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碳市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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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碳市场稳步发展,顺利完成首个履约期义务,各地减排工作在碳市场的带领下成果显著。同时,各试点地区稳中求变、创新不断,碳金融衍生品多地开花,区域碳市场初见端倪,全国碳市场呼之欲出。随着中美联合公报的发布以及“十二五”收官阶段的展开,新的减排压力接踵而至,碳市场的成功运行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注入一剂强心针。面对国际减排压力以及国内稳增长、调结构的需求,碳市场需要更快更好的发展来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需求,为中国迈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实现百年“中国梦”的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4年4月2日,湖北启动碳排放权交易;6月19日,重庆碳市场开市,至此,7省市碳交易试点已经全面启动。在这一年里,各试点依据预先制定的管理办法及交易规则,运行平稳有序,履约情况良好。

2014年各试点碳市场有效成交日共计249天,成交总量1535万吨 ,日均成交量6.16万吨;成交总额5.5亿元,成交均价35.92元/吨,各市场日均价格区间为17-89元/吨。

七市场碳交易全年走势

七试点碳市场中,年初深圳日成交价最高,其次是北京、上海和天津;年中深圳等5市场履约结束后,日成交价也随之下滑,至11月中旬,北京日成交价跃居七市场之首;湖北自开市起价格一直稳定在25元/吨左右,全年基本保持在七市场中最低水平。

上海碳市场成交总量达197万吨,成交额为7549万元,年成交均价为38.31元/吨,价格曲线较平稳。

北京碳市场成交总量达211万吨 ,成交额为1.05亿元,年成交均价为49.7元/吨,履约日前后价格出现明显峰值,全年走势平稳。

广东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26万吨,成交额为6556万元,年成交均价为52.03元/吨。由于下半年改用阶梯底价方式进行拍卖,底价设置较上年大幅下调,市场价格明显下行。

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01万吨,成交额为2052万元,年成交均价为20.32元/

七市场月运行情况比较及趋势分析

除湖北外,其他五家于2014年完成履约的碳市场月成交量均呈现出较为一致的趋势,即:交易量集中于年中,即履约前两月,履约结束后成交量明显下跌。其中,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履约前两月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例分别为:66%、65%、87%、89%、85%。

(图1.5-1.10七碳市场月成交量比较图(单位:吨)

图1.12 五市场履约截止前30天成交量占比

首年履约情况总结(5市场)

履约时间表

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5个省市在今年6-7月迎来首个履约期。其中,北京、天津、广东三个试点在后期分别就履约日进行了调整,只有深圳、上海按照既定时间完成了履约。各试点的具体履约日见表1-1。

表1.1 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启动及履约时间

履约结果比较

各试点大多数的企业均完成了履约,上海

企业的履约率为100%。履约结果见图1-11。 各省市在履约期临近时都出现了交易量剧增的情况,特别是截止日前30天,深圳、上海、天津该时段的交易总量可达整个履约期总成交量的70%以上。

图1.11五市场履约企业情况图

原因分析及企业履约建议

企业未及时完成履约,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碳资产管理能力弱

部分企业并不了解履约的要求和操作办法,虽然已经完成了碳盘查且配额数量足够,但并未在发改委指定网站上开户与注册,因此被算作未履约。

2、企业缺乏交易积极性

部分市场(如广东)采取强制拍卖配额的制度,且底价设置较高,因此企业排斥心理很大,参与交易的热情不高。

3、惩罚机制薄弱

各试点碳市场对于首年未履约的惩罚措施规定有所差异,但普遍缺乏强制力度,企业在较小的罚款金额与较复杂的交易程序之间往往容易选择前者来规避风险。针对碳市运行情况(图1-11)及以上未履约原因分析,可给出如下建议:

1、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有待增强

有效使用配额托管等方式,将碳配额管理外包给专业的金融非履约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可大大降低企业进行配额管理的压力和成本。另外,可借助相关金融机构的碳配额回购机制,在无需履约时变现为企业提供额外现金流,在履约期接近时回购进配额,保障完成到期的履约义务,降低企业履约风险。

2、关注碳市走势,及早做好履约准备

考虑到各碳市场反映出的履约前交易量激增的态势,企业应尽可能早地储备配额,规避履约时因价格上涨带来的额外履约成本;同时,在低价时进行投资,还可为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碳收益。

CCER备案进展

表1.2第一批减排量备案项目统计

2014年,国家发改委共召开CCER项目备案审核会5次,项目减排量备案审核会2次,目前共有90个项目获得备案,54个项目处于备案审核中。另有26个项目通过减排量备案,减排量分两批获得签发,第一批649万吨,第二批723万吨,总和1372万吨,该批CCER有望在2015年进入各试点碳交易市场。

表1.3 第二批减排量备案项目统计

由于7个试点CCER准入政策存在门槛高低不一的格局,各试点对项目类型、项目来源地、减排量产出时间和使用量都进行了不同的规定,这也将对未来控排企业购买CCER进行履约的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图1.13 备案减排量区域分布图(单位:万吨)

图1.15 公示项目类型分布图(单位:个)

此外,截至12月31日共计70个项目完成了监测报告的公示,在监测期实际减排量合计约为2395万吨,该批减排量预计将在2015年通过备案后陆续进入碳交易市场。

截至12月31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累计公示CCER审定项目505个。这些项目按所在地分布统计,提交项目最多的依次是新疆、内蒙、湖北、云南和广东;按项目类型统计,分布情况如图1-15所示。

联合中广核发行了中国首单CCER碳债券;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率先试水国际化;首个颁布配额托管规则,对托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拟启动公共交通领域碳交易。

是唯一一个将拍卖作为配额分配方式的试点;设计了阶梯底价的拍卖创新设计。

发布了23个行业41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标准;北京首发抵消方法,节能量、林业碳汇入市;北京市与承德率先探索开展跨区域交易试点建设。

2014年的成交量在全国份额最大;推出全国首单配额质押贷款;颁布配额托管规则并完成首单配额托管业务的试点;发布国内首支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是2014年唯一一个履约率达到100%的试点;投资机构的入场, 市场流动性提高;将碳交易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签约国内首单CCER质押贷款。首个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碳市场的试点;探索一种类似期货性质的“远期合约”以提升碳市场流动性。

2014年,各试点地区继续完善市场机制,维护市场良好运行,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

创新,从不同方面对碳市场进行了有效探索。

3月-湖北公布多份政策文件。

4月-试点交易启动,公布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8月-湖北试点林业参与碳排放交易。

9月-湖北交易所与兴业银行签订《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战略合作协议》。

11月-华能集团与诺安基金共同发布全国首支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12月-湖北碳市场正式公布配额托管细则,并促成全国首单碳资产托管业务,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参与该项业务并托管100万吨碳排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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