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滴缩宫素引产中联合输液泵和留置针的优点探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静滴缩宫素引产中联合输液泵和留置针的优点探讨

[摘要] 目的探讨静滴缩宫素引产中联合输液泵和滞留针的优点。方法选取该院需要静滴缩宫素进行引产的产妇440例,随机分为甲组和乙组,两组均220例产妇。对甲组产妇采用7号普通头皮针穿刺,并且由人工对缩宫素的滴速进行调解;对乙组产妇采用18号留置针穿刺,并且用输液泵对缩宫素的滴速进行控制。观察两组产妇至有效缩宫需要时间、产程进程及在第二产程中宫缩期用力握拳后输液畅通情况。结果经过甲乙两组患者的比较,乙组中的患者达到有效缩宫时间和不同程度时间较短(p0.05)。见表1。2.2 产妇分娩过程中的输液情况比较

产妇宫缩期间由于疼痛,产妇用力握拳后乙组中未出现针头堵塞和输液中断情况发生;甲组中产妇采用普通头破针静脉人工控制滴速的情况中,有84例产妇出现针头堵塞和输液中断,占该组患者的38.2%。乙组中未出现输液中断以及针头堵塞现象。见表2。

3 讨论

静滴缩宫素是临床引产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药剂,也是临床最为安全、有效的药剂使用方式。滴注速度以及缩宫素的使用剂量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控制点。受产妇体位影响,通过人工在静滴缩宫素静滴中进行调节,往往不能对滴注速度以及滴注剂量予以精准控制,对单位时间进入患者体内的药剂量难以计算。作为借助电脑的控制进行操作的一种电子装置,输液泵能够按照滴注药物的自动流速,将缩宫素输入产妇体内,其输入具有匀速、准确、恒定的特点,有

利于药物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该研究结果显示,输液泵的使用,可以有效对滴注速度进行调节,减少了缩宫素实现有效缩宫的时间,且缩宫效果更加显著。人工输液法调节滴速时,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对滴速进行调节,不仅对人员安排造成浪费,而且并没有达到良好的输液控制效果。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缩宫容易产生烦躁情绪,使得输液中,产妇两手的位置不能保证固定,且在用力时,易出现回血现象,导致在输液过程中造成输液中断或者输液速度不匀,从而导致血药浓度不恒定,使缩宫效果不理想。此种现象严重的还会引起强制性子宫收缩和病理性缩复环,对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输液泵的优势在于其不受宫缩时产妇用力握拳的影响,不存在针头堵塞和输液中断的情况,它能够匀速恒定的将缩宫素输入到产妇体内,能够有效的避免病理性缩复环以及出现子宫强制性收缩等情况,保证了产妇和胎儿的安全,提高了缩宫素在引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

该研究产妇中大多数为健康的中青年人,血管弹性较大,静脉充盈度比较高,大部分可一次性完成刺穿。但是因普通针的针头尖锐且针柄不易固定,分娩中产妇由于疼痛而导致晃动和出汗现象都容易使针头脱落,或者导致针头脱出血管外出现药物外渗,造成局部肿胀。并且在产妇用力握拳时,血管容易出现回血将枕头阻塞,使得输液出现中断。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必须进行重新穿刺,不仅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痛苦,且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延长了产程时间。采用静脉留置针方式可以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且静脉留置针

的外套是使用聚乙烯材料制作的,柔软便于弯曲,对静脉组织以及皮肤的损伤均比较小,一般不会出现静脉刺破以及针头滑落的现象。留置针与输液泵联合进行使用,可以有效避免输液中断以及针头堵塞现象,可以有效保证产妇握拳用力时药液的流动速度不会发生改变,有效实现宫缩,帮助产妇安全顺利完成分娩,临床整体效果比较明显[5]。

该研究,使用普通头皮针通过人工对滴速进行控制,出现输液中断以及针头堵塞的现象高达38.2%;输液泵与留置针联合使用则未出现输液中断以及针头堵塞现象。

综上所述,采用输液泵和留置针联合使用的方式静滴缩宫素引产能有效保证缩宫素滴注通畅、匀速且安全,利于产妇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可实现有规律性的宫缩,缩短产程,减少产妇的痛苦,并有利于产妇产后的恢复和保健,大大缩短护理的时间,有效地提高护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王永淑,卜勇军.静滴缩宫素引产中联合输液泵和留置针的优势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2(9):138-139.

[2] 冯烨.输液泵点滴缩宫素引产的临床应用.健康必读:下半月[j].2012(1):191.

[3] 徐贵红,徐桂梅.输液泵在静脉滴注缩宫素引产中的应用[j].中国民康医学,2012(9):124-125.

[4] 荀小燕.输液泵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护理对策[j].中国

现代医生,2010(1):98-99.

[5] 零恒莉.留置针和输液泵在第二产程静滴催产素的应用[j].医学文选,2003,22(3):329-330.

(收稿日期:2012-12-0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