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碳市场报告
2014年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
2014年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2014年8月目录一、全球碳交易市场发展情况 (3)1、政策催生的碳交易市场 (3)(1)清洁发展机制(CDM) (3)(2)联合履约机制(JI) (3)(3)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 (4)2、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及现状 (4)3、欧盟碳交易机制及成效分析 (6)(1)欧盟碳排放目标及交易机制 (6)(2)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成效分析 (7)(3)欧盟碳交易市场现状 (8)(4)国际碳交易市场最新动态 (10)二、中国碳交易市场以及未来方向 (11)1、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11)(1)CDM发展 (11)(2)国内配额交易试点的发展 (12)2、中国的碳交易系统 (13)3、我国七大碳交易市场试点情况 (15)4、市场行情及履约情况 (16)5、国内碳交易发展趋势:产品创新+全国性交易市场 (17)三、碳排放市场发展受益企业 (18)四、风险因素 (18)一、全球碳交易市场发展情况1、政策催生的碳交易市场碳交易最初是由联合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全球温室气体排减,以国际公法作为依据而设计的温室气体排减量交易。
在6 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通称为“碳交易”。
国际碳交易市场是一个由人为规定而形成的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解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两大公约的制定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履行义务机制,主要有三种: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机制(JI)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
(1)清洁发展机制(CDM)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简称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
(2)联合履约机制(JI)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简称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简称AAU)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高考地理总复习第一轮39 碳排放与国家安全
碳排放与国家安全土地的利用方式变化会引起“碳源”和“碳汇”的变化。
下表示意2000-2010年鄱阳湖区各土地利用类型碳排放量(单位:104t )。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能够增加碳汇的自然过程是( ) A .岩石圈的沉积过程 B .大气圈的受热过程 C .绿色植物的呼吸过程 D .地下煤层的自燃过程 2.鄱阳湖区“碳汇”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是( ) A .耕地 B .林地 C .草地 D .建设用地3.为实现鄱阳湖区低碳可持续发展,可采取的合理土地利用方式是( ) A .增加林地和耕地面积 B .提高低耗能高效益产业比重 C .增加清洁能源的比重 D .促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碳排放权交易指把二氧化碳排放权视为商品,在总量管制下,国家间或企业间通过市场手段进行排放交换,从而达到控制排放总量的目的。
下图是配额型碳交易原理示意图。
目前,全球碳市场主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之间,但各国碳交易具体规则有所不同。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4.若图中甲、乙两企业均为钢铁厂,且获得等量碳排放配额,以下推断最可能的是( ) A .企业甲能源使用效率高 B .企业乙占地面积更小 C .企业甲产品科技含量低 D .企业乙运输耗能较少 5.碳交易( )A .使环保企业获得更大收益B .使高碳企业降低碳排放成本C .鼓励发达国家增加碳排放D .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碳排放增多引发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国碳减排压力巨大。
图示意2002—2017年我国碳排放演变趋势。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6.甲、乙、丙、丁分别对应的地区是( )A .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B .东北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C .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D .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 7.2015年我国碳排放增长率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可能是( ) A .国家政策 B .产业结构 C .科学技术 D .能源结构 8.当前我国碳减排的主要途径有( ) ①增加清洁能源的比重②降低碳减排技术推广成本 ③提高传统能源利用率④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蓝碳”指利用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2014年碳减排咨询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碳减排咨询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0月目录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4)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4)二、行业发展现状 (5)1、全球行业发展 (5)2、国内行业发展 (6)三、行业发展前景和市场容量 (7)四、行业竞争格局 (9)1、国内竞争状况 (9)2、行业排名 (10)五、行业进入壁垒 (11)1、技术壁垒 (11)2、人才壁垒 (12)3、资金壁垒 (12)4、信誉壁垒 (13)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4)1、有利因素 (14)(1)国际碳市场潜力 (14)(2)中国碳市场潜力 (15)(3)政策优势 (16)2、不利因素 (17)(1)经济环境影响 (17)(2)对投资者开放程度不够,市场流动性低 (17)(3)金融参与不足 (18)(4)减排区域分割特征明显 (19)七、行业风险 (19)1、已注册CDM项目的退出机制未建立 (19)2、CCER审批程序不完善影响交易进展 (20)3、未来市场供大于求可能性 (20)4、区域外指标数量较少 (21)5、政策性风险 (21)一、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碳减排咨询服务,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暂时没有直接的行政主管部门,碳减排行业国内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① 2011 年8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为促进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效有序运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②为实现我国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培育碳减排市场意识、探索和试验碳排放交易程序。
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累经验,奠定技术和规则基础,国家发改委于2012 年6 月制定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中国炭黑市场供需状况报告
2014年中国炭黑市场供需状况报告正文目录第一章、炭黑产品概述 (2)一、炭黑简介 (2)二、炭黑用途 (4)三、炭黑分类分析 (5)四、炭黑的制造方法 (6)第二章、全球及中国炭黑产能及产量分析 (7)一、全球及我国炭黑市场产量分析 (7)二、我国炭黑产能投放进度放缓,炭黑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10)第三章、我国炭黑需求状况分析 (13)一、轮胎是炭黑行业的主要下游 (13)二、汽车工业发展推动炭黑需求增长 (14)三、国外需求:高油价驱动炭黑出口放量 (18)四、我国导电炭黑需求分析 (21)第四章、炭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22)一、2014年炭黑上游煤焦油价格低位徘徊 (22)二、市场价格对炭黑行业盈利影响分析 (23)三、供需改善,炭黑行业景气复苏 (24)四、炭黑行业呈现向上游扩张趋势 (26)图表目录图表 1:炭黑 (3)图表 2:炭黑结构性能变化图 (3)图表 3:炭黑应用领域 (4)图表 4::2007-2013 年全球炭黑生产情况(万吨) (7)图表 5:2011-2012年全球炭黑产量统计:万吨 (8)图表 6:全球炭黑产量区域分布格局 (8)图表 7:我国炭黑产量及增速 (9)图表 8:2008-2014 年我国炭黑产能增长情况 (10)图表 9:2014 年我国炭黑新增产能情况 (11)图表 10:2009、3013炭黑行业集中度对比(以产能口径) (12)图表 11:我国炭黑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12)图表 12:炭黑主要消费情况 (14)图表13:2008-2013 年我国炭黑行业产能与产量增长情况 (14)图表 14:2009-2014年1-7月我国汽车产销量 (15)图表 15:2007-2013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及增速 (15)图表16:2008-2013年我国轮胎产量及增速 (17)图表 17:2011年-2014年6月我国轮胎产量月度累计同比增速 (17)图表18:2012年1月-2014年7月我国天胶价格指数走势 (18)图表 19:2007-2013 年全球炭黑出口情况(万吨) (19)图表 20:2009-2013年我国炭黑出口量及增速 (19)图表 21:2010-2014年4月我国炭黑出口量当月值与出口均价 (20)图表 22:2010-2014年4月我国炭黑出口量与原油价格走势 (20)图表23:导电炭黑应用领域 (21)图表 24:煤焦油下游产品价格低迷 (22)图表 25:2014年以来煤焦油价格逐渐走低 (23)图表 26:黑猫股份毛利率与煤焦油价格走势 (23)图表 27:黑猫股份毛利率与炭黑价格走势 (24)图表 28:黑猫股份与龙星化工毛利率情况 (25)图表 29:黑猫股份与龙星化工净利率情况 (25)第一章、炭黑产品概述一、炭黑简介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主要成分为碳元素,含有少量氢、氧、硫和灰分等。
2014年炭黑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炭黑行业分析
报告
2014年8月
目录
一、炭黑简介 (3)
二、需求:稳定增长 (4)
1、轮胎是炭黑行业的主要下游 (4)
2、国内需求:汽车工业发展推动炭黑需求增长 (5)
(1)轮胎行业需求受益汽车配套市场以及更换市场的稳定增长 (5)
(2)轮胎配套市场受益我国汽车市场销售回暖 (6)
(3)轮胎更换市场随汽车保有量快速发展 (6)
(4)轮胎产能扩张,炭黑行业议价能力有望上升 (7)
3、国外需求:高油价驱动炭黑出口放量 (8)
三、供给:产能投放趋缓,行业议价能力转强 (10)
1、我国是全球炭黑最大的生产国,产能转移趋势明显 (10)
2、产能投放进度放缓,炭黑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11)
四、原料:煤焦油价格低位徘徊是大概率事件 (14)
五、供需改善,炭黑行业景气复苏 (15)
六、重点公司简况 (16)
1、黑猫股份 (16)
2、龙星化工 (16)
七、风险因素 (16)
一、炭黑简介
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主要成分为碳元素,含有少量氢、氧、硫和灰分等。
用途。
炭黑是人类最早开发、应用和目前产量最大的纳米材料,其既可以用作橡胶制品的补强剂,也可以用于塑料、油墨、着色剂、导电剂、合成革、干电池、电子元件、印染、水泥等方面。
分类。
按造粒方式分类,炭黑可以分为干法造粒炭黑和湿法造粒炭黑;其中,湿法造粒炭黑具有密度高、强度大、污染小等优点,是行业发展的方向。
按炭黑填充的轮胎胶料性能分类,炭黑可以分为硬质炭黑(胎面炭黑)和软质炭黑(胎体炭黑)。
2014年碳纤维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碳纤维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0月目录一、碳纤维生产流程分析:生产流程长,技术壁垒高 (3)1、碳纤维:一种含碳量在95%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的新型纤维材料 (3)2、PAN原丝制备 (4)(1)PAN原丝的预氧化工艺 (5)(2)PAN原丝的碳化工艺 (6)3、碳纤维复合材料 (6)二、碳纤维企业:日本东丽和土耳其阿克萨经营模式分析 (8)1、日本东丽:并购Zoltek,成就大小丝束双领域龙头 (9)2、土耳其阿克萨:后起之秀,成本及细分市场突围 (11)(1)成本领先 (11)(2)目标聚集 (12)三、碳纤维应用:高端工业接棒碳纤维新发展 (13)四、看好碳纤维应用市场,制造环节存在主题性投资机会 (16)1、博云新材 (17)2、智慧能源 (17)五、风险因素 (18)一、碳纤维生产流程分析:生产流程长,技术壁垒高1、碳纤维:一种含碳量在95%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的新型纤维材料可以分为PAN 基、沥青基、粘胶基碳纤维,沥青基、粘胶基碳纤维具有较高的模量,主要用在一些特定的领域,PAN 基碳纤维应用范围广,目前全球产量占比达92%。
本文研究的碳纤维主要就是PAN 基碳纤维产品。
PAN 基碳纤维生产流程包括丙烯腈聚合形成PAN 纺丝液、PAN 原丝的制备、PAN 原丝的预氧化工艺、PAN 原丝低温碳化及高温碳化工艺、表面处理形成碳纤维产品、与树脂等形成复合材料及最终的工业、军用等产品。
如我们所画的PAN 基碳纤维生产链条中的每一步都包含了许多工艺步骤,每一个步骤都将影响成型的PAN 碳纤维的性能。
聚合阶段:这个阶段是丙烯腈和第二单体、第三单体在溶剂中在引发剂的作用下进行共聚反应,生成PAN 纺丝液。
若采用丙烯腈单一原材料制备得到的碳纤维弹性差、易断,性能不够理想。
实际工业。
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起源与发展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经济发展,逐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的建设。
国内碳市场起源于2011年,当时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此后,碳市场逐步扩大,陆续在天津、北京、广东、湖北、福建等地区开展试点。
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在政策层面,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为碳市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交易流程等。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碳市场逐步建立起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碳排放权登记与交易制度、碳排放风险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碳市场的透明度,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三、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实践探索与成效在实践探索方面,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截至2023,我国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20多个行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
在国内碳市场建设过程中,成效显著。
碳市场有助于企业降低碳排放成本,提高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积极性。
同时,碳市场为政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碳排放调控手段,有助于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目标。
四、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挑战与未来展望尽管国内碳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如碳排放数据质量、交易主体多元化、市场流动性等方面仍有待提高。
此外,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还需不断完善。
展望未来,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碳市场建设力度,推动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碳市场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碳市场透明度;三是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四是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碳市场全球化进程。
盘点2014年中国碳交易市场
盘点2014年中国碳交易市场全国市场框架已定环保已经成为当下热度最⾼的词汇。
全国⼈⼤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深圳计划在今年推出碳排放权交易。
湖北、⼴东近⽇也相继宣布,拟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碳排放交易再⼀次“涌进”公众视野。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体减排,减少全球⼆氧化碳排放所采⽤的市场机制。
环境专家解释称,碳交易就好⽐是物理中的质量守恒原理。
假如碳排放的总量是限定好的,那么在这个框架内,就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来降低碳排放。
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碳排放“指标”。
⽐如说今年全球限定排放100个单位的碳排放量,A国获得15个指标,B国获得10个指标,其它国家获得其余75单位指标。
如果A国只排放了10个单位的碳排放量,⽽B国刚好排放了12个单位,那么B国就需要从A国购买2个单位的碳排量。
⾃《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明确具体的减排⽬标后,“碳额度”可以买卖成为事实。
世界银⾏统计显⽰,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达到1500亿美元,超过⽯油交易成为世界第⼀⼤市场。
⾦模能源⽹⾸席研究员罗百辉分析称,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
随着全球化进程越来越深⼊,环保理念逐渐深⼊⼈⼼,“低碳”的“绿⾊供应链”已经形成新的门槛,中国企业不得不加以重视。
以沃尔玛为例,该公司早⼏年前就已经要求10万家供应商必须完成“碳⾜迹”验证,贴上不同颜⾊的碳标签。
按每家沃尔玛直接供应商⾄少有50家上、下游⼚商计算,将影响全球超过500万家⼯⼚,其中⼤部分集中在中国。
伴随着湖北、重庆两个市场的开市以及国家碳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中国碳市场在2014年实现了快速发展,7个试点市场得以全部启动,⽽全国市场设计框架也已清晰。
在这⼀年⾥,各地区碳交易试点运⾏平稳,创新频出。
年中,2013年开市的五个试点顺利完成履约,企业对碳市场的理解和接受能⼒进⼀步加强。
同时,市场交易量也⽇益增加,⾃各试点市场开市起累计算,⼆级市场成交额突破5亿元,配额拍卖收⼊超过7亿元。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5年第2期·总第248期【产业经济】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冯志远 李磊阳(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摘 要]在世界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也逐步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各试点地区的碳排放交易所数据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
研究认为,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尚未成熟,存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问题,据此提出积极培育碳金融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中国碳排放;碳交易市场[中图分类号]F752 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5)02-0064-03 [作者简介]冯志远(1987-),男,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与创新;李磊阳(1986-),男,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和货币政策。
一、引言碳交易市场,是指由各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活动和金融活动所组成的市场。
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来源于温室气体国际减排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
《京都议定书》主要规定了三种市场机制来控制世界的碳排放总量,从而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控制碳排放的总体标准。
这三种市场机制是联合实施机制(Jointimplementation,JI)、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Emis sionTrading,IET)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
其中,在中国得到广泛运用的是清洁发展机制,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进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权份额的方式,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EmissionReductions,CERs)。
这三种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运用,使碳排放权量化为无形商品,构成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基础。
做大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市场的建议
做大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市场的建议一、碳市场和碳金融市场发展基本情况(一)碳市场一是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全国领先。
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省CDM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483项,居全国第二,占全国的比重为9.55%;在CDM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367项,居全国第二,占全国的比重为9.64%;已获核证减排量(CERS)签发143项,居全国第二,占全国的比重为10.02%。
二是CDM项目开展范围广。
从15个市(州)(昆明除外)2009~2014年的情况来看,有12个市(州)已开展了CDM项目交易(玉溪市、昭通市、红河州3地未开展)。
截至2014年末,12个市(州)CDM项目交易累计128笔、金额4295.12万美元。
交易方式主要有跨境出售碳排放权、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中介出售碳排放权和国内交易所出售碳排放权3种;购买方主要涉及英国、意大利、德国、荷兰、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
三是已具备成功案例。
2004年,省开展森林多重效益CDM 项目。
目前,试点地腾冲的碳汇林项目植树有5000多亩,参与种树的村民已开始享受这片树林带来的额外收入——卖碳汇额度的净收入有100多万元。
2006年8月,解化集团与英国益可环境国际金融集团公司正式签订了温室气体减排协议和投资协议。
该CDM项目由英国益可公司全额投资,从项目实施起到2012年,解化集团公司将由此产生的氧化亚氮减排量全部出售给了益可公司。
该项目使解化集团每年氧化亚氮的排放量从1790吨削减至266.8吨。
(二)碳金融市场为了解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昆明中支向全省26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问卷,共有24家进行了回复。
从反馈情况来看,碳金融市场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参与面小但业务类型不少。
截至2014年末,有7家机构开展过碳金融业务,占比不到30%,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
2009年以来,这些机构在支持碳金融交易项目中,发生过7种类型的金融业务——碳权质押贷款2次、碳权融资租赁1次、碳权托收保付2次、碳基金理财产品1次、项目贷款2次、碳债券2次和碳保理1次。
碳盘查报告
1、碳交易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
如图1所示。
碳盘查“碳盘查”是国际上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新措施,是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即算“碳账”、摸清碳排放家底的过程。
其报告依据:碳盘查标准包括ISO14064系列标准、GHG Protocol(温室气体协定书)的系列标准,英国的PAS2050标准。
2、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情况在2009 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首次以约束性指标的方式承诺,2020 年单位GDP 的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
2011年10月底,中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广东、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2014年,国内已经启动的6个试点中,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和深圳都将于6月进行企业履约工作。
这将是中国碳市场首次进行履约,对碳交易体系的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控排企业排放数据准确性,5试点均按计划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上海试点规定纳入企业与6月30日进行履约,1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报送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13年碳排放状况报告的通知》,是几个试点中最早开展核查工作的。
并于3月份公布核查机构名单。
据上海市发改委公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市191家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全部按时提交了企业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报告工作完成率达到100%,标志着上海市试点企业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工作圆满完成,已进入碳排放第三方机构核查和审定阶段。
北京试点规定重点排放单位于6月15日进行履约,为5个试点中最早,相应地北京核查工作也是5试点中进度也较快。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与展望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日益脆弱、生态承载力下降等问题不断凸显,气候变暖逐渐成为世界瞩目的热点,全球范围内的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所趋。
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签定之后,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2010年坎昆大会,无一不在强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
为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低碳减排的目标,同时也是为了探索、检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普遍适用性,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碳交易机制。
①2013年起,碳交易试点工作相继启动,经过近4年的政策准备,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并在2017年年底建立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此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碳排放权交易是以温室气体排放份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的市场交易,即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商品,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金额,从而获得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利。
梳理各地开展碳交易的相关政策可知,政府在政策实施和交易开展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
自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鼓励试点地区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保障并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快速作出回应。
例如,2013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出“本市是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按照《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工作的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建设,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②梳理各地政府开展碳交易相关文件可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是各地开展碳交易的主要目标。
2014年碳减排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碳减排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2月目录一、政策催化,“碳减排”不断升级 (3)1、重视气候合作,“碳减排”不断升级 (3)2、政策不停,2015年利好不断 (4)二、全国碳排放市场将于16年启动,规模或达万亿 (5)1、海外经验: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5)2、国内碳排放市场:CDM发展受阻,国内配额市场接力 (7)3、全国碳交易市场将于16年启动,规模或达万亿 (9)三、碳减排投资机会 (11)1、参股碳交易所及布局碳金融 (11)2、节能服务与节能设备 (11)3、清洁能源,如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 (13)4、碳捕集 (13)四、总结 (14)一、政策催化,“碳减排”不断升级1、重视气候合作,“碳减排”不断升级全球升温已成共识,气候变化不容忽视。
从全球范围看,目前国际社会已就控制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2℃达成政治共识。
9月23日,在2014年联合国气候峰会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各国政府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致力于在2015年达成一项新的气候协议,并为在本世纪末将地球的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贡献应尽的力量。
2013年全球碳排放量达351亿吨,我国以95亿吨高居第一,占全球排放总量的27.1%,大幅超出第二名美国的16.9%。
我国目前虽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但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节能减排仍具有道义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应对气候变化升为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重道远。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将应对气候变化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之一。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
11月12日,中美两国在APEC峰会上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声明提出,中国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
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 核算和报告指南 (2014 版)
目录
一、概述 .............................................................................................................................. 1
一、概述 (一)术语定义
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 运用各种生产要素 (土地、 劳动力、 资本和技术等) , 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或视 同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单位有两个含义。第一,单位是指除企业之外的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或视 同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在不引起混淆时,单位也用来统称企业及企业之 外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视同法人) 。第二,单位是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 比如,克(g)是质量的单位,焦耳(J)是热量的单位。 二氧化碳排放单位是指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有二氧化碳排放活动的企业(单 位) 。二氧化碳排放单位简称排放单位。 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单位是指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年能源消耗 2000 吨标准煤 (含)以上,需要向市政府报告其二氧化碳排放状况的企业(单位) 。二氧化碳 排放报告单位简称二氧化碳报告单位,或简称报告单位。 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源于固定设施的年二氧化碳直 接排放量与间接排放量之和大于 1 万吨(含)的企业(单位) ,二氧化碳重点排 放单位简称重点排放单位。报告单位中自愿参加碳排放权交易的非重点排放单 位,参照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管理。 一般二氧化碳报告单位是指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之外的其他二氧化碳排 放报告单位。一般二氧化碳报告单位简称一般报告单位。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是按照企业 (单位)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计算企 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活动。 排放设施是指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排放二氧化碳的设施。既有设施是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入运行的设施。新增设施是 2013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投入运 行的设施。
2014年中国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
2014年中国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2014年12月目录一、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3)1. CDM发展 (3)2. 国内配额交易试点的发展 (4)二、中国的碳交易系统 (5)1. 我国七大碳交易市场试点情况 (5)2. 碳价信号初步形成 (6)3. 市场行情 (7)4. 试点之间竞争加剧 (8)5. 受益主体 (9)三、国内碳交易发展趋势 (10)1. 2016拟建全国市场 (10)2. 全国碳市场的四种可能方案 (11)3. 构建全国碳市场的两条路径 (11)四、存在的风险: (13)五、其他 (14)一、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中国的碳交易发展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国际CDM阶段和国内配额交易试点阶段。
1.CDM发展国内CDM的起始点是2002年,荷兰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由此正式进入中国。
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交易。
自2002年以来,中国的CDM 项目迅速发展,2006年中国逐渐取代印度、巴西成为CDM项目第一大国。
截至2014年6月末,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部CDM项目共计5058个,在CDM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的中国CDM项目共计3802个,已获得CERs签发的中国CDM项目共计1394个。
截至2014年6月末,全球累计的核证减排量(CER)总共为14.68亿吨CO2e,中国列居第一,占总量的60%以上。
2013年以后,得到签发的中国的CDM项目急剧减少,中国的CDM 市场发展并不乐观,这主要是因为,全球第一大碳交易市场欧盟碳交易市场在2011年以后持续低迷,受实体经济不振的影响,社会生产缩减,能耗下降,对碳排放权的需求也随之下降,而国际上CER的不断签发导致供给过剩,CER的价格也急剧跌落,近两年价格一直在1欧元以下波动。
另外,欧盟对2013年后碳市场交易设置更多限制,2013年后将不再接受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批准的CDM项目的减排量指标,国际CDM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2014年节能行业研究报告
2014年节能行业研究报告2014年3月目录一、节能行业正面临发展良机 (4)1、节能政策强力推动,碳交易市场化体系加速建立 (4)(1)国家推动节能减排信心坚决,政策力度不断加强 (4)(2)碳交易市场化体系建立,倒逼节能减排加速 (5)2、多因素驱动,节能是长期趋势 (8)(1)能源问题突出,经济粗放型增长难以为继 (9)(2)雾霾等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治标要向治本转变 (11)(3)国际社会减排要求,治标要向治本转变 (14)(4)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17)二、紧跟政策步伐,探寻节能技术重点方向 (20)1、工业和建筑能耗形势严峻,是重点节能领域 (20)2、工业节能关注用电和用热两个大方向 (24)(1)工业用电节能典型技术:电机系统节能 (29)(2)工业用热节能典型技术之余热发电 (35)3、智能化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 (39)三、创新商业模式引入带来节能新动力 (42)1、市场化模式破解节能推广难题 (42)2、EMC是节能服务重点发展模式 (44)(1)多赢性是EMC发展的核心基因 (44)(2)融资难是EMC推广的主要问题 (47)(3)破解EMC融资问题任重而道不远 (49)3、节能服务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空间广阔 (50)四、把握节能投资机会:“找市长”还是“找市场” (51)五、重点公司简况 (55)1、置信电气:高速成长起步,崛起中的节能服务龙头 (55)2、卧龙电气:高效节能电机龙头,电机电控一体化布局 (55)3、智光电气:工业节能增效专家,节能服务促业绩爆发 (55)一、节能行业正面临发展良机1、节能政策强力推动,碳交易市场化体系加速建立(1)国家推动节能减排信心坚决,政策力度不断加强作为国家经济产业政策发布主体的发改委,2008年之前年均发布公告数目80条左右,内容涵盖各行业标准制定、行业规划、行业准入、资格认证等内容,而其中涉及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数目较少。
2014年碳排放交易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碳排放交易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1月目录一、国内碳排放交易:分割试点向统一推广的转折 (3)二、现阶段交易:高耗能进场,节能减排等待 (4)1、高耗能企业是碳排放市场交易主体 (4)2、交易规则宽严不一,影响履约效果 (6)3、交易规则:预留了节能减排企业入场可能 (7)4、CCER未进场,自我减排为主,拉动设备、工程需求 (8)三、CCER终将进场,节能减排行业将额外增收 (8)1、交易规则为CCER预留充足空间 (8)2、备案缓慢造成“零供应”,大量交易留待“十三五” (9)3、若政策放开,节能减排类企业均能受益 (10)4、出售CCER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 (11)四、“十三五”碳排放市场猜想 (12)目前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仅仅是高耗能企业交易的场所。
理论上,节能减排类企业尽管可以通过“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交易进入市场,但由于审批备案流程的问题,预计2015 年试点期结束之前,将仅有很少量的节能减排类企业能够通过出售CCER获利。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深化碳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
预计将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类企业的CCER 进入市场交易。
理论上,余热利用、生物质利用、垃圾焚烧、风电、水电、光伏等节能减排类行业均能够从中受益。
环保行业类公司收入弹性在10%以下,净利润弹性取决于经营情况,纯秸秆发电类公司弹性最大。
一、国内碳排放交易:分割试点向统一推广的转折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开始于2011 年10 月29 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的通知》。
该文件要求在七个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
在2013 年6 月18 日,深圳市碳排放交易所完成了国内第一笔配额碳排放交易。
各地交易所陆续发布当地的“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
2014年,各地碳排放交易所陆续开展配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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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碳市场稳步发展,顺利完成首个履约期义务,各地减排工作在碳市场的带领下成果显著。
同时,各试点地区稳中求变、创新不断,碳金融衍生品多地开花,区域碳市场初见端倪,全国碳市场呼之欲出。
随着中美联合公报的发布以及“十二五”收官阶段的展开,新的减排压力接踵而至,碳市场的成功运行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注入一剂强心针。
面对国际减排压力以及国内稳增长、调结构的需求,碳市场需要更快更好的发展来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需求,为中国迈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实现百年“中国梦”的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4年4月2日,湖北启动碳排放权交易;6月19日,重庆碳市场开市,至此,7省市碳交易试点已经全面启动。
在这一年里,各试点依据预先制定的管理办法及交易规则,运行平稳有序,履约情况良好。
2014年各试点碳市场有效成交日共计249天,成交总量1535万吨 ,日均成交量6.16万吨;成交总额5.5亿元,成交均价35.92元/吨,各市场日均价格区间为17-89元/吨。
七市场碳交易全年走势七试点碳市场中,年初深圳日成交价最高,其次是北京、上海和天津;年中深圳等5市场履约结束后,日成交价也随之下滑,至11月中旬,北京日成交价跃居七市场之首;湖北自开市起价格一直稳定在25元/吨左右,全年基本保持在七市场中最低水平。
上海碳市场成交总量达197万吨,成交额为7549万元,年成交均价为38.31元/吨,价格曲线较平稳。
北京碳市场成交总量达211万吨 ,成交额为1.05亿元,年成交均价为49.7元/吨,履约日前后价格出现明显峰值,全年走势平稳。
广东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26万吨,成交额为6556万元,年成交均价为52.03元/吨。
由于下半年改用阶梯底价方式进行拍卖,底价设置较上年大幅下调,市场价格明显下行。
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01万吨,成交额为2052万元,年成交均价为20.32元/七市场月运行情况比较及趋势分析除湖北外,其他五家于2014年完成履约的碳市场月成交量均呈现出较为一致的趋势,即:交易量集中于年中,即履约前两月,履约结束后成交量明显下跌。
其中,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履约前两月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例分别为:66%、65%、87%、89%、85%。
(图1.5-1.10七碳市场月成交量比较图(单位:吨)图1.12 五市场履约截止前30天成交量占比首年履约情况总结(5市场)履约时间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5个省市在今年6-7月迎来首个履约期。
其中,北京、天津、广东三个试点在后期分别就履约日进行了调整,只有深圳、上海按照既定时间完成了履约。
各试点的具体履约日见表1-1。
表1.1 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启动及履约时间履约结果比较各试点大多数的企业均完成了履约,上海企业的履约率为100%。
履约结果见图1-11。
各省市在履约期临近时都出现了交易量剧增的情况,特别是截止日前30天,深圳、上海、天津该时段的交易总量可达整个履约期总成交量的70%以上。
图1.11五市场履约企业情况图原因分析及企业履约建议企业未及时完成履约,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碳资产管理能力弱部分企业并不了解履约的要求和操作办法,虽然已经完成了碳盘查且配额数量足够,但并未在发改委指定网站上开户与注册,因此被算作未履约。
2、企业缺乏交易积极性部分市场(如广东)采取强制拍卖配额的制度,且底价设置较高,因此企业排斥心理很大,参与交易的热情不高。
3、惩罚机制薄弱各试点碳市场对于首年未履约的惩罚措施规定有所差异,但普遍缺乏强制力度,企业在较小的罚款金额与较复杂的交易程序之间往往容易选择前者来规避风险。
针对碳市运行情况(图1-11)及以上未履约原因分析,可给出如下建议:1、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有待增强有效使用配额托管等方式,将碳配额管理外包给专业的金融非履约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可大大降低企业进行配额管理的压力和成本。
另外,可借助相关金融机构的碳配额回购机制,在无需履约时变现为企业提供额外现金流,在履约期接近时回购进配额,保障完成到期的履约义务,降低企业履约风险。
2、关注碳市走势,及早做好履约准备考虑到各碳市场反映出的履约前交易量激增的态势,企业应尽可能早地储备配额,规避履约时因价格上涨带来的额外履约成本;同时,在低价时进行投资,还可为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碳收益。
CCER备案进展表1.2第一批减排量备案项目统计2014年,国家发改委共召开CCER项目备案审核会5次,项目减排量备案审核会2次,目前共有90个项目获得备案,54个项目处于备案审核中。
另有26个项目通过减排量备案,减排量分两批获得签发,第一批649万吨,第二批723万吨,总和1372万吨,该批CCER有望在2015年进入各试点碳交易市场。
表1.3 第二批减排量备案项目统计由于7个试点CCER准入政策存在门槛高低不一的格局,各试点对项目类型、项目来源地、减排量产出时间和使用量都进行了不同的规定,这也将对未来控排企业购买CCER进行履约的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图1.13 备案减排量区域分布图(单位:万吨)图1.15 公示项目类型分布图(单位:个)此外,截至12月31日共计70个项目完成了监测报告的公示,在监测期实际减排量合计约为2395万吨,该批减排量预计将在2015年通过备案后陆续进入碳交易市场。
截至12月31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累计公示CCER审定项目505个。
这些项目按所在地分布统计,提交项目最多的依次是新疆、内蒙、湖北、云南和广东;按项目类型统计,分布情况如图1-15所示。
联合中广核发行了中国首单CCER碳债券;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率先试水国际化;首个颁布配额托管规则,对托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拟启动公共交通领域碳交易。
是唯一一个将拍卖作为配额分配方式的试点;设计了阶梯底价的拍卖创新设计。
发布了23个行业41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标准;北京首发抵消方法,节能量、林业碳汇入市;北京市与承德率先探索开展跨区域交易试点建设。
2014年的成交量在全国份额最大;推出全国首单配额质押贷款;颁布配额托管规则并完成首单配额托管业务的试点;发布国内首支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是2014年唯一一个履约率达到100%的试点;投资机构的入场, 市场流动性提高;将碳交易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签约国内首单CCER质押贷款。
首个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碳市场的试点;探索一种类似期货性质的“远期合约”以提升碳市场流动性。
2014年,各试点地区继续完善市场机制,维护市场良好运行,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创新,从不同方面对碳市场进行了有效探索。
3月-湖北公布多份政策文件。
4月-试点交易启动,公布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8月-湖北试点林业参与碳排放交易。
9月-湖北交易所与兴业银行签订《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战略合作协议》。
11月-华能集团与诺安基金共同发布全国首支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12月-湖北碳市场正式公布配额托管细则,并促成全国首单碳资产托管业务,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该项业务并托管100万吨碳排放权。
5月-中广核风电公司与深圳碳排放交易所联合发行规模10亿元中期票据,采用浮动利率并与碳收益挂钩。
这是国内首单碳债券,也是国内碳金融市场突破性的创新。
7月-深圳出资1亿元用于履约企业节能改造补助申请。
8月-深圳交易所重启“定价点选”交易方式。
8月-深圳碳交易引入境外投资者。
10月-深圳交易所出台《托管会员细则》并举办托管会员宣贯会。
11月-深圳副市长唐杰透露机动车领域将推行碳排放付费政策;深圳助包头和淮安建立碳交易体系12月-深圳最新纳入核查的企业达500余家,涉及交通、地产等行业;深圳原则上通过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
4月-北京环境交易所发布《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配套细则(试行)》。
5月-北京发改委公布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9月-北京发改委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
9月-北京挂牌国内首个可用于履约的抵消项目。
10月-北京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发布《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通知》。
11月-北京市发改委起草完成《碳排放监测指南》,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12月-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启动,河北承德市6家水泥企业成首批纳入的控排企业;中信证券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公司签署国内首笔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协议,标志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碳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4月-上海启动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工作。
5月-上海将碳排放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6月-上海完成13年度配额清缴,履约率100%。
9月-投资机构有望进入上海碳交易试点。
12月-上海银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签署碳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并与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碳)签署国内首单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质押贷款协议;海通资管与上海宝碳成立规模2亿元的专项投资基金,对全国范围内的CCER项目进行投资。
3月-《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范围将扩容六大行业。
6月-广东启动个人碳市场交易。
8月-广东修改拍卖规则,继续尝试有偿分配制度。
9月-广东14年配额首次拍卖供不应求。
11月,天津碳市场完成中国首笔用于控排企业履约的CCER交易,天丰钢铁有限公司与中碳未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6万吨交易。
6月,重庆试点交易启动。
各地亮点总结纵观2014年,多个试点都在计划扩大市场范围,增加纳入企业、行业数量。
同时,区域间碳市场合作也在逐步开展。
碳期货、配额回购融资、CCER和碳资产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同时碳基金也将成为发展低碳产业推动减排的重要方式。
CCER作为碳市场的有效补充,从方法学的备案到减排量的签发,开发流程已全部走通。
同时国家登记注册系统建设完成,并完成7个碳市场对接。
随着7个碳市场的全面启动和各自创新,全国市场设计框架也逐步清晰。
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送制度的确立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奠定基础,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今后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政策前景分析碳市场目前处在从试点向全国过渡的关键时期,如何解决试点以来发现的问题,实现完美衔接,并应对中美联合声明及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带来的挑战,需要从国家到试点地区各个层面进行政策设计与制度创新。
国家总体政策碳排放权交易本质是建立在碳排放权具有产权属性进而能被持有、转让、交易的基础上。
然而目前碳排放权并未被纳入现行法律体系中,因此从法律上明确碳排放权的产权问题,解决碳排放权的资产属性问题,为碳市场的良性运行建立牢固法律基础很有必要,可以预见,推动气候立法会是接下来全国建立碳市场的一大重点。
另一方面,目前碳交易试点建立的法律依据将于2016年到期,需重新配套相关法律依据,据悉,2014年底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2015年将以更高的法律位阶出现,为推进气候立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