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规定
食品安全法营养成分表
食品安全法营养成分表摘要:1.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营养成分表的要求2.食品营养成分表的作用3.计算食品营养成分表的方法4.食品营养成分表的实际应用正文: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营养成分表的要求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营养成分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注营养成分表,明示食品中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这对于保证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营养成分表的作用食品营养成分表是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它提供了食品中营养成分的详细信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为消费者选择健康饮食提供依据。
此外,食品营养成分表还可以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改进生产工艺,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计算食品营养成分表的方法要计算食品营养成分表,首先需要了解食品的配方和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
根据食品配方,我们可以使用专业的营养成分计算软件,如《营养大师》,来计算食品的营养成分。
该软件可以根据食品配方快速计算出食品的营养成分,并以报表形式展现给使用者。
这种方法不仅节省了食品生产企业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提高了营养成分表的准确性。
食品营养成分表的实际应用食品营养成分表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很多优点。
首先,它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为消费者选择健康饮食提供依据。
其次,食品营养成分表可以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改进生产工艺,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此外,食品营养成分表还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营养成分表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要求,它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营养成分表 标签值80%
营养成分表标签值80%
营养成分表标签值80%通常是指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明的营养成分表中,某些营养素的含量值可以比实际检测值低,但不得低于实际检测值的80%。
这是根据《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旨在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让消费者更准确地了解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
例如,如果一种食品的营养成分表标明其蛋白质含量为10克/100克,则实际检测值应在8克/100克及以上。
如果实际检测值低于8克/100克,则该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就不符合规定,可能会被视为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只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对于非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其营养成分的标示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除了关注营养成分表的标签值外,还应结合食品的整体营养价值、食用量和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合理选择和食用食品。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针对食品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一项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营养成分标注要求:食品营养标签所标注的营养成分应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类、纤维素、钠和维生素等信息。
其中,能量和部分营养成分的含量需按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含量标示,并注明每日参考摄入量。
2. 标签布局要求:食品营养标签的布局应清晰、合理,易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各类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表格形式标示,并标注每日参考摄入量的百分比,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其摄入量是否符合日常需求。
3. 标签字体要求:食品营养标签上的字体应为清晰、易于辨识的字体,并符合相关字体大小的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看到标签上的信息。
4. 营养成分验证要求:食品企业在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之前,应进行相应的营养成分验证,以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营养成分验证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
5. 营养成分更新要求:食品企业应定期更新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以反映食品成分的变化。
当食品的配方或制作方法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更新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并向监管机构报备。
6. 标签规范性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规范,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的信息,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7. 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管,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食品企业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的实施对消费者和食品企业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对消费者来说,能够通过食品营养标签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有助于选择更加符合自身需求的食品,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对食品企业来说,规范标注食品营养成分,有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保健食品营养标签标准
保健食品营养标签标准营养成分表是营养标签的核心,是一个包含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表格一般包含3列内容:第一列标示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名称。
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的规定,营养标签强制标示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成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简称1+4。
第二列标示能量和各营养成分的含量。
在营养成分表里,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是以每100克、100毫升或每份食物中可食部分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它是通过实验室检测,或者根据食品原料及其配料比计算得来的。
第三列标示“NRV%”。
NRV%,简单来说就是指每100克、100毫升或每份食物中,所含营养成分的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
除了这三列内容外,我国国家标准还对营养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做出了规范:一、营养声称是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
在某些食品包装上,我们会发现类似“高”、“低”、“无”、“增加”、“减少”、“含有”、“富含”等字样,如高钙豆粉、低脂牛奶、无糖口香糖、含有膳食纤维、富含维生素A等,这些统称为“营养声称”。
营养声称是基于营养成分表中的含量数值达到我国规定的一定要求后,用消费者更明白的语言,对营养成分的含量水平进行通俗化的描述。
营养声称包含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其中,“含有”、“高”、“低”或“无”属于含量声称;“增加”或“减少”属于比较声称,即通过跟同类产品的比较而得出的。
这些标识有利于消费者迅速选购食品。
二、营养标签还有一部分叫做“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采用规定用语说明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
回答完毕。
食品营养标签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要求一、食品营养标签的概念和作用食品营养标签是指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有关食品成分和营养信息的标签。
它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重要的参考依据,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所含有的营养成分,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
同时,食品营养标签也可以促进生产商竞争,鼓励他们生产更加健康、高质量的产品。
二、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要求1. 食品名称:应当准确反映该产品主要成分或制法。
2. 成分表:应当列出产品中所有成分,并按照重量从大到小排列。
3. 营养成分表:应当列出产品中每种主要营养成分的含量,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4. 过敏原声明:如果该产品中含有常见过敏原如花生、鸡蛋等,则必须在标签上进行声明。
5. 净含量:应当准确地反映该产品实际的净含量。
6. 保质期:应当明确反映该产品的保质期限。
7. 生产日期或批号:应当反映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以便追溯。
8.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应当明确反映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三、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要求1. 字体大小:标签上的字体大小应当适中,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读取信息。
2. 位置和排列:标签上的各项信息应当排列清晰,易于阅读,不得有重叠或遮挡情况。
3. 颜色和对比度:标签上的颜色应当鲜明、对比度高,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辨认信息。
4. 标示方式:标签上的各项信息应当使用明确、简洁、易于理解的语言进行表述。
四、食品营养标签的限制1. 不得误导消费者:食品营养标签不得误导消费者,包括虚假宣传、夸大成分等行为。
2.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食品营养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进行设计和制作。
3. 不得混淆消费者视听:食品营养标签不得采用与其他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包装和标签设计,以免混淆消费者视听。
五、结语食品营养标签是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它的制作和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生产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确保食品营养标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度。
食品安全法营养成分表
食品安全法营养成分表摘要:一、食品安全法的背景与意义1.食品安全法的制定目的2.食品安全法对营养成分表的规定二、营养成分表的作用与要求1.营养成分表的定义2.营养成分表的作用3.营养成分表的要求三、营养成分表的内容与格式1.营养成分表的内容2.营养成分表的格式四、食品安全法对营养成分表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规定标示营养成分表的处罚2.营养成分表造假行为的处罚五、企业如何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营养成分表的规定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3.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正文: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为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其中,营养成分表作为食品标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法对营养成分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标明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主要包括食品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致敏物质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做出健康选择具有重要作用。
营养成分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标示,包括食品名称、食品类别、营养成分名称、含量、NRV%(营养素参考值)等内容。
营养成分表的格式要求统一、清晰、易于理解,以便消费者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食品安全法对营养成分表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标示营养成分表的食品,将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对于营养成分表造假的食品,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企业作为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执行者,应严格遵守关于营养成分表的规定。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了解食品安全法对营养成分表的具体要求。
其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的合规性。
营养成分表 强制标示
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
摘要:
一、营养成分表的定义与作用
二、我国强制标示营养成分表的政策规定
三、营养成分表的具体内容与格式
四、营养成分表对消费者和企业的意义
五、企业应对营养成分表标示的注意事项
正文:
营养成分表是食品包装上用来展示食品中所含营养成分的一种表格,其中包括了食品中含有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基本营养成分,以及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其他营养成分,如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
营养成分表的制定和标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做出更加健康的选择。
我国对于食品中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有明确的规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应当强制标示营养成分表。
这一规定对于食品企业和消费者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营养成分表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也有严格的规定。
营养成分表应当包括食品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基本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其他营养成分,如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
营养成分表的格式也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表头、表身和表尾三部分。
营养成分表的标示对于消费者和企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消费者来说,营养成分表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做出更加健康的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营养成分表的标示则是一种约束和引导,促使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食品的营养成分,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企业在应对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时,应当注意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营养成分表的标示准确无误。
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
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
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
1、国家规定:营养成分表必须要含有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5项营养标签,且顺序是固定的,不可变动。
超过5项,则上面提到的基础的5项标签必须用粗体字。
2、能量标签的单位是kJ或千焦(小写k大写J)如有出入则为假。
3、能量(千焦kJ)=蛋白质克重g×17+脂肪克重g×37+碳水化合物克重g×17+膳食纤维克重g×8
最大不超过能量的120%,如超过则原能量标注假。
4、非预包装食品,如手工、烘焙等商家无义务标记营养成分表(乱写也不受法律制裁)
5、营养成分表中的百分比:指该食品标记重量中的该营养元素,在该元素推荐的每日摄入量所占的比例。
推荐每日摄入量是营养学家根据我国约相当于体重60kg的正常成年人,每日所需要的营养素量来推算的。
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
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营养成分表是一种用于标识食品中各种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签,它对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非常重要。
每个国家对于食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的规定略有不同,但总体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在制定营养成分表规定时,国家通常会参考科学研究、专家建议以及国内消费者需求等因素。
以下是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的一般内容:1. 常见营养成分:国家规定的营养成分通常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这些成分是食品中最基本的营养物质,能够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
2. 表格格式:营养成分表通常是以表格形式呈现,列出各个营养成分的含量。
其中,常见的列标签包括“每100毫升(克)”或“每份”等。
表格中一般会包括每100克(或毫升)和每份食物的能量含量和其他营养成分含量。
3. 单位标注:营养成分表还需要标注每个营养成分的度量单位。
例如,蛋白质的单位是克,脂肪的单位是克或毫克,维生素的单位是IU(国际单位)等。
标注单位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比较不同产品的营养含量。
4. 推荐摄入量:为了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一些国家的营养成分表还会标注每个营养成分的推荐摄入量。
这些摄入量通常是根据不同年龄段和性别的人群平均需求量计算得出的。
推荐摄入量的标注可以帮助消费者判断自己摄入的食物是否符合健康标准。
总之,营养成分表的国家规定主要是为了提供准确、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这些规定一般包括常见营养成分、表格格式、单位标注以及推荐摄入量等要素。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可以依据营养成分表来判断食品的营养价值和适宜摄入量,并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食品选择。
同时,国家也需要加强对食品营养成分表的监管,确保标签信息的真实可靠。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规定
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
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
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宣贯和培训力度,引导广大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认识和使用标签,更 好的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 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我部组织 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 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 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 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 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 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粗脂肪(crude fat)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
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
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
总脂肪(total fat)食物总脂肪(或总脂肪酸)为各种单个脂肪酸含量的总和。
可使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测定获得。
当使用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时,可使用以下公式和脂肪酸折算系数来计算食品中总脂肪(酸)的含量。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见表3。
总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该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系数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成脂肪。
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2.1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规范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规范1、营养成分表与营养标签1.1定义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1.2营养成分表与营养标签的关系由上述定义可知,营养标签包括营养成分表。
如标签上标示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也属于营养标签。
2、营养成分表的基本要素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营养成分名称、含量、NRV%和方框。
(1)表头:以“营养成分表”作为表头;(2)营养成分名称:按GB28050表1的名称和顺序标示能量和营养成分;(3)含量:指含量数值及表达单位,如:能量(kJ);(4)NRV%:指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占相应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5)方框:采用表格或相应形式。
3、常见问题及解析预包装食品(豁免产品除外)未标示营养成分表解析:所有预包装食品(豁免产品除外)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字符高度不符合要求解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中“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的要求也适用于营养标签。
缺少表头“营养成分表”解析: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营养成分名称、含量、NRV%和方框。
应以“营养成分表”作为表头。
标示核心营养素之外的其他成分时,核心营养素未醒目标示解析:能量和4个核心营养素是营养标签上强制标示的成分,在任何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上(豁免产品除外),都应当标示能量和4个核心营养素的名称、含量数值及该含量数值占各自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如增大字号、改变字体(如斜体、加粗、加黑)、改变颜色(字体或背景颜色)、改变对齐方式等。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进行管理的法规和规定。
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食品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1. 标签内容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标注食品的能量(卡路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和钠等营养物质的含量。
标签还应标明每日摄入参考值(NRV)或推荐摄入量(RI),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对其日常营养需求的贡献程度。
2. 标签格式要求:营养标签应使用字体清晰、易读的方式显示,并要求将每100克(或每100毫升)食品的营养含量列明。
同时,一些国家还要求对热量和主要营养元素进行高亮显示,以突出重要信息。
3. 计量单位和误导性标示禁止:食品营养标签要使用标准计量单位,并且禁止使用引人误导的标示,例如“无脂肪”、“低脂肪”等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的词语。
4. 标签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食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营养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一些国家还要求食品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营养成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监管机构。
5. 监管与处罚: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食品营养标签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商进行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措施。
总之,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而设立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旨在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规定
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01月11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字体:大 中 小】【E-mail 推荐 发送】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 )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
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
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营养标签格式
附录A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A.1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s Reference Value, NRV)根据中国居民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指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和比较食品营养素含量的参考值。
规定的能量和31种营养成分参考数值如表A.1所示。
表A.1 营养素参考值(NRV)A.2 使用目的和方式用于比较和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当进行营养声称时,用作标准参考值。
使用方式为用于计算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数(NRV%);指定NRV%的修约间隔为1,如1%、5%、16%等。
A.3 计算NRV 计算公式见式(A.1):%100%⨯=NRVx NRV ……………………………………………(A.1)式中:X ——食品(以可食部计)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 ——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附录B营养标签格式B.1本附录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B.2应选择以下任一格式进行营养标签的设计制作。
B.3 在保证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和确保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基础上,在版面设计时可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因美观要求或为便于消费者观察而调整文字格式(左对齐、居中等)、背景和表格颜色或适当增加或减少内框线等。
B.4应用“份”标示时,应在营养成分表同一版面注明每份质量,如“每份××克(g)”或“每份××毫升(mL)”;也可以同时标注提供此质量的最小单元,如“每份××克(g)/×片”,“每份××克(g)/×勺”等。
B.5对于未规定NRV的营养成分,其“NRV%”可以空白,也可以用横线、斜线方式表达。
B.6 示例中出现“或”字时,可以选择其一或者同时标注。
B.7 营养成分表下也可添加说明所列能量和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示例1 仅标示强制内容营养成分表a注:a凡有“或”字,可选择用其一,以下示例同注。
GB7718-202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7718-202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7718-202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该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设计和使用。
标签内容要求1. 食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正式名称,以确保消费者可以准确识别产品。
2. 成分表:标签上应列出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如重量、含量等方式进行标识。
3. 营养成分表:标签上应标明食品中的重要营养成分含量,如能量、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等。
标识营养成分时,应参照相应的计量单位和每100克(或每100毫升)的含量。
4. 保质期:标签上应注明食品的保质期,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能够知晓其有效期。
5. 食品添加剂:如果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签设计要求1. 可读性:标签上的文字、字号、颜色等应选用清晰易读的设计,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看到标签上的信息。
2. 易撕取:标签应易于撕取,以便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能够方便地撕掉标签。
3. 可靠性:标签应耐久、牢固,不易褪色或损坏。
标签使用要求1. 真实有效:标签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并确保与食品的真实情况相符。
2. 无误导性:标签上的文字、图标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 安全性:标签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对食品的安全没有影响。
结论《GB7718-202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设计和使用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准确、真实的食品信息。
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食品标签的设计和使用,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性。
28050营养标签标准
28050营养标签标准营养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所标示的关于食品成分、营养含量和食品安全的标签。
营养标签的制定对于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营养标签的制定与执行已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GB28050-2011标准是我国食品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它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格式、标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对于食品企业的生产和消费者的选择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制定和使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GB28050-2011标准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
食品营养标签应当标示食品的名称、成分表、营养素含量表、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安全标志等内容。
这些内容的标示,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营养含量,有助于消费者进行科学的膳食搭配,选择更加健康的食品。
其次,GB28050-2011标准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食品营养标签应当采用中文标示,标签的字体应当清晰、易读,标签的大小应当适中,不得影响消费者的识别。
此外,标签的排列应当合理,内容应当完整,不得有遮挡、删减等情况。
再次,GB28050-2011标准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标识。
食品营养标签应当标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些信息的标识,有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生产情况,保障食品的安全。
最后,GB28050-2011标准规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的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的成分和营养含量,不得夸大或虚假标示。
同时,食品营养标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总的来说,GB28050-2011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制定和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食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制定和使用食品营养标签,消费者也应当重视食品营养标签的阅读和理解,科学选择食品,保障自身的健康。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1. 简介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是我国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包括各种固体食品、液体食品、半固体食品和冻食品等。
3. 标签内容要求3.1 基本信息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产品标准代号-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营养成分表- 食品添加剂名称和用量- 食用方法-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标明的信息3.2 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钠- 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成分表中的含量应按每100克或每份食品计量,并标明每种营养成分的含量。
3.3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量应标明在标签上,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成分。
3.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明,以便消费者判断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5 贮存条件预包装食品的贮存条件应标明在标签上,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标签格式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签应固定在食品包装物的适当位置,不易脱落。
- 标签的字体、字号、颜色应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 标签上的信息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便于消费者阅读。
5. 附则本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6月1日,代替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以上是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营养成分允许误差范围
营养成分允许误差范围营养成分允许误差范围是指,在食品标签中标注的营养成分含量与实际含量之间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范围。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标注营养成分时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总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钠等7项营养素必须标注。
二、标明每份含量的营养素的数量,以及每100g或100ml的含量、每100千卡或每份所提供的百分比。
三、标注的含量必须符合以下误差要求:1. 总能量:允许正负10%。
其中,脂肪、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是常常标注不够准确的营养素,其为决定食品口感、品质、保质期及某些性质的关键成分,而且不同的食品来源差异较大,标注不准确很容易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四、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更大的误差范围。
1. 炭水化合物:糖、葡萄糖、果糖、麦芽糖等单糖是以简单糖消耗物质为原料加工而成,误差不得超过30%。
2. 蛋白质:如果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小于1g/100g或100ml,误差可以是正负50%,如果蛋白质含量在1g/100g或100ml到10g/100g或100的范围内,误差可以是正负30%,如果食品蛋白质含量超过10g/100g或1000ml,误差可以是正负20%。
3. 钠:如果食品中钠含量小于40mg/100g或100ml,误差可以是正负30%。
需要注意的是,误差范围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标注含量,标签上标注的营养成分含量应尽可能地准确。
因为,误差范围是为了避免因样品不完全均质或不完全分析等误差而设置的,企业标注的营养成分含量应该是对其所生产的每一批食品进行化验和测定后的均值,而不是随意根据理论估计或计算而得的数值。
总之,正确标注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体现。
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标签上标注营养成分的准确性,不断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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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01月11日来源:卫生部网站【字体:大中小】【E-mail发送】推荐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
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
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规范》共21条,包括3个技术附件,即《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和《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
《规范》要求,在我国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规范》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规范》中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规范》规定,食品企业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营养声称是食品营养属性的说明和营养宣教的重要工具,《规范》包括了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同时规定了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符合的条件。
《规范》还规定了营养标签的形状、位置、标示内容、顺序、字体、文字等内容,推荐了标示格式。
《规范》强调,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
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规范》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尽早在其生产食品上标示营养标签并在标示时遵守《规范》有关规定。
《规范》正式实施后还将对食品企业设置一定过渡期以便于使用原有库存标签和建立新的营养标签标示系统。
《规范》实施过程中,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宣贯和培训力度,引导广大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认识和使用标签,更好的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第五条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第六条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第七条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第八条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二)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第九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第十条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声称的营养成分的功能作用有公认的科学依据,并具有营养素参考值(NRV);(二)产品中被声称的营养成分含量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的要求和条件;(三)应使用《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的相关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第十一条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
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第十二条根据科学发展和实际情况需要,卫生部负责调整食品营养标签所涉及的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三条食品营养标签格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应当以一个“方框表”形式表示,营养成分表的方框可为任何尺寸,方框可以设置为与包装的基线垂直。
基本格式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二)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标示于包装的醒目位置;(三)包装可用标签主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cm2)或特大规格包装也可使用横排(水平)标示;(四)营养标签的字体和颜色要求清晰,但营养声称的字体不得大于产品的一般名称和商标;(五)营养成分应当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顺序标示,当标示的营养成分较多时,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醒目;(六)如有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但内包装物(或容器)上必须标明每份净含量。
第十四条营养标签应当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第十五条食品营养标签中标示的数值,可以通过食物成分计算或者产品检测获得。
计算的记录或者检测报告应当完整和真实,以备核查和溯源。
第十六条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一)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或10毫升(ml);(二)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三)包装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四)现制现售的食品;(五)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当生产经营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加强食品生产、保存和运输过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食品企业应当对营养标签的真实性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
食品出厂前应当对标签标示内容进行核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九条由于虚假或者错误的营养标签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规定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解释。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