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员工行为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
(4)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 学生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认真参加课堂教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教室、宿舍整洁。
(4)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四、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 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记录、通报和处理。
3.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劳动纪律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开展劳动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
2. 学校对新入职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劳动纪律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劳动纪律要求。
3. 学校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技能。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闽南师范大学规章制度
闽南师范大学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校园秩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闽南师范大学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制度化管理。
以下将对闽南师范大学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学生管理制度1.学籍管理: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学籍信息,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对于学籍管理不规范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学生考勤:学生需要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对于缺勤、迟到、早退等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将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评优评奖机会。
3.学生奖励与惩罚:学校将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惩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4.社团管理: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参加校园内不同类型的社团组织。
学校将对社团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加强对社团干部的培训和监督。
5.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为学生的栖身之地,学校将加强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和卫生条件。
学生需严格遵守宿舍规定,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不得在宿舍内打牌赌博,酗酒滋事等行为。
6.学生组织活动管理:学生可自主组织各类学术、文体、志愿服务等活动,学校将对学生组织活动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活动的合法、有序开展。
7.学生就业指导: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信息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顺利毕业并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教职员工管理制度1.教师职责: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教师考核: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包括课堂教学效果、科研成果、教学态度等方面。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重点关注,并提出整改要求。
3.员工福利:学校将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培训等方面。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教职工管理效能,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等。
3.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
二、教职工入职管理4. 教职工入职需经过学校的招聘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
5. 教职工在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进行资格审核。
6. 教职工的入职前培训是必须完成的,以了解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等。
三、教职工行为约束7.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计划履行岗位职责。
8.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如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等。
9. 教职工应保护学校的财物,严禁盗窃、挪用、浪费学校财产。
10. 教职工应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1. 教职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诽谤、造谣和人身攻击等行为。
四、教职工奖惩制度12. 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
13. 教职工有以下不端行为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工作失职、贪污腐败等。
14. 教职工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甚至开除。
五、教职工培训与评估15.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16.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17. 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评估,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
六、教职工福利待遇18. 教职工将享受合法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9.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提高工作效率。
20. 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学校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七、附则21. 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2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宣讲和培训。
中学内部规章制度
中学内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对师生员工在校行为的基本要求,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实习生、进修教师等。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设置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学生的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敬教师,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育教学设施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完整和使用。
三、校园安全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财务风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
五、人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教职工。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
学校师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师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师生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学习效果,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师生考勤规范,强化时间观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2. 学生上课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教职员工及学生需在规定的工作和学习时间内,通过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冒签。
(3)签到数据将作为考勤依据,纳入个人考勤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员工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时间前和下午上班时间前。
(2)学生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第一节课前和下午第一节课前。
(3)签到时间为签到当日的7:30至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至14:30。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备,并提交书面申请。
(2)经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3)学生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向班主任报备,经班主任同意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1)教职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补签。
(2)学生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补签。
(3)忘记签到超过一日未补签的,视为旷工或旷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教职员工的考勤管理责任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需对所属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2)学生的考勤管理责任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需对班级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3)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全校教职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学校食堂无声就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提高食堂就餐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就餐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食堂的就餐行为。
三、管理制度
1. 进入食堂就餐时,请自觉排队,保持队列整齐,不得插队。
2. 就餐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谈笑、打电话等影响他人就餐的行为。
3. 食堂内不得吸烟、喝酒、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4. 就餐时,请保持桌面整洁,不乱扔垃圾,用餐完毕后,请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
5. 请勿在食堂内追逐打闹、攀爬、翻越等危险行为。
6. 就餐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食堂管理人员反映,不得擅自采取过激行为。
7. 食堂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如需接打电话,请到指定区域进行。
8. 食堂内不得擅自占用座位,请按顺序就座。
9. 就餐时间结束后,请自觉离开食堂,不得滞留。
四、奖惩措施
1. 对遵守本制度、文明就餐的师生,食堂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不文明就餐的师生,食堂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予
以处罚。
3. 对多次违反本制度、严重影响就餐环境的师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停课等处分。
五、实施与监督
1.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实施与监督。
2. 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觉遵守意识。
3. 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食堂就餐秩序。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五常法管理制度
学校五常法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内部秩序和校风校纪,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学校五常法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员工,不分职务、年龄、学历和性别。
2. 学校五常法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学校五常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等。
三、基本原则1. 法律是最高准则。
学校在管理中,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2. 公平公正。
学校在管理师生时,必须实行公平公正,不得任意歧视或压制他人。
3. 培养和营造良好的法治意识。
学校要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培养学生尊法守法的意识,同时树立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观念。
4. 依法治校。
学校管理师生员工时,必须依法治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5.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学校要注重对违法违纪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同时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者要予以合理惩罚。
四、具体规定1.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必须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2)学生要遵纪守法,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或破坏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
(3)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尊重他人。
不得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行为。
(4)学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不得损坏学校财产。
(5)学生要尊重教师,听从教师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听从管理。
(2)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和歧视。
(3)教师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要积极传授知识,不得进行有害的言行教育。
(4)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3.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1)员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的管理,优化学校发展环境,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具体管理实施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本校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学校行政部门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全体师生员工。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必要时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师长,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和谐秩序。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严禁旷课、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第八条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校考试制度,不得作弊、抄袭,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第九条学生应保护学校财产,严禁损毁学校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条学生应关注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形象,在校期间服从学校安排进行日常卫生清扫。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第十二条教师应按时到校,提前备课,认真授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会议,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利。
第十五条教师应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第十七条员工应服从学校行政部门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员工应维护学校声誉,严禁散布谣言,泄露学校机密。
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办公守则,不得私自使用学校资源,不得接受贿赂,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员工应按照学校的薪酬政策,公平合理地享受薪酬待遇。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职、开除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全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现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凡此规章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四条学校严禁师生员工有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必须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暴力行为、赌博、吸烟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学生不得打架斗殴,传播不良信息,如果发现以上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关处理。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旷课,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学校对于学生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停课、劝退等。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条教师是学校的灵魂,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十一条教师在本课堂内应该认真备课,授课认真,尽职尽责。
第十二条教师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请假,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教师在学生管理中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对于教师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职等。
第四章师生交流第十六条教师和学生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在相互交流中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学生有权向老师反映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老师有责任及时解决并帮助学生。
第十八条老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羞辱、歧视行为,严禁体罚学生。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辱骂行为,应该尊重老师的权威。
第二十条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友好、互助的基础上,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二十一条学校要确保校园内的安全,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禁师生员工擅自进出校园,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教职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教职员工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五条严禁以下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者为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提供帮助。
(二)违反职业道德,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如收受贿赂、索要礼物、泄露学生隐私等。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私自调课等。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歧视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
(六)泄露学校秘密,损害学校利益。
(七)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影响正常工作。
(八)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九)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评估、职称评审等政策规定。
(十)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教职员工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对违反红线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申诉等工作。
第七条教职员工红线管理实行报告制度。
发现违反红线行为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第八条学校对违反红线的教职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或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三)停职检查、降职降级。
(四)解除劳动合同。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教职员工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职员工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学校纪律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学生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服从学校管理。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自习、就寝,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 爱护学校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4. 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占用、丢弃。
5. 诚实守信,不说谎、不作弊,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 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7. 服从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
8. 爱护个人财物,不得偷窃、破坏他人财物。
9. 遵守网络道德,不传播虚假信息,不浏览、传播不良信息。
10.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教师行为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2. 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和进度。
3.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耐心辅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学生、家长财物。
6.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7. 维护学校荣誉,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四、校园安全管理1.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入校需登记、验证。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教学区、宿舍区。
3. 严格车辆管理,校园内车辆须按规定停放。
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师生,给予批评教育、处分。
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机构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培训机构声誉,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红线行为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 在教学过程中,故意降低教学质量,抄袭、剽窃他人教学成果,擅自更改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3. 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等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4. 拒不执行培训机构安排的工作任务,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5. 接受与培训机构业务相关的贿赂、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6. 泄露培训机构商业秘密、学生隐私等敏感信息。
7. 在培训机构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8. 损坏培训机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
9. 在培训机构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影响教学秩序。
10.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第1、2、3项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本制度第4、5、6、7、8、9、10项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扣除相应工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
4. 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4. 员工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教职员工管理制度(6篇)
教职员工管理制度一、师德修养制1、教职员工要全面关心学生,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进课堂,体育老师上课服装要按上级要求穿着。
3、任何时候不得参与赌博。
4、积极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但要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不得当众发唠叨。
5、爱护学校公物,任何人不能随便侵吞(偷)学校财产,损坏学校公物照价赔偿。
6、教师上课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按时上、下课,不得拖堂。
7、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家属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制度,爱护学校环境卫生,做好文明公民。
(凡有家属损坏学校公物照价赔偿)二、上班办公制1、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每天应在上课前的十分钟到校上班,放学后才能离开学校,不得无故旷教(工),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上班办公时间,不能随意离开学校,内宿老师不能随意回房逗留、做家务。
有事外出要请假(报告)。
3、上班办公时间,不能玩麻将、棋、____,不能饮酒、猜拳、打毛衣等。
4、教职员工要坚持持证上岗,凡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办公的,一律请假,请假要有假条。
5、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得上街买菜、买东西。
6、集队、集合要迅速,自觉遵守纪律。
三、用水用电制1、教职员工要注意节约水电,一般情况下不得到学校水龙头洗菜、洗衣服。
(有特殊情况例外)2、不得擅自拨弄电表、水表,有故障请电工人员修整。
3、电工人员要定时定期检查电、水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时维修。
四、公物管理制1、学校、班级公物是集体所有,不能借公济私、化公为私。
2、学校公物全部登记入册,统一保管,人为的遗失或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
(视情况而定)3、贵重的物品要当天借用当天开归还保管。
(如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子琴)等,需长时间借用,要经校长批准。
4、购买公物须经校长批准方能按计划购买,购买后交有关保管员验收后方能报销。
华师大管理规章制度
华师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华师大全体师生员工,凡进入校园者均应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秩序、学术诚信、安全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第二章校园秩序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第五条校园秩序是学校的软环境,是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
第六条校园秩序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原则。
第七条师生员工应遵守校园秩序,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二节纪律规定第八条师生员工进入校园应出示有效证件,确保身份真实。
第九条不得在校园内喧哗、打闹、涂鸦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不得擅自组织集会、游行等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活动。
第三节处罚规定第十二条对违反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临时禁入校园等。
第十三条严重违反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劝退、记过、开除等。
第十四条对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将通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学术诚信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十五条学术诚信是学术界的基本道德准则,是推动学术进步的根本要求。
第十六条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术伦理,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学术诚信管理应遵循尊重学术、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二节纪律规定第十八条师生员工在学术研究和论文发表过程中,应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九条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不得篡改他人论文。
第二十条师生员工应尊重学术成果,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造假造假。
第三节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学术诚信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扣分、通报批评等。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降级、劝退、开除等。
教师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
教师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校园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与规章制度。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行为,不得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忠诚职守员工应当忠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尊重学生,热爱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第四条严守纪律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有违背教育伦理、职业道德的行为,不得有损害学校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诚信守约员工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有虚假宣传,不得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六条保守机密员工应当保守学校工作信息和学生信息,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用于个人利益,严守秘密。
第七条爱护公共财产员工应当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合理使用资源,不得有私自占用或挪用学校财产的行为。
第八条文明礼仪员工应当尊重他人,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有粗鲁无礼的行为,应当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文明礼仪。
第九条维护学校形象员工应当维护学校形象,遵守校园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背学校文化精神的行为,不得有危害学校形象的举动。
第十条奉献教育事业员工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处罚规定员工若有违反该守则与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其教师资格。
第十二条附则本守则与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教师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教师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学校规矩规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师生行为,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师生行为规范第四条教师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2.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 认真备课,精心授课,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4. 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 严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条学生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秩序。
2. 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4. 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抄袭、不作弊,遵守学术道德。
5. 严于律己,勤奋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全面发展。
第六条行政人员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 严谨细致,高效务实,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3. 严守廉洁自律,不徇私舞弊,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4. 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后勤服务人员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后勤服务安全、卫生、有序。
2. 尊重师生,热情服务,维护学校形象。
3. 严谨工作,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4. 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第九条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下一学期的学习。
第十条对受到纪律处分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高校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高校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管理秩序,促进师生和谐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学院各项事务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领导对本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和落实责任。
第五条学院师生员工在学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礼仪,严谨治学,团结友爱,勤奋学习,互相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勇攀科学高峰。
第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的学习纪律,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在宿舍内搞破坏或者违法行为。
第九条学生应当自觉接受教师和学校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试制度,不得作弊,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内应当礼貌待人,不得进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不得进行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应主动报告学校。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尊师重道教育学生。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授课,积极指导学生学习。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不得缺席或懈怠。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九条行政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公正的工作作风,维护学院的管理秩序。
第二十条行政人员应当对学生和教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行政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学院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学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某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3篇)
某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确保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制定本行为安全制度。
第二条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遵循公共秩序,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安宁。
第三条教职员工不得带入校园内任何危险物品,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教职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在办公场所,如遗失个人财物应及时报案。
第五条教职员工应保持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整洁,不得乱扔废弃物品,遵守环境卫生规定。
第六条教职员工在校园内严禁使用违禁药品、酒精等影响工作效果的物品。
第七条教职员工在校园内不得擅自修改、损毁学校设备和财物,不得非法占用他人办公空间。
第八条教职员工在校园内不得参与校园欺凌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第九条违反本行为安全制度的教职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条学校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行为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本行为安全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后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某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行为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职工,包括工勤人员、教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教职员工在校内校外行为都必须遵守本行为安全制度,并履行下列义务:1. 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2. 关心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意识。
3. 遵守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
4. 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5.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 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不得以人际关系干预工作事务。
7. 遵守机关纪律和校规校纪,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
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民主监督和管理是现代社会组织的重要机制,对于师生员工参与其中具有极大的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介绍这一机制的内容和指导意义。
首先,民主监督和管理可以促进组织的公平和公正。
在这一机制中,师生员工有权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过程,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一来,组织的决策将更加民主,不会偏袒少数利益,而是更加关注全体成员的利益,实现公平和公正。
其次,民主监督和管理可以增强师生员工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通过参与决策和管理,师生员工可以真正感受到自己对组织的重要性和价值。
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被重视和采纳,这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第三,民主监督和管理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绩效。
在这一机制中,师生员工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和提供建议来促进组织的改进和创新。
他们了解组织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可以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集思广益,组织可以更好地应对挑战,并提高自己的效率和绩效。
第四,民主监督和管理可以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感和自律性。
在这一机制中,师生员工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并接受他人的监督和评价。
他们不再仅仅是执行者,而是参与者和管理者,这将促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提高自己的自律性。
综上所述,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指导价值。
它可以促进组织的公平和公正,增强师生员工的归属感和参与感,提高组织的效率和绩效,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感和自律性。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进这一机制的实施,并为师生员工提供更多参与和管理的机会,实现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师生员工校内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教师、职工、学生及其家属。
第三条师生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一节教师行为规范第四条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第五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
第六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七条教师应遵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节职工行为规范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条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职工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职工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节学生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四条学生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五条学生应诚实守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六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九条教师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二十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学生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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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明珠幼儿园
师生员工行为管理制度
一、教师员工行为制度
1、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2、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3、树立服务意识,作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热心,对孩子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4、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5、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7、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8、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9、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10、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和师德师风,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二、幼儿行为制度
1、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国旗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对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会使用礼貌用语(早上好、再见、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说粗话,能注意倾听别人说话,不插嘴,不经允许不随意动别人东西。
3、爱父母、爱老师、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会让吃、让座、不任意发脾气、愿意帮助别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4、喜欢幼儿园,爱小朋友,能与同伴友好地在一起游戏,共同分享快乐,并愿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伴。
5、爱护眼睛和牙齿,不用脏干揉眼,不长时间看电视,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睡前不吃糖和其他零食。
6、讲卫生、饭前便后洗手、爱洗手、爱洗澡、理发、剪指早、保持手脸干净,衣服整洁,不吮吸手指,挖鼻孔,会正确使用餐巾、毛巾、手帕和手纸。
7、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菜、爱惜衣物、不挑食,上街时不随意要大人买东西。
8、爱学习,爱提问,爱动手脑,喜欢参加体育活动、看书、握笔姿势正确,物品使用后放回原处。
9、爱劳动,不懒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认真做好每件事。
10、爱护公物,不攀摘花果树木,不涂画墙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损坏别人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拾到的物品要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