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2016定额费用取费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洗理费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②供销部门手续费;③包装费;④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⑤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①折旧费;②大修费;③经修费;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⑤燃料动力费;⑥人工费;⑦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冻、保温、临时取暖通,防雨、防滑、排雨水等措施费以及因气候影响的劳动降效因素。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夜餐补助费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一)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分类与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类别到底是分四类,还是分三类?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标准又都是多少?
答: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构筑物
二、1、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
2、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3、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4、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_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_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_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_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_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 、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 、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川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讲解
一、总说明(一)为适应全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按照工程类别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费用开支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修编了二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二)本费用定额与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配套执行。
它是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编制、审核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和标底造价、办理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和利润分别按四个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执行。
对于一些特殊工程和费用定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能包括的工程,由市地定额站确定,报省造价总站批准。
(四)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凡甲、乙双方承、发包的单位工程,其工程所对应的类别,一律由当地定额站进行确认。
并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类别确认管理暂行办法》核发“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凡未经类别确认的工程,不得计取间接费,财政部门或经办银行不予办理结算和拨款。
(五)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执行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中、高档)执行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和《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
(六)建筑工程中,各市地定额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或动态价)与估价表基价中材料预算价格之间的价差(正负差价),可列入直接费计取相应的费用;安装工程中,对于安装定额各册(章)说明中以系数形式表示的内含人工费系数,均列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的费用。
(七)劳动保险费按省建设厅、建行、体改委建劳字[1994]52号文和省建设厅建劳字[1994]388号文实行行业统筹管理。
已实行行业统筹的市地,由市地行业管理部门按本地区的办法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凡未实行行业统筹的市地,其劳动保险费按间接费项下的括号内费率执行。
安徽省2000费用定额及费用文件要点
2000定额费用定额及费用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取费标准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4)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 (4)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字[1996]445号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几点实施意见的通知3、建设部关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5、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定[1999]42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6、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财字[1999]31号《关于委托收取工程定额两项收费的通知》第二章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37)一、总说明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39)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40 四、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 40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划分及内容六、附件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建设部(89)建标字第559号关于印发《关于试行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3、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字[1996]445号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几点实施意见的通知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5、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定[1999]42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6、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财字[1999]31号《关于委托收取工程定额两项收费的通知》第三章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 (63)一、总说明二、装饰工程费用定额……………………………………………………………………65 三、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66 四、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66五、装饰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六、附件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建设部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建设部司发文(98)建标造字第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5、安徽省建设厅、建行建定字(1993)61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6、安徽省建设厅、建行建定字(1994)4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编制管理收费办法》的通知第二部分取费文件 (92)1、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9]436号2、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建定字[2000]021号3、关于颁发《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2000]342号4、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8]399号5、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通知建定[1997]636号6、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建标[1995]736号7、关于颁发一九九一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单位估价表》的通知建定[1991]665号8、关于颁发一九九七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7]203号9、关于颁发《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通知建定[1998]575 号10、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芜市建[2003]392号11、合肥市人民政府令1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定字[1999]401号1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建定[1999]423 号14、关于颁发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的通知合建管[2000]73号15、关于颁发"一九九九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通知合建办字[1999]371号16、关于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建定字[1999]401文件的通知合建办[2000]9号17、关于调整装饰工程计费基础的通知合建办字[2001]99号18、关于调整装饰工程计费基础的批复造办字[2001]40号19、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合建管[2000]92号20、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通知的通知合建管[2000]96号21、关于对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合建管字[2000]73号文的解释合造价字[2000]009号22、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合造价字[2003]011号23、 2000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建筑工程类别划分24、 2000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工程费用类别差额调整系数25、关于下发《合肥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行业统筹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建管[2003]131号26、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1]120号27、关于下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办法的通知》合建管[2003]93号28、合肥地区2000年综合价目表、1999年装饰价目表问题解答汇编29、合肥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商品砼说明30、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31、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的通知32、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合造价字[2008]001号3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试行意见造价[2003]36号目录取费标准取费文件清单规范费用标准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说明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适用范围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七、附件一、总说明(一)为适应全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按照工程类别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费用开支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修编了二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建筑工程取费类别
建筑工程取费类别
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如下:
1. 施工定额费用:指根据项目的工程量、材料消耗量等确定的一项费用,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2. 监理费用:用于支付监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起到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作用。
3. 设计费用:用于支付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工程变更等费用。
4. 材料费用:用于购买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木材等。
5. 劳务费用:用于支付建筑工程中的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6. 机械设备费用:用于租用或购买建筑工程期间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车、起重机等。
7. 管理费用:用于支付工程管理团队的工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在建筑工程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8. 其他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中不能归类于以上费用的各项费用,如水电费、保险费等。
这些费用类别都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确定。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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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 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问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 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 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 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 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 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 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 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 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l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l/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 H>1818≥H>12 H≤12跨度L (m) L>3636≥L>24 L≤24多层高度H(m) H>3535≥H>2O 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特殊建筑跨度L(m) 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 N>18 18≥N>6 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 Q>100 100≥Q>50 Q≤50高度H(m) H>7070≥H>30 H≤30烟囱高度H(m) H>120 120≥H>70 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 3000≥Q>1000 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建筑工程类别与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与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的类别和取费标准是每个工程师都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
不同的工程类别会有不同的取费标准,这是因为不同类别的工程在施工难度、技术要求、材料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类别和对应的取费标准:
1.民用住宅建筑:
根据建筑面积和楼层数来确定取费标准,一般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或每层楼高的费用计算。
2.公共建筑:
包括学校、医院、商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的建筑,取费标准一般结合建筑面积和功能要求来确定。
3.工业建筑:
如工厂、仓库等建筑,取费标准通常根据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和设备要求来确定。
4.桥梁和道路工程:
取费标准一般根据桥梁和道路的长度、宽度、跨度以及所处地区的地质、水文条件来确定。
5.水利工程:
包括水库、水电站、港口等水利设施的建设,取费标准一般根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具体的取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相关政策规定和工程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工程师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费用的合理确定。
建筑工程取费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分类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 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装饰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6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各种幕墙、石材干挂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费率
1.单层厂房10000㎡以上,15000㎡以下;
2.多层厂房15000㎡以上,20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8000㎡以上,25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或高度超过10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5m、民用建筑工程檐高超过5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3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30m的桥梁工程,可按四类工程费率。
四
1.单层厂房5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500万元以上。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24m或高度超过15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民用建筑檐高超过8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5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50m的桥梁工程,可按三类工程费率。
三
1.单层厂房5000㎡以上,10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上,15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上,18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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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安徽省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
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
机房、屋顶亭子问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
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l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l/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1.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