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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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耗占比)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耗占比)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耗占比)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该文分析了综合性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现状及不合理的原因,提出了降低耗占比的措施。

合理使用卫生材料,加大医用耗材的成本控制管理,降低耗占比成为公立医院的管控目标之一。

标签:耗占比;现状分析;控制措施[Abstract] Reasonable use of sanitary materials,increase the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medical consumables,and reduce the consumption ratio has become one of the control objectives of public hospital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unreasonable reasons for the consumption of sanitary materials in the comprehensive hospital’s 100 yua n medical income (excluding drug income),and proposes measures to reduce the consumption ratio.[Key words] Consumption ratio;Analysis of status;Controlling measure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广东省在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改价格[2017]21号)文中也提出要求:“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医用耗材降到20元以下”。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效劳能力,促进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开展,为群众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根本医疗效劳,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有关事宜的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保根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与开展并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调整收入结构和改革支付方式为切入点,立足本县实际,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带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水平整体提高,有效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根本原那么1.政府主导,惠民利民。

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

2.突出重点,综合改革。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重点,通过采取“一减二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效劳收费,调整相关医保政策,适当增加政府投入〕的手段,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确保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3.统筹兼顾,循序渐进。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与县域经济社会开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效劳需求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

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

按照区、市试点改革相关要求,逐步探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医疗效劳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新途径,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效劳效率、运行能力和社会效益。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工作内容(一)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1.严格依法执业。

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各项规定、规范。

2.建立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院科两级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评估和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临床科室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会诊、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报告、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

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有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及时反馈临床科室;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细化到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改革背景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县级公立医院在服务能力、资源配置、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综合改革措施。

二、改革目标1.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3.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

4.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实现医疗服务智能化。

三、改革措施1.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待遇,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2)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3)发展特色科室,满足不同患者需求。

3.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1)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

(2)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降低药品成本。

(3)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价值。

4.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1)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职责权限。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医院廉洁自律。

5.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1)加大信息化投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

(2)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3)加强数据挖掘与分析,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对县级公立医院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

3.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推进改革措施的实施。

4.监测评估:定期对改革进展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122014(国卫体改发〔〕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下同)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精细化、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工作内容(一)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1.严格依法执业。

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各项规定、规范。

教育资料.2.建立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医院管理各项制度,并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院科两级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评估和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临床科室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会诊、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报告、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

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有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及时反馈临床科室;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细化到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责任到人。

康复临床路径

康复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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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的应用效果
日本是较早引入临床路径的国家之一。CP应用后的变化:

临床路径的应用效果

1 .明显缩短术后康复时间 2 .术后用药方法和用药持续时间发生改变 3 .对患者康复有利:患者自己预先知道住院时间、诊疗内容、费用和 出院后回归社会等详细情况,促进患者自我管理,调动了患者积极性 和与主动性。 4.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人工膝关节置换术病人平均医疗费用降低了 9345.5元;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病人组平均住院日缩短了 1.06天,平均 医疗费用降低了4105.3元。
病 病 人 人
规范医疗服务 提高医疗质量 保证医疗安全 控制医疗成本 减少资源浪费 获得最佳服务 降低住院天数
医生乙 医生乙 医生丙 医生丙
医 医 疗 疗 质 质 控 控


医生甲 医生甲 医生乙 医生乙 医生丙 医生丙
病 病 人 人
临床 路径 方案
医 医 院 院 质 质 控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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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经研究设计路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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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临床路径管理已变成了政府主导的管理行为

我国临床路径管理已变成了政府主导的管理行为

2012年: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 见(卫医政发〔2012〕65号)
(1)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2)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4)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8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5.优化了诊疗方案,体现了最佳诊疗计划和诊治标准,并且不断更新 和改进,促进了科室建设和发展。 6.减少了医疗负担。研究表明临床路径一般适用于该病种的60%-80%, 把大部分的病人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精力集中在剩下不多的 复杂病例上。 7.以临床路径作为依据建立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信息系统开展电 子医嘱的设置、变异分析、流程优化、质量评价以及绩效考核等。

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保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统一申报、集中挂网、网上采购、信息共享、统一监管的方式,由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药械平台)的耗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耗材系统”)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

第四条采购目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类别产品.自治区定期对挂网交易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相关产品的新增及淘汰机制。

第五条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阳光采购。

鼓励其他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第六条阳光采购坚持以自治区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增强医疗机构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中的参与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统一挂网、属地管理的原则.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各参与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国家或自治区对高值医用耗材交易方式和采购价格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领导机构是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药采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涉及阳光采购工作重大事项由药采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

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

XX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提升县域医疗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为主要目标,开展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发挥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省县级医院科学开展专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创建范围(一)全省县(市、区)综合、专科医院,重点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

从2017年起,力争通过3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0个左右的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以原卫健委《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结合我省实际,适当增加如下:三、创建方式(一)择优评定,评建结合。

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行。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做到评审有据、评价准确,同时要切实体现对口支援工作和专业学科建设帮扶效果。

通过评审,切实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根据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相关科目的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方向,结合疾病谱的特点,着力加强心血管、呼吸等常见病、多发病的专科建设工作,加强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感染性疾病、康复医学、急诊医学,以及县外转诊率排名靠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

(三)科学设置,严格管理。

各市、县卫健局确定的重点建设专科,经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达到实效的,经省市评价确定为临床重点专科。

为体现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为鼓励县级医院创建临床重点专科的积极性,创建“XX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建设专科”。

国办发[2012]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2]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七日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

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总结_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总结_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总结_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深入,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员公立、全科服务、全面覆盖的目标,对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百姓健康水平、加速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一、改革背景2012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全民健康、全面覆盖、公共卫生为主、多元化提供服务等四项基本目标。

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国家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改革作为医药卫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改革意义县级公立医院是下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百姓看病就医环境,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改革目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一是建立符合医改方向和要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医疗服务新体系;二是修订医院增长性管理办法,推行分类管理机制;三是改革医院收入分配方式,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升医院吸引力;四是加大医学影像、实验诊断、检验检测等现代医疗设备的配置力度,提升医院科研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病历和在线挂号等服务。

四、改革措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到多个方面和环节,需要从制度、管理、资金、服务等方面加以改革。

下面从几个具体方面介绍改革措施:1. 管理机制上的改革:县级公立医院从原来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为法人治理和决策管理体制,改变了原来的“小集体”和“过度行政干预”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医院运行可持续性,同时也增强了医院的发展活力。

2. 筹资机制上的改革:主动招商引资,建设医药产业园、诊疗中心,引进医疗设备和技术,扩大医院影响力,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3. 服务质量上的改革:实现全科医生全员服务,医师开设多点执业选址,扩大诊疗业务,完善床位数量,提高服务服务质量,让居民享受更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XX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2014〕6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4]8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参加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与《XX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书》的责任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公益性质、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与效率、医院管理、满意度评价等五个方面30项指标,具体见《2014年XX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

三、考核方式(一)考核主体县(市)政府组织县级卫生健康、医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相关专家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组,对本辖区内纳入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考核。

省、市医改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二)考核方法依据《2014年XX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负责人述职、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各县(市)要于次年2月底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送省卫生健康和医改部门。

四、考核评价(一)考核分值计算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各项指标实际得分之和为考核成绩。

(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年度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1、未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的;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3、医院伪造病历或为冒名顶替住院者提供方便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

卫计委宣布68份文件作废并不再执行(附名单)

卫计委宣布68份文件作废并不再执行(附名单)

卫计委宣布68 份文件作废并不再执行(附名单)
医药网1 月16 日讯国家卫计委近日发文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 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下简称委文件)进行分批清理截至目前,共计两批68 份文件宣布失效,不用再执行。

附件:
宣布失效的第一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5 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 号)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5 号)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食品发﹝2013﹞18 号)
5.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21 号)
6.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22 号)。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对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交易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促进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原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程监管、严格处罚。

二、实施范围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全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网上集中交易。

三、采购范围与方式(一)范围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的目录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类别: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类等。

以上类别的品目范围原则上按照卫规财发〔2012〕86号文件界定。

未列入省网上集中交易目录内的其他类别医用耗材,暂由市、县或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二)方式先行网上集中交易,完善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库后,逐步扩大集中交易范围。

对医用耗材中价格偏高、使用量大的种类,适时分期分批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对使用相对集中的品目探索实行量价挂钩、带量采购。

四、组织机构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简称省药招办)负责网上集中交易的组织管理及日常工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办公室(简称省监督办)负责全程监督网上集中交易工作。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采中心)负责网上集中交易具体实施工作。

五、公告方式我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发布。

第二章企业报名参与我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的生产及配送企业,需在省采购平台报名,按要求填写企业及相关医用耗材品目信息,并报送或上传相应资料。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14(000)00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我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的县(县级市)开展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

【总页数】24页(P10-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4.1
【相关文献】
1.《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解读 [J],
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
口帮扶助推贵州省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3.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国家
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4.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J],
5.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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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4年3月26日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以来,经过1年多的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改革管理体制(一)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三)合理配置资源。

2014年底前,国家和省(区、市)制定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市(地)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对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革政策措施。

三、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一)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

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前限期降低价格。

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

(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政府投入政策。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一)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的探索。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效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加强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能力建设,保障药品采购工作的实际需要。

提高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

(二)保障药品供应。

药品配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

严格采购付款制度,制订具体付款流程和办法。

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付款的,采购机构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省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货款支付情况,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

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

(三)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

对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进行处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违法违规企业、法人代表名单及违法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在公布后1个月内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由其在政务网站转载,所有省(区、市)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药品招标采购或配送。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处。

五、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在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

严格临床路径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科学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

(二)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

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合理核定编制。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二)改革人事制度。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优化人员结构,按标准合理配置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三)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四)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七、加强医院管理(一)落实院长负责制。

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

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二)优化内部运行管理。

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

完善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强化成本控制意识。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

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实施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

(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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