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货币资金控制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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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使本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相关作业有章可循、按章执行,明确货币资金管理相关作业流程,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或减少因货币资金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相关释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指当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未达账项时,企业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账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账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记录票据。
费用报销表:是指因公务等支付相关费用后,持相关费用支出证明向公司申请报销、公司各职能部门审核其报销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而形成的一种内部审批传票。
付款审批单:是指为了偿付公司债务(应付账款)或根据合同协议等约定预先支付款项而由承办人向公司申请款项及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而形成的一种内部审批传票。
第三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与货币资金有关作业,悉依照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体制办理。
第四条权责单位:财务部为本管理制度之权责单位,负责本管理制度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管理制度之规范作业。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为货币资金管理部门。
第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八条 独立于存单保管人的专门人员负责对定期存款建立“定期存单备查簿”并逐笔登记以实现明确的职责分工。
第九条 严禁由一人同时保管银行支票和预留印鉴;用于银行支取的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所有银行预留印鉴,以确保支票、名章使用过程中的职责分工。严禁由一人同时保管网上银行用户卡和密码;严禁一人持有网上银行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相关责任人员应作好密码的保管,严禁泄密。
第十条 付款审批采取先下级,后上级;先业务线、后财务线的流程,流程图为:
(一)经办人申请付款,须按申请表填制顺系逐项整理、归类、粘贴的相关单据,填制《付款审批单》,并特别关注:
a)发票有无过期,盖章有无遗漏;
b)发票字迹是否清楚,增值税发票密码区是否清晰,联次是否齐全;
c)合同付款期是否到期;
d)相关单据是否齐全;
e)采购申请已否审批,货物是否收到,货物是否验收合格;
f)预付款、定金、工程进度款、审核是否签定合同;
g)对外投资是否签订了投资协议和被投资公司章程;
h)《付款审批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相关数据是否一致。
(二)部门经理就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复核,主要关注: a)部门经理复核时主要关注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发生;
b)业务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合理;
c)单据上反映的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是否符合公司制度;
d)关注该付款对应的业务履行情况;
e)是否付款对后续业务的影响等。
(三)高级主管根据部门经理的复核意见,决定是否核准该笔付款业务。
(四)财务部就付款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正确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付款审批单由控制会计稽核后,由财务经理做出审核意见。至此,经办人报批程序结束,后续报批手续由财务完成。
(五)财务部将审核通过的《付款审批单》,提交财务总监进行复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六)已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付款审批单》,由财务部经理依据资金周转情况交付出纳办理付款,由出纳将付款情况反馈给经办部门。
第十一条《付款审批单》使用要求
a)《付款审批单》由财务部设计后印制,各部门保存。
b)《付款审批单》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事项。
c)收款单位全称、金额必须与所附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符。
d)《付款审批单》所需的附件必须齐全、各附件的所载明的单位、数量、金额勾稽关系正确。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三条货币资金的预算管理制度按《预算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支付,原则上不使用现金。所有个人报销业务,均转入报销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现金,应事先提交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销售货物取得现金,由财务部直接收取或转入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出纳收讫的现金款项,当天应缴交开户行解入账户,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公司一般不向个人提供备用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借的,需按《付款审批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领借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清理备用金,每年年末,所有借出的备用金必须归还。确有续借需要的,次年初重新办理领借手续。
第十八条银行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含网上银行)的增减、银行账户预留印鉴更换、网上银行操作人员变更均须经总经理批准。严禁财务部以外其他部门开设公司账户。
(二)公司变更及撤销账户后,财务部将清户证明文件原件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
(三)公司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人民币结算账户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除审核、授权人出差无法处理转账审核外,方可使用支票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使用网银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第二十一条出纳设立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所有支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出纳必须于每工作日上午8:30分前编出各结算账户存款余额报送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月末附各行对账单编制存款余额及调节表报财务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核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指定会计人员(不能由出纳执行该作业)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经理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超过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及异常未达账项应立即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如有长期大额未达账项或原因不明的未达账情况应列专项报告及时报告管理层。
第二十四条定期存款管理:
(一)定期存款的存单视同现金管理,由出纳进行保管。
(二)财务部提出定期存款书面建议(含资金利用效率分析内容),由财务总监批复后交由出纳执行。
(三)根据上述第九条,由公司财务部独立于存单保管人的专门人员负责对定期存款建立备查簿,并逐笔登记定期存单。备查薄登记内容应包括存款银行、存单号码、起始日、到期日、利率、金额等内容,并对定期存款到期等情况进行监控。出纳按周出具资金情况表时,在资金情况表中提供定期存款明细。财务部经理审阅资金情况表,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用于银行支付的预留印鉴应分人保管,以确保支票、印章使用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