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权益类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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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与参考答案(2025年)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与参考答案(2025年)

202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A•请选择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涉税服务基本内容的类别:A. 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B. 纳税申报与纳税辅导C. 税务行政审批与核准咨询D. 出国移民、遗产继承税务咨询2、C•下列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B.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确保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客户信息C.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但不提供涉税解决方案D.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职业资格3、关于税务师在涉税服务中涉及的纳税申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税务师为客户代理纳税申报时,必须完全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申报。

B. 税务师无需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只需依据税收政策进行申报。

C. 税务师为客户代理纳税申报时,应遵循税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D. 税务师在申报过程中,对于客户的商业机密无需保密。

4、关于税务师在提供涉税服务时遇到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税务师需要了解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纳税对象。

B. 税务师无需关注企业的会计核算情况,只需了解税收政策即可。

C. 税务师在为客户筹划企业所得税时,应考虑到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D. 税务师应指导企业正确进行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5.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A. 三个月B. 六个月C. 一年D. 二年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个人独资企业D. 外商投资企业7、以下不属于税收协定服务的主要内容的是:A、税款预计与评估B、税务筹划与咨询C、纳税申报代理D、反避税调查协助8、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描述,错误的是:A、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额为计税依据B、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C、个人所得税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或者比例税率9.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B. 纳税人的非营利性收入也应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C.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负D. 企业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支出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0. 关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金额可以随意更改B. 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开票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C. 纳税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必须立即进行抵扣D.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完全相同11.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企业合并涉税问题剖析及会计处理探讨

企业合并涉税问题剖析及会计处理探讨
2 . 1非 同一 控 制 的企 业 合 并会 计 处理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是合并 双方合并前后未受到相 同多方和 同方控 制 ,它属 于购买行 为。购买取得其他参 与的合并企业控 制为购买方 ,而 参与合并其他企业是被购买方 ,会计处理方式采取购买法 。购买方购买 成本和被购买方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差异列为 当期损益 。被并 购方和合 并成本 的净资产公允差异 分成两类 情况处理 。若前者 小于后者 是商誉 , 而前者大于后者是 当期损益 。 我 国税法规定并不允许商誉 ,商誉计税基础应 当为零 。若商誉账 面 价值 比计税基础要大 ,两者之间差额会成为纳税的暂时性差 异。递延 的 所得税负债会加大商誉价值。如果对商誉递延所得税负债进 行考虑 ,会 加大商誉价值 ,并形成新商誉 。故此 ,商誉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 差异不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关 键 词 : 企 业合 并 ; 涉税 问题 ;会 计 处理
企业合并是企业发展和行业发展 中很常见的交易行为 ,能够为企业 生存发展寻找新契机 ,并 提升企业综 合实力 。企 业合并 属于交 易行为 , 必然涉及税务问题 ,其 合并 涉税处 理水平 会对 企业 合并 效果 有很 大影 响 。2 0 0 6年的财务部 “ 会计 准则第 2 O号 ” 和 2 0 0 9年 的财政部 “ 财税 5 9号文” 明确规定 了企业合并 涉资源配置 ,进行兼并重组。税收和会 计方面出现了许多新 问题。 1 .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概念 我国2 0 0 6年的 “ 会计准则第 2 O号”规定 ,企业 合并是 两个 以上的 单独企业合并成为报告主体事项或交易。我 国2 0 0 9 年 “ 财税 5 9 号文”规 定,企业是多家企业把全部资产、负债转给另外 的现存企业或新设企业。这 里面牵扯到了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的概念。被合并企业获得合并企业非股 权和股权支付 ,完成两个以上企业依法合并 。会计准则和税 收法规 的企 业 合并概念并不一致 ,会 计准则 合并 概念 含有 控股合 并 ,更 注重 报告 主 题 。而税收法规 只是指新 设合并 和吸收合并 ,更 注重 法人主体 。

浅析权益法下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浅析权益法下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 收益的确认 主要有三个环节:第一, 投资企业在报告期末应根据被投资 单位权益的变化和持股比例计算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期末、 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和收回投资时。对于在这三
个环节所产生差异的性质, 前理论界的认识还不一致, 目 有 的认为属于永久性差异, 有的认为属于时间性差异。 三、 纳税差异的处理原则 对股权投资的纳税差异进行处理, 我们首先应当依据会
价 同 会计上确认为当 值, 时 期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第二股比 例计算应分得的部分, 调减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 在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时, 将收回款项与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或损失。 (二)税法的有关规定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 有关股权投资所得税方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 1.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第一, 凡投资企业
为各收益间没有差别, 从整个持有和转让期间收益的确认情
收稿日 期:2006- 5-19 0 作者简介:苗瑞红( 1974-) , 河南新乡人, 女,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教师。研究 向:财务会计及投资 向。
新 乡教 育学 院学报
2006 年
况来划分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采用债务法处理纳税 差异, 对时间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当按照转回差异时 的税率计算。税率就是投资方的适用税率; 在时间性差异的 产生和转回时期, 首先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由二者倒挤得出。 四、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 (一)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 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这 种核算方法的特点是,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 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 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调整为应税所得, 再按照应税 所得计算出本期应缴的所得税, 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即本 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所得税负债。 这种方法是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做法。优点是由于不需 要将会计收益和税收所得严格地划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 性差异, 并且不需要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设置 “ 递延税款” 账户进行核算, 因此核算简便;缺点是不符合收 人和费用的配比性原则, 同时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 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或者在本期抵减所 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在会计报 告中不反映为一项负债或资产, 不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篇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之我见一、目前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1.人为调节申报时间。

部分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存在较大随意性,即使在某个季度中有利润,但由于考虑到后续季度可能亏损,于是人为调节当季成本,导致当期无利润。

还有一些企业人为调节不同年度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扩大享受“两免三减半”、“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目的。

2.申报金额存在不实。

企业取得的各类资产,除购进的外,还有自制的、接收投资或赠予的,以及改制并入的,其中,不乏原始单据不真实甚至无原始凭证的。

所以,资产金额含有一定水分。

加上部分设备报废按全额申报损失,而处理报废财产有收益或有赔偿的部分又未进行冲减,致使企业申报的税前扣除金额严重失实。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以折旧方式摊入成本,但不少企业将完好的或经修理后仍使用的固定资产申报做财产损失处理,一次性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把本应可以收回的应收款项申报列支坏帐损失,甚至将用现金收回的应收款项留作小金库,其应收账款余额继续作坏账处理。

(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2.符合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报备中缺少相应的条件,例如,有的企业股东大会对股息、红利分配金额不作具体说明,有的企业完全是为应付备案而事后补充的文件。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备案中存在项目不清楚,有些企业为了成为高新企业把一些不是高新项目的也归集到高新项目中去。

(三)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缺乏法制约束目前,少数中介机构以追求业务量为目的,顺从企业的不当要求,对财产损失原因、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析及相关项目的计提依据等涉税事项避而不谈,甚至为企业出谋划策,违规追求享受最大优惠政策,审计报告粗糙失实,参照价值不高。

(五)后续管理不到位二、强化后续管理工作的对策(一)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审核工作1.重点审核的企业主要包括:利润率、应税所得率明显偏低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低或连续亏损仍持续经营的企业;跳跃式盈亏企业;股权登记变更或重组改制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并在解禁后出售的企业;减免税额较大或减免税期满前后利润额变化异常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关联交易收入比重较高的企业;税务机关确定需要重点审核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

企业所得税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

企事业机构所得税30项重点问题的稽查方法企事业机构所得税的收入方面:1. 租金收入——问题描述:企事业机构提供无形资产、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包装物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合约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如:交易合约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重点核查:结合各租赁合约、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看是否存在交易合约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检查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等政策依据:《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79号)第一条2. 利息收入——问题描述:A、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收入,可能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各种形式收入,企事业机构存在不记、少计收入或者未按照合约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的情况。

B、未按税法规定准确划分免征企事业机构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事业机构所得税。

重点核查:A、有无其他机构和个人欠款而形成的利息收入未及时计入收入总额,特别注意集团成员机构的借款和应收货款。

B、“投资收益”科目,看是否存在国债转让收入混作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事业机构所得税。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投资收益、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机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3. 其他收入——问题描述:未将企事业机构取得的罚款、滞纳金、参加财产、运输保险取得的的无赔款优待、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帐损失,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列入收入总额。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初级经济师之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某中学高中一年级8个班的学生人数由小到大排序后为:40人、42人、42人、42人、44人、44人、45人、46人,其众数、中位数分别为()人。

A.42、43B.43、43.5C.43、42D.46、43【答案】 A2、公共财政的核心是()。

A.实现收支平衡B.满足社会公共需要C.扩大财政收支规模D.消除债务风险【答案】 B3、小李是一名17岁的中学生,寒假期间,他利用勤工俭学机会挣得了一笔零花钱。

关于小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李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小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小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 A4、关于行政赔偿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行政赔偿责任由违法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C.行政赔偿责任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违法行为所致D.行政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答案】 B5、()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A.要式行政行为B.作为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的实施D.行政许可【答案】 D6、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是通过消费者本人的()表现出来的。

A.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B.个性、动机和认知C.日常活动、兴趣和对周围事物的看法D.家庭、朋友和相关群体【答案】 C7、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者或被调查者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误差属于()。

A.登记性误差B.现实性误差C.代表性误差D.客观误差【答案】 A8、 2015年某超市7家分店的年销售额分别为:2866万元、5900万元、1925万元、2002万元、1 723万元、3549万元、1199万元。

这组数据的中位数是()万元。

A.1998B.2000C.2002D.1925【答案】 C9、以下各项中,不属于金融市场配置职能体现的是()。

第三方支付的税收困境及其突破-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第三方支付的税收困境及其突破-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第三方支付的税收困境及其突破-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目前除支付宝、财付通这类以网上商城为依托的第三方支付外,还有以快钱、易宝、首信易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数量达320家,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4500亿元,同比增长71.1%。

如今随着支付业务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第三方支付已逐步改变以往不收费的经营模式。

2009年1月1日起,国内知名支付品牌支付宝汇款开始实行收费,规定实名认证客户每月汇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额度之后,超出部分每笔收取汇款金额1.5%的手续费,其他支付平台也都陆续实行收费模式。

2010年6月,央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必须向央行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且规定了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收费模式将日益成为行业运营的主流。

虽然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已逐步开始收费,但对其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多数企业却没有足够的认识与准备。

2007年7月中旬,全国首例上海网商偷税案已经给电子商务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电子商务行业的税务风险已不再处于理论务虚的阶段,而是迫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收费适用税目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前,由于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性质存在争议,很多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进行申报。

新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关键的一部分。

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制度,对于提高和保障我国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强化福利待遇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探讨和分析我国现代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基本情况,指出在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这对于促进我国各大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企业发展企业年金问题对策企业年金制度是社会保障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有着重要的地位,是构建起稳定的劳工关系,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与发达国家相对比来讲,我国在建设企业年金制度上,不管是在行业分布上、规模上,还是在法律法规配套上、投资运营上,都存在着很多问题。

所以,探索出与我国国情相符的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是我国政府和各大企业应重点探讨的课题。

一、我国现代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现状1.缺乏基本法律支撑体系。

在1991年,我国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这其中第一次提出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养老保险补充制度。

截止到2000年,国务院出台了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完善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替换为企业年金。

无论在各行业中,还是在各领域中,企业制定年金方案,缺少颁布具体实施方案环节,针对于这一情况,造成企业年金运行陷入到无序的状态中。

2.管理机制不规范。

从建立和管理个人账号上来讲,重庆市、安徽省和辽宁省及行业的建行、邮政和工行等在企业年金管理中,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个人账号。

如在天津、云南和浙江等省市,各大型企业或者中型企业财务部门都硬性要求将企业年金纳入到财政专户管理中。

3.投资种类较匮乏。

在投资基金上,我国现代金融产品相对来讲种类比较缺乏,投资途径不完善、投资效益不理想。

一方面,很多基金普遍用来买国债或者存银行,在国家政府连续降息的实际状况下,投资收益效果低下。

另外一方面上,因为资本市场规则不完善、运作程序的不健全,再加上很多企业都委托金融机构运营,难免会存在很大的运行风险,职工利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企业年金成本收益分析及部分问题说明

企业年金成本收益分析及部分问题说明

企业年金成本收益分析及部分问题说明企业年金顾名思义,是企业在员工工作期间为其建立的年金,该年金的目的是为企业的员工退休后提供一笔可观的收入。

本文将从企业角度,对企业年金这一制度安排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分析,以揭示建立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

一、企业的成本-收益分析。

1.企业-成本企业年金制度中最主要的主体就是企业。

对于企业来说除了向员工支付工作期间的各种工资报酬,政府还将员工退休后的保障也部分的交由企业来承担。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人工成本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内容——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缴费。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缴费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即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

考虑到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单计算一下某企业年金缴费对企业当起成本和利润的影响。

企业上年度年收入为25700万,可税前扣除的成本17000万元,利润总额为8700万。

所得税= 8700×25% = 2175万净利润= 8700-2175=6525万通常企业缴费金额和员工缴费金额的比例为1∶1,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33%,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6.7%。

假设该企业缴费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职工平均月工资5000元,企业共有400名正式职工,即上年度工资总额为2400万。

则企业年金企业缴费= 2400×4% = 96万则,可税前扣除成本为17000+96= 17096万利润总额= 25700-17096= 8604万所得税= 8604×25%=2151万净利润= 8604-2151 = 6453万由此可见,建立企业年金,企业的成本增加了96万,但是由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因素,企业的净利润只减少了72万。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详解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详解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详解近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本文对该期问答解读如下:问题 1.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

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解读:1.“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是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或者疏忽、曲解事实造成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

2.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应按照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对于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调整等涉及损益类的项目,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再将其余额过渡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3.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相当于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捐赠,按照《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关于税收的论文

关于税收的论文

关于税收的论⽂论⽂常⽤来指进⾏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学术研究的⼀种⼿段,⼜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学术交流的⼀种⼯具。

论⽂⼀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参考⽂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论⽂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的,但它与⼀般议论⽂不同,它必须是有⾃⼰的理论系统的,应对⼤量的事实、材料进⾏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关于税收的论⽂1 ⼀、税收筹划及其意义 (⼀)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般是指企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合理优化以及选择企业的纳税⽅式和⽅案,以便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的框架内享受⼀定的税收优势,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利润最⼤化的过程。

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以⾄于⼀部分⼈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

另外还有些⼈则认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合理的避税是不可能的,结果导致许多企业忽视税收筹划⼯作。

(⼆)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收⽅案的多重⽐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案,最⼤程度减少纳税⼈的现⾦流出或者尽可能减少本期现⾦的流出,从⽽增加可⽀配资⾦数量,从财务⽅⾯有利于纳税⼈的⽣产和经营。

例如,某公司多年来⼀直以废煤渣为原料⽣产建筑材料。

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条例,使⽤“三废”作为原材料进⾏⽣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5年,但该企业多年来却⼀直在申报缴税。

该企业如果进⾏纳税筹划,对税法进⾏深⼊研究,⾄少可以不缴这种“冤枉税”。

⼆、负债筹资税收筹划分析 负债筹资中产⽣的利息是债务资⾦的主要成本,这部分成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进⾏扣除,因⽽具有很强的抵税作⽤,或者说,负债筹资可以带来节税效益,⼀定程度提⾼权益资⾦的收益⽔平。

三、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是税收筹划必须限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

⼆是税收筹划必须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

税收筹划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旦有关的法律法规发⽣变更,财务⼈员必须尽快对税收筹划⽅案进⾏修正和完善,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公司炒股交税问题--营业和所得

公司炒股交税问题--营业和所得

企业“炒股”莫忘缴纳营业税(来源:中国税务报)浏览次数:205 发表时间:2010-4-23 8:35:47最近,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因为“炒股”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受到税务机关补税和加收滞纳金的处罚。

经了解,这些企业主观上并不是故意不申报纳税,而是根本就不知道“炒股”还要缴纳营业税,没有意识到“炒股”这种行为已经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

受罚的一些企业进行股票买卖等证券投资已多年,以前并没有缴过营业税,为什么从2009年起就要缴纳营业税呢?因为政策发生了变化。

从1994年开始执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200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了基金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涉及基金的营业税政策也是延续了只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落实金融机构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政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和《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两个文件,规定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

上述规定一直执行到2008年底。

2008年底,为了配合增值税转型,国家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做了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于买卖金融产品的营业税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陕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模拟试卷7

陕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模拟试卷7

陕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模拟试卷7陕西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模拟试卷7A.资金投入B.资金运用C.资金退出D.资金增值2.会计监督分为()。

A.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B.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C.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D.外部监督和国家监督3.在实际工作中,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单位,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可以使用一种统一格式的()。

A.转账凭证B.收款凭证C.付款凭证D.通用记账凭证4.企业应当在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编报的报表及其附注内容等应当保持完整,不能随意遗漏或者减少应予披露的信息,()都应当充分披露。

A.与使用者决策相关的有用信息B.会计人员所掌握的信息C.经营管理信息D.企业核心技术信息5.下列不属于总账科目的是()。

A.原材料B.甲材料C.应付账款D.应收账款6.下列经济业务,会导致企业资产总额发生变动的是()。

A.用银行存款20万元购入机器设备一台B.用银行存款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C.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10万元D.从银行取出现金1万元7.预收账款账户期初贷方余额为18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为16000元,本期借方发生额为24000元,该账户期末余额为()。

A.借方10000元B.借方26000元C.贷方10000元D.贷方26000元8.将会计凭证划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凭证()。

A.编制的时间B.取得的来源C.填制的程序和用途D.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9.下列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设备B.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用的生产线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设备D.因大修理停用的设备10.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

A.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B.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C.年末、季末、月末清查D.定期清查和全面清查11.一般情况下,适合于采用活页式账簿形式的是()。

A.明细分类账B.银行存款日记账C.现金日记账D.备查账12.企业销售产品一批,部分货款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另有部分货款尚未收到,企业采用收、付、转记账凭证时,对上述业务应编制的记账凭证是()。

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中税务问题分析

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中税务问题分析

相 关税务 问题 。本 文就 如何 正确 理解 及把 握相 关 的税 务 问题进 行分 析探 讨 。 以期 对企 业规 范运作 起到促 进作 用 。
【 关键词 】 金集 中管理 利率 标准 统借 统贷 资本 弱化 资

是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平 均利 率,也可 以是银行对企
业 提 供 的实 际贷 款 利 率 。 根 据 《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企
企业 资金集 中管理 中税 务问题 分析
王 国英
I 宁 成 大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辽
【 摘要 】 近年 来 , 国企业 集 团得到 长足 发展 , 团总部 加 强 我 集
管控 的重 要性 日益 显现 。但是 ,资金 集 中管理在 实际操 作 过程
中 . 大额 资 金 在 集 团 总 部 和 成 员 公 司 之 间 频 繁 收 支 , 然 涉 及 因 必

务公司、信 托公司的贷款利率较 同期银 行贷款的基准
利率要高出很大比例。 《 于企业贷 款支付利 息税前扣 除标准 的批复 》 关 ( 国税 函 [0 3 1 1 2 0 ] 14号 ) 明确 了贷 款利 率包 括基 准 , 利率和浮动利率。这为税前 扣除的利 率标准提供 了很 大空 间。 相关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进行税务筹划 。
笔 者 认 为 ,确 定 时 间维 度 确 认 利 息收 入 的纳 税 义
四 、 反 资本 弱化 ” “ 的税 收 规 定
《 关于企业 关联 方利息支 出税 前扣除标准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题 的通 知 》( 税 [0 8 11 ) 定 : 金 融 财 20]2 号 规 非 企 业 从其 关联 方 接 受 的债 权 性 投 资 与 权 益 性 投 资 的 比

中美合伙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制度构建探讨

中美合伙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制度构建探讨

中美合伙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制度构建探讨作者:任超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9期我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中,没有反避税制度的相关内容,这对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完善,以及合伙企业功能的发挥造成了障碍。

而美国税法中合伙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制度的内容则为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文拟通过浅析美国合伙企业所得税相关反避税制度的经验,对我国合伙企业所得反避税制度的构建进行探讨。

2006年颁布的新《合伙企业法》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这一有专门规定,结束了我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方面基本法律长期缺位的状况,在扩展了合伙企业类型的同时,也使得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在新法的框架下得到了整合和统一。

根据新《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彻底贯彻了“流经”原则,合伙企业在税收中仅起“导管”的作用,其本身并不能成为纳税主体,而合伙人才是真正的纳税人。

因此,合伙企业被视为“透明的实体”,其经营所得应分配到各合伙人手中,由各合伙人根据其自身情况缴纳所得税,个人合伙人依据个体工商户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与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配套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实务操作的法律依然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中的很多制度和内容仍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缺乏明确的反避税制度,从而造成合伙企业经常被用作避税的工具,而无具体的制度可以对其规制。

一、美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措施根据1988年版的《国际避税词汇》的界定,避税是指为税收目的,纳税人通过合法的安排减少其纳税义务。

其根本原因在于司法的自治和税法的形式理性的矛盾,应对和限制避税行为的法律技术或措施有多种,主要包括税法解释、反避税规则、税务处罚以及对税法进行实体修订等。

企业注销清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注销清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所得 税方面:
二:清算所得的计算。清算所得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 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 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企业 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 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增值 税方面:
一是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按资产公允价值作视同销售处理。 二是资产作为投资或清偿债务。根据财税[2009]59文规定应当作为按 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转让非货币性资产业务,作视同销售处理。 三是无偿赠送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按资产公允价值作视同销售处理。 四是对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作废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抵扣的进项税 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处理,但企业应提供专业部 门或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 五是清理中资产的盘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处理,但企业应提供相关资料。
注销企业资产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 对策略
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有 的企业在会计处理时是采取计提的方法,这类支出实际并未发 生,如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企业注销时,应将已计 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应对已 计提但未实际发生费用或虽已发生尚未取得合法凭证的费用进 行清查,及时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全部资产均应按 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确 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3)改变持续经营核 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4)依法弥补 亏损,确定清算所得;(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6) 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金税四期下税收筹划探析

金税四期下税收筹划探析

【摘要】在大数据查税和严征管下,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是企业管理面临的巨大挑战。

本文从金税四期背景出发,分析了如何进行纳税筹划,防范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的税收安全竞争力,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利润,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金税四期;税收风险;税收筹划一、金税四期概况金税四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第四代税务管理系统,也称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是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升级和改进而来的,旨在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管能力,实现税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金税四期系统包括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征收、税务服务等多个模块,涵盖了企业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务审批、税务查询等多个方面。

相较于现在应用的金税三期而言,金税四期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从信息化到数字化;从征纳信息为主到征纳信息+政府部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息;从上机、上网到“上云”;从被动遵从、主动遵从到“自动遵从”。

二、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金税四期利用云端大数据对税务信息进行识别、筛选和处理,以达到全流程智能办税的效果。

税务局对企业的资金监管与数据监管越来越严格,监控手段也越来越全面、多样化;金税四期以其数据来源广、税务与银行和社保等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对数据的实时归集与分析,自动感知风险并预警等特性,对企业的监管更加细化,企业在税务方面面临的风险更多。

部分易引发金税四期预警的行为如下: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开以及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利用支付宝、微信、个人账户等收取销售款项形成账外收入的风险;未有真实成费用开支,虚构成本费用支出套取资金的风险;常年亏损但长期持续经营,与同行业相比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利润指标明显偏低;库存账实不符的风险;税负率异常,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过大等税负风险;冒名开户、虚假开户等银行账户风险;试用期不缴、代人挂靠、不签合同不缴、档案未转不缴社保等违法行为,社保入税后可通过个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核查的风险;利用“税收洼地”注册单位进行与实际经营不符税收筹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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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权益类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权益类账户涉及的税收及相关问题容易被忽视,然后逐一介绍权益类账户涉及的税收及忽视后引起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权益类账户税收法律问题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几乎所有经济行为、所有的经济事项都涉及税收调整。

不同的经济行为、经济事项涉及不同的税种。

企业管理人员,包括财会人员,对实物流转涉及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重视,对权益类账户增减变化的涉税情况及相关法律问题往往被忽视,轻则被税务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罚款,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重则触犯刑法。

一般企业权益类账户应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账户、资金本公积账户、盈余公积账户及未分配利润账户。

其数额变动不是很频繁,会计的业务工作量不是很大,一旦发生变动,其涉及到的法律点较多,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也容易被忽视。

以下以权益类账户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及税收点进行归纳。

一、实收资本(股本)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
实收资本(股本)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和反映企业接受股东的投资和股东股权转让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企业投资者必须投入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企业产权必须清晰。

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形式可以多种,如投资者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和非货币资产投资,符合规定比例的,还可以用无形资
产投资。

正因为投资形式的多样性,形成了多种税收问题。

1、印花税。

根据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金账簿税目中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

为了不重复征税,已征收印花税的资金账簿,以后只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净增加额征税。

这一税种由于征税额度不高,企业容易被忽视,有的企业被税务机关处罚之后才知道错了。

2、增值税。

企业接受股东以商品方式投资就涉及到增值税。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或单位以商品对外投资的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2009年8月1日转型后的增值税法,扩展到固定资产(动产),如以机器设备出资也涉及到增值税。

对于股东而言,以商品出资应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对于企业而言,接受股东投资的商品,销售后也要征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接受的商品投资,如果未取得进项税额抵扣,须缴纳更多的税款。

这一出资行为被企业及其股东忽视而造成的偷漏税,一般税额较高,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额度也较高,有的可能会触犯刑法。

3、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大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对股东个人而言,股权转让取得的收益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除外)。

股东以实物(包括房地产)出资,其入股价值高于实物成本而取得
的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虽然由股东个人交纳,由企业代扣代缴,在实际工作中,股东为企业老板,个人未申报纳税,财务部门如不提示,造成偷税漏税可能性很大。

如:本地有一家规模较大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一股东原始投资100万元,全部转让给另一股东,取得价款300万元,该股东未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也未代扣代缴,造成了偷漏税。

还有一家公司,其股东个人以800万元购入的一宗国有房地产,整体投入到企业,以2000万元评估价值出资,取得了企业80%的股权。

税务机关纳税调查时要求其补交个人所税时,该股东感到非常委屈,认为本人只是为了便于在银行融资,把注册资本搞大,只是把房地产评估后,增加了资本,取得了股权,目前未实质取得收益或现金所得,不应交税。

二、资本公积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
资本公积账户,记录和反映的经济事项较多。

主要包括:(1)资本(股本)溢价。

所谓资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的部分,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从来源上看,它不是企业实现利润转化而来的,本质上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

(2)接受现金捐赠。

(3)接受非现金捐赠。

(4)股权投资准备。

所谓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5)拨款转入。

所谓拨款,上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
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所谓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因接受外币投资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7)关联交易差价。

所谓关联交易差价,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交易所形成的差价。

应视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捐献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8)其他资本公积。

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以及从资本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

资本公积账户核算的内容较多,但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不是很多,企业容易忽视其中的纳税事项及相关的法律事项。

1、资本公积账户应全额计征印花税。

已在实收资本账户中说明。

2、企业所得税。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异,一些经济事项会计制度不确认收入而税法则必须作为收入。

2008年1月1日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接受现金捐赠,应作为企业的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如:企业开业或其他庆典活动接受的礼金,应当视同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接受非现金捐赠,也应视同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考虑到企业接受实物捐赠金额大,变现时间长,对接受实物捐赠,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在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分摊税负。

对关联交易形成的差额,应视同接受捐赠,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债务如果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债权人豁免的债务,或因其他原因无须支付的债务,应当视同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为了避税,对已豁免的债务或无须支付的债务长期不转账计入资本公
积账户,存在偷漏税的风险较高。

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主要用来转增资本。

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项目都可以转增资本。

(1)接受非现金资产在处置变现、全部折旧、全额摊销完成前,记入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户,不能直接转增资本。

(2)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增资扩股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时,投资企业随之增加权益形成的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准备,在该项长期投资处置变现前,不能转增资本。

(3)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三、盈余公积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
盈余公积是历年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

国家鼓励企业将盈利留存于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也允许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度地现金股利分配。

盈余公积由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部分组成。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计提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计提。

按净利润的5%-10%计提法定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该项规定已取消)。

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可以用于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时不能全部转完,必须保留注册资本的25%。

可以用于分配股利。

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自行确定的留存比例,国家法律对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

盈余公积账户涉及税收问题不多,主要有
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在企业分配股利,以现金支付时,以实际支付的数额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以本企业商品分配股利时,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征增值税。

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待股东将该项资本转让变现后,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并不是企业一旦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马上要交税。

四、未分配利润账户中涉及的税收及相关法律问题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也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定特定用途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账户中涉税问题,只有在进行转增资本和参与以后年度分配股利时产生个人所得税,以商品分配股利时涉及增值税。

这些涉税项目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账户中已经叙述。

所有者权益其实质为投资者(股东)所有,其账户中所反记录和反映的每项经济事项,大多应经股东及其权力机构认可。

企业接受股东投资、股份转让、利润分配等重大经济事项还要经股东会及其董事会的决定。

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记录所有者权益账户增减变化时,应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由于权益类账户增减变化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问题较多,一旦发生时有必要向财务专家和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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