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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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工艺用气验证方案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工艺用气验证方案

工艺用气文件编号:验证文件XX药业有限公司编制工艺用气验证方案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工艺用气验证方案1、验证目的对工艺用气进行管理,保证使用的压缩空气达到规定要求。

2、验证范围适用于生产洁净区域使用的压缩空气的验证。

3、验证依据YY0033-2000 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

4、验证人员及职责由于验证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方面人员参加,为保证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验证工作按预期日期完成,保证验证工作的准确、有效。

公司应成立由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管部相关人员参加的产品有效期验证小组,并明确验证人员的资质和职责。

4.1 验证人员资质要求a)组长应熟悉产品和包装材料的生产制造、质量检验和技术方面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正确指导小组成员完成实施验证工作;b)验证人员应熟悉工艺用气的材料采购供应、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及产品和包装材料标准等方面的知识;c)质量检验人员应经培训;d)应能独立完成所负责验证的工作,准确判断验证结果,并对验证结果负责。

4.2 验证人员职责组长: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质量部:负责样品的采集一检验事项联络和结果输出,审批检验记录及报告;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维护;检验员:负责计量器具的鉴定、校准、测试、记录和统计。

4.3 验证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实施。

5 验证用计量设备、仪器和设施5.1 验证用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5.2 验证记录应确认主要计量器具的检定有效性。

5.3 验证地点:本公司洁净车间,检验室化验。

6、验证方案6.1 概述储气罐:型号:I类(简单压力容器),设计压力:0.84MPa;设计温度:100℃;试验压力:1.26MPa;容积:1.0M3 201kg;工作介质:空气氮气;设备生产厂家:南阳正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6.2 验证内容6.2.1 压缩空气无油、无水符合设计要求;6.2.2压缩空气无菌检查结果符合规定要求;6.2.3压缩空气微粒符合规定要求;6.3 验证程序6.3.1 无油确认(1)确认方法:在压缩空气采样点处,用一张滤纸平面对准压缩空气喷气口,使压缩空气直吹滤纸约三分钟(为了防止吹破滤纸在滤纸后边有不锈钢网保护)连续用三张滤纸重复做三次,之后在显微镜下观察有无油迹。

工艺用气指南

工艺用气指南

工艺用气指南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的通告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6日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根据本市生产企业现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_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_要点指南(2017版)》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的通告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6日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根据本市生产企业现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 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 要点指南(2017版)》

精心整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的通告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6日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一般情况下,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工艺流程如下:压缩空气制备—压缩空气处理(除水、除油、除菌等)—压缩空气输送—压缩空气使用。

企业应当根据压缩空气质量的不同要求及对医疗器械的影响程度,设计合理的压缩空气系统,并确定相适应的工艺流程。

(四)压缩空气的技术要求1.主要污染源压缩空气主要有水(包括水蒸气、凝结水)、油(包括油雾、油蒸气)、尘埃粒子、微生物等污染物。

使用的压缩空气中含水会使管道阀门和设备产生锈蚀,水滴锈蚀易滋生细菌进而污染产品;使用的压缩空气中含油,直接与产品接触会使油分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异物污染;尘埃粒子、微生物是医疗器械用压缩空气区别其他行业压缩空气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会直接导致对产品本身和所在洁净环境的污染。

这些污染物对保障产品质量是不利的,因此需要进行有效控制。

2.检验项目考《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标准执行。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报告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报告

工艺用压缩空气验证报告一、基础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中,工艺用压缩空气主要用于软管挤塑型、滴斗吹塑成型以及检测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药液过滤器的气密性和畅通性,其直接接触产品的内表面,为了严格控制工艺用压缩空气中微粒和微生物对产品造成 的污染,保证产品使用医疗器械生产的要求。

二、工艺用压缩空气的供气工艺流程及设备1、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见附件 1)1.1 W-0.9/8 型空气压缩机1.2 JH-1/1 型压缩空气除油器 1.3压缩空气冷冻式干燥机1.4 OYJ-A 系列压缩空气组合净化器 2、工艺流程三、工艺用压缩空气洁净度的验证 1、工艺用压缩空气洁净度要求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09-9 型激光粒子计数器(采样流量 2.83L/min ) JYQ 浮游菌采取器(采样流量 50 L/min) 热球式电风速计PG/2007 恒温/干燥箱定期检测 用气点电子数显卡尺Φ150mm真培养皿无菌普通肉汤固体培养基3%双氧水、75%酒精洁净、无菌的SS-50外套、二通、Φ3.0PVC导管,线型药液注射伯3方法3.1取样点的设置将线型药液注射伯与压缩空气气咀及二通连接,再用Φ3.0PVC导管连接二通及SS-50外套的6:100外圆锥接头。

取样点在SS-50外套内。

3.2测压缩空气流量3.2.1测SS-50外套内径用电子数显卡尺取5个不同方位测内径。

3.2.2测SS-50外套出口处压缩空气流速接通压缩空气电磁阀,使压缩空气完全开放,用热球式电风速计测SS-50外套出口处压缩空气流速。

3.2.3计算压缩空气流量Q`= ∏·(D/2)2·V X 60 X 10-3式中: Q`---压缩空气流量L/minD---SS-50外套内径mmV-- SS-50外套出口处风速m/s3.3测尘埃粒子数(依据GB/T 16292-1996)3.3.1接通激光粒子计数器,使其预热泪盈眶15min,调粒径为0.3um,待自净完毕,将取样连接管与粒子计数器进气口连接,再将采样口套于SS-50外套内,接通压缩空气电磁阀,使SS-50外套内完全充满空气调粒径,开启粒子计数器流量阀,分别测0.5um和5um粒子数。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的通告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6日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根据本市生产企业现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的参考资料。

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体系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化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当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训记录。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如何实施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0047

如何实施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0047

如何实施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工艺用气是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一个常见的辅助工艺,因为所用气体的质量,可能会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因此应对工艺用气进行验证,本文就如何实施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进行了探讨,希望有助于需要开展医疗器械工艺用气验证的读者朋友们。

本文从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工艺用气验证方案工艺用气方案一般包括下属内容:概述、验证目的、验证范围、验证依据、验证步骤、验证可接受与不可接受准则、验证记录。

1.概述在本部分,要阐述:1)工艺用气的用途,用量、压力。

2)工艺用气对产品的影响,主要是基于过程风险分析,工艺用气对产品的影响可能有多方面的,诸如湿度、尺寸、洁净度、微粒,挤出的用气大小、湿度可能对产品的尺寸造成影响。

还应考虑工艺用气对环境的影响。

3)工艺用气的质量要求,可以考虑产品的性能指标与该工序用气的关联影响,如湿度、微粒、压力、流速、油含量等基本要求。

{应形成具体的指标及检测方法,列表说明书。

}4)工艺用气的生产工艺,可以用图来表示,诸如产生气体、管道输送、过滤、用气点等,用流程图表示出来。

{如果有多个用气点,其用气要求不一样,可按最高要求进行检验,也可以按照各自的要求分别检验。

}5)工艺用气系统的描述,比如设备的参数、气罐的容积、管路的直径、材质;过滤器的参数等。

2.验证目的验证目的即是通过对工艺用气的验证,确保在控制条件下,该系统产生的气体可持续满足产品生产的要求。

3.验证的范围验证的范围应写明:工艺用气产生的设备及辅助系统的型号、规格、编号、安装位置、产生的气体主要用于哪些产品。

4.验证依据在验证依据这一章主要阐明开展验证,主要依据哪些文件进行安装、运行、维护、保养、检验和试验等。

常见的依据有:1)工艺用气系统的操作说明书2)工艺用气系统的操作/维护/保养规程3)产品技术要求4)产品零部件技术要求5)产品过程检验规程6)GB/T13277.1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7)GB/T13277.2压缩空气第2部分:悬浮油含量测量方法8)GB/T13277.3压缩空气第3部分:湿度测量方法9)GB/T13277.4压缩空气第4部分:固体颗粒测量办法10)GB/T13277.5压缩空气第5部分:油蒸汽及有机溶剂含量测量方法11)GB/T13277.6压缩空气第6部分:气态污染物含量测量方法12)GB/T13277.7压缩空气第7部分:活性微生物含量等级13)GB/T13277.8压缩空气第8部分:固体颗粒质量浓度测量方法14)GB/T13277.9压缩空气第9部分:液态水含量测量方法9) YY0033 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10)GB/T 19973.1 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1部分:产品上微生物总数的估计5.验证可接受准则阐明,在验证结束终点,何种验证结果是可接受的,何种结果是不可接受的。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的参考资料。

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体系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化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当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训记录。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附录体外诊断试剂》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的参考资料。

帮助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体系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化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当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训记录。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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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化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当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训记录。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7 年修订版)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 年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的参考资料。

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体系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化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当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并保留培训记录。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

常见的包括压缩空气、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

医疗器械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常以压缩空气为主,压缩空气是经过空气压缩机做机械功使空气本身体积缩小、压力提高后得到的气体,通常通过对室外或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过滤处理后得到,压缩空气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洁净室(区)环境。

故本检查指南以压缩空气为例,对其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重点介绍。

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工艺用气的使用应结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根据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器械造成影响的风险程度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无菌医疗器械的工艺用气质量控制

无菌医疗器械的工艺用气质量控制

无菌医疗器械的工艺用气质量控制摘要:工艺气体常用于无菌医疗器械的制造环节中。

无菌医疗器械的制造工序需要压缩空气。

但是,现目前在我国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标准仍不完善,这导致了很多医疗器械企业对工艺用气的质量把控不到位。

本论文详细分析和预测了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工艺用气使用的现状和风险,以及质量管理的要求和建议。

关键词:无菌医疗器械;工艺用气;质量控制引言:工艺用气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完成产品制造时所用的气体,常见的包括压缩空气、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在无菌医疗器械的制造工序中,常规选用工艺用压缩空气,工艺气体将与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最终将会排放到净化(室)区域。

因此,为了控制无菌医疗器械的制造和使用的安全性,需要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区域内处理气体中的微粒和微生物,以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1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现状为控制污染,无菌医疗器械的主要生产过程需要在洁净室(区)内完成。

在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压缩空气,直接或间接与产品接触,并最终释放到洁净室内,对洁净车间的净化指标和产品的微粒污染、初始污染菌、细菌内毒素等指标均有较大影响。

因此在生产中保障其质量的稳定至关重要。

由于缺少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艺用气的质量控制现状不容乐观[1]-[2]。

1.1制造技术和设备不完善工艺用气的制备流程如下,首先,选取自然环境中的空气,让空气经过空压机空气过滤器,然后再用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其次用高压油气分离罐进行油气分离,随后进行冷冻除水,最后用储气罐储存气体,经三级过滤器进行最终净化。

不同的生产企业对工艺用气安全风险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导致生产企业对工艺用气制备设备的投入不一、差别较大,不同方式制造出来工艺用气的质量差别也大[3]。

本研究调研了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工艺用气的情况,2家直接使用空压机气体的简单过滤,1家无油水分离,1家只使用初级过滤,4家使用多级过滤,3家使用了油水分离、冷干、多级过滤、集中供气。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2017-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2017-医疗器械

附件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2022 年)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制订。

1.1.1* 1.1.2 1.1.3 1.1.4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是否为经资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否具有与受试产品相适应的条件,包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场地等伦理委员会构成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伦理委员会是否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并形成文件,是否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临床试验前,申办者是否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文件,文件目录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伦理委员会是否保存所审查的文件资料,审查通过的方案、知情允许书是否与执行的版本及内容一致临床试验过程中,如修订临床试验方案以及知情允许书等文件、请求偏离、恢复已暂停临床试验,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的书面批准是否有伦理审查记录及相关伦理书面意见,取得伦理书面意见的时间是否在临床试验开始之前参加伦理评审和表决人数是否少于 5 人,作出任何决定是否由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半数以上通过研究者是否参预伦理审查的评审、投票或者发表意见伦理委员会签发的书面意见,是否有盖章、出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专业以及本人签名1.2.8* 受试者受到伤害时是否赋予及时救助和补偿1.3.1 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否在临床试验前获得批准1.3.2* 是否按规定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1.4.1 是否签署临床试验协议/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4.2* 协议/合同内容与受试产品信息是否相符。

1.4.3 协议/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各方责任1.4.4* 协议/合同的签署时间是否在申报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之内2.1.1* 临床试验方案及其修改,是否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允许或者备案申办者是否组织制定和修改研究者手册、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允许书、2.1.2病例报告表、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申办者向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所提供的研究者手册内容是否符合《规2.1.3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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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

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

常见的包括压缩空气、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

医疗器械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常以压缩空气为主,压缩空气是经过空气压缩机做机械功使空气本身体积缩小、压力提高后得到的气体,通常通过对室外或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过滤处理后得到,压缩空气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洁净室(区)环境。

故本检查指南以压缩空气为例,对其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重点介绍。

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工艺用气的使用应结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根据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器械造成影响的风险程度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压缩空气常见用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主要用于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检验过程。

主要涉及以下环节:1.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如喷涂、吹扫、焊接、气割、除水、气密性检验等;2.与医疗器械间接接触,如对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位器具的吹扫、除水等;3.不与医疗器械接触,仅为洁净室(区)内的设备的气动元件提供驱动动力,如注塑工序、印刷工序、组装工序、包装成型等。

上述情形使用的压缩空气最终均会释放到洁净室(区)内从而对洁净环境造成影响。

(三)压缩空气工艺流程一般情况下,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工艺流程如下:压缩空气制备—压缩空气处理(除水、除油、除菌等)—压缩空气输送—压缩空气使用。

企业应当根据压缩空气质量的不同要求及对医疗器械的影响程度,设计合理的压缩空气系统,并确定相适应的工艺流程。

(四)压缩空气的技术要求1.主要污染源压缩空气主要有水(包括水蒸气、凝结水)、油(包括油雾、油蒸气)、尘埃粒子、微生物等污染物。

使用的压缩空气中含水会使管道阀门和设备产生锈蚀,水滴锈蚀易滋生细菌进而污染产品;使用的压缩空气中含油,直接与产品接触会使油分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异物污染;尘埃粒子、微生物是医疗器械用压缩空气区别其他行业压缩空气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会直接导致对产品本身和所在洁净环境的污染。

这些污染物对保障产品质量是不利的,因此需要进行有效控制。

2.检验项目企业应当对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进行检验、评价,以确认其是否满足产品技术要求。

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的压缩空气应当检验水分、油分、尘埃粒子和微生物;与医疗器械间接接触和不与医疗器械接触的应当结合其对产品及洁净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或进行必要的验证,以确认必要的检验项目,但至少应包含尘埃粒子和微生物。

企业应当依据产品的工艺要求及压缩空气对产品质量和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适宜的检验标准及方法。

(1)水分水分检测是测量压缩空气中微量水分,水分检测方法主要分为定性法和定量法,企业可根据其对产品、环境的影响程度或风险程度自行选定。

1)定性法。

定性法一般采用滤纸目测水分。

滤纸目测操作方法:取一张干燥洁净的滤纸,放在压缩空气采样口处,打开开关,持续几分钟时间,目测观察或与另一张干燥洁净的滤纸进行空白对照,要求滤纸干燥,无可见水渍即为合格。

2)定量法。

目前,针对医疗器械使用的压缩空气水分检测尚无明确的质量标准,可参考《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标准执行。

《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标准规定了7个湿度等级和3个液态水等级。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和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等级。

表1 湿度等级表2 液态水等级(2)油分油分检测是测量压缩空气中总含油量。

油分检测方法主要分为定性法和定量法,企业可根据其对产品、环境的影响程度或风险程度自行选定。

1)定性法。

定性法一般采用滤纸目测油分。

滤纸目测操作方法:取一张干燥洁净的滤纸,放在压缩空气采样口处,打开开关,持续几分钟时间,目测观察或与另一张干燥洁净的滤纸进行空白对照,要求滤纸干燥、没有明显的浸渍和变色即为合格。

2)定量法。

目前,针对医疗器械使用的压缩空气水分检测尚无明确的质量标准,可参考《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标准执行。

《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2008)标准规定了5个含油量等级。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和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等级。

表3 含油等级(3)尘埃粒子尘埃粒子检测是测量压缩空气中的含尘量。

检验方法为定量法。

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标准执行。

尘埃粒子数应当符合标准中相对应的产品生产洁净级别的要求。

具体检验要求如下:1)检验仪器:尘埃粒子计数器。

2)检验操作方法:先将压缩空气采样口与流量调节器的一端相连接;再将尘埃粒子计数器采样管与流量调节器另一端相连接;每次采样量必须满足最小采样量的要求;每点连续3次采样,记录3次的相近稳定数值,最后取3次平均值代表该采样点数值。

表4 尘埃数与洁净度等级对比表表5 尘埃采样量与洁净度等级对比表(4)微生物微生物检测是测量压缩空气中的微生物含量,主要为浮游菌。

检验方法为定量法。

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标准执行。

微生物数应当符合标准中相对应的产品生产洁净级别的要求。

具体检验要求如下:1)检验仪器:浮游菌采样器。

2)检验操作方法:先将压缩空气采样口与流量调节器的一端相连接;再将浮游菌采样器采样管与流量调节器另一端相连接;采样一次,应当满足最小采样量(见下表)的要求;每次采样时间不宜超过15min,不应当超过30min。

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要求进行微生物培养,应当符合要求。

表6 浮游菌与洁净度等级对比表3.检验周期企业应当确定洁净室(区)内所有压缩空气使用点,结合其对医疗器械质量的影响程度和对洁净环境的影响程度,定期抽取使用点进行检验,建议每季度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使用点进行1次压缩空气全项目检测。

若新增压缩空气使用点后,应当予以验证。

由于压缩空气为非循环输送,因此验证的使用点应当包含洁净室(区)内所有不同使用点。

附件:1.压缩空气系统的结构组成2.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日常维护3.压缩空气系统的确认《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附件1压缩空气系统的结构组成现代产业使用压缩空气时都有一整套设备、设施,这些用于生产、处理和储存压缩空气的设备所组成的系统称为气源系统。

典型的气源系统一般包括压缩系统、干燥系统、净化系统和分配系统4个部分。

主要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后部冷却器、缓冲罐、干燥机(冷冻式、吸附式)、油水分离器(主要用于除水、油)、过滤器(主要用于除尘、除菌等)、稳压储气罐、自动排水排污器及输气管道、管路阀件、仪表等。

上述部件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需要的部分组成完整的气源系统,常见的压缩空气系统有油润滑压缩空气系统、无油压缩空气系统,从结构上可分为串联式和一体式。

1.压缩系统压缩系统主要设备为压缩机。

按其工作原理可分为速度式压缩机和容积式压缩机,其中速度式压缩机的主要原理是利用气体在高速旋转叶轮的作用下得到较大的动能,随后在扩压装置中急速降速,使气体动能转化为势能,从而提高压力。

速度式压缩机主要有离心式压缩机和轴流式压缩机。

为防止负荷过高影响压缩机性能,可在压缩机前增加吸气过滤器,对空气中的颗粒物进行初步过滤;为保证压缩空气的洁净程度,可选用无油压缩机;后续再通过干燥及净化过程进行处理;容积式压缩机的主要工作原理是通过直接压缩气体,使气体容积缩小而达到提高气体压力的目的。

容积式压缩机主要有活塞式压缩机、涡旋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

从压缩机特点来说,螺杆式压缩机结构尺寸小,仅需轻型基础,无脉冲气流,震动噪音低,维修量小,自控水平高,因而通常在压缩系统设计中多被采用。

2.干燥系统干燥系统的目的是分离出压缩空气中的气体水,根据工作原理不同分为冷冻和吸附两种,相应的,压缩空气干燥设备也分为冷冻式干燥机和吸附式干燥机两种类型。

冷冻式干燥机的制冷属于压缩式制冷,由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等四个基本部件组成。

通过制冷进行热量交换,将空气中的水气冷凝后排出,达到干燥效果。

吸附式干燥机主要通过介质对空气中的水分进行吸附以达到干燥效果。

吸附式干燥机的干燥部分一般由吸附操作和再生操作组成,即解吸、脱附。

根据吸附剂的选择不同,再生方式分为变温吸附和变压吸附。

变温吸附装置对空气的处理量及压力等参数适应范围较宽,运行周期长,操作简单。

因变温吸附装置再生是利用加热方式实现,所以设备材质、干燥塔密封及阀门应当具有相应耐温调控能力。

变压吸附装置采用短周期运行方式,与变温吸附装置相比,具有干燥剂用量少,吸附单体尺寸小,设备紧凑、简单、占地面积小的特点。

由于压力周期性变化,设备材质、吸附剂性能应当满足强度的要求。

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并参考以下原则选择压缩空气干燥工艺:(1)根据待处理空气的湿度、处理量、压缩空气的露点要求选择适宜的工艺,可采用冷冻干燥工艺、吸附干燥工艺或二者组合的工艺。

(2)对无热再生及有热再生吸附干燥,选择时应当考虑空气系统供需平衡情况、气源压力、干燥前后的含湿量等参数及用户的要求。

3.净化系统净化系统的目的是以过滤的形式去除压缩空气中存在的游离状态的灰尘、微粒、以及气溶胶状态的油、烟和雾等。

压缩空气过滤器按过滤机理的不同可分为表面过滤器和深层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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