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保险新版基本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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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办法
(2012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4)
第三章人员管理 (8)
第四章工作管理 (14)
第五章品质管理 (16)
第六章薪资和福利 (25)
第七章晋升与维持考核标准 (38)
第八章相关说明 (44)
第九章附则 (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庭保险顾问(Family Insurance Consultant,简称FIC)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保险系列一支高端的家庭保险规划团队。为规范家庭保险顾问团队管理,明确家庭保险顾问的定位、职责和发展规划,依照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办法》(2012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保险顾问”是指符合公司聘用条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从事银行保险销售和销售团队管理的人员,包括各级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营业部经理。
第三条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家庭保险顾问(FIC):是指根据公司与合作商业银行相关协议,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推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并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营业组经理:是指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推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并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进行日常辅导,协助营业部经理管理团队、达成业绩指标的人员。
三、营业部经理:是指与合作渠道保持定期的联系,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进行日常管理、培训、辅导,并对团队的整体业绩达成负责的人员。
第四条家庭保险顾问所有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均依托于《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其中,本办法为《劳动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因而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凡本公司有关家庭保险顾问的管理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保险FIC系列“家庭保险顾问”。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六条 家庭保险顾问组织架构
第七条 营业部、营业组设立条件
一、分公司银保二部根据当地机构银行保险FIC 业务规模、渠道、网点、人力发展需要,按渠道设立营业部、营业组;
二、营业部可管辖多条渠道;营业组所辖网点必须为单一渠道网点,不允许跨渠道作业;
三、营业部、营业组的设立及营业部经理、营业组经理的任命需向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任命;
分公司银保部
银保二部
营业部
营业组 营业组 营业部
FIC …… FIC ……
FIC
……
四、营业部设立条件:
(一)营业部经理1名,家庭保险顾问8名以上;
(二)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连续三个月累计达成FYC36000元;
(三)所辖渠道尚未设立营业部;
五、营业组设立条件:
(一)营业部所辖家庭保险顾问15名以上;
(二)营业部连续三个月累计达成FYC54000元;
(三)营业组经理1名,家庭保险顾问4名以上;
(四)营业组所辖家庭保险顾问(含组经理本人)连续三个月累计人均达成FYC1800元;
(五)营业组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所在网点为单一渠道网点。
第八条家庭保险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家庭保险顾问(FIC)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考核期内的各项业务和品质指标;
(二)负责所辖渠道网点的关系维护,对银行人员提供保险知识、销售技能等培训和销售辅导工作;
(三)与银行人员共同拜访客户;
(四)对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险种推介等相关的服务;
(五)完成客户签约事项;
(六)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保全、理赔和续期等服务工作;
(七)每日填写工作日志等相关工作报表;
(八)按公司规定时间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
(九)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网点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上级经理;
(十)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
(十一)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项;
(十二)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营业组经理主要职责
(一)完成所辖营业组的各项业务、品质和管理指标,保证月度及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定期检查家庭保险顾问的日常工作,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品质管理和活动量管理,提升家庭保险顾问的综合素质和销售技能;
(三)随时监督家庭保险顾问的产品销售情况,对销售策略、激励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达成各阶段考核任务目标;
(四)按公司规定组织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按时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
(五)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营业部经理;
(六)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
(七)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
项;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业部经理主要职责
(一)完成所辖营业部的各项业务、品质和管理指标,保证月度及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负责渠道和网点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确保公司与银行交流畅通;
(三)定期检查所辖营业组经理、家庭保险顾问的日常工作,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调整销售策略,制定激励措施、培训计划;
(五)按公司规定组织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按时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
(六)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七)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
(八)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项;
(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