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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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如下:
1、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

2、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站。

3、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下列地区,经论证可设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1)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

(2)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4、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5、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消防站分类: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

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表6五、人员配备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表7六、主要投资估算指标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与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结合当地物价、施工技术水平、建设工期等因素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危化品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

危化品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

危化品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危化品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一、消防站分级指标根据危化品企业的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消防站建设应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指标如下:1.一级消防站:适用于大型危化品企业,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危险源,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

2.二级消防站:适用于中型危化品企业,生产规模和危险源适中,火灾危险性中等,火灾后果有一定影响。

3.三级消防站:适用于小型危化品企业或生产规模较小、危险源较少的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小,火灾后果较轻。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合理布局、方便救援”的原则,根据危化品企业的分布和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规划布局与选址。

具体要求如下:1.消防站应设置在便于车辆进出、停靠和展开救援的位置,且应避开地质灾害和电磁干扰等不良环境因素。

2.一级消防站应设置在危化品企业厂区内或附近,以便于快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二级和三级消防站可适当远离生产区,但应确保与生产区之间的联系畅通。

3.消防站的建筑面积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

三、建筑面积指标根据消防站的使用功能和救援需求,其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指标要求:1.一级消防站:建筑面积应在500-1000平方米之间,包括消防队员宿舍、消防器材库、训练场地等设施。

2.二级消防站:建筑面积应在300-500平方米之间,除消防队员宿舍、消防器材库、训练场地等基本设施外,可根据需要增加应急指挥中心等功能区域。

3.三级消防站:建筑面积应在150-300平方米之间,主要设置消防队员宿舍、消防器材库等基本设施。

以上为危化品企业消防站建设的基本标准,实际建设中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消防站建设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城市消防站的场地条件
1. 消防站站址至少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尽可能居于消防安全防护区域内,远离易燃重点危险源;
(2)地处容易到达火灾现场的区域;
(3)应尽量占地面积,具有适当的交通条件;
(4)有足够的水源和消防设备电源供应。

2. 场地平整,避免坡度太大,不宜地势太高,可视性好;
3. 场地地形要求,场地外形不宜过于棘手,方便消防车辆行驶;
4. 避免接近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学校等拥挤场所;
5. 避免接近明火场所、居民小区等易受火灾污染场所;
6. 场地内容如无其他限制,应包括至少1个消防室和1个备用消防室、指挥室、消防员宿舍、救护室、值班室、供热设备室、供热水池室、办公室、消防器材室和消防车辆库。

二、城市消防站的建筑设施条件
1. 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质量要求;
2. 建筑应有足够的 used space,窗户面积比例应不小于3%,顶棚向内形成一定的天花曲线,方便水量投射;
3. 中部一层或二层地下室应有足够的浴室、厨房和储物空间;
4. 消防站内应设有新风系统,洁净用电室内要有防雷保护措施。

消防站建站标准

消防站建站标准

消防站建站标准一、位置选择1. 消防站应设置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地方,同时要考虑到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

2. 消防站应避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并应远离噪声、振动等干扰源。

3. 消防站应设置在城市规划中的应急救援中心或应急救援站的建设用地内。

二、建筑要求1. 消防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设计,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应满足防水、防潮、防雷等要求。

2. 消防站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和通道,方便车辆进出和停放。

3. 消防站应配备独立的通讯系统和报警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4. 消防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并应设置相应的储藏室和维修室等设施。

三、设备配备1. 消防站应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装备等必要的消防设备,以满足救援需要。

2. 消防站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报警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3. 消防站应配备相应的照明设备、排烟设备、破拆设备等救援设备,以满足救援需要。

四、人员配备1. 消防站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包括现役消防官兵和合同制消防员等。

2. 消防站应配备相应的指挥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指挥工作。

3. 消防站应配备相应的医护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以满足救援需要。

五、值班制度1. 消防站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有人响应紧急情况。

2. 消防站应制定严格的值班安排表,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

3. 消防站应配备相应的值班设备和工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六、训练和演习1. 消防站应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提高消防人员的技能和反应能力。

2. 消防站应制定训练和演习计划,明确训练内容和演习时间。

3. 消防站应定期对训练和演习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站点布局1. 消防站内部布局应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清晰,方便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下的响应。

2. 消防站的通道和出口应保持畅通,方便人员和车辆的进出。

3. 消防站的设备和器材应合理摆放,方便使用和维护。

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

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

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摘要:一、消防站的建设标准1.消防站的类别2.一级普通消防站的建设要求二、消防站的人员配备标准1.消防员数量2.消防员的职位设置3.消防员的技能要求三、消防站的设备配备标准1.基本设备2.特种设备3.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四、消防站的任务与职责1.日常防火工作2.火灾扑救工作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正文:一级普通消防站是我国消防体系中的基础单位,肩负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消防站的正常运作,我国对一级普通消防站的建设标准、人员配备标准和设备配备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一、消防站的建设标准消防站根据其任务和功能分为多种类型,其中一级普通消防站主要承担城市和乡镇的火灾扑救任务。

一级普通消防站的建设要求包括选址、建筑规模、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等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消防站的人员配备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的人员配备是保障消防站正常运作的关键。

消防员是消防站的主要力量,其数量应根据消防站的任务和辖区范围合理配置。

此外,消防站还需要配备一定的指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位,形成一个完整的组织架构。

消防员应具备一定的体能、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三、消防站的设备配备标准消防站的设备分为基本设备和特种设备。

基本设备包括消防车、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等,这些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特种设备包括举高消防车、泡沫灭火车、远程供水系统等,这些设备在扑救特殊类型的火灾时发挥关键作用。

消防站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四、消防站的任务与职责一级普通消防站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消防站需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当火灾发生时,消防站应迅速出动,及时扑灭火源,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总之,一级普通消防站在我国的消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指在特定场所、单位或区域内设置的小型消防设施,
用于快速响应火灾事故并进行初期扑救。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设计要求:微型消防站应建设在易于发现和到达的位置,建
筑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建筑结构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通道宽
度不得小于1.2米,门窗应易于打开和关闭。

2. 消防设施配置: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基本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和种类应根据建筑面积和火灾风险等级确定。

3. 消防通道设置: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通道两侧不得堆放杂物或阻碍疏散。

4. 消防标识标志: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标志,包括灭
火器使用说明、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以便人员在火灾时快速找到
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5. 消防演练和培训: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
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逃生意识。

总之,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保障单位内部的火灾安全,提高火灾应急处理效率。

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
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消防站应设在城镇、企事业单位适中位置,尽可能靠近责任区,交通方便,便于车辆迅速出动。

2.建筑面积:消防站建筑面积宜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但每个班组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20平方米。

3.消防车辆: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消防车,且每台消防车的载水量应不小于3.75L/s。

4.消防器材: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套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水枪、水带等。

5.应急照明:消防站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便在火场黑暗环境中提供必要的照明。

6.个人防护装备:消防站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消防头盔、灭火服、安全鞋等。

7.训练设施:消防站应设立训练设施,包括体能训练器材、灭火演练设施等。

8.通讯设备:消防站应配备通讯设备,以便及时与上级和其他部门保持联系。

9.值班人员: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

10.建筑结构:消防站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平面布局等。

11.安全出口:消防站应设立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以便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

12.消防水源:消防站应配备充足的消防水源,以满足灭火需要。

13.其他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消防站还可以配备其他必要的设施,如消防泵、消防水池等。

以上是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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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建设标准一、消防站分类: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车位数 5~73~48~11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

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辆数 4~62~37~10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表6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机动消防泵(含浮艇泵) 2台 2台 3台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2个 2个 3个移动式消防炮 2个 1个 2个A、B类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空气泡沫枪 2套 2套 2套二节拉梯 3 2 3 三节拉梯 2 1 2 挂钩梯 3 2 3 水带 2000米 1200米 2800米消火栓扳手、水枪、分水器、接口、包布、护桥等常规器材工具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五、人员配备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表7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人数30~4515~2545~60六、主要投资估算指标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与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结合当地物价、施工技术水平、建设工期等因素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的投资,应根据其配备的标准,按实际价格确定。

在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参照表8确定。

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投资估算指标(万元)表8注:①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参照2004年国内外消防车辆和器材的价格编制;②表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③通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条提出的是城市规划区消防站布局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是按照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确定的。

5分钟时间是由15分钟消防时间得来的。

根据火灾发展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以一般固体可燃物着火后,在15分钟内,火灾具有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烟和气体流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等特点,如房屋建筑火灾15分钟内尚属于初起阶段。

如果消防队能在火灾发生的15分钟内开展灭火战斗,将有利于控制和扑救火灾,否则火势将猛烈燃烧,迅速蔓延,造成严重的损失。

15分钟的消防时间分配为:发现起火4分钟、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分30秒、接到指令出动1分钟、行车到场4分钟、开始出水扑救3分30秒。

从国外一些资料来看,美国、英国的消防部门接到指令出动和行车到场时间大致也在5分钟左右,日本规定为4分钟,也基本与我国规定的5分钟的原则吻合。

条文中增加了“一般”的限制词,主要考虑城市不同区域火灾风险差异而对消防站响应时间可做适当的调整。

所以,综合考虑我国各城市的实际情况,以消防队从接到出动指令起5分钟内到达辖区最远点为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布局的一般原则,是比较合适的。

消防站辖区面积计算公式:A=2P2=2×(S/λ)2式中:A—消防站辖区面积(km2);P—消防站至辖区最远点的直线距离,即消防站保护半径(km);S—消防站至辖区边缘最远点的实际距离,即消防车4分钟的最远行驶路程(km);λ—道路曲度系数,即两点间实际交通距离与直线距离之比,通常取1.3~1.5。

(一)按照这个公式计算,根据2005年1月对上海、内蒙古的部分城市在不同时段消防车的实际行车测试,并考虑到我国城市道路系统大多是方格式或自由式的形式,得出消防车平均时速为30~35 km,道路曲度系数取1.3~1.5,得出消防站辖区在3.56~6.28 km2之间,即4~7 km2。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道路交通情况有所改善,但同时路上行驶的车辆也相应增加,致使消防车车速难以提高。

所以,综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并考虑消防站的分类,我们确定作为保卫城市消防安全主要力量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km2,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特勤站辖区保护面积同一级普通消防站,同一辖区内一般不再另设一级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由于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而建设的二级普通消防站,根据其作战能力,二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4km2。

第十二条本条规定的是消防站建设的选址条件。

第一款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消防站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是为了当辖区最远点发生火灾时,消防队能够迅速赶到现场,及早进行扑救;其次,消防站设在临街地段,是为了保证消防队在接到出动指令后,能够迅速安全地出动;第三,对消防站用地的要求,是为了满足消防站训练场地设置和业务训练有效开展的需要,一般要求为长方形。

随着火灾形势的发展,一般辖区内的火灾已不单是A类火灾,而大量出现B类火灾、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这就要求灭火技术装备要与火灾扑救的需要相适应,灭火供给强度、灭火方式都要进行调整,同时登高、破拆、处毒抢险救助工作逐年增多,不仅要增加车辆数量,还要提高车辆功能和质量,要从装备改革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经过多年的技术革新与装备改革,国内汽车工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并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消防水罐车技术性能的水泵压力提高到中低压以上水平,来实现既能用于直流,也能用着喷雾、开花射流扑救B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同时还能解决远距离和垂直串联供水问题,使原来几部常压消防水罐车才能解决的问题,只用一部中低压泵或全工况中高低压泵消防车就能够实现,且灭火供给强度也有较大的提高。

近年来,引进国外技术,配备A类泡沫车扑救A、B类火灾也成为经济较发达地区配车的趋势,在实战中发挥了一车多能的灭火作用和较强的作战能力。

第二十九条本条规定了消防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品种和数量。

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了消防人员最基本的防护能力和水平。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经济指标已达到6~7万元,而在本标准中,确定的基本防护装备的经济指标约为2万余元。

在北京、辽宁、山东、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已经达到或超过本标准中的规定,从保障消防人员人身安全和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出发,其他地区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必须优先配齐、配强。

除基本防护装备外,消防员防护装备还包括特种防护装备,主要用以满足消防员执行特殊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特殊任务时个人防护的安全需要。

第七章人员配备第三十五条消防站人员由执勤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执勤人员按各站所配车辆平均每车6人计算。

随着车辆的技术改进,水带卷盘等的逐步普及,一方面不需要8人随车作战,另一方面减少车载人员可以增加器材和灭火剂的装载量。

目前从国外的情况看,一般消防车乘员不超过6人,特种消防车乘员只有2~3人。

国内很多地区已作了改革,许多地区都采取每车平均6人的配备方式,实践证明,这种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整车的灭火能力,有效的增加了灭火出动车辆数,延长了执勤轮班周期,符合实际灭火救援的需要,起到了减员增效的作用。

考虑到执勤人员要有一定量的机动和事、病假人员,所以,一个班次执勤人员以所配车辆平均每车6人进行计算。

这里所指的一个班次人员编配标准,不仅指现役编制的公安消防队,还包括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如果三班制、四班制的消防站,其人员配备可扩大3~4倍。

消防站执勤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按照公安消防部队编制序列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为了保证消防站执勤工作的需要,按照各站所配车辆平均乘员计算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适当压缩其他人员,根据公政治(1995)116号“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单位编制方案(试行)》的命令”,结合消防站人员的实际,按照30名战士配5名管理人员、配2~4名后勤保障人员的规定,各站人员配备数量为二级普通消防站15~25人(二级普通消防站配备2~3辆车,按每车平均6人计算,一个班次执勤人员为12~18人,管理人员按3~4人、后勤保障人员按2~3人计算,其消防站所配人员为17~25人,综合考虑消防站的实际,取15~25人),一级普通消防站30~45人,特勤消防站45~60人。

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减少执勤人数,否则,就很难保证执勤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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