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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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大学生所能享受的医 疗保险待遇 (四)
• (6)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大学生在一个 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含门诊大病医疗 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 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在0.7万元以上的 部分,由大病保险按分段赔付标准给予 赔付。分段赔付比例为: 0.7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按50%赔付,2万元(含2万元) 以上5万元以下按60%赔付,5万元(含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70%赔付,10万 元以上(含10万元)按80%赔付。大病保
每一年度的10月开始均需填报参保学生的 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班级、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学生类别(正常 生、低保与重度残疾等三类),该项工作 原则上要求由生活部完成,录入相关信息 时必须准确,否则会影响到以后的报销, 所以最好要设置录入、复核和审核等三道 程序,以确保信息的完整与准确。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低保证是家庭的低 保证、重度残疾证是本人的,切记代用和
参保大学生所能享受的医 疗保险待遇 (二)
• (3)门诊重大疾病医疗待遇。参保大学生因 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化放疗、白 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帕金森 氏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 友病、精神分裂症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 物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 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大学 生按照医嘱在备案的市内精神病、肾病专科医 院,结核病、艾滋病专业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 综合医院门诊,或备案的供药机构购买的抗排 异药物所发生的费用,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
参保大学生所能享受的医 疗保险待遇 (三)
• (4)住院报销。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住院医疗费支付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起付标准和 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 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 医疗机构分类 起付线(元) 报销比率(%) • 一级及无等级医 300 80.00 • 二级医院 400 75.00 • 三级医院 800 50.00 • 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 900 40.00 • (5)生育医疗。参保大学生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 内,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 引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500元、 剖宫产(难产)1000元、流产100元、引产200元。
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的范围
• (1)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 施标准以外的费用; • (2)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等公共 卫生服务的费用Baidu Nhomakorabea • (3)整形、美容、酗酒、吸毒、打架、斗殴、 自杀、自残、自焚及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医疗 费用,以及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意外 伤害住院费用; • (4)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 学校医保经办部门或参保大学生有伪造涂改处
相关疑问
• (1)大学生参保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以 学籍作为参保依据,学籍所在的高校为其办理 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 (2)新入学的大学生在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前,已经参加了当地城镇(乡)居 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自愿选择 是否缴纳入学当年的医保费。按规定缴纳了缴 纳当年并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入学之日 起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3)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 内转学、休学,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转 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所在地的
缴费时限
• (1)缴费期原则上为每年秋季办理入学(注 册)手续后60日内。已参保大学生按规定逐 年预缴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连续计算,为每 个自然年度。 • (2)新入学大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60日内 缴纳当年并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入学之 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预缴 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3)如果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未在规定时 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缴 费,在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新参
门诊费用报销实证
• 假如某同学2014年6月共发生门诊医疗费600 元,其中在卫生科就诊90元、在市内其它医 疗机构就诊510元。经审核,该同学在校外就 诊行为中:私人诊所费用为50元、转诊无效 的为80元、具备完整转诊手续但缺失处方的 费用为30元、其余满足报销条件的费用中乙 类为60元、丙类为30元,那么该生此次能够 报销的费用总额为:90×70%+(510-50-8030-60×10%-30)×60%=251.40元 • 假如该生在2014年11月又发生转诊、满足报 销条件的费用为6000元,则11月可以报销: 300-251.40=48.60元。
大额门诊医疗费的多层保 障机制 免除参保费:凡是属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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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者,免交参保费(先收后退)。
追加报销:凡是年度个人承担医疗费超过1500元 者,给予40%的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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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慢病门诊的特殊待遇
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经申请核准后视同住 院费用报销。
大病的追加报销。
门诊报销报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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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一览表
门槛费 社区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0 200 400 报销比 例 80% 75% 70% 报销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 银行账号(限本人在泸州市 中国银行或邮政银行所开设 的账号)、病历复印件(限 骨折、外伤患者) 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 病历复印件、银行账号(限 本人在泸州市中国银行或邮 政银行所开设的账号)
医保呵护健康 —大学生医保知识讲

主要内容
1
2 3
大学生医保政策解读 门诊管理
住院管理
4
日常报销管理
我校大学生参保依据、人 员范围及其标准
•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 1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 27号)、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和《泸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43号)、泸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要 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30号。 • (2)将我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 民办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 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 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范围。 • (3)2015年,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形式有效 门诊单证有效性 1、要素齐全; 2、票据合规性 非医保定点医院发 票、处方缺失、缺 失转诊证明或者转 诊证明失效、涂改 伪造票据等情形一 律不予报销
1、封面为报销 人填写完备的报 销单、依次按照从小 到大的顺序附着 发票、处方、转 诊证明 2、一律用胶水 粘贴左上角,不 得使用订书钉、 不干胶等等,要 求粘贴整齐 3、同一人多次、 不同时间和医院 就医的,只填一张 报销单
方、病历或票据、虚报冒领等行为之一的,由
缴费标准与有效期
• 缴费标准 90元/人.年,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免费 • 生效时间 新生入学后的次年1月1日,有效期:自然年度(1 月1日——12月31日) 新生医保生效前报销处理办法:回原籍学校、新农 合、居民医保报报销(各地处理办法不一致,需要 当地医保管理机构统一)/缴全年费用并预缴下年 度参保费,可享4月保障 毕业生处理办法:一直可以享受到当年年底,可以 将所需资料送交学校报销。
审核报销 目前出现的不予报销 现象通报:学号错误 或者不完整、发票不 合规、缺失处方、缺 失转诊证明或者转诊 证明失效、涂改票据、 冒名顶替等
转账 目前已经全部采用 打入校园一卡通的 结算方式,明细清 单在QQ群的共享 中可以查到(QQ 群143468107) 是否到账可通过校 园一卡通的管理系 统进行查询
B异地医疗
1、电话到泸州市江阳区医保管理局备 案(住院之前或住院起3日内);电话: 3120582、3104504 2、必须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非医保 定点医院无法报销(注意辨别严防欺 诈); 3、出院时,自行垫支; 4、将有关票据交回医保办报销,报销 后的款项打入指定银行账号,时间为 2—3个月。
第三部分 办理住院手续的 步骤 A在泸州市辖区
1、到学校医保办开具证明书和医保卡 (如果医院在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患者 的信息,可无需开住院证明和医保卡); 2、持医保办证明、身份证到医保定点 医院诊治; 3、出院结算报销费用(如果因特殊情 况未结算的,则自行垫支,然后将相关 票据交回医保办报销)。
社会基本医保与商保如何 衔接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的大学生医保) 与商业保险可以同时保险,既可先在学 校报销、也可以先到保险公司保险,先 接受报销的一方收取发票等原件,待其 报销完毕后出具加盖鲜章的赔付单,学 生将该赔付单与发票(需加盖首先报销 机构的公章)等复印件交第二处予以报 销(如有其它要求,请详询具体机构)。
三级医院
异地医院
800
900
50%
40%
• 假如某同学在我院附属医院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20000元, 其中甲类费用12000元、乙类费用3000元、丙类(自费)费 用5000元,那么该生可以报销多少费用呢? • 1、计算公式:报销金额=(医疗费总额—乙类费用×10%— 自费金额—起付线)×报销比例 • 2、代入数据:报销金额=(20000—3000×10%—5000— 800)×50%=6950元 • 此时,该生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金额为: (12000+3000×90%)×50%=7350元 • 3、按照大病补充报销号可以享受:(7350-7000) ×50%=175元 • 最后该生本次住院报销费用总额为:6950+175=7125元 • 综上:在报销比例确定的情形下,减少自付医疗费的途径有 两个:一是在恰当治疗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级别低一些的医 疗机构;二是尽量少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疗项目。
第二步 第一步
如何报销医疗费?
转诊是咋回事?
在卫生所无法处理 的情况下,取得转诊 证明,到指定医院就 诊 危急情形下,可以 先到医保定点医院就 诊,7日内到卫生所 补开转诊证明。
生病了,怎么办? 到卫生所就诊。 如果卫生所医师 无法处理,则根据 学生的申请和病情 需要转诊到指定医 院。
按照报销要求将 单证交给生活委员 ,由生活委员在规 定时间统一交给医 保办报销。(城北 校区:每月第一个 周五、忠山校区: 每个月第一个周一 )
参保大学生所能享受的医 疗保险待遇 (一)
• (1)普通门诊报销。学生在我校卫生所及市区内门诊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按一定 比例(卫生所70%、转外60%)报销医疗费,一个统 筹年度每名学生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 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基本医疗费个人负担超过1500元 以上部分,统筹基金再按4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5000 元。学院可根据门诊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及时调整门 诊医疗费的支付比例及支付限额。 • (2)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疾病包括:冠心病、风 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各种恶 性肿瘤(癌症)、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硬化、慢 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 精神病、帕金森氏病。符合享受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的大学生,在市内精神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
各种就诊类别报销需准备 的材料及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70%
4实习学生(实习医院就诊) 发票、处方、检查报告 3寒暑假就诊
报销比例60%
发票、处方、检查报告
2转诊到指定医院
报销比例60%
发票、处方、转诊证明、检查报告
报销比例70%
1卫生科诊疗
发票、处方
关于转诊手续的办理要求
• 参保大学生就医及转诊须知 • 1、参保大学生看病首先应在学校卫生科就医。 城北校区卫生科实行24小时上班或值班,参 保大学生须到卫生科就医;忠山校区在上班时 间须到卫生科就医。 • 2、参保大学生在卫生科就医时,因患病需转 诊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科医师同意, 卫生科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转诊,并办理转诊手 续。 • 3、周末、节假日以及急、重症病人可直接到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须在七个工作日内
参保基本信息的报送工作
医保基金的构成
医保基金
门诊统筹基金 由学校自行掌 握使用
住院统筹基金 由泸州市江阳 区医保中心掌 握使用
大学生医保基金的形成
医保基金450 门诊基金 60元/人.年 个人90 住院基金 390元/人.年
政府360
单位
大数法则
医保基金
第二部分 门诊就诊及报 销程序详解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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