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企业富余人员分流途径谈
企业富余人员分流途径谈
杨达清
【期刊名称】《四川劳动保障》
【年(卷),期】1999(000)011
【摘要】党的十五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成为众多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提高效益的共同选择。
但与之相伴的是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形势严峻,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富余人员就业观念陈旧。
由于长期吃"大锅饭"的缘故,对成为富余人员缺乏思想准备,一旦下
【总页数】1页(P8-8)
【作者】杨达清
【作者单位】什邡卷烟厂劳动人事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
【相关文献】
1.再就业工程及富余人员分流的途径 [J], 段友勋
2.省经贸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通知的通知黑经贸企业联发[2003]92号(二00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J], 无
3.机关富余人员分流途径和方法探微 [J], 曹旭东;陈文明
4.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分析——简述四种分流方式 [J], 王超
5.企业改制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兼析“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J], 郭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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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煤炭产业是中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煤炭企业逐渐面临一系列的困境,尤其是在环保治理和矿井安全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对于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措施和先进的经验探索,对煤炭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的必要性煤炭企业在这些年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较大的困境,煤炭的开采和使用更是在环保和安全方面有极大的局限性。
因此,为了避免公司的裁员和出现大量的失业的问题,对于煤炭企业人员的转岗分流就显得尤为必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产业甚至是煤化工等相关行业的迅速增长,这些行业一方面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的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的煤炭企业在推进绿色转型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具体的问题。
其中,煤炭企业的员工转岗分流问题是其中一个难点。
尤其难以解决的是职业培训和教育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心力,但是一旦这些资金和心力投入之后,企业就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收益。
三、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的先进经验1、加强关心和关爱这些被分流人员分流之后的员工明显会感到一种无助和孤独感,因此,加强对其的关心和关爱非常重要。
这不仅包括人力资源部门加大关怀力度,以及上司对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还需要整个公司都能做到从心理上支持他们。
2、多渠道促进员工的转岗分流公司在对员工进行转岗分流的过程中,还可以开设多个渠道,向员工介绍新的岗位和行业,并针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培训。
通过多渠道进行转岗分流,有助于更好地激发被分流员工的自我潜力,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新的职业沙盘。
3、充分听取员工的声音和反馈信息在企业进行转岗分流的过程中,尽可能更多地听取员工的反馈信息和意见,这对企业最终找到恰当的解决方案非常重要。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煤炭行业正面临着巨大的转型挑战。
随着环保政策的推进,煤炭企业的产业结构和经营模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这种变革意味着一些煤炭企业需要进行人员转岗分流,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本文将介绍一些煤炭企业在人员转岗分流方面的先进经验,并提供了一些建议供其他企业参考。
1. 有效的人才评估与培训1.1 人才评估:对于煤炭企业进行人员转岗分流,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的人才评估。
这包括对员工技能、经验以及适应新岗位的潜力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企业可以确定员工的技能是否与新岗位的要求相匹配,以及合适的培训和发展方向。
1.2 培训与发展:在对员工进行评估之后,煤炭企业应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针对不同岗位和技能需求,可以进行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以及跨部门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
同时,企业还可以提供培训补贴和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转岗的成功率。
2. 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倡导煤炭企业在进行人员转岗分流时,需要进行积极的信息沟通和倡导工作,以确保员工能够全面了解转岗的原因、目标和机会。
2.1 信息沟通:企业可以通过员工会议、内部通知、企业网站等多种渠道将转岗的信息传达给员工。
透明的沟通可以帮助员工理解企业决策的原因,并减少员工对转岗的抵触和焦虑感。
在信息沟通过程中,煤炭企业可以回答员工的问题,提供相关政策和安排的解释,以尽可能地减少员工的不确定性。
2.2 倡导工作:除了及时的信息传达,煤炭企业还应开展倡导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转岗分流。
可以通过成功案例的分享、专业人员的讲座以及奖励机制等方式来倡导员工转岗的积极性。
倡导工作可以提高员工对转岗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增加转岗分流的成功率。
3. 考虑员工的个人需求和意愿在进行人员转岗分流时,煤炭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需求和意愿。
了解员工对新岗位的兴趣和意愿,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岗位。
3.1 兴趣调查:通过与员工进行个人面谈或调查问卷的形式,企业可以了解员工对不同岗位的兴趣和意愿。
煤矿转岗分流方案
煤矿转岗分流方案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煤矿行业的整顿力度,以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
然而,由于转型转岗任务的艰巨性,煤矿工人的就业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煤矿转岗分流方案,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煤矿工人实现就业转型。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煤矿工人在转岗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煤矿行业传统上被认为是一种重体力劳动,许多工人在煤矿工作数十年,习惯了固定的工作模式和生活节奏。
因此,他们面临着适应新工作环境和学习新技能的困难。
此外,许多煤矿工人拥有较低的教育水平,这也限制了他们在转岗过程中的选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帮助煤矿工人实现就业转型。
首先,应该加大对煤矿工人的培训力度。
这包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再教育机会,以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掌握新的技能。
另外,政府可以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开设煤矿工人专业学历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学历水平,增加他们在职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其次,政府可以鼓励煤矿工人参与农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煤矿工人可以通过参与这些项目来转岗分流。
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补贴,鼓励企业雇佣煤矿工人,并为他们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此外,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中心,为煤矿工人提供就业咨询、岗位信息和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地实现就业转型。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来吸纳煤矿工人。
例如,可再生能源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政府可以鼓励煤矿工人参与太阳能和风能等领域的工作。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绿色农业等产业,为煤矿工人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这些新兴产业不仅可以提供就业机会,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环境状况。
除了政府的支持,煤矿工人自己也需要积极主动地适应转岗分流。
他们应该克服固有的思维定势,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煤矿工人可以主动参与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此外,他们还可以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灵活地调整自己的就业观念和职业规划,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第一篇: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其他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目录一、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 (1)二、惜别煤矿奔前程 (4)三、有序退出,守好最后一班岗 (7)四、允许“内部借贷” (10)五、推行“工资储备” (12)六、煤炭发热量与工资挂钩 (13)七、在改革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15)八、在困难时候,带薪休假更要坚持下去 (19)九、弹性用工按需择人 (22)十、人事制度改革启动 (24)十一、湘煤集团下发人员转岗分流方案 (25)十二、在新岗位上我们照样干得好 (26)十三、改革用人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30)十四、暮年老矿如何步出“洼里” (32)十五、淮北矿业推行两级机关大部门制 (37)十六、金通公司探路员工持股 (40)十七、永安煤业公司:减分结合,让职工有更多选择 (52)十八、大方煤业公司建人力资源市场 (54)十九、换个新环境,换个新活法 (56)二十、加强员工自主管理………………………………… 59 二十一、医疗保险纳入地方管理………………………… 60 二十二、常战富:一名转岗干部的再就业之路 (61)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召回期间,工资执行待岗工资,每月标准为固定工资的80%加上工龄工资和交通费,不发放各类奖金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召回期间,工资执行待岗工资,每月标准为固定工资的80%加上工龄工资和交通费,不发放各类奖金本报讯近日,安徽淮北矿业集团5名党务、生产、技术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不在状态、履职不尽责被召回。
这是淮北矿业集团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干部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探索。
9月中旬,淮北矿业集团出台了《中层管理人员召回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将被集团党委召回:对集团党委和集团各项制度规定及部署要求等臵若罔闻、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能严格贯彻执行的;在单位或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或散布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言论,影响领导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发挥的;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工作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的;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工作不尽职尽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敷衍塞责、被动应付,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得过且过,不谋事、不干事,不主动作为的;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逆程序操作,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聘期综合考核或年度履职考核反映问题较多、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一年内被廉政问责两次及以上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关于富余人员轮岗分流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9日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
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三定”改革离岗(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三定”改革离岗(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保障和促进公司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妥善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三定”竞争上岗等所产生的离岗(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依法合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离岗(富余)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离岗(富余)人员基本生活。
(二)效益导向。
贯彻公司“养人不养企业”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盘活用工存量,努力降本增效,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回报。
(三)配套实施。
与公司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实行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紧密结合,系统配套推进,强化择优机制。
(四)积极稳妥。
认真制订方案,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加强宣传解释,规范工作程序,尊重离岗(富余)人员意愿,稳妥组织实施。
(五)政策连续。
为保证员工队伍的平稳,此次实施的离岗(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与以往的相关政策保持连续性。
二、适用对象(一)适用于以下三种人员:1、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含业务外包)所产生的离岗(富余)人员;2、因严格“三定”竞争上岗(包括因年龄、体力等难以适应高劳动强度岗位工作)所产生的离岗(富余)人员;3、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富余)人员等。
(二)有关说明:1、本办法规定的分流安置渠道和政策适用于2010年10月1 日前已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及2010年10月1日后招录且目标配置为关键岗位或已经从事关键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本办法中的离岗(富余)人员仅指上述适用人员。
2、2010 年10 月1 日后招录,目标配置为主体岗位或普通岗位,且离岗时未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公司依法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制员工失去岗位的,公司依法和劳务派遣协议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失去岗位的,公司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窑街煤电铁运公司职工内退管理办法
窑街煤电铁运公司职工内退管理办法一、集团公司实施职工内部退养的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7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2号);3、2022年甘肃省第16次、18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4、省国资国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纪要等相关政策规定和精神。
二、集团公司实施职工内部退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坚持“政策导向、公开透明、公正自愿、分流安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三、职工内部退养适用的人员范围是什么?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在岗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含社会职能移交人员)。
四、职工内部退养后单位给职工缴纳的费用有哪些?哪些费用不再缴纳?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后,只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企业缴纳部分企业负担。
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实施办法》执行前已办理了内部退养和按《实施办法》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所有人员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统一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五、男性职工办理内部退养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实施办法》规定,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内部退养,特殊工种45周岁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六、女性职工办理内部退养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实施办法》规定,女性职工是管理人员的年满45周岁、是服务人员的年满40周岁、属特殊工种的年满35周岁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七、哪些人员原则上不能办理内部退养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高级技能工人原则上不能申请内部退养。
各单位已办理了停薪留职、中断劳动关系、请长假的人员,协议或假期已满的,回单位上班,不实行内部退养。
八、不能办理内部退养人员具备哪些特殊条件方可申请内部退养?1、各单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原则上不实行内部退养,但超出岗位编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企业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XX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动员工转岗分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现结合XX集团公司现状,提出如下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一、转岗、分流的原则(一)精干高效的原则。
(二)依法用工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的原则。
二、转岗、分流目标一是对扭亏无望、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的矿井实行退出政策,地面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单位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
二是各成员企业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定编、定岗、定员情况进行一次细化梳理,精简机构,重点压缩管理和地面人员。
特别是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岗位工种,重新进行劳动组织的核定,达到一线满员,二线精干的目的。
三是各成员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倒流、挂名、长旷、工伤、私伤人员。
保证井下员工队伍的稳定,清理无正当理由倒流到地面的员工。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时清理挂名、长旷员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定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负伤、负伤确残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岗、分流安置渠道(一)自主创业。
鼓励待岗员工自主创业,有条件的成员企业,可以为这些人员提供场地、设备及配套设施等。
对能够带动企业待岗员工一起创业的,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非煤产业开发力度。
各成员企业要加大非煤产业的开发力度,提升煤机制造业的装备水平,利用现有的林地和土地资源,开展林下经济生产和种植养殖业。
利用关井闲置的工业广场、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服务、对外租赁等业务进行创收。
(三)加快开发域外煤炭资源力度。
重点加快蒙东煤炭资源和云南主焦煤的开发项目。
(四)工程承包。
利用各成员企业矿山开采的专业技术队伍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发达地区积极开展劳务合作,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闯市场、承揽专项采掘工程。
(五)劳务派遣。
各成员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劳动部门协调合作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充分利用地方劳动力市场,并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开展后勤服务劳务输出,拓宽转岗分流人员的就业渠道,安置转岗分流人员。
企业转岗分流实施方案
企业转岗分流实施方案随着市场和行业的变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其中,员工转岗和分流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司合理规划和妥善处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企业转岗分流实施方案,以期为企业和员工双方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企业的业务也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员工可能因为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发展的原因,需要进行转岗或者分流。
而如何合理、公平地进行转岗分流,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转岗分流的原则。
1. 公平原则,转岗分流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 灵活性原则,转岗分流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行灵活安排,不拘泥于固定的岗位和职责。
3. 发展性原则,转岗分流应该以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导向,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意愿和发展方向。
4. 沟通原则,在进行转岗分流时,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决策和安排,并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期望。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分析,首先,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岗位和员工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能力、兴趣和发展方向,同时也需要了解企业的业务需求和发展方向。
2. 制定方案,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制定转岗分流的具体方案,包括岗位调整、人员安排、培训计划等内容。
3. 沟通协调,企业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让员工了解转岗分流的原因和意义,同时也需要与员工进行个别协调,了解员工的意愿和需求。
4. 实施落实,一旦方案确定,企业需要立即开始实施,包括岗位调整、人员培训、薪酬调整等方面的工作。
5. 跟踪评估,企业需要对转岗分流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转岗分流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的转岗分流实施方案,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
2. 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 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
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如何做好职工转岗分流的思考
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如何做好职工转岗分流的思考作者:杨蓓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10期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转岗分流工作的前提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想做好职工转岗分流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转岗分流工作的首要前提,想要做到真正的做好转岗分流工作,就要真正的领会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真正精髓所在,企业应指示专门人员外出学习,将国家的改革精神真正的带回企业。
转岗分流工作是煤炭企业在自我改革、自我创新、自我提升的重大举措,是煤炭企业在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尝试,是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担当意识、改革决心、创新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对各级班子决策力、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检验,是对企业各部门员工凝聚力的重大检查。
领导层在决策前应充分调查论证,领会上级精神,结合企业实际,考虑员工意见,分析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在具体措施上达到高层领导和基层员工形成共识。
只有上下一心、统一思想、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自我加压,主动改革,以“等不起、坐不住、慢不得”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撸起袖子真抓实干,真正领会国家精神、真正实施国家政策,才能保证转岗分流工作顺利推进。
二、思想教育、舆论宣传,是做好转岗分流的基础在转岗分流中,对员工提高思想教育,做好舆论宣传是做好转岗分流的基础,这就要求企业高层领导在职工转岗分流中,需要做到处处都能尽人意,尽全力。
即便集体的利益在协调中十分困难,但是一定要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基层员工的利益所在。
更重要的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改变职工心理根深蒂固的“铁饭碗”思想,在许多煤炭企业中,许多职工还存在着“走一处不如留一处”的思想,宁愿守着国企的“铁饭碗”,也不愿另谋职业。
这就需要企业关切员工情绪和找到转岗分流实施困难的真正原因所在,积极号召,努力帮助吗,鼓励企业职工能够放下思想包袱,从国家政策和就业现状出发,让职工了解“转岗不是下岗、分流不是失业”,并将企业员工关心的企业待遇、五险一金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增强每个职工的安全感、归属感,消除职工的抵触情绪,是做好转岗分流工作的重要环节。
煤矿转岗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转岗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煤矿行业的转型升级,煤矿企业面临着转岗分流工作的重大挑战。
煤矿转岗分流工作是指在煤矿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员安置的过程中,通过转岗和分流等方式,合理安排煤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转岗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促进煤矿企业的转型升级,保障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岗分流工作的目标。
1. 促进煤矿企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2. 合理安置煤矿职工,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3. 促进煤矿职工的再就业和职业发展,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转岗分流工作规划。
煤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产业发展情况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转岗分流工作规划。
规划应包括转岗职工的数量、分流岗位的类型、再就业培训计划等内容,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煤矿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职工的实际情况。
2. 开展职业能力评估。
对煤矿职工进行职业能力评估,全面了解职工的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和职业意愿,为职工的转岗分流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结果将作为职工转岗分流的重要参考,确保职工的转岗分流工作符合其个人的发展需求和职业规划。
3. 提供再就业培训。
针对不同类型的煤矿职工,开展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帮助职工提升就业竞争力,顺利实现转岗分流。
4. 开展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为转岗分流的煤矿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等服务。
同时,积极开展就业对接活动,促进职工的再就业和职业发展。
5. 加强政策支持。
煤矿企业应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包括转岗分流补贴、再就业培训补助、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为转岗分流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四、实施效果评估。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转岗分流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对转岗职工的再就业情况、职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转岗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转岗分流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XX煤电公司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附件
XX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为了细化员工管理、完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员工调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员工调动管理有关待遇
(一)经总办会同意后,总经理批准同意调出人员后,从签字批准之月起三个月内,停发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由企业代发、代扣、代缴。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正式调离人员,从第四个月起,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及企业缴纳额全部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仍不变。
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拟调人员,方可办理正常调转手续。
(三)员工在拟调期间,仍享受公司规定的各类假期,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对于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缺勤人员按旷工处理,并按照《XX煤电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北魏煤电人资〔2013〕12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此办法自即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浅析国企“三供一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途径
浅析国企“三供一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途径赵婷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社区服务中心河北唐山063000摘要: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各级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家国有企业以巩固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全力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
在确保“三供一业”人员同步分离移交到位的同时,应当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改革发展意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创新人员分流安置新途径,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员工分流安置工作是各国有企业面临“三供一业”系统移交后续的一项重要工作。
将之前从事“三供一业”生活服务的员工向其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行业进行分流、转移和安置的同时,一方面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争取离岗退出政策;另一方面要对原本从事“三供一业”的员工谋划出路,逐步推进分离移交、分流输出,实现合理安置。
一、利用好政策,开发新项目,实现新增长,扩大新就业(一)在岗员工退出和分离移交一方面,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符合病退条件的在岗员工办理退休(病退)手续,实现在岗减员;另一方面,积极制定推行离岗创业等政策退出,制定出台鼓励本企业员工创业的政策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员工办理离岗创业,由在岗转为不在岗。
在已签订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基础上,按照约定的人员移交接收数量,本着“人随资产走、人随职能走”的原则,组织符合接收方条件的“三供一业”在岗员工从移交企业划转到接收方。
(二)在岗员工创业、分流、输出通过成立新公司、新项目实现分流人员安置。
加大多元投资公司以及对外创收新项目开发力度,在完全成本核算零上运转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安置富余人员。
利用上级扶持政策组织员工自主创业。
利用好政府、工会等帮扶政策,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员工进行自主创业,积极帮助自主创业的员工申请帮扶资金,提供创业场所,跑办各种手续,鼓励员工自主创业或团队创业。
煤矿转岗分流方案
煤矿转岗分流方案一、背景介绍煤矿作为传统工业领域的重要一环,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能源结构的转型,煤矿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
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煤矿企业需要优化岗位布局和人员配置,实施转岗分流方案,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转岗分流方案,实现煤矿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合理配置资源、职工自愿原则。
三、煤矿转岗分流方案的制定流程1.意见征集:煤矿企业组织内部征求职工对转岗分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意见。
2.资源分析:对职工的岗位需求和企业资源进行分析,确定需要转岗的岗位和类型。
3.岗位评估:对煤矿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哪些岗位适合转岗,哪些岗位需要淘汰或减少。
4.岗位调整:根据岗位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合并或划分新的岗位。
5.人员匹配:根据职工的能力、技能和兴趣等因素,进行岗位匹配,将职工分流到适合的岗位。
6.培训安置:对转岗的职工进行培训,提升其适应新岗位的能力,确保转岗的顺利进行。
7.转岗实施:根据分流方案,逐步推行转岗,确保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煤矿转岗分流方案的具体措施1.针对有转岗意愿的职工,建立岗位信息库,提供岗位信息和能力要求,帮助职工选择合适的转岗岗位。
2.组织专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转岗评估,评估职工的能力、技能和适应能力,为职工提供准确的岗位匹配建议。
3.针对需要减少或淘汰的岗位,通过提前退休、转岗或培训等方式,逐步减少这些岗位的数量。
4.培训安置措施:为转岗职工提供培训机会,包括新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帮助职工适应新的岗位。
5.在转岗过程中,建立转岗职工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职工对转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优化转岗方案。
五、煤矿转岗分流方案的效益与风险1. 效益•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主意识,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面对煤炭企业转岗分流,如何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面对煤炭企业转岗分流,如何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作者:张桂芬来源:《企业文化·中旬刊》2016年第04期摘要: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能源改革,煤炭企业自身结构调整必不可少。
为了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和响应国家号召,必要的转岗分流会对产能升级产生积极的影响。
而转岗分流势必会影响职工原本的日常生活,为了最大可能的消除影响,企业必须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安顿和处理好老职工和新职工的关系。
尽可能打消职工的心里顾虑和使之融入新的工作环境。
让转岗职工可以理解和支持企业,与企业共同发展。
关键词:转岗分流;职工;思想工作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我国已逐渐从高速发展转到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中,国家经济的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1]。
而作为能源开采的煤炭市场前景不容乐观。
近年来煤炭价格连续大幅下滑、煤炭产能过剩,企业经营成本日益加剧,煤炭企业的利润随之不断减少。
在这样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煤炭行业的竞争越发激烈。
为了使煤炭企业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得以生存,就必须要改革创新,充分的发挥企业的资源、人才等内部综合实力。
而面对企业的改革中,岗位人员冗余、效率底下是企业面临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合理的转岗分流是最好的措施。
但是转岗分流就会涉及到人员调动和影响职工自身利益,如果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就会影响企业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行,牵涉企业长远发展。
如何保证转岗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思想的稳定,是摆在国家和企业高层人员面前的一大难题。
一、转岗分流面临的问题(一)职工对转岗分流的错误认识问题目前大多数煤炭企业的职工对转岗分流的认识不够正确,他们错误的以为转岗分流是对犯错误的职工或者是对落后职工的惩罚。
甚至很多的企业领导也有这样的想法,将一些违法、违纪和工作表现落后的职工转岗到一些工作强度相对较大,经济收入低,别人不愿意去的岗位工作。
在制定转岗制度时,制定了带有一定歧视的转岗标准。
煤炭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以铜川矿业公司为例
煤炭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以铜川矿业公司为例摘要:铜川矿业公司在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是陕西省富余人员安置涉及最多的煤炭企业,为了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进行了多方探索与实践,诸如“走出去”创业、完善分流安置制度与机构、煤炭主业与其他附业并重、政企合作等多项举措在富余人员安置方面收效明显。
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提供参考经验。
关键词:煤炭行业;铜川矿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措施前言我国煤炭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设置多、层级多、员工多、社会负担过重等人力资源问题。
随着”黄金十年”的过去,多数煤炭企业普遍亏损严重。
同时,国家开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钢铁、煤炭领域成为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的逐步实施,富余人员安置压力日益凸显。
其中,煤炭系统约 130 万人亟待分流安置。
这些富余人员安置是去产能工作的核心、关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对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作了重要部署。
陕西省委省政府依据中央部署,制定了《关于建立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长效机制的意见》(陕煤化党发[2016]13号)[1]。
铜川矿业公司成立于1955年,截止2016年底,公司在册职工19178人。
为响应国家去产能号召,关闭五对矿井,压缩贫瘦煤产能555万吨/年的情况下,富余人员13513人,是陕西省关井力度最大,涉及人员最多,面临困难最大的煤炭企业。
为了能够切实安置好每一名受波及的职工,公司从富余人员的产生根源入手,分析了多种分流安置措施的利弊得失,结合自身现状,因地制宜地设计出合理的分流方案和实施方案。
不仅保证了企业自身的稳定发展,而且切实维护了受波及职工的根本利益。
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提供参考。
1 富余人员产生的历史原因第一、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普遍采取“多就业,低工资”,劳动力超标和效益差等问题日益凸显,企业办社会现象严重。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
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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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
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
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二、内部退养(一)内部退养的条件1、除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能专长并被聘任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岗位的技能工人外,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办理内部退养。
①生产矿的采掘、井下辅助和地面生产单位的男性岗位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普通工种5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50周岁及以上)。
②生产矿地面人员、地面后勤辅助单位人员、两级机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及以上)。
③各单位女性工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普通工种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40周岁及以上);女性管理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
④地面职工本企业累计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
2、各单位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能专长并被聘任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岗位的技能工人,经个人申请,单位综合研判认为不影响工作,并符合以上内部退养年龄条件的,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二)内部退养人员相关待遇1、内退人员执行内部退养生活费①申请内退时工龄在30年及以上的,生活费为1200元+年功工资;②申请内退时工龄在25-29年的,生活费为1000元+年功工资;③申请内退时工龄在25年以下的,生活费为800元+年功工资;按照以上标准扣缴完社会保险费后,低于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的,按最低生活费515元发放。
2、内退人员待遇的调整遇兰州市最低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遇在岗员工工资调整时,内退人员待遇不作调整。
3、内部退养期间,不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等。
产假、护理假待遇按规定在社会保险生育基金中支付。
4、内退前,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离岗前的健康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
5、内退待遇执行时间:自单位同意并办理完内部退养手续次月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之月止。
6、内退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企业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
7、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8、2015年7月6日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文件出台前已办理了内部退养的人员,其待遇按《关于降低职工薪酬共渡难关的通知》(窑司发〔2015〕308号)的相关规定,在原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同时降低10%。
改革文件出台后,申请办理了内部退养的人员,按本办法执行内退待遇。
(三)办理程序及日常管理1、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根据申请,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查档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批准。
集团公司机关人员由机关劳资查档审核,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登记表》,办理内部退养审批程序。
4、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三、轮流休息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现状,在工作任务不饱满、用工超定员、亏损严重、成本居高不下,不足以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应实行轮流休息。
(一)轮岗休息范围、时间1、生产矿采掘一线和井下辅助人员不实行轮流休息,其他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
2、地面生产单位生产一线和必需辅助人员不实行轮流休息,其他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
3、辅助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
精益矿山公司、金能公司民勤林场、建材中心等有季节性生产的单位在实行季节性停产期间集中休息。
4、对二级单位生产量不足、产品滞销、亏损严重或实行间歇式生产的车间、班组以及富余人员均可实行轮流休息或在停产时集中休息。
(二)轮流休息时间各单位安排人员轮流休息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每3-4个月每人至少轮休一次,全年每人至少轮休3个月。
具体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自定。
(三)轮流休息待遇轮流休息期间集团公司执行统一待遇,按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年功工资的标准发放(遇兰州市最低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扣缴后工资低于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的按最低生活费发放。
轮休期间可首先冲减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按年休假规定支付),其它法定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不计算在轮流休息时间内。
(四)轮流休息管理1、生产矿、地面生产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产品销售的)在实行轮流休息前,提前将轮流休息安排分月上报集团公司生产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2、各单位要制定《轮流休息实施方案》,在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合理地安排好职工轮流休息,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道和透明,一视同仁,尽量使本单位所有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轮流休息天数均衡,按综合公开的规定每月对轮流休息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3、集团公司领导、部室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轮流休息制度,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轮流休息的,一年内要有3个月工资按轮流休息的待遇执行。
4、个别职工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执行轮流休息制度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到采掘一线工作,并在采掘一线工作必须满2年以上才能再次调动。
四、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一)范围对达不到内部退养条件又未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的其他人员(除所在单位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技能操作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综合研判认为不影响工作,可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二)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中断劳动关系期限3-5年。
(三)办理程序1、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根据申请,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审核,单位综合研判研究同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审。
3、做好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4、本单位与个人签订《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书》,出具中断劳动关系证明书,办理中断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5、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中断劳动关系人员管理1、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间,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中断劳动关系协议期间,停止支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各种福利等,不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等。
3、中断劳动关系人员,须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主动回原单位提出书面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前,要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费用个人负担。
如遇肢体残疾、人身重大疾病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再录用,计算发放本企业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年限不能办理退休,所需补交社会保险费用自行承担,不计算本企业工龄,只计算缴费年限。
7、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前,要如实说明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8、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后,不再执行试用期,劳动关系中断期间不计算企业工龄,中断劳动关系前、恢复关系后本企业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五、各二级单位是转岗分流工作的主体,要认真履行担当好主体责任,在具体实施转岗分流工作时,要正确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对影响当期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制定好工作预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做到稳步推进。
各单位不得因为执行本办法影响工作或造成缺员而申请补员和增加管理人员。
六、凡是享受最低生活费的内退人员、轮岗休息人员,集团公司财务按月及时拨付工资费用,各二级单位按月一次性发放,不得拖欠,其他人员一律按原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