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防办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防办关于6B 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防办

•【公布日期】2004.09.02

•【字号】津价房地[2004]389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防办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4]389号)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4]3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61号)规定执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部门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交更手续。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防办

二○○四年九月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