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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0.03.09•【文号】禁化武办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印发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做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现将《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开创履约工作新局面。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020年3月9日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要点2020年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利益为目标,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公约》义务为主线,以强化监督管理、夯实履约基础,强化普法宣传、凝聚履约共识,强化国际合作、维护履约利益,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约能力为抓手,全面完成履约各项任务,为“两个强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公约》义务(一)确保年度宣布按时准确。

充分认识宣布按时提交是履约的基本要求,数据准确是顺利通过现场国际视察的前提条件。

加强对宣布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宣布工作质量。

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宣布手册(2013)》、《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宣布要求,解决宣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熟练使用电子宣布系统。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禁止化武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国际条约,旨在防止化学武器的制造、贮存、传播和使用,以保护人类免受这些武器的危害。

以下是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
1.禁止生产和贮存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禁止任何国家制造、贮存和获取化学武器。

签署公约的国家必须销毁所有拥有的化学武器,并防止非法获得、生产和贩卖这些武器。

2.禁止使用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国家在战争、武装冲突或其他任何情况下使用化学武器。

签署公约的国家必须确保其领土上没有任何化学武器的使用,禁止任何人或组织从事非法的化学武器活动。

3.禁止化学武器扩散:公约要求签署国采取措施防止化学武器的扩散,包括对化学武器原料、技术和设备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及加强边境和出口管控。

4.加强监督和核查:公约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核查签署国的合规情况,并要求签署国同意接受国际组织的常规和不定期的检查。

5.促进国际合作:公约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以加强禁止化学武器的全球努力。

签署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提高禁止化学武器的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总之,禁止化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禁止生产和贮存化学武器、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禁止化学武器扩散、加强监督和核查以及促进国际合作。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人类免受化学武器的危害,维护世界和平与
安全。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
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
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文本中收有:
1.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本的勘误,见1994年8月31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246.1994.TREATIES-5;
3.根据公约第十五条所作的修改(核查附件第五部分新的第72bis款),见2005年7月29日发布的保存人通知C.N.610.2005.TREATIES-4。
一般义务
定义和标准
宣布
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本公约不加禁止的活动
国家执行措施
组织
协商、合作和事实调查
援助和化学武器防护
经济和技术发展
纠正某一情况和确保遵守的措施,包括制裁
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
目录(续)
争端的解决
修正
期限和退出
附件的地位
签署
批准
加入
生效
保留
保存人
有效文本
关于化学品的附件
目录(续)
关于执行和核查的附件
(“核查附件”)
第二部分一般核查规则
目录(续)
第三部分根据第四和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第3款进行核查的一般规定
第四(A)部分根据第四条销毁化学武器和进行核查
第四(B)部分老化学武器和遗留的化学武器
5.每一缔约国承诺不把控暴剂用作战争手段。
第二条
定义和标准
为本公约的目的:
1.“化学武器”是合指或单指:
(a)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但预定用于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者除外,只要种类和数量符合此种目的;
(b)经专门设计通过使用后而释放出的(a)项所指有毒化学品的毒性造成死亡或其他伤害的弹药和装置;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对附表2化学品规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对附表2化学品规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关于第二类化学品的规定CWC: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THEIR DESTRUCTION“关于化学品的附件”关于附表2化学品的准则:在考虑未列入附表1的某一有毒化学品或附表1所列某一化学品的某一前体或附表2的A部分所列某一化学品的某一前体是否应列入附表2时,应考虑到下列标准:(a) 由于它具有可使其用作化学武器的致死或致残毒性以及其他特性而对本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构成很大的危险;(b) 它可在附表1所列或附表2的A部分所列某一化学品的最后形成阶段作为前体用于一种化学反应;(c) 由于它在附表1所列或附表2的A部分所列某一化学品的生产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而对本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构成很大的危险;(d) 未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进行大批量商业生产。

“附表2化学品”A. 有毒化学品:(1) 胺吸磷: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 (78-53-5)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2) PFIB:1,1,3,3,3 - 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382-21-8)(3) 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6581-06-2)B. 前体:(4) 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附表1所列者除外例如:甲基膦酰二氯(676-97-1) 甲基膦酸二甲酯(756-79-6)例外:地虫磷:二硫代乙基膦酸-S-苯基乙酯(944-22-9)(5)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二卤(6)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酸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酯(7) 三氯化砷(7784-34-1)(8) 2,2-二苯基-2-羟基乙酸(76-93-7)(9) 奎宁环-3-醇(1619-34-7)(10)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11)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外:二甲氨基乙醇(108-01-0) 及相应质子化盐二乙氨基乙醇(100-37-8)及相应质子化盐(12) 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13) 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111-48-8)(14) 频哪基醇:3,3-二甲基丁-2-醇(464-07-3)“第七部分”“关于附表2化学品以及与此种化学品有关的设施的制度”A. 宣布全国合计数据的宣布1. 每一缔约国根据第六条第7和第8款提交的初始宣布和年度宣布应包括:每一种附表2化学品在上一日历年内的生产量、加工量、消耗量、进口量和出口量的全国合计数据,并列明每一有关国家的进口量和出口量。

禁化武管理制度最新

禁化武管理制度最新

禁化武管理制度最新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关系的不断变化,禁止化学武器的管理制度越发重要。

化学武器的使用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禁化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将就禁化武管理制度的最新发展进行详细探讨。

一、禁化武管理制度的背景化学武器是一种可怕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破坏力远远超过了常规武器。

化学武器的使用不仅会对目标造成巨大的伤害,还会对周围环境和民众的健康造成长期的影响。

由于化学武器的杀伤力极大,国际社会早在二战结束后就开始了禁止化学武器的斗争。

在经过长期努力和谈判后,1957年《禁止使用战争、遗弃、以及生产和储存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署生效。

《公约》规定严禁使用和生产化学武器,并要求各缔约国销毁其持有的化学武器。

然而,尽管《公约》的签署对禁止化学武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其条款的限制性和执行困难性,化学武器的制造和使用依然存在。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化武管理制度,全球各国间于1992年通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取代1957年的公约。

该公约规定全面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并设立了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禁化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使用《公约》规定,任何国家都不得生产、储存、拥有或使用化学武器。

除非是为了研究、医药用途或其他和平目的,否则不得生产化学武器。

2. 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和核查《公约》设立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负责监督和核查各缔约国履行《公约》的情况。

OPCW每年对缔约国的化学工厂和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没有生产或储存化学武器。

3. 销毁已有的化学武器《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销毁其持有的化学武器。

为了加强透明度和监督力度,OPCW对化学武器的销毁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并公布销毁情况。

4. 提供技术支持和援助《公约》要求各缔约国为其他缔约国提供技术支持和援助,帮助其履行《公约》的要求。

禁化武知识简介

禁化武知识简介

禁化武知识简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rganizationfortheProhibitionofChemicalWeapons--OPCW)是在1997年5月6日至27日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该组织宗旨是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该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在多次国际争端中,该组织负责调查和帮助销毁化武。

最近在俄美达成处理叙化武协议后,该组织进入叙利亚销毁化武。

2 获得诺奖2013年10月11日,挪威诺奖委员会宣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因其为消除化学武器而做出的广泛努力”而获得2013年诺贝尔和平奖。

[1]3 组织简介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设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确保公约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部设在荷兰王国海牙,主要机构包括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与技术秘书处。

缔约国大会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常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召开特别会议。

执行理事会由41个缔约国组成,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分别代表亚洲、非洲、拉美、欧美及东欧五个区域,监督技术秘处的各项活动,并对缔约国大会负责。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其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其相关设施。

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应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

截止2008年共有183个缔约国。

4 主要义务禁止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

它要求每一缔约国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

缔约国不得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不得协助或鼓励他人从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的任何活动;并且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战争手段。

将“化学武器”定义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以外之目的使用的所有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其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包括和平目的、有毒化学品的防护、不涉及将有毒化学品作为战争手段的军事目的、以及执法目的。

2023禁化武知识竞赛试题题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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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化武知识竞赛试题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决定》(人大常(1996]会字第37号),正式批准我国加入公约。

(D)A .1993年1月13日B .1992年1月13日C .1995年12月27日D .1996年12月30日*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以及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制定监控化学品生产装置、库存和相关数据的处置方案。

处置方案应当报送(B)。

A .工业和信息化部B .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C .所在设区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D .外交部*3.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A)A .缔约国大会B .执行理事会C .技术秘书处D .科学咨*4.禁化武组织总部设在(B)A .奥地利维也纳B .荷兰海牙C .瑞士日内瓦D .瑞典斯德哥尔摩*5.《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A)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开放签署。

A .1993年1月13日B .1992年1月13日C .1995年12月27日D .1997年4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生效日期是(C)A .1997年12月27日B .1996年12月27日C .1995年12月27日D .1997年4月29日*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D)指定的单位,可以从事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进出口业务。

A .外交部B .商务部C .工业和信息化部D .工业和信息部会同商务部*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被指定单位进口或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和专用设备,应当凭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准文件向(B)申领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_禁止化学武器公约_核查制度介评

_禁止化学武器公约_核查制度介评

产附表 1 化学品 。其中 ,对附表 3 设施和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视察较为困难 ,因为这两类设施不仅数量相当 庞大 ,而且被视察设施将会在至少 120 小时前得到通知 ,然而最困难的是视察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对视 察组来说 , 24 小时实在不足以全面综合地调查一个设施 ,视察组只能根据信息和经验检查某些关键地方 ,正 因如此 ,附表 3 视察和对其他化学生产设施的视察实际上只能相当仓促地进行 。 自公约 1997 年生效开始 ,禁化武组织 1997 年在 22 个缔约国完成了 125 次例行视察 , 1998 年在 26 个缔 约国完成 261 次例行视察 , 1999 年在 27 个缔约国完成 234 次例行视察 , 2000 年在 45 个缔约国完成 301 次 例行视察 , 2001 年完成 200 次例行视察 , 2002 年完成 210 次例行视察 , 2003 年在 45 个缔约国完成 286 次例 行视察 , 2004 年在 56 个缔约国完成 331 次例行视察 , 2005 年在 55 个缔约国完成 381 次例行视察 , 2006 年在
W eapons Convention - I mp lementation and Prospect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8, p. 220.

Kyle O lson ed. , Shadow s and Substance: The Chem ical W eapons Convention, Boulder, CO Publication: W estview Press, 1993, p. 201.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核查制度例行视察质疑性视察对指称使用化学武器的调查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化武组织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开放签署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或公约是国际社会在禁止化学武器使用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是现代战争法的最新发展之一也是第一个禁止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对销毁此类武器进行国际核查的多边条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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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知识竞赛试题,1、禁化武知识竞赛题库(29题含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活动的,应当通过数据申报系统定期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配合工业和息化主管部门完成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国家宣布工作。

A.生产B.使用C.进出口D.生产、使用或者进出口正确答案: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不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依据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A.生产B.经营C.使用D.进出口正确答案:ABC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妥善保存与第三类监控化2、学品有关的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3B.6C.5D.1正确答案:D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B.有生产监控化学品所需的资金和场所;C.具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技术条件、生产设施,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D.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E.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F.五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

正确答案:ABCDEF依据实施细则规定,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使用许可证书有效期为()年。

A.3B.6C.5D.10正确答案:C需3、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委托被指定单位代理进口或者出口。

除被指定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这类进出口义务。

A. 第一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技术、专用设备D. 第一类监控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正确答案:D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在开工生产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

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

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011年11月为便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基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供的《宣布手册2008》,参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关于宣布问题的若干决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经各省市禁化武办的完善,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加工、消耗单位。

手册中《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核查附件》、《关于化学品的附件》是《公约》的附件。

《管理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约》中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化学品和未列入附表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分别对应《管理条例》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欢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对本手册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本手册,以便更好完成宣布工作。

一、概述 (1)(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 (1)(二)填报要求 (1)(三)通用定义 (2)二、过去活动年度宣布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4)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4)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5)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 (6)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填表说明 (7)化控统2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8)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9)化控统22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1)化控统31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12)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3)化控统32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4)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5)化控统410: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6)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7)三、预计活动年度宣布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18)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18)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9)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2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填表说明 (21)化控统2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2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23)化控统23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 (24)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 (25)化控统31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26)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27)化控统33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 (28)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 (29)四、附录 (30)(一)化学品附表 (30)(二)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33)(三)产品类别代码 (35)(四)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37)一、概述(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禁化武知识简介

禁化武知识简介

禁化武知识简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rganizationfortheProhibitionofChemicalWeapons--OPCW)是在1997年5月6日至27日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该组织宗旨是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该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在多次国际争端中,该组织负责调查和帮助销毁化武。

最近在俄美达成处理叙化武协议后,该组织进入叙利亚销毁化武。

2 获得诺奖2013年10月11日,挪威诺奖委员会宣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因其为消除化学武器而做出的广泛努力”而获得2013年诺贝尔和平奖。

[1]3 组织简介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设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确保公约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部设在荷兰王国海牙,主要机构包括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与技术秘书处。

缔约国大会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常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召开特别会议。

执行理事会由41个缔约国组成,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分别代表亚洲、非洲、拉美、欧美及东欧五个区域,监督技术秘处的各项活动,并对缔约国大会负责。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其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其相关设施。

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应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

截止2008年共有183个缔约国。

4 主要义务禁止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

它要求每一缔约国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以及可能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

缔约国不得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不得协助或鼓励他人从事《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的任何活动;并且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战争手段。

将“化学武器”定义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以外之目的使用的所有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其中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包括和平目的、有毒化学品的防护、不涉及将有毒化学品作为战争手段的军事目的、以及执法目的。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一届审查大会筹备工作组第一届审议大会RC-1/S/12003年4月28日至5月9日17 April 2003CHINESEENGLISHOriginal: 技术秘书处《化学武器公约》视察的进行以及相关问题的背景文件1. 归纳总结1.1 从《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称“《公约》”)生效至2002年12月31日,禁化武组织技术秘书处(以下称“秘书处”)对51个《公约》缔约国宣布的设施进行了约1,300次视察。

这一数字中,对于适用附表化学品条款的设施是例行视察的次数,对于运转中的化武销毁设施,是禁化武组织视察员通过现场视察进行长期系统核查的轮换次数(每一次轮换计作一次视察)。

本背景文件的编制是为了帮助缔约国对第一届审议大会临时议程项目7(c)(ii)的审议。

本文总结了秘书处进行这些现场视察所积累的经验,并指出了许多影响到视察进行的重要后勤事项,从而成为非保密汇编本《核查实施报告,1997年至2002年》的补充。

本文没有对核查制度的概念构想加以分析。

本文的编制是为了帮助《公约》第一届审查大会不限成员名额的筹备工作组的审议活动。

本文分两部分:归纳总结和载有说明秘书处在现场视察的进行中所积累的经验和所发展的力量的详尽附件。

1.2 总的来说,本文认为禁化武组织已经建立了《公约》所要求的力量,能够规划并进行在缔约国领土上的现场视察。

其中包括合格并训练有素的视察员、符合进行现场视察要求的核准设备、执行视察任务所需的后勤和规划上的基础设施和经验、从事取样和现场分析及现场外分析的能力、以及从规划视察一直到汇报视察结果和了结视察档案的整个过程的程序。

1.3 禁化武组织视察员以健全的程序、可靠的技术、费用有效的方法进行了多种现场视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不断在反复研究是否有能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视察员的知识和技能一直在更新并通过学习、技能培训和演练得到各方面的加强。

在整个规划、操作、汇报过程中他们都得到了总部工作人员的有效支持。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稠州中学 初三<3>班 陈道宽
1925年 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规定: 1、禁止互相使用窒息性中毒性或类似性质的气体、液 体等物质和方法;
2、绝对禁止把细菌性物质作为军事手段使用。
"满洲第七三一部队"是日本军国主义者违背国际公法建立的一 支集生化武器研究生产与实战于一身的特种部队。始建于1932 年,最初选址在哈尔滨市宣化街,对外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 也称石井部队,并在背荫河秘设 "仲马城"细菌实验场。1936年 迁驻于哈尔滨市南郊二十公里的平房地区,1941年8月改称满 洲第七三一部队。
刀下夺走的不仅是那些冤魂,也给细菌战,造成了无数的无辜者
为此丧命或受伤致残。60年后的今天我们站在这纪念碑前,以无比
悲痛的心情来悼
念这些在细菌战中无辜的
受害者。“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的历史之鉴,
要求我们要痛定思痛,
勿忘国耻。 处于新世纪
的今天,我们作为新
世纪的中学生,面对错
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
繁重艰巨的社会现代化
的建设任务,在深化
改革、扩大开放、建设
现代化的征途上,将会
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
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好
科学文化知识和发扬鲁
迅先生韧的战斗精神,不怕苦,不畏难,认定目标,披荆斩棘,夺
取最终胜利。
1942年5月21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对我义乌江湾崇山村进行了 残无人道的细菌战。
关于禁用生物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 1907年 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陆战法规与惯例
公约》,特别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的武器"、"使用造成不 必要痛苦的武器、子弹及物质"。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禁化武履约情况汇报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国签署了禁止化学武器的国际公约,承诺不生产、储存、使用和转让化学武器。

作为公约的签署国,我国一直严格遵守公约规定,积极履行禁化武国际义务,保障全球禁化武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自公约签署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至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多轮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并且定期向禁化武组织提交了相关的信息和文件。

我国在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中,全面、准确地披露了我国禁化武工作的最新进展和相关数据,展现了我国对禁化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负责的态度。

我国不仅仅是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者,更是禁化武合作的积极参与者。

我国
积极支持禁化武组织的工作,参与了多项禁化武国际合作项目,为维护全球禁化武秩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国还通过举办禁化武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发展。

在未来,我国将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不断加强禁化武
履约情况的汇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我国也将继续积极参与禁化武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全球禁化武秩序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总之,我国在禁化武履约情况的汇报和国际合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展现了我
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为全球禁化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禁化武工作,为实现全球禁化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化学武器公约》国家立法实施工具包

《化学武器公约》国家立法实施工具包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化学武器公约》©国家立法实施工具包禁化武组织秘书处法律顾问办公室Johan de Wittlaan 322517 JR 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国家立法实施工具包 — 导言请阅读以下介绍,更好地了解这一新的项目。

《化学武器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把各项履约要求纳入本国的法律,并有义务审查现行立法是否与《公约》有任何不符。

具体提到立法的条款如下:•第七条:禁止事项、刑事立法、执法、刑罚措施在境外的适用、合作及法律协助、以及告知禁化武组织为履约而采取的立法和行政措施•第六条(2):附表化学品的管制•第十一条(2):审查现行立法于2003年4月28日至5月9日举行的第一届审议大会吁请缔约国在10月前向禁化武组织告知其立法的现状,作为优先事项设立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立法并通过执法措施,提交其立法的完整案文,提高其武装部队、工业界和科技界对《公约》的认识,并应请求向其他缔约国提供履约的咨询意见。

缔约国还必须做到禁止与非缔约国进行附表1和附表2化学品的转让,要求接受附表3化学品的非缔约国出具最终使用者证书,并审查现行的化学品贸易规章以确保与《公约》的目标和宗旨相符。

同时,责成技术秘书处进一步制定并改进其履约支助方案。

为此,法律顾问办公室开设了禁化武组织网站上的国家履约立法网页,确保缔约国收到所能提供的最新资料,并以易于掌握的网上互动方式促进履约进程。

网页上有国家执行方面的决定、查对单、含不同缔约国法律样式的立法数据库、立法调查问卷及对答卷的分析、研讨会和法律专家网的资料、以及总干事的有关说明。

网页上现增设了履约“工具包”,这是为了帮助缔约国把《公约》纳入本国的法律。

本文是工具包的pdf (可移植文件格式)版本,国家立法实施工具包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版本的编排如下:•进入国家立法实施措施总目后点击选择:要求采取的措施,通常需要采取的措施,或第三、四、五条义务所要求的措施(后者对正在进行化学武器销毁活动或化学武器生产设施销毁/改装活动的缔约国尤为重要)•点击了一项措施后,就会出现有下述资料的网页:o相应的《公约》出处和/或禁化武组织文件编号o该项措施的示范法律行文o评述工具包的这种编排方式,使缔约国需要做的只是查看其认为适用于其具体情况的那些措施。

禁化武公约化学品附表禁化武公约化学品附表禁化武公约...

禁化武公约化学品附表禁化武公约化学品附表禁化武公约...

例如:
㆙基膦 ㆓氯
㆙基膦酸㆓㆙酯
例外:
㆞ 蟲 磷 :㆓ 硫 代㆚ 基 膦酸 - S-苯 基㆚ 酯
(5) ㆓ 烷 ( ㆙ 、 ㆚ 、 正 ㆛ 或 異 ㆛ ) 氨 基 膦 ㆓ 鹵
(6) ㆓ 烷( ㆙、㆚、正 ㆛ 或 異 ㆛ )氨 基 膦 酸 ㆓ 烷( ㆙ 、 ㆚、正㆛或異㆛)酯
(7) ㆔ 氯 化 砷
(8) 2, 2- ㆓ 苯 基 - 2- 羥 基 ㆚ 酸
-2-
(5) 路 易 氏 劑 路 易 氏 劑 1: 2- 氯 ㆚ 烯 基 ㆓ 氯 胂 路 易 氏 劑 2: ㆓ ( 2- 氯 ㆚ 烯 基 ) 氯 胂 路 易 氏 劑 3: ㆔ ( 2- 氯 ㆚ 烯 基 ) 胂
(6) 氮 芥 氣 HN1: N, N- ㆓ ( 2- 氯 ㆚ 基 ) ㆚ 胺 HN2: N, N- ㆓ ( 2- 氯 ㆚ 基 ) ㆙ 胺 HN3: ㆔ ( 2- 氯 ㆚ 基 ) 胺
(2) PFIB : 1, 1, 3, 3, 3, - 五 氟 - 2- ㆔ 氟 ㆙ 基 - 1 -㆛烯
(3) BZ
: ㆓ 苯 ㆚ 醇 酸 - 3- 奎 寧 環 酯 ( * )
B. 前 體 :
(4) 含 有 ㆒ 個 磷 原 子 並 有 ㆒ 個 ㆙ 基 、 ㆚ 基 或( 正 或 異 ) ㆛基原子團與該磷原子結合的化學品,不包括含 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附表 1 所列者除外
(7719- 09- 7) (139- 87- 7) (105- 59- 9) (102- 71- 6)
[NC026BX-c.DOC]
(11) 氯 沙 林 : ㆙ 基 氯 膦 酸 異 ㆛ 酯 (12) 氯 索 曼 : ㆙ 基 氯 膦 酸 頻 哪 酯
( 541- 25- 3) ( 40334- 69- 8) ( 40334- 70- 1)

化学武器公约(化武公约)附表3化学品

化学武器公约(化武公约)附表3化学品

立法會CB(1)1722/01-02(03)號文件化學武器公約(化武公約)附表 3 3 化學品項次名稱化學品性質應用範圍㆒般用途例子A有毒化學品:(1)光氣:碳㆓氯無色有毒氣體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合成有機化學品(包括農用化學品)。

(2)氯化氰血毒劑(注解)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作工業熏蒸劑(殺蟲用),也可用於合成有機化學品。

(3)氰化氫血毒劑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作工業熏蒸劑(殺蟲用),也可用於合成有機化學品。

(4)氯化苦:㆔氯硝基㆙烷含氯有機化學品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是㆒種工業用熏蒸劑,可用作土壤消毒劑、穀物消毒劑及用於合成有機化學品。

B前體:(5)磷氯無機磷化學品可作工業及製藥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合成有機化學品,以及製造除害劑、染料㆗間體、阻燃劑和藥物。

項次名稱化學品性質應用範圍㆒般用途例子(6)㆔氯化磷無機磷化學品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製造潤滑劑及除害劑。

(7)五氯化磷無機磷化學品可作工業及科研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製造塑膠及除害劑,也可在合成有機化學品的過程㆗作為催化劑及試劑。

(8)亞磷酸㆔㆙酯含磷有機化學品可作工業及科研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作汽油添加劑及用於製造除害劑、油漆和塗層,並可在合成有機化學品的過程㆗作為化學試劑。

(9)亞磷酸㆔㆚酯含磷有機化學品可作工業及科研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作潤滑劑添加物、塑膠增塑劑及用於製造除害劑,並可在合成有機化學品的過程㆗作為化學試劑。

(10)亞磷酸㆓㆙酯含磷有機化學品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製造除害劑及合成有機化學品,並可用於紡織品阻燃製劑。

(11)亞磷酸㆓㆚酯含磷有機化學品可作工業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作油漆溶液和潤滑劑添加物,並可用於製造除害劑及其他化學品。

項次名稱化學品性質應用範圍㆒般用途例子(12)㆒氯化硫無機硫化學品可作工業及製藥用途。

該化學品可用於黃金萃取過程、木材處理和製造除害劑、染料及藥物。

(13)㆓氯化硫無機硫化學品可作工業用途。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

来源: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文件(1993年4月19日至22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简明参考指南1.一般义务(第一条)(1)不得发展、生产、取得、储存、保有、转让或使用化学武器(第1款)(2)销毁其所拥有或占有的或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化学武器(包括“老化学武器”)。

(第2款)(销毁化学武器的详细程序,见第四条和附件第四(A)部分和第四(B)部分)。

(3) 销毁其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

(第3款)(销毁遗留化学武器的详细程序,见附件第四(B)部分。

)(4) 销毁其所拥有或占的或位于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的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第4款)(销毁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详细程序,见第五条和附件第五部分。

)(5)不得使用控暴剂作为一种作战方式。

(第5款)(参看第二条第1款、第6款、第7款和第8款列述的化学武器、遗留的化学武器、控暴剂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定义。

)2.若干重要定义(第二条)(1)化学武器-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但用于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者除外,只要数量符合此种目的。

(第1(a)款)-经专门设计通过有毒化学品的毒性造成死亡或伤害的弹药和装置。

(第1(b)款)-经专门设计其用途与此种弹药和装置的使用直接有关的任何设备。

(第1(c)款)(2)有毒化学品- 能够对人类或动物造成死亡、暂时失能或永久伤害的任何化学品。

(第2款) 说明:虽然属于这些定义的所有化学品均属本公约所规定的全面禁止之列,但是附表中仅列载了其中若干种化学品,只有这些化学品为本公约所规定核查制度的核查对象。

(3) 老化学武器- 1925年以前生产的化学武器。

(第5(a)款)- 1925年到1946年期间生产的已老化到不能再用作化学武器的化学武器。

(第5(b)款)(4) 遗留的化学武器-1925年1月1日以后一国未经另一国同意而遗留在该另一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包括老化学武器。

(第6款)(5)控暴剂-未列于一附表中、可在人体内迅快产生感觉刺激或失能生理效应而此种刺激或效应在停止接触后不久即消失的任何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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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石 房 蛤 毒 素 (8) 蓖 麻 毒 素 B. 前 體 : (9) 烷 基 ( ㆙ 基 、 ㆚ 基 、 正 ㆛ 基 或 異 ㆛ 基 ) 膦 ㆓
氟 例如:
DF: ㆙ 基 膦 ㆓ 氟
(10) 烷 基 ( ㆙ 基 、 ㆚ 基 、 正 ㆛ 基 或 異 ㆛ 基 ) 亞 膦 酸 烷 基( 氫 或 少 於 或 等 於 1 0 個 碳 原 子 的 碳 鏈,包 括 環 烷 基 ) - 2- ㆓ 烷 ( ㆙ 、 ㆚ 、 正 ㆛ 或 異 ㆛ ) 氨基㆚酯及相應烷基化鹽或質子化鹽 例如: QL: ㆙ 基 亞 膦 酸 ㆚ 基 - 2- ㆓ 異 ㆛ 氨 基 ㆚ 酯
( 9009- 86- 3)
( 676- 99- 3)
( 57856- 11- 8) ( 1445- 76- 7) ( 7040- 57- 5)
[NC026BX-c.DOC]
-3-
附表 2
A. 有 毒 化 學 品 :
(1) 胺 吸 膦 : 硫 代 磷 酸 ㆓ ㆚ 基 - S- 2— ㆓ ㆚ 氨 基 ㆚ 酯及相應烷基化鹽或質子化鹽
(75- 44- 5) (506- 77- 4)
(74- 90- 8) (76- 06- 2)
(10025- 87- 3) (7719- 12- 2)
(10026- 13- 8) (121- 45- 9) (122- 52- 1) (868- 85- 9) (762- 04- 9)
(10025- 67- 9) (10545- 99- 0)
[NC026BX-c.DOC]
(78- 53- 5) (382- 21- 8) (6581- 06- 2)
(676- 97- 1) (756- 79- 6) (944- 22- 9)
(7784- 34- 1) (76- 93- 7)
(1619- 34- 7)
(108- 01- 0) (100- 37- 8) (111- 48- 8) (464- 07- 3)
-2-
(5) 路 易 氏 劑 路 易 氏 劑 1: 2- 氯 ㆚ 烯 基 ㆓ 氯 胂 路 易 氏 劑 2: ㆓ ( 2- 氯 ㆚ 烯 基 ) 氯 胂 路 易 氏 劑 3: ㆔ ( 2- 氯 ㆚ 烯 基 ) 胂
(6) 氮 芥 氣 HN1: N, N- ㆓ ( 2- 氯 ㆚ 基 ) ㆚ 胺 HN2: N, N- ㆓ ( 2- 氯 ㆚ 基 ) ㆙ 胺 HN3: ㆔ ( 2- 氯 ㆚ 基 ) 胺
(9) 奎 寧 環 - 3- 醇
(10) ㆓ 烷 ( ㆙ 、 ㆚ 、正 ㆛ 或 異 ㆛ )氨 基 ㆚ 基 - 2- 氯 及 相應質子化鹽
(11) ㆓ 烷 ( ㆙ 、 ㆚ 、正 ㆛ 或 異 ㆛ )氨 基 ㆚ - 2- 醇及 相 應質子化鹽
例外:
㆓㆙氨基㆚醇及相應質子化鹽 ㆓㆚氨基㆚醇及相應質子化鹽 (12) 烷 基 ( ㆙ 、 ㆚ 、正 ㆛ 或 異 ㆛ )氨 基 ㆚ - 2- 硫醇 及 相應質子化鹽 (13) 硫 ㆓ 甘 醇 : ㆓ (2- 羥 ㆚ 基 )硫 醚 (14) 頻 哪 基 醇 : 3, 3- ㆓ ㆙ 基 ㆜ - 2- 醇
禁化武公約化學品附表
附表 1
A. 有 毒 化 學 品 :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
(1) 烷 基 ( ㆙ 基 、 ㆚ 基 、 正 ㆛ 基 或 異 ㆛ 基 ) 氟 膦 酸 烷( 少 於 或 等 於 1 0 個 碳 原 子 的 碳 鏈,包 括 環 烷 ) 酯
例如:
沙林: ㆙基氟膦酸異㆛酯 梭曼: ㆙基氟膦酸頻哪酯
例如:
VX: ㆙ 基 硫 代 膦 酸 ㆚ 基 - S- 2- ㆓ 異 ㆛ 氨 基㆚酯
( 50782- 69- 9)
(4) 硫 芥 氣 2- 氯 ㆚ 基氯 ㆙ 基 硫醚 芥 子 氣 : ㆓ ( 2- 氯 ㆚ 基 ) 硫 醚 ㆓ ( 2- 氯 ㆚ 硫 基 ) ㆙ 烷 倍 半 芥 氣 : 1, 2- ㆓ ( 2- 氯 ㆚ 硫 基 ) ㆚ 烷 1, 3- ㆓ ( 2- 氯 ㆚ 硫 基 ) 正 ㆛ 烷 1, 4- ㆓ ( 2- 氯 ㆚ 硫 基 ) 正 ㆜ 烷 1, 5- ㆓ ( 2- 氯 ㆚ 硫 基 ) 正 戊 烷 ㆓ ( 2- 氯 ㆚ 硫 基 ㆙ 基 ) 醚 氧 芥 氣 : ㆓ ( 2- 氯 ㆚ 硫 基 ㆚ 基 ) 醚
(11) 氯 沙 林 : ㆙ 基 氯 膦 酸 異 ㆛ 酯 (12) 氯 索 曼 : ㆙ 基 氯 膦 酸 頻 哪 酯
( 541- 25- 3) ( 40334- 69- 8) ( 40334- 70- 1)
( 538- 07- 8) ( 51- 75- 2)
( 555- 77- 1) ( 35523- 89- 8)
例如:
㆙基膦 ㆓氯
㆙基膦酸㆓㆙酯
例外:
㆞ 蟲 磷 :㆓ 硫 代㆚ 基 膦酸 - S-苯 基㆚ 酯
(5) ㆓ 烷 ( ㆙ 、 ㆚ 、 正 ㆛ 或 異 ㆛ ) 氨 基 膦 ㆓ 鹵
(6) ㆓ 烷( ㆙、㆚、正 ㆛ 或 異 ㆛ )氨 基 膦 酸 ㆓ 烷( ㆙ 、 ㆚、正㆛或異㆛)酯
(7) ㆔ 氯 化 砷
(8) 2, 2- ㆓ 苯 基 - 2- 羥 基 ㆚ 酸
( 107- 44- 8) ( 96- 64- 0)
( 2 ) ㆓ 烷( ㆙、㆚ 、正 ㆛ 或 異 ㆛ )氨 基 氖 膦 酸 烷( 少 於 或 等 於 10 個 碳 原子 的碳 鏈 ,包 括 環 烷) 酯
例如:
塔崩:㆓㆙氨基氰膦酸㆚酯
( 77- 81- 6)
(3) 烷 基 ( ㆙ 基 、 ㆚ 基 、 正 ㆛ 基 或 異 ㆛ 基 ) 硫 代 膦 酸 烷 基( 氫 或 少 於 或 等 於 1 0 個 碳 原 子 的 碳 鏈 , 包 括 環 烷 基 )- S- 2- ㆓ 烷 (㆙、㆚、正 ㆛ 或 異 ㆛ )氨 基 ㆚ 酯 及 相 應 烷 基 化 鹽 或 質 子 化 鹽
(2) PFIB : 1, 1, 3, 3, 3, - 五 氟 - 2- ㆔ 氟 ㆙ 基 - 1 -㆛烯
(3) BZ
: ㆓ 苯 ㆚ 醇 酸 - 3- 奎 寧 環 酯 ( * )
B. 前 體 :
(4) 含 有 ㆒ 個 磷 原 子 並 有 ㆒ 個 ㆙ 基 、 ㆚ 基 或( 正 或 異 ) ㆛基原子團與該磷原子結合的化學品,不包括含 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附表 1 所列者除外
-4-
附表 3 A. 有 毒 化 學 品 :
(1) 光 氣 : 碳 ㆓ 氯 (2) 氯 化 氰 (3) 氰 化 氫 (4) 氯 化 苦 : ㆔ 氯 硝 基 ㆙ 烷 B. 前 體 : (5) 磷 氯 (6) ㆔ 氯 化 磷 (7) 五 氯 化 磷 (8) 亞 磷 酸 ㆔ ㆙ 酯 (9) 亞 磷 酸 ㆔ ㆚ 酯 (10) 亞 磷 酸 ㆓ ㆙ 酯 (11) 亞 磷 酸 ㆓ ㆚ 酯 (12) ㆒ 氯 化 硫 (13) ㆓ 氯 化 硫 (14) 亞 硫 氯 (15) ㆚ 基 ㆓ ㆚ 醇 胺 (16) ㆙ 基 ㆓ ㆚ 醇 胺 (17) ㆔ ㆚ 醇 胺
( 2625- 76- 5) ( 505- 60- 2)
( 63869- 13- 6) ( 3563- 36- 8)
( 63905- 10- 2) ( 142868- 93- 7) ( 142868- 94- 8)
( 63918- 90- 1) ( 63918- 89- 8)
[NC026BX-c.DOC]
(7719- 09- 7) (139- 87- 7) (105- 59- 9) (102- 71- 6)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NC026BX-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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