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相关案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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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微软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Microsoft Windows(微软视窗)、Microsoft Office(微软办公)、Microsoft Server(微软服务器)等三个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三案共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微软公司起诉的同时申请证据保全,经保全,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确实使用盗版Microsoft Office(微软办公)软件。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处理手段】
针对微软提起标的额达1500万元的系列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依微软公司申请进行证据保全过程
中化阻力为动力,积极推进双方和解,最终在开庭之前成功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就子公司、母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微软公司软件达成一揽子合作协议,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
【起诉】
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琼瑶认为于正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于正在内的5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
【审理】
2014年12月5日上午,市三中院大法庭内,原被告
双方律师陆续就座。琼瑶和于正均没有出庭,均由律师代表出庭。《宫锁连城》的制作方等4方被告也由
律师代表出庭。
元。
一审于正败诉】
该案的一审判决是一次对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实践应用,对人物、情节以及作品整体进行了对比,将足够细致具体的人物身份、人物关系、人物与特定情节的具体对应划分到表达的范畴;又将足以产生感知特定作品来源的特有欣赏体验的具体情节划入表达;认定9处情节构成实质性相似;最后经整体比对认为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存在部分顺序差异,从而认定剧本《宫锁连城》构成对剧本、小说《梅花烙》的侵权改编。
【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18日,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该侵权案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著作权纷争的小故事】
抗战前,徐悲鸿任中央大学艺术系主任。当时他的作品已盛名远播,价格不菲。不过徐悲鸿为人淡泊名利,一般不轻易卖画,结果徐悲鸿画作的价格节节攀升,于是引得一些不法之徒动了心思。
其时,南京道署街一裱画店里,挂出不少署名“悲鸿”的“奔马”、“八骏图”及水墨花鸟画,吸引了不少收藏爱好者前往,售价、行情甚旺。徐悲鸿、蒋碧薇夫妇得知,去看这些以假乱真的伪作。后经蒋碧薇
多方打听,终于弄清楚这些假画的伪造者,是一个名叫任仲年的小青年。
任仲年虽年仅19岁,却练就一手模仿当代名画的绝技,不论山水、人物、花鸟,均达到乱真的水平,并以此牟取暴利。曾有一南京文化人家中客厅所悬张大千、溥心畬、黄君璧、张书旂四大画家之作,均为任仲年一人造假所为,由此可见其功夫非同小可。
一些好心人曾劝他不要行此剽窃之道,他却一意孤行,竟发展到在徐悲鸿的眼皮底下以售其奸。徐悲鸿遂由蒋碧薇出面,一纸诉状将任仲年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
但令徐悲鸿夫妇啼笑皆非的是,官司一直打到省高等法院第五分院,法庭竟然宣告任仲年无罪。一是
民国法学界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任仲年的父亲多方活动,打通了法院的“关节”。因此,徐悲鸿败诉也就在预料之中了。
而且,当时人们完全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理念,以致有不少人同情任仲年,认为其如此年轻,画技如此了得,堪称青年才俊;其目的仅为谋生,不宜和那些唯利是图、假冒商标的不法商家同等论罪。有人还建议徐悲鸿干脆收任仲年为徒弟,以成人之美。
造假者任仲年在法庭上,也振振有词地狡辩道:“画上署名悲鸿,难道就不许我叫任悲鸿吗?”一下子“你也悲鸿,我也悲鸿”成为当时的流行语。
打油诗人黄甘草因此还在《南京晚报》撰诗云:“你悲鸿我也悲鸿,任氏徐家各不同。子曰后生诚可畏,居然真个有神通!”诗前还有短文说:“任仲年从此大可正式命名任悲鸿矣!前程无限,好自努力,寡人有厚望焉。”
任仲年虽然逃过了官司,但毕竟心中有鬼,从此不敢在南京再造假画,而悄悄跑到武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