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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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

理财规划师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2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陈雨露、于小东、王绪瑾、李云波、曹军、张立中、刘彦斌,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萧灼基、王传纶、张洪涛、张佑军、洪岐、李峻、张斌、陈蕾。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北京鑫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理财规划师。

1.2 职业定义

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计算、判断、应变、表达、交流、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理财规划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理财规划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理财规划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理财规划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理财规划师的教师应具高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非金融专业的硕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金融专业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模拟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财规划师、高级理财规划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考场不少于2 个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综合评审在条件较好的小型会议室进行,室内需配备必要的计算设备、照明设备投影设备等,室内卫生、光线、通风条件良好。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国守法、遵守行业规范。

2.敬业爱岗,尽责守信,热情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维护客户利益,保守机密。

2.2基础知识

2.2.1经济学的基本知识

1.宏观经济学基础知识。

2.微观经济基础知识。

2.2.2消费支出基本知识

1.住房消费。

2.汽车消费。

3.教育消费。

2.2.3保险学基本知识

1.人寿保险。

2.医疗和健康保险。

3.养老保险。

4.财产保险。

2.2.4投资学基本知识

1.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2.资本市场投资工具。

3.外汇市场投资工具。

4.其他投资工具。

2.2.5货币金融学基本知识

1.中央银行基本知识。

2.商业银行基本知识。

3.国际金融。

4.其他金融知识。

2.2.6实业投资基本知识

1.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基本知识。

2.公司基本知识。

2.2.7税收基本知识

1.所得税。

2.流转税。

2.2.8财务会计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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