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教研室管理制度[1]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教研室成员的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教研室。
二、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并在公司内部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和备案。
2.教研室的人员配置应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教研人员、管理人员和辅佑襄助人员等。
三、教研室的管理标准1.教研室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每个教研人员。
2.教研室应建立畅通的工作沟通渠道,定期组织教研会议和讨论,适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3.教研室应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条线。
4.教研室应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学问和教学本领。
5.教研室应建立科学的学问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总结和归档教研成果。
6.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教研人员的工作绩效,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四、教研室的考核标准1.教研成果评估:评估教研室的教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2.教研本领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教学本领和教研本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3.教学效果评估:评估教研人员对同学学习进展的促进程度和同学对教研人员的认可度。
4.管理本领评估:评估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包括工作计划的订立和执行、团队合作等。
5.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责任心、正直诚信、敬重同学等方面。
五、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教研室成员的违规行为,应依照《公司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失职行为,应依照《公司员工失职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依照公司规定和学术伦理进行处理。
4.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其他违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门全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教研室管理的依据。
3.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和调整本制度的权利,并将修改后的制度适时通知教研室成员。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了解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加强相关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等。
教研室要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教研室设立第一条教研室的设立原则:分为以全校性公共课课程设立和专业(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的合并)设立两种,对组成人数或课程组群较多的教研室可以自行设置课程组。
第二条组成人数:教研室一般由6名及以上基本人员教师组成。
第三条教研室的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院(部、中心)提出,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设定。
二、教研室职能第四条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教研室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第五条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
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广泛与社会联系,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调查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第六条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和编写工作,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第七条开展教学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试题库和CAI课件。
第八条开展科学研究和各种学术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求,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
教研室管理制度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概述教研室是学校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的场所,是推进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
为了加强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管理2.1 教研室成立1.学校依据教研室设置要求,设立教研室。
教研室应当有室长和副室长,室长由教研室成员选举产生,副室长由室长推荐并经校领导批准担任。
2.教研室成员应当在校教师中择优选派,聘请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专家教授作为顾问。
(此处,根据不同学校的设置可做出合适调整)2.2 教研室会议1.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室长确定。
教研室会议应当记录起来,交校领导监管。
2.教研室会议应当认真听取室长的工作报告,并对教研室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2.3 教研室活动1.教研室应当定期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开展经验交流、课题研究、教学案例展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研室成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教研室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项目申报、教学研究和学科组织工作等,在校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4 教研室管理1.教研室管理应当按照学校管理制度,采用预算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财务审计等手段。
2.教研室应当按照校领导的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推进要求,制定教研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
三、教研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1.学校应当制作宣传材料,公布教研室管理制度,让广大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功能和重要性。
2.各教研室室长和老师应当利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会,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四、教研室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1.学校领导应当定期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教研室的管理情况和工作效果,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2.教研室内部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自我评估,了解是否存在失效情况或者不适合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五、结论学校应当加强对教研室的管理,通过完善教研室管理制度,提高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教学教研工作的发展。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第一篇: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教研室管理办法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
2.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
3.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
4.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系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
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
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
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教学资料档案至系部统一保存,移交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教研室主任(一)任职资格1.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2.一般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风严谨。
4.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
(二)选拔任用教研室主任的任用实行个人自荐与系部提名相结合,由教务处考察确定人选,主管副校长审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1.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室学期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审核本室成员所担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分析、教材选用、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考试(考查)试卷、试卷分析。
3.组织针对本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理念,对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工作民主。
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较广泛的专业知识结构,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比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
(三)勤于学习,熟悉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把握高职教育发展的方向,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理念先进。
(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勇于进行教改实践,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能集思广益,团结、带领其他教师一道努力工作。
(六)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整体偏低的专业教研室,可以暂时设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
(七)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二十八条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程序(一)个人申报。
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个人向系(部)提出申请。
如没有教师申请可由系(部)主任直接提名。
(二)民主测评。
所在系(部)组织教研室的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教研室主任人选,报送教务处。
(三)聘任。
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提交的教研室主任人选,经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定后由学校办公室发文公布生效。
第二十九条教研室主任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聘任期学校可根据其工作表现或工作需要对教研室主任的任职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十条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系(部)的规章制度在本教研室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本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本教研室的全体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全面完成学校、系(部)下达的,以及本教研室确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配合系(部)党政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研室人员的思想进步、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为教师办实事。
搞好教研室人员的团结,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教风,搞好教书育人工作。
高职院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按照专业、课程及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的常态化基层教学组织,包含按照专业设置的专业教研室和按照课程(群)设置的课程教研室。
第三条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开展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与改进、教师教学发展、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第四条教研室设置于各教学单位内,接受各教学单位的领导管理以及学校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按专业设置教研室,原则上取得专业代码并列入招生计划的专业都可以设置专业教研室;按课程(群)设置教研室,所辖课程必须对接3个以上专业(含3个),承担该课程(群)每学年的总课时不能少于3000课时。
第六条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外语、大学语文、体育与健康、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素养以及其他学校重点建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课程,应单独设立教研室,由教务处统筹规划。
第七条教学单位新增教研室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议。
教研室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撤销、变更名称等,须经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鼓励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制度第九条集体学习制度。
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为指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学习等集体学习,把集体学习制度化。
第十条教研活动制度。
教研室应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抓住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重点难点,以问题为导向,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应做好记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于学期初制订好教研计划、并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与教改试验。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
青年教师三年内应过好“五关”验收(即备课关、说课关、上课关、评课关、操作关)。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15以上。
平时互听课,同级相同学科教师应参加,其他教师没课的也可参加。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业务学习记录本和听评课记录表。
7、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督导工作,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定期教研活动。
9、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学科竞赛活动。
10、各教研组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2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指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如下:1、教研室全体同志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教研室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
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每位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应作好备份,每月由教研室负责人存档一次。
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
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教师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为了规范教研室的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研室组织结构1. 教研室设置教研室按学科设置,每一个学科设立一个教研室,由一位教研室主任负责领导。
2. 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3. 教研组长每一个学科教研室设立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任命,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教研室工作内容1. 教学研究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教学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 教学改革教研室要积极参预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推动教学改革的落实。
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培训和研讨会,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
3. 教材教辅教研室要对学校所用的教材和教辅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研室要编写教学辅助材料,提供给教师使用,匡助教师提高教学效果。
4. 教学质量监控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和反馈。
教研室要采集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 教师培训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经验分享和教学方法培训,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四、教研室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初,教研室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 组织教学研究和交流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享等。
3. 定期召开教研会议教研室要定期召开教研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 教研成果的评选和表彰教研室要定期评选和表彰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激励教师积极参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考核1. 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工作、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指标。
教研室创建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创建与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打好质量立校牌,实施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工程”战略构想,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力促全校的教研活动迈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现围绕联合升本的目标,对原有的教研组制度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机构,是在系(部)和学校相关部门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进行教研教改以及科学研究的最基层单位。
第二条教研室建设对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计划地组织教学、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研究和改革、促进学科与专业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教研室建设,为教研室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教研室的设置与组建第三条教研室设置时,应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按“学科、专业或课程相近”、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系部对教研室的设置和组建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结合各专业教师人数和结构的分布情况,提出教研室设置的初步意见,并向教研处提交教研室设置书面审批表,经教研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教研室的调整、撤销、名称变更等,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五条教研室设主任1名,由所在系部主任、副主任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教研处审核,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并同意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任命。
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为5年,因工作需要可连任或提前解聘,连任和解聘均需向教研处备案。
第六条教研室原则上由10名以上同一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的教师组成,全校所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应编入相应的教研室。
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制定并遵守教研室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该制度将涵盖教研室的组织架构、教学任务分配、教学评价和反馈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教师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提升教学管理效率,达到教研室教学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组织架构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将明确教研室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教研室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职称情况。
教研室应设立教学组织与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教师担任,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评价等工作。
二、教学任务分配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也将明确教学任务的分配原则和程序。
教研室成员的教学任务应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特长、职务职称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承担适宜的教学任务,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教学任务的分配应该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遵循教学岗位职责与教师专业特长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出现教学任务过重或者过轻的情况,确保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教学计划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还将规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程序,明确教学计划的编制责任单位和时限。
教学计划应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学院的教学任务,结合教研室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教学计划,并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
教学计划的制定应该是科学的、合理的,既要保证教学质量,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水平,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顺利进行。
四、教学评价与反馈教研室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也将规定教学评价和反馈的程序和细则。
教学评价应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课程评价和教师的教学评价等内容,通过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听课评课等方式,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教学评价的结果应能够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由教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提高教学效果;同时,也能为教师的教学考核和评聘提供客观的依据。
总结教研室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是教研室教学工作的重要制度体系,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十分关键。
XX职业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XX职业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以教学为中心,推进五纵五横专业群及专业建设体系,发挥教研室主体责任,潜心研究专业建设和三教改革,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申请国家、省高水平专业群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研室是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制度建设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教研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教研工作中的基础核心地位的作用。
1.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室应建立教研活动学期计划,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丰富教研活动内容,实现教研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
通过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集体讨论解决教研室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原则上周三下午为全校教研活动时间,每学期开展不少于8次教研活动,如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研讨、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新方法、课程评价改革等。
2.听课制度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集中组织教学观摩以及教学经验交流,互相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进建议,共同促进授课水平提高。
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8课时,教研室主任15课时。
每学期集中听课至少开展3次,研讨听课心得。
3.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材料、学生作业本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4.建立“传、帮、带”制度教研室应根据教师的教学年限、教学和教研水平,以“一带一”的形式,建立“优秀”带“一般”的教学传、帮、带制度,制作教研室“传、帮、带”工作手册。
第四条教研室教学工作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中心工作。
教研室应该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
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为健全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管理单位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的提升,根据学校关于“教研室设置教研室主任任命实行备案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相近专业、课程或课程组群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教学管理系统中最基本的管理单位。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二条教研室的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第三条设置原则教研室的设置应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宗旨为目标,以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为出发点,优化学校教学机构和人员结构。
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专业名称或课程组群名称命名。
第四条设置条件教研室的设置应符合设置原则,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不足3人的教研室原则上不予设立;能承担相应的教学及研究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第五条设置程序教研室的设置应由教学单位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符合教研室设置条件,经教学单位充分调研并集体研究决定,在教学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教研室设置书面报告备案。
教研室设置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教研室的名称、设置目的、设置类别(设立、调整或撤销)、承担教学的课程(群)、、教研室设置的起始时间、教研室人员信息表(附后)等要素。
学校于每年6月、12月集中正式发文公布。
第三章教研室的职责第六条组织活动1. 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就教研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商定;参加学校和教学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
2. 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教学研讨。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通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讨论等形式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集体研讨、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根据本教研室特点,加强与社会各相关部门的联系,组织教研室人员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合作服务,起到服务社会、锻炼人才的作用。
教研室规章制度
教研室规章制度一、概述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研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教研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研室组织结构1. 教研室设置教研主任、教研副主任和教研组长等职务,由教研室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2. 教研室成员由教师组成,包括教研员、主讲教师、助教等,任教年限不少于两年。
教师调离教研室需另行安排。
三、教研室会议1. 教研室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教研主任或教研副主任主持。
会议主要议事事项包括教研计划的制定、教材选用、教学互动与协作等。
2. 教研室会议应做到准时开始、按照议程进行,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教研计划1. 教研室每学年制定教研计划,包括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和教材的研究等。
2. 教研计划要符合学校教学大纲和要求,确保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教研计划应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按时执行,并在学年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五、教研成果交流1. 教研室鼓励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借鉴,促进教学成果的交流和共享。
2. 教研室定期组织教研成果的交流会,教师应积极参与并展示自己的教学成果。
3. 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教研室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教研资料管理1. 教研室应建立教研资料库,对于教材、教案、试题及其他教学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 教研室成员可以向教研资料库提供自己的教学资源,并可以根据需要向其它教研资料库借阅和复制教学资源。
3. 教研室成员对教研资料库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
七、教研室考核评估1. 教研室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研究成果、教研计划执行情况等。
2. 教研室成员需要提交相关的教学材料和教研成果进行评估。
3. 教研室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个人奖惩和整体建议,以提高教研室的教学质量。
八、违纪处分1.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教师,教研室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对于多次违反规定或严重影响教研室正常工作秩序的教师,可取消其教研室成员资格。
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
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教研室是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规范教研室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研室组织架构1. 教研室设立:教研室由校领导指定教研室主任组建,并根据学科特点设立不同学科的教研室。
2. 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由校领导任命,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教研室的工作会议;- 确定教研室的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教研室内部的教学资源;- 指导教研室成员的教学研究工作。
3. 教研室成员:教研室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学科教师和辅导员等,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参预教研室的工作会议;- 完成教研室的年度工作计划;- 积极参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
三、教研室工作内容1. 教学研究: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预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探索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研究教学方法和策略,探索创新教学模式;- 分析教学难点和问题,寻觅解决方案;- 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2. 教学资源共享: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共享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教研室成员之间相互交流教学资源和教学经验;- 建立教学资源库,整理和归档教学资料;- 制定教学资源共享的规范和流程。
3. 教学改革: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预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参预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积极参预教学活动和比赛,提高教学水平。
四、教研室工作流程1. 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室主任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制定教研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征求教研室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 工作会议:教研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讨论教学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 教学研究活动:教研室成员应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讲座、教学研讨等,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学院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为进一步明确教研室职能及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规范引导教研室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置与管理(一)教研室设置在学院内,接受所在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教研室的设置应基于学院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以学科体系为基本框架,按照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群进行设置,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科或课程设置教研室。
(二)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应设置公共课程教研室。
(三)教研室设置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教研室设置情况(含教研室名称、教研室主任、专业构成、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成员名单等信息)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教研室的名称要科学、规范。
(四)教研室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新建或撤销,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学院要加强对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检查、督导工作,每年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学校教研室工作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六)教研室工作的年度考核先由学院根据学校考核通知要求组织自评,将自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研室的职责(一)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二)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提出专业招生建议,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做好专业规划,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管理及组织。
组织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按课程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制订课程教学计划等;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材编著、数字化资源、试题库、试卷库等。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篇)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篇)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与职能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条件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
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主要职能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最新版)学院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学校教学基层组织,在贯彻学校的教学思想、教改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教研室在各二级学院(部)行政的领导下,完成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及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重视教研室工作,注重发挥教研室的职能并为教研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办公场所等条件保障。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的设置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与考核第三条教研室原则上按专业或课程性质、教学研究方向进行设置,一般应由5名及以上教师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学院可视情况在教研室下设课程组。
教研室的设置,由各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教研室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新增、撤销和调整,必须由各二级学院(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教研室变更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教研室除了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每年还享有教务处下拨的人均500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所需的资料打印、图书购置以及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开支)。
第五条学校每年对全校所有教研室开展“三评”工作(即合格教研室评估、优秀教研室评审、先进教研室主任评选)。
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原则上,只有通过合格评估的教研室,才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教研室评比,教研室主任才能有资格享受当年的岗位待遇,获得参加全校先进教研室主任的评审资格。
第六条教研室设主任1人(10人以上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增设1名教研室副主任),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由二级学院(部)推荐人选,经教务处、人事处共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人事处行文公布受聘人员名单。
聘期为三年,可连任。
聘任材料需交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规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注重立德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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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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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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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JXGLZD/JY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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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技术服务 教师能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和
培训,提高实践技能水平
5
教研室或教师个人没有承担企业成产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或开展对外培训,扣5分。
(承接学院的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也算) 项目报告、
网站页面等。
系(部)
科研督导
处 加分 项目 (10分)
科研成果 获奖 教师的科研项目水平较高,有较
强的实用价值,获得科研成果奖
4
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项;二等奖:加3分/项;三等奖:加2分/项。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一等奖:加3分/
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一等奖:加2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成果奖原件(以科研督导处核实为准) 系(部)
科研督导
处
教师获奖
教师教育能力较强,在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3
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
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
加1分/项,二等奖加0.5分/项,三等奖加0.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
日各种获奖原件、奖牌、证书或批文(以教务处核实为准)
系(部)
教务处
学生获奖
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强,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3
教研室所属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
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8分;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加1分/项,二等奖加0.8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注: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按60%计分,参赛学生所在教研室按40%记分,合计最高为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
日各种获奖文件、匾牌、
荣誉证书
系(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