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改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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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唐慧事件舆情分析及启示

湖南永州唐慧事件舆情分析及启示

有法治,才能‚根治‛——湖南永州唐慧事件舆情分析及启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特约舆情分析师胡江春一、事件概述2006年发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强奸被迫卖淫案受害者母亲唐慧连续上访投诉,今年8月2日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依法劳教。

此事经其代理律师在互联网上发布后,舆论哗然。

8月6日湖南省政法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8月10日省劳教委复议后依法撤销对唐慧劳教的决定。

调查组正在调查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

幼女受害者的悲惨遭遇和对劳教制度不满是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和对永州方面激烈批评的主要原因。

在批评永州方面的同时,舆论将此事与湖南打造多年的‚法治湖南‛标签联系在一起,此事似乎成为检验‚法治湖南‛建设的试金石。

永州市公安局分别于4日和5日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作出回应,不到一天时间,迫于舆论压力,又删除相关回应信息,引发网民诟病。

在舆论质疑继续高涨之际,8月6日,湖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并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

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得到舆论普遍关注。

省政法委成立调查小组、省劳教委受理行政复议和撤销劳教决定,每一个步骤的稳步推进,符合民众的心理预期,赢得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方面尊重民意、顺应民意,但并没有被舆论裹挟,而是坚持依法走完程序,在事实清楚、程序公正的情况下慎重作出撤销劳教的决定。

二、舆论关注度走势唐慧劳教案事件网络舆论关注度走势单位:篇(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平台)8月4日,新浪认证微博‚永州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回应,由于发布后又删除等举动引发舆论强烈反弹,众多意见领袖发声,引发第一波关注潮。

8月5日晚,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唐慧相关消息,一天内转发超过10万次。

人民网官方微博6日零点28分发出评论,质疑劳教决定。

舆论关注度猛涨。

8月6日,湖南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

8月7日,各重点新闻网站持续关注事件动态,达到第一个舆论高峰。

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及替代措施研究

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及替代措施研究

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及替代措施研究摘要:唐慧劳教案发生之后,在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因其违背多部上位法,在20__年底进行了彻底的废除,但其废除后留下的制度空白,却一时间没有合适的措施进行替代,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方案。

【关键词】:^p :劳动教养;宪法;保安处分一、劳动教养制度概述劳动教养有很多法律进行了规定,比较经典的规定是《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也有很多法律法规从某一方面对劳动教养进行了补充的规定,扩大了其适用范围。

总体来讲,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屡教不改,或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放在社会上又会造成危害的人采取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内容,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以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处罚措施。

二、劳动教养废除的原因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由多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规定,例如:国务院在1957年8月3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82年1月21日颁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20__3年5月20日颁布的《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等多部行政法规,这些行政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但这些行政法规都违反了上位法。

1.《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从宪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公民的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劳动教养制度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限制人身自由,显然违反了宪法对于人身自由的保护。

2.《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劳动教养废除后的替代制度研究

劳动教养废除后的替代制度研究

劳动教养废除后的替代制度研究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建设的重要进步,这也意味着我们需要探索一种替代制度来处理犯罪行为。

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现了多种替代制度,以下是一些案例。

1. 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制度是指采取非监禁手段,对犯罪人员进行社区居住和监管,以达到犯罪再教育和防止再犯的目的。

该制度适用于轻微犯罪和少数犯罪,如刑事拘留罪、占道经营等。

同时,社区矫正制度也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对犯罪人员进行个性化的矫正,帮助他们重建自我,逐步融入社会。

2. 电子监管制度电子监管制度是指将犯罪人员的行踪、家庭情况等重要信息收集起来,交由计算机追踪和分析,一旦发现犯罪人员有违规行为,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

该制度适用于重罪犯,如强奸、杀人等,适用外逃和暂时离开社会后的矫正。

由于电子监管可以实现无人机、智能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因此相比传统的监狱制度,电子监管制度可以有效节省国家财政开支。

3. 其他替代制度除了以上两种替代制度外,还有诸如东京的“公益警务”制度、美国的“庭外和解”制度、法国的“谈话法”制度等。

这些制度大多针对轻微犯罪或个别案件,强调以社会正义为中心,从长远利益出发,引导犯罪人员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自觉接受惩罚,感悟到罪行背后的人性和社会价值,以期达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犯罪的目的。

在未来,我们可以结合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适时推出新的替代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治理体系。

总之,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也体现了人权与法制的进步。

然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并不意味着对犯罪不再加以制裁,而是需要我们探索出更为科学、人性化、有效的替代制度。

这些案例,尽管每种制度各有不同,但都反映出人性化刑法和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强调的是矫正、预防和社会服务,推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实践证明,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惩治不只是一项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

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我们需要借鉴国内外的关于替代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建立更为完备的法律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人性化刑事司法,从而实现司法公正、社会和谐。

浅谈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浅谈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我 国劳动 教养 制度 的现 状
( ) 一 劳动教养的主要法律依据 15 年 8 1日, 97 月 经全 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 国务院公布 了《 于 关 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用法规形式把劳动教养工作固定 下来。1 7 , 99 年 1 月2 1 9日. 应新形势 的要求 和法制建设需要 , 为适 全国人大常委 会批准 国务院公布了 《 关于 劳动教 养 的补充规定 》 92 1 2 。1 8 年 月 1 日, 国务院转发 了公 安部发 布的《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对劳动教养 的 , 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规定 。 ( ) - 劳动教养的适 用对象和范 围 国务 院转发公 安部 《 劳动教 养试行 办法 》 的通 知 ( 发 [ 8 7 国 1  ̄1 9
劳动教养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行政处罚制度 . 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 行 为而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 实行强 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 措拖 , 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5 多年来 , 制度在维护社 o 该 会 治安 , 预防和减 少犯 罪 , 教育和挽救轻微违法犯 罪人员等方面起 到 过积极 的作 用。但 随着 劳动教养的演变及有关劳动 教养问题的规 范 性 文件 不断 出台 , 了相 互冲突和与法律相抵触 的现 象 , 出现 致使劳动 教养在执行 中存在 着种 种矛盾 与弊端。笔者 以下试 图从 我 国劳动教 养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弊端 , 以及今后 的改革趋势三方面加以论述 。
号) 对收容劳教对象规 定为六种人 , 包括罪行轻微 , 不够刑事处分的反 革命 分子 、 反社 会主义分子以及结伙杀人 、 反党 抢劫 、 强奸 、 放火等犯 罪 团伙 中, 不够刑事处 分的等等。并规定对精神病人 , 呆傻 人员 , 、 盲 聋、 哑人 , 重病患 者 , 或哺乳 未满一年的妇女 , 严 怀孕 以及丧 失劳动能 力者 , 不应收容 。后 来, 又明确规 定对 赌博 , 制作 、 出售或 传播淫秽物 品和经强 制戒除后 又吸食 、 注射毒 品的人员亦可实行劳 动教养 , 对经 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 、 的, 当实行劳动教养。 嫖娼 应 ( ) 三 劳动教养的期限 17 年《 9 9 国务院关于劳动 教养 问题 的补充 决定》 才确 定劳动 教 养 的期限 为 1 3 , 至 年 必要时得延长 1 。18 年《 年 92 劳动教养试行办 法》 对提 前解除 劳动 教养 、 延长和减少劳动教养期 限的条件与审批权 限作 了具体规定 : 前解除 劳动教 养 , 提 一般不超过原 劳动 教养期限 的 二分之一 ; 延长劳动教 养, 累计 不得超 过 1 ; 年 提前解除 劳动教养 、 延 长和减少劳动教养期限, 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 均 ( ) 四 劳动教养的审批和管理 根据劳动教养法律 、 法规 的规定 , 我国现行 的劳 动教养管理工 作 三 、 动教 养 制 度 的改 革趋 势— — 制定 一 部《 劳 治 是在 国家统一领导下 , 实行分级领导 、 分级管理 的体制 。名义上 , 劳动 安 和教 养法》 教养 的审批权为劳动教养委员会行使 , 由于劳动教养委员会不是实 但 人身 自由是宪法赋 予每个公 民的基本权利 , 对人身 自由的限制和 体 , 以事实上 , 所 公安部门既是劳动教养的审批机 关 、 执行机关 , 同时 剥夺只能 由法律加 以调整。在这方面 , 国先后 颁布 、 我 修改了针对犯 也是对劳教决定 申诉的复查机 关和错案 的纠正机关 。 罪分子适 用的《 法》刑事诉讼法》监 狱法 》 刑 《 《 。这 些都是 以比较 完整 二、 劳动 教养 制度存 在 的弊 端 的法典形式加 以体现 的。唯 有对限制公民人 身自由可达三年之久 的 ( ) 一 与现行法律及 国际公约相冲突 劳动教养 , 目前还 没有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 。笔者认 为 。 必须确 立一 我 国 20 年 3 01 月由全国人大通 过的《 立法法》 明确规定 : 对限 制 个 由公安机关承办案件 , 人民法院审理裁 决, 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教育 , 四机 互相配合 、 互相制约的劳动教 人 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 由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 人民检察院全面监督 , 关分工负责、 只能 律 来规定 。显然 , 作为行政 规章的《 劳动教养试行办 法》 规定“ 劳动 教 养” 这样一种限制人 身 自由的行政 处罚 , 也不符合 《 立法法 》 的规定 。 另, 国已经在 19 年签署了《 我 98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 以下 ( 简称 《 约》 , 《 约》 9 公 )该 公 第 条第一款规定 :除 非依 照法律所规定 的 “ 根据和程序 , 任何人不得被 剥夺自由。” 总之 , 无论是我国的《 立法法》 还是《 公民权利和政 治权利 国际公约》 都不允许超越法律 限制公 民人 , 身 自由。 ( ) - 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与其实际严厉程度不相适应 劳动教养作 为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其适用 的对 象 养工作体 制。而建 立这种新 的体制 , 只能有赖 于制定一部定性准确 , 条款齐全的法典来解决。 ( ) 一 明确劳动教养的法律 性质 笔者认 为 , 来的劳动教养法可将劳动教 养的性 质表述为 : 未 劳动 教养是 国家为 了预 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 维护社会 治安 , 对违 反治安管 理, 屡教不改 , 者实施 轻微 犯罪行为 , 或 不够刑罚 处罚 的人所采取 的 , 限制其一定期限人身自由 。 其进行矫治 、 对 教育 、 玫造的一种司法处分 或非刑罚方法。将 劳动 教养改 变成 为一种司法处分 , 由人民法院审理 裁决 , 既符合 我国现行 司法体制 , 也符合世界许 多国家刑事政策 的发 :ຫໍສະໝຸດ 璺 : 垒 璺堂

劳教制度何时废除?

劳教制度何时废除?

劳教制度何时废除?作者:孙澜来源:《百科知识》2013年第19期自2012年8月,随着湖南永州上访者唐慧被劳教事件的发酵,劳动教养制度成为众矢之的,之后重庆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案再次将舆论推向高点;2013年,“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本案唐慧胜诉,表明全国政法系统改变了对于劳教制度旧有的认识,实际上也回应了多年来民众对劳教改革的呼声。

源于1957年的劳教制度,是为了配合当时“镇压五反”运动的临时应对之举。

“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砸烂,劳教制度也停止。

改革开放后,为了处置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人员,再度激活了劳教制度。

1990年以来,劳教制度一方面日益强化,另一方面也开始制度化,劳教制度成为几乎无所不包、随意性极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环球时报》援引美联社2012年10月9日的报道称,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份报告,共有约19万名中国人被关押在320多个劳教所内。

报道称,中国劳教所经常用于关押吸毒者、妓女和其他犯轻罪的嫌犯、邪教分子等。

不过这一数字与国内的说法有些出入。

《新京报》报道称,根据司法部1999年《中国劳动教养》的统计,全国先后有500万人被劳教过。

1999年全国拥有310多家劳动教养所,关押着31万劳教人员。

而1999年以后,被劳教的人数大规模上升。

比如仅在2008年1年期间,山东省就有693人因从事传销活动被劳教。

另根据司法部的网站资料,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劳动教养管理所350个,在所劳教人员16万人。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以及对人权保护的日益重视,劳动教养实施中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劳动教养的“缺少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重”、“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弊端,成为近年来有关部门滥用权力、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现象屡屡发生的根源。

劳教制度的存改废

劳教制度的存改废

违反罪刑相当的要求,显失公平
尽管劳动教养没有刑罚的外貌,但有刑罚的实质。实 际上,劳动教养比短期有期徒刑也要重。有期徒刑可以判 处几个月,管制的期限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 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原来的劳动教养没有期限,相当 于无期徒刑;1961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工作十个 具体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首次规定了劳动教养的期限一 般为2年到3年,1979年至今的规定是“1年至3年。必要 时得延长1年。”所有这些规定都包含了一条:劳动教养 最低期限是一年,因为劳动教养不经过法院和检察院,从 立法者的思路来看,是把它当作轻于刑罚、介于刑罚和行 政处罚之间的惩罚形式设计的,但是实际上这个理应“轻 于”刑罚的惩罚却远远重于刑罚,明显违反罪刑相当的现 代刑罚原则。
堂堂七尺男儿,为何只有70斤?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冲凉怎么会死?
2010年4月13日,媒体 以《开封劳教所学员被“冲凉 死”?》为题披露,2008年3 月14日,开封劳教所二大队大 队长杨某称学员穆大民多天没 洗澡,让两名学员架着穆大民, 在自来水龙头下冲水。当时气 温很低,冲完水后穆大民倒在 地上,丧失知觉,随后死亡。 随后,开封检察院介入调查。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而 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 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直到2012年6 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 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 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 徒 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 15 年。目前,最高法院正 在对秦星等人的死刑进行 复核。
唐慧在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 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 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 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 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 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 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 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 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走向研究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走向研究

2013・2(中)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走向研究赤艳摘要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劳动教养制度需要用彻底的变革来回应目前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

社会的变迁是劳动教养制度变革的逻辑起点,在坚持法治化、人道性、教育矫治原则和文化性原则下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进行设计,将其定位为一种司法性强制教育矫治措施,实现适用对象的法定化、适用程序的司法化和执行模式的教育矫治化。

关键词劳动教养教育矫治司法化基金项目:本论文为赤艳主持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9年年度重点课题《劳动教养制度走向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项目编号为:XYZ200905)。

作者简介:赤艳,刑法学硕士,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教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040-02唐慧事件、任建宇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及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立法问题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于2013年1月7日召开,会议明确今年政法工作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其中包括劳教制度改革。

劳动教养报人大批准后停止使用是对此制度自身存在缺陷的正面回应,也是我国违法犯罪治理理念变化的直接结果。

但游走于犯罪边缘的违法行为如何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一问题并不因为劳动教养制度的停用而消失。

既然存在问题,那么就需要解决,由此衍生出路径选择问题——是使用现有的制度资源,还是设计一个全新的制度来满足社会的这种需求?本文认为通过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实现教育制矫治制度的法治化是相对理性和现实的选择。

一、劳动教养制度变革的基础纵观劳动教养制度产生、发展变化的历史,可以发现法律制度的变革是基于历史和现实条件设计的结果。

对劳动教养制度而言,这其中还蕴涵着更深一层的意义,它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观念的变革。

从社会结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正由传统的一元政治社会向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转变。

一元社会结构的特点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完全重合,社会高度政治化,法律以国家本位为其取向,强调社会控制,至于这种控制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社会和个体的进步则不在其优先考虑的范畴。

劳教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思考

劳教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思考

最长 不超 过 1年半 。 法 行 为矫 违
治 的 场 所 应 当 分 为 半 开 放 式 和
的对 象 主 要 限定 在 妨 害 治 安 管 理 、 坏 社会 公 共 秩序 方面 的违 破
法 人 员 。 其 他 违 法 人 员 是 否 应 对 当作 为 劳 教 对 象 一 直 没 有 明 确
调 整 范 围 , 为 社 区 矫 正 更 符 合 因 违 法 行 为 矫 治 的 管 理 方 式 , 与 而 司 法矫 治 方 式相 去甚 远 。 另外 ,
门审理 。 决定 矫治 的人 员 对审 被
判机 关的裁 决 不 服 以提 出 申 可
诉 审 判机 关应 当另行 组成 合议
庭 进 行 审 理 , 作 出 是 否 矫 治 或 并
神 , 有助 于 保障 公 民 的基 本 人 又 身权 利。
现 在 , 国 对 违 法 行 为 主 要 我
劳 动 改 造 :二 是 违 法 行 为 矫 治 ,
取 原 审 卷 宗 进 行 复核 和 必 要 的 调 查 , 根 据 调 查 情 况 , 出驳 并 作 回 当事 人 申诉 或 建 议 原 审 机 关
工 作 的 监 督 “ 法 行 为 矫 治 法 ” 违
应 进 一 步 明 确 检 察 机 关 对 违 法 矫 治 的法 律 监 督地 位 , 出对违 作 法 责任 进 行 追 究 的方 法和 规 定 , 以确保 该 法 的正 确 实 施 , 而保 从 障 公 民合法 权 益。
其 六 . 目前 试 点 中 的 社 区 为 矫 正 提 供 规 范 和 合 法 性 依 据 。正
而 劳动 教养 缺 乏公 正 、 格 的程 严 序保 障。虽然劳 动教养 也 有行政
复 议 的 机 会 , 行 政 复 议 还 是 在 但

唐慧诉永州劳教所一案

唐慧诉永州劳教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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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永州市劳教 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动教养,处 理方式明显不当。因此,我们可以推出:劳教行为是合法但属于明显不 当。
分析二:对“明显不当”的理解
一、从文理解释的角度理解。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认为,正当,应当是指 人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当则是行为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从文义 解释的角度来讲。“不当”即为不合理,“明显不当”即为明显不合理, 而明显不合理正是上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界碑,等于或强于明显不合理的 均为合法性问题。 二、从体系解释来理解。通过体系解释,一般认为,行政行为的明显不当 系合理性问题,而非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不是违法, 而是不当。 三、学者对“明显不当”的观点。学者从学理梳理和案例分析两个层面论 证的结论是“明显不当”属于学理上的合法性审查范畴,同时法院在实践 中也在将明显不当作为审查标准予以适用时,观点仍然认为是合理性问题。 而反对者则是从行为效力和法律责任论证,认为若将明显不当视为合法而 不当将导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因而“明显不当”仍然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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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的唐慧邮寄出 行政上诉状,向湖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 2013年4月12日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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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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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永州市中院认为, 永州市劳教委根据唐慧的 违法事实,对唐慧决定劳 教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只是在行政处理的具体方 式上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市 劳教委的劳教决定,并不 是因为永州市劳教委违法 行使职权,而是认为对原 告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 为适宜。
23几个较为典型的国家赔偿案件一览表563828案件名称发生赔偿的时间赔偿类型赔偿金额负责赔偿的单位河南赵作海案2010年5月17日司法赔偿65万元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劳动教养行政赔偿案2013年7月15日行政赔偿2941元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2013年5月17日司法赔偿22114612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2014年12月30日司法赔偿20596214万元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24附录一

两级化管理模式下的大队工作(殷炯)

两级化管理模式下的大队工作(殷炯)

两级化管理模式下的大队工作未教所殷炯“劳教场所两级化管理”就是扁平化管理,它的核心就是减少管理中的中间层次,告别线形组织的那种多层级的金字塔式的模式。

这个中间层次在传统的组织中只是起到上传下达的功能,在当前情况下,这种“信息传递员”的功能已逐渐丧失,有时还可能起消极的作用。

劳教场所在推进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的过程中,在某些方面和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或仿效企业“扁平化”管理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劳教场所理念、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人事制度以及管理方法等方面创新,从而提高劳教场所工作的效率。

推进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吸收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做到与时代发展共进,与社会文明同步。

毋庸置疑,“组织扁平化”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为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

1、“组织扁平化”理论对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而言,具有内容的一致性。

“组织扁平化”的基本特征是:(1)围绕工作流程而不是部门职能来建立机构;(2)减少中间层;(3)加大控制幅度,管理信息化、计算机化;(4)人力资源管理柔性化;(5)工作流程以顾客需要为基础。

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的基本要求是:(1)建立一个强化劳教场所教育改造执行职能,适应提高改造质量要求的新型劳教场所管理体制;(2)建立完善并确定科学合理的劳教场所领导体制和内部机构设置;(3)健全劳教场所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4)建立科学的劳教场所民警岗位分类制度,实行专业化管理;(5)科学整合管理、教育、劳动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在劳教人员改造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并强化个别改造措施。

显然可见,组织扁平化的要求与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不谋而合,一一对应,具有内容的一致性。

2、“组织扁平化”理论对劳教场所工作科学化而言,具有实践的可行性。

我们的劳教场所虽然看起来规模不大,但是就其基本的组织框架来看,目前是一种“行政单位”的思路和体制,而不是作为一个有效地完成教育改造执行任务所应有的“功效实体”的思路和体制。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11996年3月,20岁的刘灿在河东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灿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刘灿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经其同学、朋友劝导:"找个工作不容易,五年后你年龄也不大,就签了吧!"刘灿于是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

1999年5月,刘灿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斌可结婚,因李的单位正在分配最后一次房改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灿怀了孕。

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灿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鉴于合同乙方刘灿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

刘灿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1)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2)刘灿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案例2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1996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半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

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60天,双胞胎假期延长十天。

同年10月6日,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

产后身体恢复较慢,到该厂规定的产假期满也没有上班,为此,该厂从12月10日起停发了周某的工资。

周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1)该厂规章是否合法?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案例3张某系某生物制药厂职工,1993年6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1996年9月被企业送到某大学培训一年。

双方为此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培训费1万元由企业负担,另外企业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学成回厂后,要为企业服务至少5年。

1998年5月,张某提前一个月向生物制药厂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摘要】这篇文章从入手,首先介绍了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然后分析了其特点和作用。

接着提出了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

最后列举了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措施。

在总结了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的意义。

通过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全面介绍和分析,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制度的背景和作用,同时也能够认识到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紧迫性。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劳动教养制度的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劳动教养制度, 改革, 历史沿革, 特点, 作用, 问题, 必要性, 措施, 意义1. 引言1.1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概述劳动教养制度是一种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措施,同时也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一种手段。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不仅关系到罪犯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的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劳动教养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趋势。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不仅要关注个体的权益和需求,更要注重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需要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实践,才能取得积极的效果,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 正文2.1 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至古代的劳作罚,即让罪犯进行劳动来惩罚其犯罪行为。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劳动教养制度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宋代就曾有过“劳教”制度,明清时期更是细化为“苦役”、“苦工”等不同形式的劳役制度。

而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兴起,劳动教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20世纪初,中国开始出现现代化的劳教制度,主要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和特殊情况下实行,比如抗战时期的“劳动教化”制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于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理念,逐步建立了现代劳动教养制度。

中国劳教制度的历程和演变

中国劳教制度的历程和演变

由于历史文献的有限性和部分数据的缺失,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结论可能存
在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列表
4. 李晓明. 中国劳教制度改革研究[J]. 法 学研究, 2017(3): 12-23.
3. 何家英. 中国劳教制度研究[M].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5.
1. 张千帆. 中国宪法学导论[M]. 北京: 北 京大学出版社, 2013.
2. 王晨光. 中国法律制度史[M]. 北京: 法 律出版社,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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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和 进步。
人权保障的加强
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人权保障,使得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进 步。
社会治理创新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发 展和完善提供了新的动力。
未来社会治理的展望和建议
加强法治建设
01
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05
劳教制度的历史反思和展 望
劳教制度的历史反思
劳教制度的起源
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作为对犯罪预防和罪犯 改造的一种手段。
劳教制度的发展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劳教制度得到了大规模的推 广和应用。
劳教制度的废除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劳教制度在 2019年被正式废除。
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进步
法治建设的推进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劳教制度逐渐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更加 人道和法治化的社会治理方式。
劳教制度的废止标志着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的进步和完善,体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 不断深化和人权保障的加强。

我国劳教制度改革之路

我国劳教制度改革之路
劳教制度是从苏联引进 ,在结合具体国情 的基础上
了《 关于劳动教养 问题的决定》 , 第 一次 以行政法规
的形式确立 了劳动教养制度 ,成为世界首创 。1 9 8 2 年 1月 2 1日 国务院转发了公安部制定的 《 劳动教 养试行办法》 , 这一办法成为我 国劳动教养 的基本规
范性文件 。可 以看出,我 国劳教制度始于 1 9 5 7年 , 至今 已有 5 0多年 的历史 。随着 中国法 治建设的发
决并为此上访 , 甚至还在法 院办公室滞留和作出一些过激行 为。同年 8月 , 当地公安局 以“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造成了极坏 的社会影响”
将 唐 慧送 进 劳教 所 。
②任建宇 2 0 0 9 年从重庆文理学院毕业后 , 被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 担任大学生村官。在他公务员身份处于公示期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在 腾讯微博 和 QQ空间里复制、 转 发和 点评一百多条负面信 息而被 处以两年劳动教养。 2 0 1 2年 l 1月 1 9日, 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 了劳 教决定, 任建 宇重获 自由。 2 0 1 2 年1 1 月2 O曰, 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原告任建宇诉被告重庆市人 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 员会” 劳动教养 一案, 判决驳 回任建宇的起 诉。同月 2 8目, 任建宇要求法院重审此 案。同年 1 2 月2 8日上午, 重庆 市高级人 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
责组织 实施对 劳动教养人员 的管理 、教育和 改造工 作 。理论上 ,劳动教养的审批应 由劳动教养管理委
养 的人员处 以剥夺 1 至3 年 的人身 自由,并且在劳
动教养期 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可 以看 出, 劳动 教养作 为一种剥夺 公 民人身 自由的行政措 施 , 其法律依据违反 了上位法 的相关规定 。 ( 二) 从 劳教制度 的执行看 改革之 必然性 1 . 劳教对象 不明确 , 导致一些案件该放不放 、 该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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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实施方案3篇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

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劳动教育实施方案1今日,创新实践勤以立人新时代武侯区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会在成都市武侯区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学术厅举行。

武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武侯区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全区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积极开展家庭、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七十二行""归园田居""生活小能手""E博士""巧手节"等主题活动精彩纷呈,"新三好"评价体系等劳动教育案例先后获全国、省劳动教育表彰,这些为新时代推进劳动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现场播放了武侯区劳动教育视频《劳动教育,花开武侯》,解读了《武侯区劳动教育现状调研报告》,发布了《成都市武侯区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介绍了武侯区新时代劳动教育八大行动。

棕北中学、西北中学外国语学校、龙江路小学、川大附小四所学校及榜样班主任代表分别围绕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及实施、城区学校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在服务性劳动课程中构建三方协同育人机制、以七十二行为载体的劳动教育课程化实施、一线教师智慧实施劳动教育的情景再现五个主题,进行了经验分享及情景剧表演,与会专家通过线上视频系统进行了精彩点评。

据悉,武侯区邀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学研究所所长郝志军深度指导,制定形成了武侯区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秉承"勤以立人"的核心理念,整体构建具有武侯特色的"一核三体"劳动教育育人体系,通过课程建设、学科融合、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新样态五大路径推动劳动教育实施,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协同机制,完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实践场所、安全保障、督导考核、经费投入六项保障措施,构建新时代"武侯劳动教育1356新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对“唐慧案”的反思

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对“唐慧案”的反思

Discussion on the Reform of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r System in China --A Reflection on "Tang hui
Case"
作者: 贾凌[1];周兆进[1]
作者机构: [1]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出版物刊名: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41-46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3期
主题词: 劳动教养;改革;保安处分
摘要: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在多年实践中凸显出其存在众多弊端。

“唐慧案”折射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方面均存在不合理之处,停止使用劳动教养制度并对其进行
改革已势在必行。

劳教制度的合理发展方向应当是保安处分化,结合我国社会现状,应将我国
劳动教养制度司法化,形成法院决定一公安机关执行一检察机关监督的合理系统,使其成为刑
罚的有效辅助手段。

劳教制度正式废止

劳教制度正式废止

劳教制度正式废止导读:本文是关于劳教制度正式废止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劳教制度正式废止劳教人员剩余期不再执行】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教养制度今日正式废止。

此前,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劳教制度正式废止一个村官在网上发了100多条负面信息,被判劳教两年;因对女儿被强奸案判罚的不满,多次上访的“上访妈妈”唐慧被当地政府判罚劳动教养一年半;一位母亲进京看望自己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

“上访妈妈”唐慧、村官任建宇等事件近年来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

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劳教制度正式废止。

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政法工作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其中包括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

本次官方会议消息让很多学者觉得“劳教改革”近在咫尺。

今年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三中全会历来有历史性意义,本次对劳教“一锤定音”式的表述只是本次会议的重要决定之一。

“这么多年来,专家学者的呼吁没有白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

今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劳教制度正式“寿终正寝”。

劳教人员剩余期限不再执行2012年10月18日,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透露,目前中国被劳教人员数量有6万多,自我国劳教制度实施以来,被劳教人员最多时达到30余万人,最少时也超过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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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案例讨论会—12.4普法系列活动1.案例:为女儿寻求正义而被劳教的湖南女子唐慧
2006年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被强迫卖淫,其间遭受虐待。

母亲唐慧发现之后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

然而,这么大的恶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

为此,唐慧多次进行上访,被网友称作“上访妈妈”。

最终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查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几名犯人分获死刑、无期徒刑等罪名。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随后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

2013年1月,称“再次受到伤害”的唐慧说,将就劳教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她还将于明日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检举两名警察奸淫其女儿。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于2013年4月开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唐慧的诉讼请求。

2013年7月唐慧案二审胜诉。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可以思考的角度:
1. 从法律保留原则的角度来看劳动教养的实施和废止
2. 劳教制度成打击上访的公具,权利的滥用何时休
3. 劳教制度废止后如何进行新旧制度衔接
4. 执法人员的违法责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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