位设置及职数。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作者:郝光茂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1期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管编又管人,淄博市淄川区编办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出口管理,及时制定人员调整及自然减员工作流程图,具体、清晰、准确地界定了编办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初步解决了编制工作和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中容易产生的“扯皮”现象,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效率。

在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把握好了以下环节:一、编制使用原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1、分类管理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管理使用编制,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之间,不得混编。

2、编制审批在先原则。

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须先获得编制部门的用编许可。

3、编内进人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进人,包括领导岗位调整、工作人员调动、招考录(聘)用人员等,都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并适当留有余地。

职能弱化的机关事业单位、面临改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安排用编。

暂未核定编制的单位用编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自然减员的数量。

4、合理流动原则。

调整、增加人员一般从同级次、同经费类型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调整。

从严控制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到差额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逆向流动,确保人员编制的良性循环。

对有关特需职位的人员,可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办理。

5、协调联动原则。

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编制使用管理工作。

二、严格编制使用管理程序1、用编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有编制空缺的前提下,由相关单位向区编委呈报单位同意调入或调出的报告及录用人员的考察材料和原单位同意调出报告,注明申请使用编制单位的人员编制现状、拟使用编制数量、拟占用编制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使用编制的主要理由。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0日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城市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2015〕53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宗旨,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明显提升。

淄博市委文印中心编制设置方案

淄博市委文印中心编制设置方案

淄博市委文印中心编制设置方案
一、划入职能
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印中心“市四套班子及市委大院有关单
位的文字材料打印、存储、保密”职能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入。

二、主要任务
(一)负责市四套班子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市四套班子及以市四套班子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会议室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好会场布置、会场服务、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市办公用房的面积测量及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饭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委大院的停车场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委大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大院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等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综合办公楼电梯及水电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工作,承担潭电大厦、市政府二号办公楼水电抄表工作。

(八)负责市四套班子及市委大院有关单位的文件打印、报刊杂志收发等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第5期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 【工作动态】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 暨强化信息调研工作会议召开5月18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暨强化信息调研工作会议在临淄区召开,会议对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能力提升年”活动进行部署,对信息调研工作进行表彰和安排。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张守华,编办副主任李克忠、孙庆元出席会议,各区县编办主任及有关人员、市编委办公室科(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张守华主任在会上指出,当前,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编制部门履行职责和应对编制部门干部队伍现状的需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编制部门干部队伍要着重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主要是把握大局的能力、思考研究的能力、落实推进的能力、创新开拓的能力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通过活动的开展,使编制部门干部队伍知识丰富、业务熟练、能干会干,更好地适应机构编制工作的发展需要。

张守华主任强调,在活动中要着重组织好“机构编制大讲堂”等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调研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区县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印发了《关于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淄博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对2011年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和《关于公布第一届全市机构编制调研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情况摘要张店区:突出“调研立办”的工作理念,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成立了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登记备案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

根据信息、调研文章的备案登记情况,按照奖惩制度落实了奖励政策。

同时设立了《机构编制工作展板》,并积极筹备“张店机构编制网”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建设。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组建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侨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涉侨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以下简称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起草我市外事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我市外事侨务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国家对外、侨政策的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外事侨务工作,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侨务事项。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侨务情况和国内外侨情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外侨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外事侨务政策、理论和外事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侨务信息;负责向涉外涉侨部门通报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研究提出华侨工作的政策建议,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7〕2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7〕2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7〕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办对市体育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政府同意修订后的《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5日淄博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设立淄博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下放的职责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体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体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指导和推进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发展的职责。

3.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王丽珍、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丽珍、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丽珍、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5【案件字号】(2020)鲁03行终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房鹏卢长普张丽【审理法官】房鹏卢长普张丽【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丽珍;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当事人】王丽珍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当事人-个人】王丽珍【当事人-公司】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代理律师/律所】赵金明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金明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金明【代理律所】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丽珍【被告】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不予答复管辖驳回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18年12月21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8]48号)规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上诉人以其于2019年5月21日向被上诉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上诉人不予答复违法为由提起本案诉讼,因被上诉人系市委工作机关,非行政机关,因此,上诉人提起本案之诉所涉诉讼标的并非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2•【字号】淄政字〔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7〕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办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政府同意修订后的《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2日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设立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组织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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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1、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3、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4、审批、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等事项。

5、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报批、新补充人员使用编制事前审批及人员增减调整后的编制备案管理。

6、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7、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8、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1个,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单位:万元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单位: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7.42万元,本年收入679.33万元,本年支出625.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1.46万元。

2016年度收入总计726.76万元,支出总计625.30万元。

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6.37万元,增长(减少)23%;支出增加82.3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度本年收入67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3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本年支出62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37万元,占86%;项目支出89.93万元,占14%。

(2016年支出结构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72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33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7.42万元,占7%。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2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30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01.22万元,占80%;公用经费支出34.15万元,占5%;项目支出89.93万元,占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5.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82.3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9.33万元,支出决算为62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费用尚未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35.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50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

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和维护保养费。

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

无国(境)外接待费。

二、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度,我办运行经费支出34.15万元,比2015年减少7.92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车辆运行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没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涉及的项级科目逐一说明,按照xx部门+科目说明的方式表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开表格数量必须为8张,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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