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产后上班
法律对哺乳期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哺乳期⼯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哺乳期的母亲在⼯作中是⾮常⾟苦⾮常难受的,但是他们是享有国家政策的优待的,是受每个⼈的帮助的,那么法律对于哺乳期⼯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店铺⼩编将在下⽂中为⼤家⼀⼀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对哺乳期⼯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职⼯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资的,并且每⼀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对⼯作的时间进⾏了缩短。
1、《⼥职⼯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周岁婴⼉的⼥职⼯,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喂养)时间,每次三⼗分钟。
多胞胎⽣育的,每多哺乳⼀个婴⼉,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分钟。
⼥职⼯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中华⼈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3、《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不得安排⼥职⼯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职⼯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职⼯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9条有不满1周岁婴⼉的⼥职⼯,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职⼯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条⼥职⼯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5、《中华⼈民共和国⼈⼝与计划⽣育法》第26条妇⼥怀孕、⽣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孕妇劳动法条例孕妇上班有受到公司的照顾吗?(新增孕妇劳动法条例)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1、怀孕解雇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
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2号)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关于产假1.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哺乳期夜班劳动法规定
哺乳期夜班劳动法规定哺乳期夜班劳动法规定随着女性就业率的不断提高,对于哺乳期女性劳动者的保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哺乳期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哺乳期女性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相应的权益保障。
根据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夜班工作中享有以下权益:1. 保障休息和饮食: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夜班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她们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合理的饮食安排。
用人单位应为她们提供有足够休息时间的安排,并提供适宜的休息场所。
2. 适当的调岗和工作安排: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适当的调岗和工作安排。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她们的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满足她们哺乳期的需要。
3. 禁止加班和夜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加班和夜班工作。
具体规定的时间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而定,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4. 保护母乳喂养权益:哺乳期女性劳动者享有母乳喂养权益。
用人单位应提供有适当的场所和时间给她们进行母乳喂养或者泵奶。
用人单位不得阻止或限制哺乳期女性劳动者进行母乳喂养或泵奶的权益。
5. 岗位保护和工资保障: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夜班工作中享有岗位保障和工资保障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因她们进入哺乳期而辞退、降薪或降职。
同时,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保证其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
6. 保护期限: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即哺乳期内,享有上述权益保障。
具体的保护期限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而定,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总之,哺乳期女性劳动者在夜班工作中享有一系列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和相应的待遇,确保其健康和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产假规定
劳动合同法产假规定劳动合同法产假规定是中国劳动法中关于女性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女性职工的产假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产假的时长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
如果遇到难产,产假可以增加15天。
对于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产假的计算方式产假的计算通常从预产期的前15天开始,直至产后的第83天结束。
如果女性职工在产前未休满15天,剩余的假期可以在产后继续休。
产假期间,女性职工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产假的工资支付在产假期间,女性职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工资的100%支付。
如果女性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的金额通常与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挂钩。
产假的申请流程女性职工在怀孕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申请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安排产假。
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女性职工的劳动合同。
产假期间的劳动合同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性职工产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性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产假结束后的复工安排女性职工产假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复工。
如果女性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产假,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产假规定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产假规定,如未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未批准产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将面临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产假是女性职工的一项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劳动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益、职责和义务。
劳动法对于妇女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有相应规定,包括哺乳期的保护。
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法》中。
根据该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
具体规定是: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1小时,每天可以连续或分段使用,但总时间不低于1小时。
哺乳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妇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哺乳,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
哺乳期的长度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在工作时间内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哺乳。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宜的哺乳条件。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该为女职工提供较好的哺乳环境,比如提供安全、卫生的哺乳室或者安排女职工在相对恰当的地方进行哺乳,以确保女职工的哺乳行为不受到干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期的规定并没有具体规定女职工在该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受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而且这一时间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的。
因此,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和调整方式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的。
总之,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包括: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1小时,每天可以连续或分段使用,总时间不低于1小时;哺乳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宜的哺乳条件。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和调整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哺乳,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哺乳期女职工。
二、哺乳期定义哺乳期是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婴儿满一周岁止的期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哺乳期女职工享有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 哺乳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不影响工资待遇。
3. 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合适的哺乳场所和设施。
四、工资和福利1. 哺乳期女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2. 哺乳期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等。
五、劳动保护1.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的劳动。
2. 用人单位应根据哺乳期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避免过度劳累。
六、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处于哺乳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 哺乳期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七、违反规定处理1.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 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并确保其实施。
本规定仅为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女子犯罪关于哺乳期有什么规定
2024女子犯罪关于哺乳期有什么规定一、2024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几个小时一、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几个小时1、女职工哺乳期工作多少个时间没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确定,一般不超过8小时;2、在工作时间内,第天要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主动辞职后发现怀孕了可以反悔吗(一)按规定,职工主动辞职一般不能反悔,即使是怀孕女职工,不是用人单位提出辞退的,对方不存在过失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都不能恢复。
(二)不过,如果女职工能够有确切证据证明受到欺诈、胁迫等用人单位故意的原因导致辞职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三)当然,如果还想回去上班,也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也就无法恢复劳动关系了。
(四)另外,怀孕女职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张补偿:1、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使怀孕的女职工离职,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怀孕女职工离职;2、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向女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怀孕女职工工资;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工资。
二、2024年事业单位哺乳期规定是什么法律常识:事业单位哺乳期规定是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关于⼥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婚⽣⼦基本上是⼥职⼯的⼈⽣必经阶段,“三期”是⼥职⼯很特别的时期,需要受到企业特别的关注,但是因为这⼀期间给⼯作带来了⼀些不便,个别单位的⾏为就侵害了⼥职⼯的合法权益,那么遇到这些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相关规定有哪些?店铺⼩编为您解答。
劳动法关于⼥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有哪些规定⼀、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单位在⼥职⼯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另外,2012年新出台的国务院《⼥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合同。
”根据此规定,如⼥职⼯未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未营私舞弊或有违法犯罪⾏为给⽤⼈单位造成重⼤损害,正常情况下⽤⼈单位是不能与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休息休假问题我国《劳动法》第六⼗⼆条规定:“⼥职⼯⽣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国务院《⼥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做了补充,该《规定》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根据该规定,⽤⼈单位⾄少要给⼥职⼯产假98天,多则不限,由⽤⼈单位⾃由把握。
另外该《规定》第七条第⼆款还对流产假期进⾏了规定:“⼥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关于产假期间⼯资问题⽣育保险待遇中的⽣育津贴即为⼥职⼯产假期间的⼯资。
根据《⼥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条第⼀款规定:“⼥职⼯产假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怀孕女职工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欧阳学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劳动法哺乳期如何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如何规定劳动法中关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是保护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以及哺乳期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哺乳期的一些常见规定和权益。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哺乳期共计不超过15个月内享有产假。
其中,怀孕期间和分娩期间产生的休假时间一般为98天,而哺乳期产生的休假时间最长为12个月。
这些休假期间通常可以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和伤残休假的时间。
其次,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有权利从工作岗位上得到休息和照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条件,如提供哺乳室、婴儿床等,以便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休息和哺乳。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哺乳期间给予女性员工适当的时间安排,使其能够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喂养需求。
然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哺乳期的具体起止时间。
一般来说,哺乳期一般可以从分娩后开始,持续到孩子1至2岁之间。
在这个期间内,女性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安排哺乳和工作时间,以满足孩子的需求。
另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以哺乳为由解雇、降职、降薪或调岗女性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有需要调整女性员工的工作安排或离岗休假,应当与女性员工协商一致,并且不得降低其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女性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起来,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和哺乳期的权益。
女性员工在这个期间内享有产假,并有权利得到必要的休息和照顾。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设施和福利,并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以哺乳为由歧视女性员工。
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殊的保护,如果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怀孕期间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关于怀孕期间劳动法的有关规定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关于怀孕期间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员工哺乳期上班最新规定及关于哺乳期劳动法最新规定
员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2020哺乳期劳动法新规定我们都知道男女地位差距过大,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这不仅仅是传统遗留的观念,也是在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生活背后,对于效率追求导致的结果,因为女员工哺乳期的问题,很多公司不招收女员工,那么,员工哺乳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1、满足产假条件是可以不上班的,如果产假已满需要去上班,不去上班没有工资,公司有权辞退。
但是在哺乳期上班期间,员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的哺乳假。
2、如果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3、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以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辞退,但是可以过失性辞退,催退“三期”女职工。
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的辞退符合过失性辞退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不需要补偿和赔偿。
其他情况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4、三期妇女受法律保护。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2) 怀孕、产期、哺乳期工资(3) 可以补缴社保,要求加班费等。
2020哺乳期劳动法新规定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务合同关于怀孕的规定
一、前言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加强。
为了保障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劳务合同特就怀孕女职工的相关规定如下:二、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保障1. 劳动合同签订(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等原因拒绝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怀孕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女职工的权益保障措施。
2. 工作安排(1)用人单位应当为怀孕女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岗位,避免安排其从事对胎儿、本人健康有危害的工作。
(2)怀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其工作强度和劳动时间,确保其身心健康。
3. 产假及生育待遇(1)怀孕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2)生育手术(剖宫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用人单位应当为怀孕女职工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待遇。
4. 生育保险(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怀孕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录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对胎儿、本人健康有危害的工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未提供适宜的工作岗位,未调整工作强度和劳动时间,未按规定安排产假及生育待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怀孕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怀孕女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特别提示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对女职工的哺乳期内有哪些规定
对⼥职⼯的哺乳期内有哪些规定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的乳汁喂养婴⼉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哺乳的这段时间。
⼥职⼯享有相应的哺乳期待遇。
那么法律对⼥职⼯哺乳期有哪些规定?店铺⼩编马上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对⼥职⼯的哺乳期有哪些规定国务院《⼥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1.⼥职⼯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上班有困难者,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资不低于百分之⼋⼗。
3.⼥职⼯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有专⼈管理的⼥职⼯卫⽣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所、幼⼉园待设施:(1).⼥职⼯在⼀百⼈以上的单位,应设⼥职⼯卫⽣室;⼥职⼯在四⼗⼈以上、⼀百⼈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作的单位,可发单⼈⾃⽤冲洗⽤具。
(2).有五名以上哺乳婴⼉的单位应设哺乳室。
(3).有⼆⼗名以上幼⼉单位应设托⼉所。
4.⽤⼈单位对于⼥职⼯不得以其结婚、怀孕、⽣育、哺乳为由降低其⼯资待遇;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可终⽌合同。
5.有不满⼀周岁婴⼉的⼥职⼯,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喂养)时间,每次三⼗分钟。
多胞胎⽣育的,每多哺乳⼀个婴⼉,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分钟。
⼥职⼯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总之⽤⼈单位不可以因为⼥职⼯在哺乳期⽽降低其⼯资待遇,不得安排哺乳期⼥职⼯上夜班,并不得安排哺乳期⼥职⼯从事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定禁忌哺乳⼥职⼯从事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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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女方产假期间职位保障协议
女方产假期间职位保障协议女方在产假期间,为了保障其职位权益,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签订一份职位保障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女方产假期间的权益与义务,确保女方能够安心休养、照顾婴儿,同时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一、协议主体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2.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二、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产假结束之日止。
三、职位保障1.甲方承诺,在乙方产假期间,其职位将被保留,不受公司内部调整影响。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如乙方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则本协议失效。
3.乙方在产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可与甲方协商安排远程办公或兼职工作。
四、薪资待遇1.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乙方产假期间的工资。
2.乙方在产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兼职报酬。
3.乙方产假期间,如有奖金、福利等权益,甲方应予以保障。
五、培训与发展1.甲方应关注乙方在产假期间的专业技能与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2.乙方在产假期间,如有培训需求,甲方应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六、合同终止1.本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约或乙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乙方在产假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本协议失效。
3.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可书面约定解除日期。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女方产假期间职位保障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权益保障措施,有助于消除乙方在产假期间对职位安全的担忧,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产后恢复和育儿工作中。
通过签订此类协议,用人单位表达了对于女员工的关爱与支持,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孕妇上班免责协议
一、协议背景为了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孕妇上班免责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孕妇在上班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免责责任,以及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三、协议内容1. 免责范围(1)孕妇在怀孕期间、产前、产假期间、哺乳期内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应予以免责。
(2)孕妇因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予以调整,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孕妇因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休假的,用人单位应予以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2. 免责条件(1)孕妇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产检报告、病假证明等。
(2)孕妇在上班期间因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
3. 免责程序(1)孕妇在怀孕期间、产前、产假期间、哺乳期内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在收到孕妇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应予以核实,并在核实无误的情况下,按照本协议规定予以免责。
4. 免责期限(1)孕妇在怀孕期间、产前、产假期间、哺乳期内的免责期限为整个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
(2)孕妇因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的,调整期限不得超过免责期限。
5. 其他规定(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孕妇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2)孕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因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情况影响工作。
四、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解除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解除:(1)孕妇自愿解除协议。
产后恢复员工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1 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工作,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第二条产假及恢复期2.1 乙方在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 乙方在产假结束后,根据身体恢复情况,可申请一定期限的产后恢复期。
产后恢复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3 乙方在申请产后恢复期时,应向甲方提供医院出具的产后恢复期证明。
第三条工作安排与调整3.1 乙方在产后恢复期内,甲方应尽量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工作调整。
3.2 乙方在恢复期结束后,如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原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根据乙方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工资及福利待遇4.1 乙方在产后恢复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原工资标准执行,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调整。
4.2 乙方在恢复期内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放弃产后恢复期,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期限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恢复期结束后一个月止。
第八条其他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备注: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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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产后上班
篇一:劳动合同法,产假
篇一:劳动法产假规定
劳动法产假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XX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产假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
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
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
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产假分类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
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
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
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
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的的相关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流产产假期限及产假工资待遇:
(一)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①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
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
③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④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二)女职工在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常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执行细节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产假福利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篇二:新劳动合同法对产假的规定
20XX《新劳动合同法》北京关于产假的信息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