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新人基本法资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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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TA扬帆快速晋升SA
TA基本法晋升SA
方案对象:见习业务代表TA
方案时间:2008年4月1日-2008年12月30日
晋升标准: 见习业务代表于最近三个月内
1、个人累计FYC1800元, 2、新契约4件,且方案期间直接增员1人; 注:当月达到条件,可于次月予以提前晋升。
时间:入司3个月或连续三个月 晋升标准: 1、累计fyc≥1800元, 2、新契约件数4件
如在第四至六个工作月内达到基本法晋升SA的条件,责自达标次月起, 每月维持在SA及以上级别,可恢复责任津贴,但之前月份不再补发。 注3:TA如在入司六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基本法晋升SA者,则自第七个月 起,将不再享受责任津贴。 注4:第7-12个工作月中“各代增员人数”要求的“1人”是指当月至少 有一名fyc≥300元的直接或间接增员
增才奖金
月度 3 6 9 12
被增员者累计FYC
≥2400 ≥6000 ≥10000 ≥15000
增才奖
200 300 400 600
“扬帆计划”快速晋升方案 与基本法晋升对照
通则 (1)业务员晋升需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业务员晋升时,继续率必须达到75%以上 (3)直接增员指入职为TA的人员,聘才人员不计入 (4)重新入司人员不记为新增员 (5)晋升人员需参加公司规定的相应的晋升培训
• 业务主任的特别给付项目-- 公积金提取
业务主任可享受公积金,公积金总额= 个人每月管理津贴 ×5%+公司等额补贴数
谢谢!
月份
1-12月津贴 当月fyc标准(元)
第1-3工 作月
第4-6工 作月
第7-12工 作月
600≤月fyc<1000 1000≤月fyc<1800 1800≤月fyc<3000
月fyc≥3000 600≤月fyc<1000 1000≤月fyc<1800 1800≤月fyc<3000
月fyc≥3000 月fyc≥1200
各职级保险金额
特别给付项目
职级
见习业务代表 正式业务代表
销售经理 业务主任
意外伤残及 身故保险
20,000元 5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疾病身故保险
无 5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住院医疗保险 (不含急、门诊)
无 5,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SA、SM、SD基本法晋升AS
时间:任SA满三个月,最近三个月 内达到下列条件,次月予以晋升;
晋升标准: 1、个人累计fyc3000元; 2、个人新契约件数9件; 3、增员3人; 4、本人与所增人员累计fyc8000元
特别给付项目
公司为业务人员提供的特别给付项目
• Ⅰ 疾病身故保险 • Ⅱ 意外伤残及身故保险 • Ⅲ 住院医疗保险(不含急、门诊) • Ⅳ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Ⅴ 公积金
(二)SA、SM、SD扬帆晋升AS
方案对象:正式业务代表SA
方案期间:2008年4月1日-12月30日
晋升标准: 任职满3个月的SA,在最近的三个月内 1、累计FYC2400元, 2、新契约件数9件; 本人与所增人员4人,累计FYC≥7500元且最 近3个月内新增直接增员(TA)1人
注:当月达到条件,次月予以晋升
新人财务支持行业最高
各代增员人数(人) (增员fyc ≥300元)
-----
责任津 贴(元)
来自百度文库300
500
800
------
1500 400
600
800
1500
1
800
注1:15日以后入司的见习业务代表,在计算第一个工作月责任津贴 的月FYC标准时,入司当月及次月的月FYC可一并计入。
注2:见习业务代表在入司第三个工作月末如达到基本法晋升为SA的 条件,则自第四个工作月起,每月维持在SA及以上级别并达到表中相应 月份的条件,可继续享受责任津贴,否则暂停享受责任津贴。
见习业务代表的增员权力
见习业务代表可做增员者,并在晋升为正式业务代 表之月起享受增员奖金,享受增员奖金的月份为: 12个工作月-晋升正式业务代表所经过工作月; 享受的标准为:增员奖金=直接增员当月FYC×6%。
佣金-正式业务代表层级利益
• 首年度佣金(FYC) • 续年度佣金(RYC) • 优质续保奖金 • 增员奖金 • 增才奖金 • 个人销售奖金 • 个人年终奖金
基本法介绍
2008年11月
内容介绍-框架
• 职级分布 • 手续费设置情况 • 基本法晋升与考核 • 扬帆晋升
销售系列
职级
业务系统职级图
组织系列
业务总监AD
高级销售经理 SD
业务经理 UM 高级业务主任 SS
销售经理 SM
正式业务员 SA
业务主任 AS
见习业务员 TA
佣金-见习业务代表级利益
• 首年度佣金 • 续年度佣金 • 新人责任津贴 • 推荐新人权力
意外伤害医疗 保险 无
3,000元 5,000元 5,000元
注: • 以上保险内容及责任分别对应于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保险(仅限于身
故责任)、团体医疗保险(不含急、门诊)及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 疾病身故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仅适用于入司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如实填写《代理健
康告知书》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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