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问题答复(100问)上、下
增值税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增值税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增加值而征收的税收制度,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的企业。
在进行增值税业务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业务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答,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1. 增值税的税率有哪些?不同行业适用税率有何区别?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目前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17%、11%和6%。
不同行业的适用税率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确定的,一般来说,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适用17%税率,建筑业、房地产等行业适用11%税率,而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行业则适用6%税率。
2.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多久?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是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纳税额确定的。
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增值税,但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3. 如何确定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是指企业按照销售额和购买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得出的。
具体计算方法为:销售额 ×适用税率 - 购买额 ×适用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照法定的账务凭证和记录进行核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 如何办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办理。
一般来说,纳税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5.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有哪些?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一些特定行业和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增值税;对农业生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相关业务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
具体的减免政策可以参考相关的税务法规和通知文件。
6. 如何申请增值税的退税?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申请增值税的退税。
通常情况下,退税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的退税证明和申请表格,填写申请内容后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办理。
退税申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深化增值税改革知识问答【精品范文】
深化增值税改革知识问答深化增值税改革知识问答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答: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某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需要分两年抵扣吗?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答: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答:这次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此次改革,出口退税率做了哪些调整?答:16%、10%两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出口退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即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退税率保持不变。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问答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问答1.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答: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注: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1日起加计15%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答: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包括生活服务在内的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以下简称注释)执行。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税务问答和常见问题解答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按照价值增长部分征收的一种税费。
它是一种消费税的形式,以货物和劳务的交易额为税基,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1.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费。
在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中,经销商可以在销售价格中加收增值税,并将这部分税款上缴国家财政。
2. 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增值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进口环节。
生产环节指的是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制造过程,包含产品的组装、加工、加工制造等。
流通环节指的是商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销售和分销过程。
进口环节指的是从境外进口商品并进行销售的过程。
增值税还适用于一些劳务交易,如建筑工程、运输服务等。
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3.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两种。
一般征收适用于销售额较大、征税期限较长的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核算销售额和可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征收适用于销售额相对较小、征税期限较短的纳税人,按照固定的增值税率征收税款。
4. 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如何确定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类别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分为17%、13%和6%三档税率。
具体的税率适用标准由税务部门发布并进行调整,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的商品和劳务所属类别来确定适用的税率。
三、增值税申报和纳税义务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如保证账务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5. 增值税如何申报?增值税纳税人一般需按月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时间和方式由税务部门规定并告知纳税人。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财政部会计司案例(注:本文案例为作者编写):善美智公司2019年4月份销项税额10.5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金额1万元。
月底,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为0.5万元,当月计提加计抵减额1万元可以用于实际抵减0.5万元,期末加计抵减结余金额0.5万元。
具体分录: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贷:银行存款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假设月初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月底结转到未交增值税0.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5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5当月增值税专栏账(简化结构)如下:问题一:一定有人认为当期实际可以抵减0.5万元,应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5万元,贷方计入其他收益0.5万元。
这个问题基于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得到抵减受益1万元,不能做0.5万元。
但是,另外一个层面,如果预计剩余0.5万元今后没有足够应交增值税可供抵减,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和资产概念,只能确认0.5万元抵减利益。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能够得到抵减,因为这项增值税政策本身针对进项不足的行业推出。
百问2019年3月20日增值税改革
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材料(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19年3月20日)1.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答: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2.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4.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答:有调整。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答:可以。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进项税额?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进项税额。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剧,我国的税制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
其中,增值税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收之一,在税收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断深化,但在改革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税负结构不合理。
由于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分级征收,导致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税负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制造业、房地产等行业的税负较高,而服务业、农业等行业的税负相对较低。
这种税负结构不合理,既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也对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通过调整税率、简化税制等措施,优化税负结构,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的双赢。
其次,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之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
增值税是一项复杂的税种,需要依靠严格的行政执法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有效征收。
然而,在实际执法中,存在一些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如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执法过程不透明、不规范,缺乏监督和问责机制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企业对税法的遵守不足,甚至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体系,加强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约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另外,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税收优惠存在滥用和扭曲。
在增值税转型改革过程中,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
然而,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税收优惠存在的漏洞和空子,进行滥用和扭曲,导致税收逃避和偷漏等问题。
因此,需要对税收优惠进行精准施策,加强对滥用和扭曲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最后,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之四是税收征管技术滞后。
随着经济的数字化和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的税收征管手段和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需求。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技术仍存在滞后和不足的情况,如对纸质发票的过度依赖、数据采集和分析的不够精准等。
营改增142个知识问答
营改增142个知识问答(共30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营改增142个知识问答(最全版)——试点地区国地税工作人员、纳税人均应做好政策知识准备来源:浙江税务网(作者:信息采编部发布时间:2012-08-13查看:1051.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一)增值税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
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
它消除了传统的间接税制在每一环节按销售额全额道道征税所导致的对转移价值的重复征税问题。
(二)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
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三)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
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在各环节征收的税款,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四)增值税纳税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
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答: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4.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答: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成为了当前税收领域的热点问题。
增值税改革在落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逃漏现象严重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1. 政策执行不到位增值税改革是一项复杂而深刻的变革,需要政府在政策执行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导致改革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增值税政策时存在虚报虚批、违规减免等行为,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
2. 税收征管难度大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征管主要依靠企业自行申报和自行计算,这种税收征管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一方面,企业在申报和计算增值税时容易出现误差,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大;企业征管的自主性过强,增值税逃漏现象严重,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
3. 税收逃漏现象严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为了躲避高额的增值税,存在出具虚假发票、偷漏税等行为,导致税收逃漏现象严重。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利益,还扭曲了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对增值税改革的对策研究1.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大对一些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可以开展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改革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政策的落地。
2.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针对税收征管难度大的问题,政府可以适当增加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的效率。
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督和检查,强化征收与管理的衔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减少税收逃漏现象的发生。
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问题答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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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
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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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
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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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
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 政策问题答疑
一、2019年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 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 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 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 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 6号印发)执行。
• 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纳税人在属 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需要参与计算。因此,A公司应按 照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来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 占比。
例二:
• B公司是2018年3月设立的纳税人,但一直未开始经营,2018年8 月开始产生销售额。B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 用加计抵减政策?
新时代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
JRYJ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金融与经济2019.07新时代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不仅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内容,也是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增值税制度改革在考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治理体系、依法治国、创新驱动以及国际税收环境等国家战略因素。
因此,新时代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应是基于增值税的特点和优势,建立能够突出其“中性”原则、定位清晰和简易高效的税制结构。
在满足税收法制化要求的前提下,强化增值税在中央财政收入的税源基础作用,发挥增值税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的重要职能,同时通过制度和管理创新激发社会创新。
而站在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趋势,优化我国整体税制结构,调整流转税体系的高度考虑问题,则是对新时代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新时代;增值税;深化改革[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69X (2019)07-0062-05DOI :10.19622/36-1005/f.2019.07.01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模式研究”(17ZDA053)。
刘若鸿(1974-),甘肃兰州人,通号智慧城市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税收政策与大数据。
(北京100070);张骥(1978-),山西临猗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政策。
(北京100076)■刘若鸿,张骥J一、问题的提出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实质性降低企业税负①,财政部部长刘昆在随后的人大记者会上也表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降费的主要措施,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迈进。
然而,仅通过简单的“降税负、并税率”,并不能真正实现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摘要: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的实施完善了我国的税收体制。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增值税的诸多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
本文将简要讨论我国现行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增值税的深化改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增值税问题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确立了增值税制度,彼时增值税的征收对于筹集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填补了财政缺口。
增值税制度从确立至今已经走过了20多个年头,为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增值税进行了两次较大的改革。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上海试点进行“营改增”,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并于2014年6月1日完成了对交通运输业和邮政电信业以及7项现代服务业的改革。
随着增值税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值税对于拉动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国民收入分配产生了重大影响。
诚然这些都是增值税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但是增值税过多地发挥起宏观调控的作用却有失税收中性的原则,越来越复杂的增值税制度也给税收的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对现行增值税制度以及征纳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一、纳税人认定标准多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这种划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征管、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
2008年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以100万元销售额为界限。
自2009年起,按照现行规定要求,除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增值税的税务疑难问题解答
增值税的税务疑难问题解答在企业经营中,增值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种。
然而,由于其复杂的法规和政策,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遇到了各种疑难问题。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解答一些增值税的常见疑难问题。
问题一:如何计算增值税额?答:增值税的计算一般分为两种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指的是企业需要根据每一个销售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减去其所需要支付的进项税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在简易计税方法下,企业可以按照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计税,无需逐笔计算。
问题二:如何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是按照月度进行的,具体时间一般为每月的15日。
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或纸质申报表进行增值税的申报。
申报表中需要填写销售额、进项税额等相关信息,并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缴款。
线上缴款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线下缴款则是通过银行柜台或自助缴款机进行。
问题三:进项税抵扣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答: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抵扣的注意事项如下:1. 必须具备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企业只有获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发票,才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2. 抵扣范围应当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相符。
企业只有在经营范围内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才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3. 严格按照法定比例进行抵扣。
根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问题四: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答:如果企业的增值税发票丢失了,需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 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2. 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证明。
100个财税问答
100个财税问答1.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服务的价值增长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其增值额的税款,而不需要交纳销售额的税款。
2.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居民个人在取得各种居民个人所得时要缴纳的税款,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3.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区别?增值税是对企业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税款,而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获得各种个人所得时征收的税款。
增值税主要从企业手中收取,而个人所得税主要从个人手中收取。
4.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获得利润时要缴纳的税款,它是对企业盈利金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
5.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款,如烟草、酒类、汽车等。
消费税的税收目的是调整和引导消费行为,同时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
6. 什么是营业税?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收入征收的税款,是我国实行增值税之前的主要税种之一。
7. 什么是关税?关税是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它是国家对于进口货物实行保护和调整国内市场的手段之一。
8.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房产或不动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它是根据房产或不动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征税的。
9.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款,是对土地转让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10. 什么是遗产税?遗产税是指对个人在死后留下的财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是对遗产进行分配和调节的一种税收制度。
11. 什么是赠与税?赠与税是指对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赠与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款,是调整财产转移和保护国家财产利益的手段之一。
12.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对特定的商业或法律文件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如合同、收据、存折等。
13. 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对不动产交易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款,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契税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
答疑关于增值税的九个热点问答
答疑关于增值税的九个热点问答增值税一直是财务人员关注的重点税务问题之一,下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增值税的,各位纳税人人们一起来看看吧。
0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什么?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和《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4号)的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21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02、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4号)的规定,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需待大体上经营期满3个月后再以计算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交易额比重,从而确定是否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03、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钢铁业连续6个少于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条件吗?答: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4号)的规定,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只要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即可。
除先进制造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仍需要满足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奇数,且第六个月大于50万元的条件。
04、我公司是一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曾补充协议中明确,可由车主选择赔偿方式(包括实物赔付和现金赔付),出险后如果驾车者车主选择了实物理赔方式,那我减免公司因此向修理厂支付的修车费能否抵扣进项税?答:《外国游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十一条规定,提供保险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服务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抵扣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综述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综述一、问题(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过窄,在税制结构和管理万面存在的问题1、货币运输收入没征增值税而征了营业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制体系的割裂。
因为货物运输是货物生产流通的中介环节,在这个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税制体系。
运输单位购进的配件、修理支出、燃料费用等均属于投入物,本身都负担了增值税,且对运费部分国家也作了准予抵扣10%的规定,而对运费国家只征收3%的营业税,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征了税还是退了税都很难说。
作为缴纳增值税企业,对运输费用只扣10%的增值税是扣除不到位,加重了企业增值额的税负,显然,从税制的角度讲,不合理的因素已显而易见。
从管理角度来讲,由于运输费用和货物价格划分清,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尽管国家作了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但实际中是很难划分的,作为纳税人来说无论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的税负,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税负,都比营业税计算的税负重要,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由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执法部门分别管理,使国地税两家在这个问题上产生扯皮现象,其实质不是国税、地税两家的问题,而是一个税制问题,只有彻底改革税制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2、建筑业应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建筑业消耗着大量的建筑材料,而这些建筑材料在我国都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只有把建筑业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才有利于国家对建筑材料销售单位的税收管理,减少销售建筑材料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二)抵扣范围方面的间题目前,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对加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避免给财政宏观财力平衡造成过大压力,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生产型增值税使得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抵扣不彻底,导致重复征税及税负分配不均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1、产品价格部分含税,不利于产品的公平竞争。
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因此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110问)最新汇编大全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110问)最新汇编大全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110问)最新汇编大全1.问:2009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包含哪些内容?答:增值税转型是指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内容是:(1)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以及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不属于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2)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4)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 5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3.问:公司现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月底辅导期结束,如何申请转正?6.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7.问: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会给其核发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这种企业是否可以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税务机关应为其核发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但因不能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因此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使用手写或机打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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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问题答复(100问)
一、税率与扣除率调整政策
1.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答: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2.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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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4.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答:有调整。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可以。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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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1.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可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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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适用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适用的扣除率需要进行调整吗?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明确规定,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人生产的货物适用税率由16%调整为13%,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6%调整为13%;如果纳税人生产的货物适用税率由10%调整为9%,则其扣除率也应由10%调整为9%。
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答:需要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4.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答: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了简化,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即申报表主表和附列资料(一)、(二)、(三)、(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不再需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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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
15.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10%?
答:不可以。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16.我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17.我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答: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8.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答:可以,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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