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孩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双方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夫妻双方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存活孩子;

3、符合《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第三章第15条1、2、3、

4、5款,第16条1、2、3、4、

5、6款,第18条第1、2款的规定。

二、二孩生育证的申请材料

1、再生育申请表一张;

2、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小孩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再婚方须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丧偶者须出具原配死亡证明书;

4、离婚方出具原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再婚调查登记表;

5、其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6、育龄妇女参加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优生遗传检测证明,县或乡级孕情检查证明。

三、办理程序:

1、要求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填写好《再生育申请表》到夫妻双方所在的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夫妻双方携带《再生育申请表》、结婚证(属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夫妻双方和小孩户口簿、女方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交由乡(镇)计生办审核。

3、乡(镇)计生办再上报县计划生育局办理再生育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