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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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

放射防护制度与工作制度一、放射防护制度1. 放射防护的目标和原则放射防护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免受放射性危害,确保放射工作的安全。

放射防护原则包括:正当化、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

2. 放射防护用品放射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3. 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对受检者非照射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4. 特殊受检者的防护措施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

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5.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6. 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培训,了解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

二、放射科工作制度1. 辐射安全责任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 放射防护原则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确保辐射安全。

3. 放射诊断人员的资质要求放射诊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

4. 辐射防护设施和要求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 受检者的告知和保护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辐射事故的处理放射科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总结放射防护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放射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放射科防护与辐射安全制度

放射科防护与辐射安全制度

放射科防护与辐射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放射科工作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损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科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规章制度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第四条辐射安全责任医院放射科负责人负有辐射安全管理的责任,需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辐射设备安全、辐射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辐射安全掌控1.医院放射科应定期开展辐射安全评估,加强对辐射设备及防护装置的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辐射防护性能测试。

2.医院放射科对辐射工作场合进行划定,并建立辐射防护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3.医院放射科必需订立辐射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快速采取应对措施,保护相关人员与环境安全。

第六条辐射工作岗位安全保护1.医院放射科需明确辐射工作所需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2.医院放射科应编制辐射工作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辐射设备,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

3.医院放射科从业人员对患者进行辐射诊疗时,应事先告知患者辐射的目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听取患者的同意,并遵从医疗伦理原则。

第七条辐射剂量监测与记录1.医院放射科应配备辐射剂量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其辐射剂量不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2.医院放射科应建立辐射剂量监测记录档案,并保管不少于十年,供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八条辐射事故报告与处理1.医院放射科在发生辐射事故后,应立刻报告院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开扩大事故范围与影响。

2.医院放射科需认真记录辐射事故的过程、原因、后果及处理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防护措施第九条辐射防护设备和器材1.医院放射科应配备合格的辐射防护设备,包含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放射诊疗活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诊断报告。

3. 加强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放射诊疗人员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剂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 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原则,对有诊断参考价值的X射线胸透检查应当尽量采用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安装、维修或更新X线机、CT、DR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 定期进行放射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防护检测和检查。

3. 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5.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对不遵守防护规定者,不得进行放射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并按时送检。

7.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射科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工作前检查设备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放射科岗位职责(一)放射科主任职责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并保护环境不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放射防护培训,熟悉放射实验室的位点布局,了解放射源的种类、特性以及使用方法。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衣、手套、眼镜等,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旨在提高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水平,降低辐射风险。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设立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3. 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放射科安全。

三、安全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放射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2)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2. 辐射防护(1)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辐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风、防护帘等。

(2)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3)放射科诊疗场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人员管理(1)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技能。

(2)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剂量监测。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遵守放射防护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4. 受检者管理(1)对受检者进行辐射风险告知,征得受检者同意后进行放射诊疗。

(2)对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应严格控制辐射剂量。

(3)受检者应佩戴防护用品,减少辐射影响。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1. 放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2.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放射防护知识、操作技能等。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

放射科防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受检者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和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面防护,确保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应当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放射科主任是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放射防护工作全面负责。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掌握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应当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防护需求。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操作时,应当穿戴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对于受检者的非照射部位,应当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防止放射性物质对受检者的伤害。

4. 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当尽量避免照射,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下腹部盖上铅衣等。

5. 在进行透视和拍片时,其他人员不得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接受放射性照射。

6. 放射科应当加强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对受检者和患者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放射防护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监督机制,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放射科应当建立放射防护工作档案,记录放射防护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六、放射防护应急预案1. 放射科应当制定放射防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提高放射科应对放射性事故的能力。

2. 放射科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理能力和效果。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主要负责医疗影像检查和治疗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应用。

由于放射科工作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质量控制1. 质量目标和指标(1)影像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影像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影像质量目标,确保影像清晰、准确。

(2)质量指标:包括射线输出量、曝光剂量、图像分辨率、噪声等指标,以及医学影像质量评价的相关参数。

2. 设备质量控制(1)设备定期检修: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校准和调试: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输出量和曝光剂量满足要求。

(3)设备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包括图像质量评价、分辨率测试、噪声测试等,确保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3. 操作质量控制(1)操作规范:建立放射科操作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流程、曝光参数调整、患者位置等,确保每一步操作规范执行。

(2)影像评价:定期对放射科影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定期对医学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图像分辨率、噪声等参数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二、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放射性物质购置和使用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放射性物质的购置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规范使用。

(2)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建立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

(3)放射性物质的追踪和核算: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追踪和核算,确保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和余量准确。

2. 辐射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放射源防护:建立放射源防护措施,包括设备防护装置、防护墙体、辐射区域标识等,确保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3)辐射剂量监测: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定期检查个人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限值。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1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工作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放射性物质存在的场所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

放射科防护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

放射科防护制度放射科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因为工作环境中存在大量的辐射源。

为了保护放射科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防护制度。

以下是一个700字的放射科防护制度的示例:一、工作场所保护1. 放射科工作场所应设立明显的辐射警示标识,并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放射科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通风,定期进行辐射防护检测和维修。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二、设备和设施保护1. 放射科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辐射防护功能。

2. 放射防护设备,如透视仪、护照辐射仪等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

3. 辐射防护设施,如铅墙、铅门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经常进行维修和检查。

三、辐射剂量监测1. 放射科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应定期监测,以评估其辐射暴露水平。

2. 放射科医务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送交辐射防护科进行读数和记录。

3. 辐射剂量监测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审查和分析。

四、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1. 放射科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减少辐射暴露的风险。

2.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控制辐射源的接触时间和距离,避免直接暴露在辐射场中。

3. 放射科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辐射防护培训,熟悉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事故应急处理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知识,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封锁区域、报告上级等。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急救措施,及时对辐射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六、定期健康检查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评估辐射对身体健康的影响。

2. 健康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个人健康管理和对放射工作环境的改进。

七、监督和管理1. 放射科防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科学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2.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是一个700字的放射科防护制度的示例,以保护放射科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影像科放射科制度-09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影像科放射科制度-09放射防护告知制度

【实用】影像科放射科制度放射防护告知制度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专用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装置。

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及“X线受检者须知”于醒目位置,并提醒病人阅读。

三、受检者对告知内容有疑问提出询问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告知,予以解释说明。

在告知过程中,切忌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应切实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体谅病人心情,耐心、细致地说明检查的必要性及风险,以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告知受检者(陪护)提供免费个人防护用品(铅衣、铅围裙、铅手套等等)使用。

五、受检者因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不得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六、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七、告知内容为辐射危害和检查注意事项,重点关注对射线较为敏感孕妇、儿童,尤其是2-8周的孕妇及0-3岁婴幼儿。

危害告知采用在诊疗申请单上印刷和同意签名的方式进行。

八、在放射诊疗科室候诊区醒目地张贴如下内容的告示:如果您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请您在进行X线检查(或核医学检查、治疗)之前告诉医师或放射科(核医学科)技师。

九、医院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放射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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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放射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放射科护士长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放射防护规定,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三、放射防护设施1. 放射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如防护屏风、防护帘、防护罩等。

2. 放射科应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放射科应设立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公众注意辐射危害。

四、放射防护操作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射防护操作,确保受照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定期进行剂量监测。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五、放射防护培训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放射防护培训,不断提高自身防护水平。

六、放射事故应急处理1. 放射科应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 放射科应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放射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人员和患者在放射科工作中的安全而制定的。

放射科工作涉及到射线的使用和放射剂量的管理,有较高的危险性,必须严格执行防护措施。

1. 放射科防护标准:放射科医师和放射技师使用放射线时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放射防护标准。

比如,使用X射线时必须穿戴铅衣、佩戴眼镜、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在外科手术时要使用荧光染剂引导手术,减少接触射线等。

2. 放射剂量的管理:放射剂量的管理涉及到放射科医师和放射技师的职业健康和患者的安全。

医院应当对所有放射科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在保护防护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射线剂量。

3. 医院防护设施的建设:医院应当在放射科区域设置辐射防护屏障、门、窗等设施。

室内应当布设X射线监测仪器,定期检测射线剂量是否超标。

医院应当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处理射线事故。

4. 医务人员的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开展放射防护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放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岗位职责1. 放射科医生:放射科医生负责临床医学放射诊断,包括调查病史、体格检查、病情评估、制定治疗方案等。

在操作放射线时,必须严格遵循防护标准,减少操作时间,降低患者接受的辐射剂量。

同时,放射科医生还要负责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指导放射技师正确使用放射线。

2. 放射技师:放射技师是使用放射线照射患者的主要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放射线的操作技能。

放射技师应当保证设备和安全装备的完好和正确使用,避免射线泄漏和故障。

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佩戴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在尽量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务。

3. 放射科护士:放射科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患者的病情观察、劝导患者配合检查、维护设备的功能和洁净卫生等。

放射科护士还要配合医生和技师进行放射诊断和治疗手术等操作。

4. 放射科管理员:放射科管理员负责管理放射科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 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 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 放射科各 X 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 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 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 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开机后应窥察机器是不是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 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 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接纳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 X 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不是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 周至15 周的,非特殊需求不得进行下腹部X 线检查。

10. 使用携便式、挪动式X 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X 线机球管2 米1 以外,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安全。

11. 每三个月对安全装置、各种运动转性、操作完整性和各种应急开关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机器设备安全。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

3.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

4. 放射科医护人员应积极参与放射防护工作,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3. 放射科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4.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 放射科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6. 对受检者进行放射诊疗时,必须严格控制受照射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 对孕妇和幼儿进行放射诊疗时,应事先告知其健康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放射科应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放射防护意识。

2. 放射科应建立放射防护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放射防护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科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一放射防护原则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二防护措施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候诊者和陪护检查的家属患者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线机房内停留;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从事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领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二、建立放射防护责任制,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备,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四、购买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时,应当事先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准购批件,凭准购批件办理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货、购货及运输手续;五、对受检者使用射线进行诊断、治疗、检查时,必须严格控制受照射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和健康的规定,对已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并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七、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发行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事故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理,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放射事故报告卡.XXX医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样例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五、监督检查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XXX医院年月日。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一、对放射工作场所(机房)的防护要求
(一)机器安装后,对机器及机房设施进行测试,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二)每年由区疾控中心对机房门、窗、墙进行漏射线测定,如有不达标情况及时整改,达标后再使用。

(三)机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四)机房门外要装设工作指示灯及辐射警示标志,只有在关闭门窗后才能进行照射。

二、对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要求
(一)放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二)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带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

(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异常按有关条例及时调整。

三、对患者的防护要求
(一)放射检查应对被检者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遵守防护三条基本原则: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铅橡皮等放射防护用品。

(二)对孕妇一般不宜做x线照射。

(三)曝光时,严禁与诊疗无关的人员在工作场所内,以免受不必要的照射。

四、对x光机器的防护要求
(一)每年由环保部门对机器出光量进行测定,保证机器安全运行。

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放射科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规范放射科患者防护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各项患者防护管理工作。

放射科患者包含接受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的患者。

第三条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人身安全第一,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至关紧要; 2. 科学合理,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业准则; 3. 防备为主,防控放射性风险并最大程度减少辐射损伤。

第二章责任与机构第四条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设立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放射科患者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第五条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小组由医务处、护理部、放射科相关专家构成,其中医务处负责订立患者防护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小构成员应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提升防护管理水平,并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业准则的了解。

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小构成员有权对放射科患者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引导看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放射科患者防护原则第八条放射科患者防护应依据患者的特点、病情、放射性和辐射剂量的风险评估等,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护效果最大化。

第九条放射科患者防护工作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个体化原则:依据患者个体的特异性订立防护方案; 2. 时间限制原则:尽量减少接受放射诊断和治疗的时间; 3. 距离限制原则:尽量阔别放射源,减少接触辐射; 4. 屏蔽限制原则:使用屏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辐射暴露; 5. 剂量限制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专业准则,合理掌控放射剂量。

第十条放射科患者防护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 放射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2. 放射设备辐射防护措施的设置和检查; 3. 放射源的安全存放和处理; 4. 放射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存储; 5. 放射科患者的个体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理,确保辐射废物的安全运输、封存、清除和处理。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

放射科防护体系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防止放射性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以预防为主,实行全面管理,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放射科防护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设备管理、个人防护、辐射监测、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放射科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制定放射防护工作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六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演练,检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放射科应选用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的设备,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放射科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条放射科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个人防护第十一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监测辐射剂量。

第十三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第十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减少辐射暴露。

第五章:辐射监测第十五条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放射科应建立辐射监测记录,记录辐射水平、监测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放射科应根据辐射监测结果,调整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放射科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九条发生放射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放射科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放射科防护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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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防护制度(一)
一、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
1、对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员工进行国家相关的放射卫生与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对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知识。

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将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在从事放射线就业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

3、就业后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健康体检,如发现异常再增加检查频度及检查项目。

4、在放射工作人员离岗时,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5、体检对放射工作的适应性意见将由授权的医学检查医师提出。

6、放射工作人员上班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季度送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尊重检测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7、保健科负责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等。

保健科须及时将报告结果上报放射安全会并向相应科室反馈。

8、全院铅衣统一编号、登记,每半年一次于放射科行X线透视检测。

9、从事放射工作的妇女怀孕不接触射线。

二、放射检查病人防护
1、放射检查过程中,不支持家属陪同。

2、三个月内的妊娠妇女不进行放射性检查。

3、对儿童进行放射检查时,对其性腺部分适当进行保护。

三、放射工作环境及设备管理
1、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

2、引进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放射工作场所有电脑防辐射警示标志、工作指示灯清晰。

4、按照《计量法》的要求,每年由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所有已开展
检定工作的放射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内容包括放射剂量、图像分辨率、线性、重复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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