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配制使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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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检验室化学试剂的配制、使用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检验用化学试剂。
3.职责:QC检验室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4.内容:
4.1化学试剂的配制:
4.1.1试剂配制应按批准的书面规程及标准进行。
4.1.2填写配制记录,由配制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逐项填写。内容包括:配制试剂名称、浓度、批号、配制总量、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试剂配比、配制方法、加入顺序、配制人签名等。
4.1.3配制试剂的批号编制
按称量、配制的日期进行编号,溶液配制批号为配制日期(年月日各取两位数)与在此日期配制的溶液的序号(两位数),如稀盐酸批号为12020301,表示此稀盐酸溶液为2012年02月03日配制的第一批稀盐酸溶液。
4.1.4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规程的一致性,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
4.1.5称重:称重是决定所配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4.1.6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洁净、无痕迹,并且选用合格的容量瓶、吸管或移液管进行配制和稀释。
4.1.7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实验操作符合规定要求,并填写试剂配制记录。
4.1.8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领随配,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
4.1.9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容器中。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4.1.10用过的容器、工具应清洗干净,晾干,放置备用。
4.1.11化学试剂配制记录保留至试剂用完后1年。
4.2化学试剂的使用:
4.2.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4.2.2使用前首先辩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
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4.2.3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2.4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试液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4.2.5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否则要及时更换。
4.3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
4.3.1吸管、移液管:一定不要插错、插混,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
4.3.2瓶塞:塞心勿与其他物品接触,勿张冠李戴。
4.3.3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否则会加速试剂变质。最好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
4.3.4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
4.3.5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4.3.6化验室试剂应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放置混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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