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程部保密管理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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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手册
华信智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司工作的正常推进,树立工程部员工的意识和职责,参照《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公司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员工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本手册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实施,工程部员工具体落实,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
第四条本手册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执行。如本手册与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部经理工作制度
第五条工程部经理应当通过涉密人员资格审查,通过教育培训,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上岗。培训记录表和承诺书见附件。第六条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业务人员在工作中知悉涉密信息的围和程度。将自己掌握的涉密信息透露给知悉围外的人员,统一按泄密事件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工程部经理组织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分析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制定涉密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具体涉密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第八条工程部经理配合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和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工程部员工履行职责。
第九条工程部经理应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工程部员工工作制度
第十条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和企业秘密事项负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制度,签订承诺书,不擅自扩大知悉围,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安全。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主动在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台账上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入场须填写会会议记录表,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管理。
第十三条承办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审查的稿件。向国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稿件,不引用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不擅自将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容写入自己的著作、稿件中。
第十四条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在无保障的、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要害部门、部位。第十五条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法纪并须履行相关的登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的义务,并自觉履行脱密期相关承诺。
第十七条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规定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工作部门。
第十八条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若违反本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其它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收发借阅制度
定岗专人收发。
收入文件登记造册,注明收文时间,容,收文途径以及份数并签字确认。
发放文件登记造册,注明发文时间,容,份数,审批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确认。
借阅文件做好借阅记录,注明借阅时间,借阅容,归还时间,借阅人签字,在借阅期间不得带离工程部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保管制度
收入的纸质文件必须入密码文件柜,专人管理。
收入的电子档文件必须存入专用电脑,专用电脑不得联网,电脑由专人保管,不得随便带离办公区,并且设置登录密码。
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离工作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需请示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复印拷贝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和拷贝相关文件、资料。
复印和拷贝相关文件资料要做好登记记录,注明复印份数,复印容,文件去向,审批领导,经办人。
复制、拷贝电子文件,接收人必须签署不得再次拷贝、转发他人的承诺书。
第二十三条销毁制度
部门所有涉及项目的相关文件一个月定期清理一次,不需用的和无保留价值的资料集中登记容,数量,报分管领导审批,统一销毁,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定期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定期互检,指出问题,共同改进。
部门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备案。
第二十五条培训及上岗制度
1 所有涉密人员必须提交复印件及一寸登记照备案并签订个人协议。
2 其它事项遵从公司相关制度。
岗位涉密程度:分绝密、、秘密
拟定涉密等级:分“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
附件二:教育培训记录表
附件三:员工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了解有关法规制度,知悉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确认并同意,承诺担负如下岗位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审查;
三、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四、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公司经营管理文件、会议容等均属企业秘密,本人有保守该秘密的责任;
无论本人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之后,都不能将任何信息透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或者在没有得到公司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将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
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本人承诺请示公司主管该项的高层经理人员鉴定其性质;
五、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材料、培训资料、公司均有知识产权,本人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对外传播;
六、本人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等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所有;
七、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本人适用的办公桌、保险柜、书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的电子资料(无论谁创建的),都是属于并且只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