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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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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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甲出版社拟组织编写一套指导青年人自学 成才的知识丛书。为保证该套丛书具有更 好的社会效果和较高的质量水平,该出版 社与某成人教育学院联系,准备聘请该院 的教师撰写书稿。于是便组织校内有经验 的教师组成编写组,分工写作,不到一年 完成了全部书稿。在成人教育学院与出版 社洽谈出版事宜过程中,因学院提出的稿 费及发行条件为甲出版社所不能接受,于 是成人教育学院转而与乙出版社联系,由 乙出版出版了该书。甲出版社发现后认为 该书选题是自己搞的,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杂技艺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
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34
第四类:
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 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审美 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艺术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 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35
49
标信息发布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原告即发 现被告B公司网站上也存在与原告网上内容 基本一致的招标信息。原告遂起诉,诉称被 告剽窃原告的部分项目项目信息,侵犯了原 告的著作权。被告辩称自己网站上的内容属 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 应由原告独自占有,被告使用这些信息并不 构成侵权。
请问:1、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2、涉案的招标项目信息是否构成作品? 3、被告是否侵权?侵犯了原告的哪些著作权
第五类:
摄影作品
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 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36
第六类:
电影作品
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 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 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37
第七类:
图形、模型作 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 的工 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 原理或结构的地图、示意图。
案例分析: 甲出版社拟组织编写一套指导青年人自学 成才的知识丛书。为保证该套丛书具有更 好的社会效果和较高的质量水平,该出版 社与某成人教育学院联系,准备聘请该院 的教师撰写书稿。于是便组织校内有经验 的教师组成编写组,分工写作,不到一年 完成了全部书稿。在成人教育学院与出版 社洽谈出版事宜过程中,因学院提出的稿 费及发行条件为甲出版社所不能接受,于 是成人教育学院转而与乙出版社联系,由 乙出版出版了该书。甲出版社发现后认为 该书选题是自己搞的,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杂技艺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
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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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 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审美 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艺术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 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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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信息发布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原告即发 现被告B公司网站上也存在与原告网上内容 基本一致的招标信息。原告遂起诉,诉称被 告剽窃原告的部分项目项目信息,侵犯了原 告的著作权。被告辩称自己网站上的内容属 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 应由原告独自占有,被告使用这些信息并不 构成侵权。
请问:1、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2、涉案的招标项目信息是否构成作品? 3、被告是否侵权?侵犯了原告的哪些著作权
第五类:
摄影作品
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 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36
第六类:
电影作品
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 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 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37
第七类:
图形、模型作 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 的工 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 原理或结构的地图、示意图。
著作权法案例ppt课件
《众人划桨开大船》是由我国知名词曲作者魏明伦、
王持久作词,陈翔宇作曲的一首歌曲,1993年曾
在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播出。河南许昌帝豪集
团在未告知并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作品用作
其集团公司形象广告的背景音乐,并在中央电视台一
频道 《今日说法》 栏目中频繁播放,时间长达8个
月之久。后经三位作者再三要求,帝豪集团停止了侵
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王甲的指导下,参加了群雕泥塑的放大制作
工作。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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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甲经常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刻画修改,并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 化建议予以采纳,对李乙提出的一些建议,王甲认为符合自己创作 意图和表现手法的,亦予以采纳。 1993年初,高2.12米的烈士群雕 放大稿完成。由王甲等人分别按1:4的比例放大制作成泥塑,翻成 石膏,交由工人用花岗石进行1:1石刻制作,1996年底群雕正式落 成。 。在此之前的1994年5月,全国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展览会在首都举 行,该市选送了王甲创作的群雕放大稿的缩小稿参展。展览结束 后,王甲创作的群雕获得纪念铜牌。李乙认为,自己与王甲在合作 创作群雕上存在事实上的约定关系,并实际参与制作了放大稿,因 此,诉至法院,主张对群雕放大稿享有著作权。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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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评析他人诗歌是否侵权? 胡甲因欣赏钱乙的诗歌,随对该诗歌逐段加以评析。 写成文章后投到刊物上发表。钱乙得知后,认为胡甲 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复印、使用其作品,在其评论文 章中全文引用了自己的诗歌,是对自己著作权的侵权 行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胡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钱乙的著作权?为什么?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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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协助他人完成某项工作的人,能否成为著作 权的主体。
[案情]1991年夏天,某市文化局决定, 修建一座烈士群雕, 聘请美术
第二讲 著作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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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graphic works),是指为施工、生 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 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model works),是指为展示、试验 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 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14
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该保护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有助 于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有效保护;第二,在 保护方式上,由于著作权的取得比较方便、 简捷,所以计算机程序能迅速及时地获得 保护;第三,在诉讼中,权利人可根据著 作权法迅速有效地采取控制盗版的措施。 因此,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保护,
13
(八)计算机软件 (computer software)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 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 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 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 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 序和目标程序。
2.长期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集体 经过长期的、不间断模仿而完成的,
19
3.变异性。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 群体不断模仿而实现的,因此其本身处
4.继承性。虽然民间文学艺术有不断变 化的特征,但同时又有一系列相对稳定 的因素,世世代代继承流传下来。
20
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 与一般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 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 定的“独创性”;从长期性上看,它又 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 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 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
15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8款将计算机 软件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一类作品, 但鉴于其特殊性,该法附则第58条又注 明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目前 即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根据该条例,计算 机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 律保护: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graphic works),是指为施工、生 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 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model works),是指为展示、试验 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 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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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该保护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有助 于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有效保护;第二,在 保护方式上,由于著作权的取得比较方便、 简捷,所以计算机程序能迅速及时地获得 保护;第三,在诉讼中,权利人可根据著 作权法迅速有效地采取控制盗版的措施。 因此,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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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算机软件 (computer software)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 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 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 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 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 序和目标程序。
2.长期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集体 经过长期的、不间断模仿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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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异性。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 群体不断模仿而实现的,因此其本身处
4.继承性。虽然民间文学艺术有不断变 化的特征,但同时又有一系列相对稳定 的因素,世世代代继承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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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 与一般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 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 定的“独创性”;从长期性上看,它又 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 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 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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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8款将计算机 软件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一类作品, 但鉴于其特殊性,该法附则第58条又注 明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目前 即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根据该条例,计算 机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 律保护:
著作权案例分析PPT课件
《中国戏曲脸谱》一书使用了京剧脸谱绘画 大师汪鑫福所绘的177幅京剧脸谱,汪鑫福的 外孙季成将中国艺术研究院、九州出版社、北
京世纪高教书店诉至法院。
第2页/共18页
汪鑫福自上世纪20年代起至90年代去世时陆 续创作了大量京剧脸谱,相当部分都收藏在艺 术研究院陈列室中。上世纪50年代时,汪鑫福 曾在艺术研究院前身戏曲改进局工作。2000年 1月,经北京森淼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联系, 由艺术研究院提供图片及文字,九州出版社提供 书号出版了中国戏曲脸谱》一书,该书中使用了 汪鑫福绘制并收藏在陈列室中的177幅京剧脸谱,
第9页/共18页
法院判决
艺术研究院未经季成许可亦未支付报酬, 将涉案脸谱收录入《中国戏曲脸谱》中, 九州出版社未尽到著作权审查义务出版 《中国戏曲脸谱》一书的行为侵犯了季 成因继承而取得的涉案脸谱的复制权等 著作财产权。北京世纪书店销售的《中 国戏曲脸谱》一书有合法来源,应当承 担停止销售的责任。
艺术研究院的矛盾解释混淆了作品原件所有 权人与著作权人所享有权利的区别。
第15页/共18页
综上几条著作权法的内容很容易看出, 九州出版社等三方侵犯了汪鑫福的署 名权和其外孙所享有的复制权等财产权。
第16页/共18页
Thank You
第17页/共18页
感谢您的观看!
第18页/共18页
第7页/共18页
法院根据本案证据体现出的情况,认为汪鑫福 所绘制的京剧脸谱不属于艺术研究院主张的主 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 承担责任的第二类职务作品。况且,艺术研究 院曾书面承认其享有涉案脸谱的所有权,汪鑫 福的家属享有著作权。
第8页/共18页
涉案脸谱属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 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艺术研究院 的矛盾解释混淆了作品原件所有权人与著 作权人所享有权利的区别,美术作品原件 所有权人在享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同时, 享有该作品著作权中的展览权,但不享有 该作品的其他著作权,也不得损害著作权 人所享有的其他著作权。
京世纪高教书店诉至法院。
第2页/共18页
汪鑫福自上世纪20年代起至90年代去世时陆 续创作了大量京剧脸谱,相当部分都收藏在艺 术研究院陈列室中。上世纪50年代时,汪鑫福 曾在艺术研究院前身戏曲改进局工作。2000年 1月,经北京森淼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联系, 由艺术研究院提供图片及文字,九州出版社提供 书号出版了中国戏曲脸谱》一书,该书中使用了 汪鑫福绘制并收藏在陈列室中的177幅京剧脸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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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艺术研究院未经季成许可亦未支付报酬, 将涉案脸谱收录入《中国戏曲脸谱》中, 九州出版社未尽到著作权审查义务出版 《中国戏曲脸谱》一书的行为侵犯了季 成因继承而取得的涉案脸谱的复制权等 著作财产权。北京世纪书店销售的《中 国戏曲脸谱》一书有合法来源,应当承 担停止销售的责任。
艺术研究院的矛盾解释混淆了作品原件所有 权人与著作权人所享有权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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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几条著作权法的内容很容易看出, 九州出版社等三方侵犯了汪鑫福的署 名权和其外孙所享有的复制权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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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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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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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本案证据体现出的情况,认为汪鑫福 所绘制的京剧脸谱不属于艺术研究院主张的主 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 承担责任的第二类职务作品。况且,艺术研究 院曾书面承认其享有涉案脸谱的所有权,汪鑫 福的家属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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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脸谱属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 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艺术研究院 的矛盾解释混淆了作品原件所有权人与著 作权人所享有权利的区别,美术作品原件 所有权人在享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同时, 享有该作品著作权中的展览权,但不享有 该作品的其他著作权,也不得损害著作权 人所享有的其他著作权。
第11章 著作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剽窃与巧合。巧合,是指一部作品包含了另一部作品中的独 创性成果,但能证明是其独创的而非复制或剽窃的
11.1.7剽窃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是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 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此种行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完全照抄他人 的作品;二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他人作品的 形式或内容进行剽窃
11.1.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11.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此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
1.1.10侵犯邻接权
侵犯邻接权,是指侵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具体表现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 制发行其作品方式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出版权的图书,侵犯图书出版者邻接权的行为;未经录音录 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侵犯其邻 接权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未经表演者认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而未经录音录 像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1.1.11其他侵权行为
除上述10种侵权行为外,下列行为也应属于侵 权行为
11.3.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法律,对 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
仲裁机构受理著作权纠纷仲裁申请,应遵循法律的规 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仲裁法》规定,当事 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依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缺少这一条件,仲裁机 构不得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可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 仲裁机构对著作权纠纷作出的仲裁,具备法 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当事人一方认为 仲裁机构的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仲裁 员有贪赃枉法裁判的行为,或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有错 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 请裁定不予执行。除此之外,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 当事人不得就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
11.1.7剽窃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是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 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此种行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完全照抄他人 的作品;二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他人作品的 形式或内容进行剽窃
11.1.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11.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此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
1.1.10侵犯邻接权
侵犯邻接权,是指侵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具体表现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 制发行其作品方式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出版权的图书,侵犯图书出版者邻接权的行为;未经录音录 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侵犯其邻 接权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未经表演者认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而未经录音录 像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1.1.11其他侵权行为
除上述10种侵权行为外,下列行为也应属于侵 权行为
11.3.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法律,对 当事人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活动
仲裁机构受理著作权纠纷仲裁申请,应遵循法律的规 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仲裁法》规定,当事 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依据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缺少这一条件,仲裁机 构不得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可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 仲裁机构对著作权纠纷作出的仲裁,具备法 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当事人一方认为 仲裁机构的仲裁在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仲裁 员有贪赃枉法裁判的行为,或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有错 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 请裁定不予执行。除此之外,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 当事人不得就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ex:大自然美景:
腦海idea 譜成樂曲 expression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2. 概念與表達二分法
立論基礎:著作權可使權利人享有獨占性, 若允許任何人獨占概念思想等,會阻礙人類 文明的進步。
例如,讀完某位作家動人的小說後深受感動, 於是將自己的心得撰寫成一篇文章,這篇文 章的思想概念或許源自於那本小說,但是由 於其所表達的內容與小說的內容已經截然不 同,而概念思想並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所 以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3. 之Q: A翻拍B型錄照片,是否侵犯著作權
在本案例中,B公司只是將快速跑自行車以相機近 距離拍攝成照片,目的在忠實的顯現該自行車之造 型,以便利消費者從照片即可清楚得知產品內容, 可能因不具備原創性的構圖或場景安排,而被認定 不受著作權法之保護。倘B公司之產品型錄被認定 為欠缺原創性而不受著作權法之保護,則A公司擅 自翻拍快捷公司產品型錄之行為,雖然在道德上可 議,但尚未違反著作權法。
要件3. 必須具有原創性(originality)
獨立創作+最低程度創作 不必到達專利所須具備之新穎性
專利的新穎性要求:如果申請的技術與他人已 發表的技術相同,則喪失新穎性
只要不是單純抄襲或模仿他人之作品,而能 表現作者特性即可能具有原創性
其中,自然有許多部分係以先人之文化遺產 為基礎或參考他人著作或其他事實者,但仍 不影響其具有原創性。
概念(idea)之盜用,並非著作權之侵害 (可能是公平交易法上營業秘密之侵害)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2. 必須是具體的「表達」形式
具體的表達,非概念 第 10-1 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
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 及於其所表達之 思想、程序、製程、 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 現。
腦海idea 譜成樂曲 expression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2. 概念與表達二分法
立論基礎:著作權可使權利人享有獨占性, 若允許任何人獨占概念思想等,會阻礙人類 文明的進步。
例如,讀完某位作家動人的小說後深受感動, 於是將自己的心得撰寫成一篇文章,這篇文 章的思想概念或許源自於那本小說,但是由 於其所表達的內容與小說的內容已經截然不 同,而概念思想並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所 以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3. 之Q: A翻拍B型錄照片,是否侵犯著作權
在本案例中,B公司只是將快速跑自行車以相機近 距離拍攝成照片,目的在忠實的顯現該自行車之造 型,以便利消費者從照片即可清楚得知產品內容, 可能因不具備原創性的構圖或場景安排,而被認定 不受著作權法之保護。倘B公司之產品型錄被認定 為欠缺原創性而不受著作權法之保護,則A公司擅 自翻拍快捷公司產品型錄之行為,雖然在道德上可 議,但尚未違反著作權法。
要件3. 必須具有原創性(originality)
獨立創作+最低程度創作 不必到達專利所須具備之新穎性
專利的新穎性要求:如果申請的技術與他人已 發表的技術相同,則喪失新穎性
只要不是單純抄襲或模仿他人之作品,而能 表現作者特性即可能具有原創性
其中,自然有許多部分係以先人之文化遺產 為基礎或參考他人著作或其他事實者,但仍 不影響其具有原創性。
概念(idea)之盜用,並非著作權之侵害 (可能是公平交易法上營業秘密之侵害)
著作权法及合理使用课件
要件2. 必須是具體的「表達」形式
具體的表達,非概念 第 10-1 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
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 及於其所表達之 思想、程序、製程、 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 現。
《著作权的保护》课件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维护公共利益
著作权保护能够维护公共利益,确保 社会能够享受到创作者创作的优秀作 品,同时避免非法复制和盗版行为对 文化产业造成损害。
著作权保护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推动文化创新和艺术繁荣,为社会 创造更多精神财富。
02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的发展历程
01
02
03
初始阶段
未经表演者许可,以任何方式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
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 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 制品以及制作设备和罚款等。
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和教 育,提高公众对著作权的认知 和尊重。
04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维权途径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引用与转载
在引用他人作品时,需注明出处,并确保不侵犯原作者的 权益。对于转载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的许可或遵循法 定许可规定。
新闻报道与学术研究
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可以引用他人作品,但需遵循合理使 用原则,控制引用比例,避免对原作品造成实质性损害。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著作权的种类
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种类
80%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100%
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 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法PPT课件
27
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28
❖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9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20
❖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21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1
❖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6
❖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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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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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20
❖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21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1
❖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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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著作权法案例》课件
权的注册和登记流程,以及如何寻求知识 产权法律咨询。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对和维权
提供实用的建议来对抗著作权侵权行为,并维护自 己的权益。
C o n clu sio n
1
总结著作权案例分析
对之前所讲述的著作权案例进行总结,并强调重点信息。
2
更好地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
鼓励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确保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案例分析
假冒“哈利波特”图书
分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承担。
盗版影片在线播放
探讨著作权盗用行为和法律适用以及相应的处罚。
Judg em ent
中国审判案例
介绍具体的中国审判案例,包括案例1和案例2。
国际审判案例
探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作权审判案例,包括案例 1和案例2。
S u p p o rt
《著作权法案例》PPT课 件
这是一份关于著作权法案例的PPT课件,通过案例分析和审判案例来介绍著作 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概述
1 什么是著作权?
2 著作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著作权是指作者在其作品上享有的法律权利, 包括复制、发行、展示等。
中国有一系列法律和规定来保护著作权,包 括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对和维权
提供实用的建议来对抗著作权侵权行为,并维护自 己的权益。
C o n clu sio n
1
总结著作权案例分析
对之前所讲述的著作权案例进行总结,并强调重点信息。
2
更好地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
鼓励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普及著作权保护知识,确保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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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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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案例》PPT课 件
这是一份关于著作权法案例的PPT课件,通过案例分析和审判案例来介绍著作 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概述
1 什么是著作权?
2 著作权在中国的立法和规定
著作权是指作者在其作品上享有的法律权利, 包括复制、发行、展示等。
中国有一系列法律和规定来保护著作权,包 括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著作权法案例》课件
作家有权要求平台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结论
网络平台应当加强版权保护意识 ,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 得擅自上传和传播未经授权的作
品。
著作权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对于侵犯其权益的行为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
权益。
在网络时代,应当加强版权保护 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版权
案例意义
本案对于音乐版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数字时代,音乐平台应当加强对版权的保护,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 严格的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同时,音乐创作者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留创作 证据,以便在发生版权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案例四:影视作品
04
著作权
案例概述
某电影制片方起诉另一家公司侵犯其 电影的著作权,指控对方未经授权擅 自发行、复制和传播其电影。
《著作权法案例》ppt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案例一:网络盗版侵权 • 案例二:学术论文抄袭 • 案例三:音乐版权纠纷 • 案例四:影视作品著作权 • 案例五:软件著作权保护
案例一:网络盗版
01
侵权
案例概述
01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上传并传 播了某知名作家的小说,导致该 作家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被告抗辩
被告认为其平台上的歌曲是由用户自行上传的,被告没有 直接侵权行为,且被告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 的发生。
证据分析
原告提供了创作证明、版权登记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对涉 案歌曲享有版权;被告提供了用户协议、版权声明等证据 ,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版权保护义务。
案例结论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音乐平台,应当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虽然被告已经采取了必 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但仍然不能免除其审查义务。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结论
网络平台应当加强版权保护意识 ,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 得擅自上传和传播未经授权的作
品。
著作权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对于侵犯其权益的行为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
权益。
在网络时代,应当加强版权保护 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版权
案例意义
本案对于音乐版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数字时代,音乐平台应当加强对版权的保护,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 严格的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同时,音乐创作者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留创作 证据,以便在发生版权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案例四:影视作品
04
著作权
案例概述
某电影制片方起诉另一家公司侵犯其 电影的著作权,指控对方未经授权擅 自发行、复制和传播其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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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案例一:网络盗版侵权 • 案例二:学术论文抄袭 • 案例三:音乐版权纠纷 • 案例四:影视作品著作权 • 案例五:软件著作权保护
案例一:网络盗版
01
侵权
案例概述
01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上传并传 播了某知名作家的小说,导致该 作家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被告抗辩
被告认为其平台上的歌曲是由用户自行上传的,被告没有 直接侵权行为,且被告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 的发生。
证据分析
原告提供了创作证明、版权登记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对涉 案歌曲享有版权;被告提供了用户协议、版权声明等证据 ,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版权保护义务。
案例结论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音乐平台,应当对用户上传的歌曲进行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虽然被告已经采取了必 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但仍然不能免除其审查义务。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著作权案例分析》课件
调解途径
在维权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 决纠纷,与侵权者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以节约时间和成本。
著作权保护政策与法规
著作权保护政策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著作权保护政策,旨在加强对创作者权 益的保护,促进文化创新和产业发展。
著作权法规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著作 权法规,明确了著作权的概念、范围、权利内容、权利归 属、权利行使和保护期限等。
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 演、演绎等,以及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 络传播权。
详细描述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者,包括发 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 权等。
案例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详细描述
侵权行为表现为盗版、盗录、未 经许可传播等,侵犯权利人的复 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等。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4
著作权管理与保护措施
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著作权登记是保护创作者权益的 重要步骤,为创作者提供法律上 的证明,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
登记流程
创作者需要向国家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作品的详 细信息,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经过审查后,管理部门会颁发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Y
《著作权案例分析》 ppt课件
目录CONTENTS• 著作权概述 • 著作权案例分析 • 著作权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 著作权管理与保护措施 • 未来展望与建议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知识产权法学(著作权)课件
“电影作品” 是拍摄完成的影片,而不 是摄制完成之前的任何一个阶段性的成 果。
40
8.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是是指利用各种线条绘制的、 用以说明将要制作的工程实物的基本结 构和造型的平面图案。
产品设计图是指用各种线条绘制的、用 以说明将要生产的产品造型及结构的平 面图案。
著作权篇
46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 作品保护由国 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篇
47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由身份不明的人创作, 经世代流传保存和发展的属于民族文化遗产的 作品。 按其表现形式分,可以分为四类:
具有语言形式的民间故事、传说、童话、谜语、 谚语等;
具有音乐形式的民间音乐、民歌、民谣等; 具有动作形式的民间舞蹈、游戏等; 具有物质形式壁画、剪纸、刺绣等。
53
[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娃娃哈”一词是否享有著 作
51
案例: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 的对象。
[案情]著名作曲家石甲于1954年11月创作了儿童 歌曲《娃娃哈》,1956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 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洁明 快,朗朗上口。歌名“娃娃哈”是作者通过对生 活的感受而提炼、创造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 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炼的音乐文学语言。 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在全国 有相当的知名度。1989年,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 食品厂,随后组建了娃娃哈集团公司,该公司以 “娃娃哈”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
著作权篇
32
——
杂 技 技戏是艺 巧等指术 表通杂作 现过技品 的形、 作体魔 品动术 。作、 和马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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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是是指利用各种线条绘制的、 用以说明将要制作的工程实物的基本结 构和造型的平面图案。
产品设计图是指用各种线条绘制的、用 以说明将要生产的产品造型及结构的平 面图案。
著作权篇
46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 作品保护由国 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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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由身份不明的人创作, 经世代流传保存和发展的属于民族文化遗产的 作品。 按其表现形式分,可以分为四类:
具有语言形式的民间故事、传说、童话、谜语、 谚语等;
具有音乐形式的民间音乐、民歌、民谣等; 具有动作形式的民间舞蹈、游戏等; 具有物质形式壁画、剪纸、刺绣等。
53
[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娃娃哈”一词是否享有著 作
51
案例: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 的对象。
[案情]著名作曲家石甲于1954年11月创作了儿童 歌曲《娃娃哈》,1956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 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洁明 快,朗朗上口。歌名“娃娃哈”是作者通过对生 活的感受而提炼、创造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 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炼的音乐文学语言。 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在全国 有相当的知名度。1989年,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 食品厂,随后组建了娃娃哈集团公司,该公司以 “娃娃哈”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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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技 技戏是艺 巧等指术 表通杂作 现过技品 的形、 作体魔 品动术 。作、 和马
著作权篇
著作权法ppt课件
最高法院其他有关著作权问题的通知、批复、复函、 意见等,表明了最高法院对于具体个案的态度,可 供下级法院在处理相似案件时参考。
7
二、作品
8
(一)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 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9
(二)作品的要件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 表达应具有独创性 表达具有可复制性
1
一、著作权法概述
2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与版权在同一意义 上使用。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在英语中译为 Author’s Right,原意为作者权;英美法系中 相近的概念为Copyright,我国译为版权。
3
(二)著作权法的渊源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和广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织 罗马公约》: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
6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6
案例1:
上海某作曲家创作了歌曲《春江花月夜》,歌词共四句, 其中有两句词“江上明月升,江畔花如锦”。江苏一中 学教师了解这一作品之后,发现这两句歌词与自己创作 的同名歌曲相同,遂起诉该作曲家抄袭侵犯其著作权。 被告在法庭辩称,自己与原告作品均系改变自唐朝诗人 张若虚的名诗《春江花月夜》中的名句“春江潮水连海 平,海上明月共潮升”,自己并未接触原告作品,两人 作品雷同纯属巧合。但原告证明自己寄给上海人民广播 电台的作品录音曾被被告借去参考,歌词也被被告拿去。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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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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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 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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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的要件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 表达应具有独创性 表达具有可复制性
1
一、著作权法概述
2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与版权在同一意义 上使用。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在英语中译为 Author’s Right,原意为作者权;英美法系中 相近的概念为Copyright,我国译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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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权法的渊源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和广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织 罗马公约》: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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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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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上海某作曲家创作了歌曲《春江花月夜》,歌词共四句, 其中有两句词“江上明月升,江畔花如锦”。江苏一中 学教师了解这一作品之后,发现这两句歌词与自己创作 的同名歌曲相同,遂起诉该作曲家抄袭侵犯其著作权。 被告在法庭辩称,自己与原告作品均系改变自唐朝诗人 张若虚的名诗《春江花月夜》中的名句“春江潮水连海 平,海上明月共潮升”,自己并未接触原告作品,两人 作品雷同纯属巧合。但原告证明自己寄给上海人民广播 电台的作品录音曾被被告借去参考,歌词也被被告拿去。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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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根根《著作权法》第20条和21条的规定:著作权
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
受限制,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由作者的合
法继承人或有关主管行政部门予以保护;著作权中的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
及其死亡后50年。根据《继承法》第3条第6款的规定: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因此,著作权中的使
1989年,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食品厂,随后组建了娃娃东 集团公司,该公司以“娃娃乐”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并被授予“娃娃乐”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今该公司在其几类产 品中均使用注册商标“娃娃东”,其产品行销全国各地。
2
作曲家石甲认为,他拥有娃娃乐“三字的组合是此歌的 精华部分,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容,是构成此歌曲的主 要艺术形象,且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第3条 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该市娃 娃乐集团公司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是对其著作权 的侵害,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娃娃乐集团公司停止侵 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结]著作权的取得在国际上有二种作法:一种是无 手续主义,也称自动保护主义,即作品只要创作完成 即自然而然地取得著作权,而无需履行其他手续;另 一种作法也称有手续主义,即作品不但创作完成,还 须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取得著作权。
用权、获得报酬权在作者死亡后可由作者的合法继承
人予以继承,而发表权作为一项人身权在作者死亡后
习由其继承人予以保护。 本案中,张甲去世后,杨乙
未经张的继承人同意或授权,擅自将张的作品出版,
既侵犯了张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侵犯户张的继承
人(包括其子女)依法继承的财产权。
8
[小结]美术等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与著作权可以分离, 原件的所有人只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其著作权中 的其他权利仍由著作权人享有。
[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娃娃乐”一词是否享有著作权?
3
[答案与分析] “娃娃乐”一词,不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其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理由如下: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艺术和乎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娃娃乐》这首歌曲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 有著作权,但是“娃娃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 言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感情氛围的东曲旋 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 不赋予任何人对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所以, 娃娃乐集团公司使用这三个字人作为商品的标记,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 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小结]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词或词组是构成文字作品的基 本单位,其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意义上的作品,既使某个词或词组具有独创性,因其
不是作品,其创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例如:有权的分离。
[案情]画家张甲与图画爱好者杨乙是挚友,杨是张家的 常客,茶余饭后,张常乘兴作画相赠。积年累月,杨收 藏张的赠画50余幅。1992年6月张甲因病去逝,杨十分 悲痛。1997年6月,时值张逝世五周年,为表示对亡友 的哀悼之情,杨乙从张的生前赠画中精选了30幅,以张 甲的名义出版发行。张的子女得知后,认为杨擅扑克出 版张的绘画,侵犯了他们及其你的著作权,遂与杨进行 交涉。杨则认为,画既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 括权在内的所有权, 绘画是以张的名义发表的,自己 没有其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方相持不下, 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2)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 作品只要创作 完成, 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即可获得著作权。因此, 郭甲的论文虽未公开发表,已自然取得著作权;肖丙 剽窃他人作品,虽已发表,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肖丙应承担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5
[问题]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为 什么?
6
[答案与分析]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 权。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 移。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 所有权转移给杨乙 , 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 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仍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 人享有。
[问题]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10
[答案与分析]郭甲应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理由如下: (1)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作若的创作活动所取得 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智力成果,它必须具备两个条 件:[1]独创性。即创造性的劳动所取得的成果,而非 抄袭他人作品。[2]能以一定的客观形式表出来,即能 被他人感知,如手稿、演讲等。本案中郭甲总结自己 多年的教学经验和体会。独立创作完成了该论文,并 以手稿的税式表现了出来,完全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
9
案例3、没有发表的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 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 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 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 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 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 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 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 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 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 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案例精选
1
案例1: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 案 情 ] 著 名 作 曲 家 石 甲 于 1954 年 11 月 创 作 了 儿 童 歌 曲 《 娃 娃 乐》, 这首歌反映了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 洁明快,朗朗上口。歌名“娃娃乐”是作者通过对生活的感受而 提炼、创造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 炼的音乐文学语言。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 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
(2)根根《著作权法》第20条和21条的规定:著作权
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
受限制,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由作者的合
法继承人或有关主管行政部门予以保护;著作权中的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
及其死亡后50年。根据《继承法》第3条第6款的规定: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因此,著作权中的使
1989年,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食品厂,随后组建了娃娃东 集团公司,该公司以“娃娃乐”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并被授予“娃娃乐”注册商标专用权,至今该公司在其几类产 品中均使用注册商标“娃娃东”,其产品行销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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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石甲认为,他拥有娃娃乐“三字的组合是此歌的 精华部分,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容,是构成此歌曲的主 要艺术形象,且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第3条 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该市娃 娃乐集团公司未经作者同意使用其作品,是对其著作权 的侵害,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娃娃乐集团公司停止侵 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结]著作权的取得在国际上有二种作法:一种是无 手续主义,也称自动保护主义,即作品只要创作完成 即自然而然地取得著作权,而无需履行其他手续;另 一种作法也称有手续主义,即作品不但创作完成,还 须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取得著作权。
用权、获得报酬权在作者死亡后可由作者的合法继承
人予以继承,而发表权作为一项人身权在作者死亡后
习由其继承人予以保护。 本案中,张甲去世后,杨乙
未经张的继承人同意或授权,擅自将张的作品出版,
既侵犯了张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侵犯户张的继承
人(包括其子女)依法继承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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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美术等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与著作权可以分离, 原件的所有人只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其著作权中 的其他权利仍由著作权人享有。
[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娃娃乐”一词是否享有著作权?
3
[答案与分析] “娃娃乐”一词,不能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其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理由如下: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艺术和乎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娃娃乐》这首歌曲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 有著作权,但是“娃娃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 言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感情氛围的东曲旋 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 不赋予任何人对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所以, 娃娃乐集团公司使用这三个字人作为商品的标记,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 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小结]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词或词组是构成文字作品的基 本单位,其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意义上的作品,既使某个词或词组具有独创性,因其
不是作品,其创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例如:有权的分离。
[案情]画家张甲与图画爱好者杨乙是挚友,杨是张家的 常客,茶余饭后,张常乘兴作画相赠。积年累月,杨收 藏张的赠画50余幅。1992年6月张甲因病去逝,杨十分 悲痛。1997年6月,时值张逝世五周年,为表示对亡友 的哀悼之情,杨乙从张的生前赠画中精选了30幅,以张 甲的名义出版发行。张的子女得知后,认为杨擅扑克出 版张的绘画,侵犯了他们及其你的著作权,遂与杨进行 交涉。杨则认为,画既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包 括权在内的所有权, 绘画是以张的名义发表的,自己 没有其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方相持不下, 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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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 作品只要创作 完成, 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即可获得著作权。因此, 郭甲的论文虽未公开发表,已自然取得著作权;肖丙 剽窃他人作品,虽已发表,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肖丙应承担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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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为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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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与分析]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 权。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 移。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 所有权转移给杨乙 , 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 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仍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 人享有。
[问题]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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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与分析]郭甲应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理由如下: (1)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作若的创作活动所取得 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智力成果,它必须具备两个条 件:[1]独创性。即创造性的劳动所取得的成果,而非 抄袭他人作品。[2]能以一定的客观形式表出来,即能 被他人感知,如手稿、演讲等。本案中郭甲总结自己 多年的教学经验和体会。独立创作完成了该论文,并 以手稿的税式表现了出来,完全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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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没有发表的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学工 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 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 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 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 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 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 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 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 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 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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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 案 情 ] 著 名 作 曲 家 石 甲 于 1954 年 11 月 创 作 了 儿 童 歌 曲 《 娃 娃 乐》, 这首歌反映了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 洁明快,朗朗上口。歌名“娃娃乐”是作者通过对生活的感受而 提炼、创造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 炼的音乐文学语言。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 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