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特种设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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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特种设备

一.本课程的内容

1.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2.飞机服务设备

3.航空运输服务设备

4.飞行区服务设备

5.应急救援设备

6.目视助航设备

7.目视助航相关设施

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是我国相关机场野种设备的正式规定。

目的是:加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确保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适用性,班长飞机安全和民用机场正常运行。

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被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使用许可和监督检查管理。

专用设备:指为保障航空器飞行和地面运行安全在民用及产国内用于航空器地面班长,航空运输服务等作业的各种专用设备。

专营设备实施使用许可证管理制度:

本规定所称“使用许可证”是指: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定并颁发的,准许特点产品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许可文件。

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八年

未取的使用许可是正的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地面保障,航空运输服务等作业。

民航总局负责专用设备的适用许可和持续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在用的专业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一、使用许可证呢个的申请与办理

1.专用设备许可证的申请人为:专用设备制造商。

申请专用设备许可证应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请并满足一下的条件。

1) 专用设备制造商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 专用设备制造商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计量检查设备、人员。

3) 所申请产品在技术运用方面无侵权行为。

4) 专用设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在按照本规定向民航总局听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一下内容。

1) 专用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产品技术及执行相关标准情况说明

3) 相关对所申请产品在及时运用反面

3.专用设备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格,具体名单由民航总局另行公布。检测机构应事先先将专用设备检测内容及实施方案报经民航总局审核同意。

4.用于试验检测的样品由专用设备制造商。。。。。。。。。。。。。。。。。。。。

5.范围内。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民航总局对其办法使用许可证。

6.技术复杂羡慕。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在20个工作日内。评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7.审查的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但其个别性能指标需通过实习作业做进一步检验的专用设备。民航总局对其办法临时使用许可证。

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一般:半年以上。考察结束后对各项性能直白均达到要求的专用设备换发有效期为八年的使用许可证。

8.试验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自行终止。但有效期内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使用许可证又下起届满三十日前,专用设备制造商可按照本规定要求重新向民航总局申请办理使用许可证。

9.人和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使用许可证。

二、使用许可证的管理

1..取得许可证的专用设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许可标志。

2.民航总局对使用许可证实施持续监督挂历,对专用设备景象不定期和质量抽查。对其生产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

3.专用设备制造商在使用许可证游侠期内如发生企业名称、法定代表、地址变更情况,英仔变更期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使用许可证变更手续。

4.专用设备制造商自行决定停止已获得使用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应及时交回许可证。

5.获得使用许可证的专用设备制造商,因设计缺陷造成其技术便准成法规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进的,专用设备只在上将改出情况报民航总局审查。

三、专用设备的适用管理

1.从事各类航务单位不得在民用机场内使用未取得使用许可证得专用设备。

2.专用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能继续投入使用。专用设备定期检查办法由民航总局另行制定。

3.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案件和维护并采取措施没保证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专用设备故障老化原因导致性能下降不能包装运行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4.遇一下情况之一,专用设备制造商和使用单位应向民航总局报告。

(一)发现专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专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运行事故,事故征候和严重故障的

5.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将专用设备的适用安全纳入民用机场运行安全检查的并将检查中情况向民航总觉报告。

特种车辆内场运行和停放要求

根据民航总局191号令

1.作业人员离开后,车辆、设备应当保持制动状态,并将启动要是与车辆设备分开存放。

2.非故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清除机坪。

3.人和单位和人永远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基础设施和设备。

4.廊桥活动区内采用红色线条划定,禁止人和车河设备进入廊桥活动区内应当标示廊桥回位点。

5.机位应当设置白色机位作业等待区,红色机位安全线,车辆和设备与航空器保持安全距离

6.在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以后,廊桥或容梯车与航空器对接完成千,除电源车外,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红色机位安全线。

7.提高保障作业的车辆不得影响相邻机位及航空器机位滑行道使用。

8.在确认机场处于安停状态后,接机人员应当在距飞机发动机前端1.5m处。机尾和翼尖水平投影处地面设置醒目的反光锥形物。

9.保障车里那个对接航空器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保证车辆在对接航空器之前,必须在距航空器15m的距离先试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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