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规程(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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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

煤矿救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救护指战员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第四节抢救指挥第五节灾变处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百九十二条矿井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解读】本条文是对矿山救护队工作性质的规定。

明确了矿山救护队员的性质和待遇即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各种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是职业性、技术性组织。

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矿山救护队的职业性在于:救护指战员要以抢险救灾为中心任务,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严格管理、严格训练,熟悉矿井巷道路线,检查消除隐患,并有不少于6人的小队执行昼夜值班,接到事故通知后要在1min内出动(不需乘车时出动时不超过2min)。

矿山救护队的技术性在于:为了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每个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必须熟悉矿井采掘、通风、机电、急救和处理矿井各种灾害事故以及安全法规等方面的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各种救护装备的性能、构造和维护保养,并能熟练操作和排除故障;掌握在处理矿井灾害过程中需要救护队进行的各种技术操作等。

矿山救护人员的工作是非常繁重和艰苦的,也是非常光荣的。

他们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因本岗位工作特殊,操作复杂,不是普通工人能够胜任的操作人员。

矿山救护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矿山救护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是以小队为单位工作的。

这就要求每个参加抢救工作的救护队员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动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的完成救灾任务。

否则,每一个救护队员的微小失误都会使救护小队贻误战机,都可能造成抢险救灾工作的失败。

第四百九十三条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矿山救护规程》课件

《矿山救护规程》课件
针对瓦斯爆炸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加 强瓦斯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矿 山安全水平。
案例三:某矿山的透水事故救援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7字
总结词:团队协作、快速排水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矿山救护队与其他救援力量密切配合,启动应急排水系统 ,尽快排出矿坑积水。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详细描述
在此添加您的文本16字
05
06
救援结束后,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总结, 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案例二:某矿山的瓦斯爆炸事故救援
总结词:预防为主、强化监管
详细描述
事故发生前,矿山监管部门对矿山安 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瓦斯超标问题 。
监管部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矿 山企业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事故发生后,矿山救护队迅速到达现 场,进行人员搜救和受伤人员救治。
职责划分
明确各层级、各岗位人员 在矿山救护中的具体职责 和工作内容。
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 应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 时能够迅速启动救援行动 。
矿山救护装备与设施
基本装备
列举矿山救护队必须配备 的装备,如氧气呼吸器、 救援车辆、急救箱等。
特殊装备
针对特定事故类型,需要 配备的特殊救援装备和技 术。
矿山救护技术与方法
基本技术
方法选择
介绍矿山救护的基本技术,如心肺复 苏、止血包扎等。
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情况,选择合适 的救援技术和方法。
特殊技术
针对特定事故类型,需要掌握的特殊 救援技术,如矿井排水、隧道塌方救 援等。
矿山救护技术与方法
基本技术
方法选择
介绍矿山救护的基本技术,如心肺复 苏、止血包扎等。
组织架构
描述矿山救护队的组成, 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 和辅助人员等。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矿山作为重要的资源开采地,我国多处矿山深受社会的关注,因此涉及到救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也是不容忽视的。

为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了《矿山救护规程》,以确保矿山抢救工作的有效性和顺利进行。

第一条为了确保矿山救护活动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矿工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本规定制定,毋容触犯。

第二条山救护活动由矿山内部进行,必须由专业的救护小组进行,由救护队长负责救护活动的统筹及实施,以确保救护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山内部必须建立救护小组,并定期开展救护培训,加强救护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救护队员能够胜任救护工作。

第四条山救护活动需要有效利用先进的安全保障技术,对矿山采矿工作室和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矿山安全。

第五条山救护活动必须有效救护工具,包括安全带、安全帽、救护箱和紧急救护药品,以确保矿工们的安全。

第六条护活动必须准备好最佳的救护路线,包括正确的进入及逃出措施。

对于密闭的矿山,必须准备轻便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矿业现场空气的流通性。

第七条山救护小组必须定期履行抢救责任,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在发生救护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采取现场救护措施,及时抢救受伤、受困的矿工,确保矿山安全。

第八条矿山发生爆炸事故,必须在矿区外建立安全区域,并配备有效的应急逃生设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逃生,降低爆炸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山救护活动应定期评估,以保证救护活动的顺利实施、落实。

第十条位必须依法尽到责任,对涉及到矿山抢救工作的不作为和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以上就是《矿山救护规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有效地保护矿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引导他们正确的生产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矿山救护车操作规程

矿山救护车操作规程

矿山救护车操作规程矿山救护车操作规程一、概述矿山救护车是矿山生产安全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设备,其主要任务是在矿山发生事故时及时进行紧急救援,保障伤员的生命安全。

为确保矿山救护车的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救护车驾驶经验。

2. 操作人员要年龄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 操作人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熟悉救护车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及急救措施。

三、救护车准备1. 每天上班前,操作人员要对救护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救护车的各项功能正常。

2. 检查车辆的燃油、水温、电压等指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 检查车辆的灯光、喇叭等是否正常工作。

4. 检查药品及急救器械箱内的药品、器械是否完好。

四、救援操作1. 在接到紧急救援任务后,操作人员要立即启动救护车,带上必要的急救箱、氧气瓶等急救设备。

2. 在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并尽快赶到事故现场。

3. 到达事故现场后,要确保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戴好头盔、口罩等。

4. 对于事故现场的伤员,操作人员要进行初步检查和急救处理,按照急救原则进行相应的救治。

5. 针对伤员的不同情况,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医疗机构,组织转运或请求专业医疗救援。

6. 在救援工作中,操作人员要保持沉着冷静,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确保伤员的安全。

五、应急反应1. 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要按照矿山救护车的应急预案行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保障救援的快速响应。

2. 在救援工作中,操作人员要与其他救援人员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合力。

3. 每次紧急救援后,操作人员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以备下一次救援。

六、事故报告与记录1. 每次紧急救援完毕后,操作人员要向上级报告,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伤员状况、急救措施等。

2. 将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归纳,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完善救援工作。

七、定期维护保养1. 救护车要按照规定的里程数及时进行定期保养,保证车辆的性能稳定。

矿山救护规程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矿山救护规程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89ICS13.100D 09备案号:22146—2007AQ矿山救护规程Mine rescue regulations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AQ1008—2007目次前言 (391)1 范围 (39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92)3 术语和定义 (392)4 总则 (395)5矿山应急救援组织 (396)6 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 (402)7 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 (409)8 矿山救护队培训与训练 (416)9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 (419)10 矿山事故救援 (425)390AQ1008—2007前言本标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为依据制定的。

标准的总体结构和内容是根据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与建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就其涉及的相关工作和方面进行了规范与规定。

本标准以《煤矿救护规程》为基础修订。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武汉安全与环保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坚、孟斌成、邱雁、田得雨、肖文儒、张安琦、李文俊、彭兴文、侯建明、王立兵、张军义、张延寿。

391AQ100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工作涉及的矿山应急救援组织、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矿山救护队培训与训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矿山事故救援等各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矿山企业,矿山救护队伍及管理部门,不适于石油和天然气、液态矿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矿山救护队规程对新招队员的规定

矿山救护队规程对新招队员的规定

《矿山救护队规程》对新招队员的规定
一、新招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具有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标准,从事井下工作在一年以上,并经过培训、考核、试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二、救护队实行队员服役合同制。

正式入队前,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输送队员单位和队员本人签订服役合同,合同期为3~5年。

队员服役期满,本人表现较好、身体条件等符合要求的可再续签合同,延长服役年限。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队工作者;(7)脸型特殊不适合配用面罩者。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是我们国家的重要资源,为了保护矿山工人的安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矿山救护规程》。

一、救护设备1、矿山应具备以下救护设备:(1)矿山消防器材:应建立矿山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符合国家标准。

(2)救护用品:包括应急药品、安全帽、救生衣及手套等。

(3)救护设备:主要包括脱险装置、吊索及救护摆渡车等。

(4)护送车辆:应配备救护摆渡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2、矿山救护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并保证及时更新。

二、救护程序1、突发灾害发生时,负责人应立即向全体工人发出警报;同时,应立即派出救护队伍,并组织工会、团体等宣传救护知识,提高全体工人安全意识。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护。

3、抢险救护时,必须先从危险区域撤离,尽快拉出矿山,并组织鼓励和帮助受伤、失踪工人治疗和恢复生活。

4、发生灾难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改进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防护1、矿山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实施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教育,规范安全操作。

2、矿山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应急资源,做好突发事件的抗震准备,确保矿山工人安全。

3、矿山应根据矿山安全防护要求,建立制度,强化安全检查,定期维护矿山设备,及时更新安全设备,以防止灾害发生。

4、应定期完成职工安全培训,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四、监督检查矿山应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救护设备、紧急预案实施情况及矿山安全状况,并及时根据情况作出改进措施。

五、事故责任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警示社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矿山救护规程》的制定,旨在促进我国矿山的安全管理,保护矿山工人的生命安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在矿山中制定、实施有效的安全护卫措施,安全救护煤矿工人和救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或缩小因矿山发生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矿山救护的基本原则1.安全首位原则:保证矿山工作场所的安全,促进工作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

2.积极预防原则:采取积极预防和加强管理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安全文化。

3.充分准备原则:准备好顶层设计、应急预案和救护设备,提供快速、有效的救护支援。

4.及时反应原则:及时反应矿山事故,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减少损失。

三、矿山救护的具体措施1.据《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矿山救护规程,确定救护技术支援、救护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救护设备的配置等。

2.矿应充分利用科技进步成果,积极开发和推广应急救护设备,包括通讯系统、先进的通风系统、煤矿救护车辆、自动报警装置、急救药品等,以提高救护的实效性。

3.立健全应急救护组织机构,将救护设施、设备、人员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从主体责任、技术设备、现场救护等方面的救护措施。

4.强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救护设备和救护机构的检查,检查现场安全救护设施,确保其可用性。

5.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救护技能培训,定期考核培训效果,确保工作人员具备足够的技能,从而做到及时有效地救护。

6.强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救护规则,健全安全检查机制,严打违规处理,确保安全救护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四、矿山救护的制度建设1.律规定:在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明确矿山救护的制度建设等重要事项。

2.度研究:研究我国当前的矿山救护制度,提出建设更完善的矿山救护制度的方案。

3.织结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矿山救护组织机构,将原有和新建的职责分工协调有机结合起来。

4.度实施:将矿山救护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纳入各矿安全管理制度中,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矿山救护制度得到落实。

5.果评估:定期对矿山救护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全过程评估,及时发现不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断改进矿山救护制度的有效实施。

矿山救护

矿山救护

(1)承担全区及甘肃西北部重特大、复杂事故的抢险救灾 工作; (2)负责全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业务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 (3)具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人才、技术、装备、物资储 备等功能; (4)具备组织全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技术比武与培训演练 功能; (5)承担全区矿山应急救援指战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6)承办有关矿山应急救援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设计相关矿山救护规程基本规定
• 4.4 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以下同)均应设 立矿山救护队,地方政府或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 矿山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 矿山救护大队或矿山救护中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 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 取得三级以上资质(*根据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行政 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资质认定已取消) • 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签订救护协议的救护队服 务半径不得超过100km;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区)煤炭 行业管理部门规划、批准,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护大(中)队。 矿山救护队驻地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年生产规模60× 104t(含)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救护队服务 半径超过100km的矿井必须设臵独立的矿山救护队。
井下:
煤矿井巷中使用的无线高频救护通讯系统。
应急搜救 能够探测埋在煤矿井巷坍塌和冒落区下面受灾人员的生命探 测仪器。
救援装备: 深井应急救援提升装备。 救援机器人。 破拆设备。 井下探测设备。 直升机。
1.救护队经费来源受限,受企业效益影响大。 2.救援装备研发不足。 3.与矿井安全生产的衔接差。 a.矿井井下安全工程与矿山救援的关联性尚需加强。每个矿 均有其自身特点,例:快速密闭的规格与该矿井下巷道规格 是否相符。 b.很多矿井开采易自燃煤层,易出现火区,启封火区密闭时, 易于进氧致火区复燃并发生重大事故,是否有较好的技术方 面的解决办法,例:遥控机械人探测(无需人工智能化设计) 结合快速密闭技术。 c.预留密闭墙的处理(修整为适于展开快速密闭的规格)。

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编总则 (1)第二编井工部分 (2)第一章开采 (2)第一节一般规定 (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3)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6)第四节采掘机械 (9)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1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11)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11)第八节防止坠落 (12)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12)第一节通风 (12)第二节瓦斯防治 (16)第三节粉尘防治 (19)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第一节一般规定 (20)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0)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第一节一般规定 (22)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4)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25)第五章防灭火 (26)第一节一般规定 (26)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7)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29)第六章防治水 (30)第一节一般规定 (30)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0)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0)第四节井下排水 (32)第五节探放水 (33)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5)第三节井下爆破 (36)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39)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39)第二节立井提升 (43)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6)第四节提升装置 (49)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52)第九章电气 (53)第一节一般规定 (53)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4)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碉室 (55)第四节井下电缆 (55)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6)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7)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8)第十章煤矿救护 (59)第一节一般规定 (59)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9)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9)第四节抢救指挥 (61)第五节灾变处理 (61)第三编露天部分 (63)第一章一般规定 (63)第二章采剥 (64)第一节台阶 (64)第二节穿孔 (64)第三节爆破 (64)第四节采装 (66)第三章运输 (68)第一节铁路运输 (68)第二节汽车运输 (71)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 (71)第四章排土 (72)第五章滑坡防治 (73)第六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73)第一节防治水 (73)第二节防灭火 (74)第七章电气 (74)第一节一般规定 (74)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74)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74)第四节电力牵引 (75)第五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76)第六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77)第七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78)第八节爆炸材料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79)第八章设备检修 (79)第四编职业危害 (80)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80)第二章健康监护 (80)附录一: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81)附录二:本规程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数学符号说明 (86)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是指当矿工发生危险或意外时,要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来保诊矿工的安全。

由于矿山的环境危险、极端天气、运输不安全等原因,有时候需要紧急进行矿山救护行动,所以建立一套科学的矿山救护规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矿山救护规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现场救护
现场救护是矿山救护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步骤。

现场救护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判断和控制危险情况,并尽快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伤害扩大。

现场救护时,需要对应急抢险情况,立即行动,采取全面防护措施,保护矿工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矿山救护和抢险
矿山救护与抢险是矿山救护规程的重点。

矿山救护的主要目的是立即采取措施,搜救被困的矿工,解救受害者,解除危险,恢复安全秩序。

抢险的主要任务是对现场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制定重点防护措施,通过科学有效地开展抢险施救工作,使受害者尽可能得到安全解救。

三、矿山救护培训
矿山救护培训是矿山救护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矿山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相关培训,使矿工们了解矿山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为灾难预防和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矿山安全预防措施
矿山安全预防措施是矿山救护规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它们包括矿山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以及矿山安全防护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它们的目的是确保矿山安全可持续发展,降低意外和灾难的发生,提高矿山安全可控性。

总之,建立完整的矿山救护规程,不仅可以为矿工们提供安全保障,还能有效地降低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可持续发展。

矿山救护规程完整

矿山救护规程完整

矿山救护规程第一章总则1. 为保证安全、快速有效的实施矿山企业生产与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保护矿山职工和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2.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

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是矿山一线特殊作业人员。

3. 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取得资质认证书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4. 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以下同)均应设矿山救护队,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矿山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护大队或矿山救护中队。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签订救护协议的救护队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00km: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规划、批准,方可联合建立矿山救护大(中)队。

矿山救护队驻地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年生产规模60×104t(含)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救护队服务半径超过100km的矿井必须设置独立的矿山救护队。

5. 矿山救护队必须独立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指导原则,坚持矿山救护队质量表准化建设,切实做好矿山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6. 矿山救护队所在企(事)业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应对在矿山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救护指战员给予奖励,对在抢救遇险人员.国家和集体财产中牺牲的救护指战员,应为其申报“革命烈士”称号。

第二章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一. 矿山救护队伍1. 救护大队a)救护大队有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

b)救护大队负责本区域内矿山重大灾变事故的处理与调度、指挥,对直属中队的直接领导,并对区域内其他矿山救护队,兼职矿山救护队,进行业务指导或领导,应具备本区域矿山救护指挥、培训、演习训练中心的功能c)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分别为正处、副矿处级),副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数人: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办公、战训、培训、后勤等)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矿山救护大队的指挥员的任免,应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备案2. 救护中队a)救护中队由三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

矿山救护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工作涉及的矿山应急救援组织、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矿山救护队培训与训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矿山事故救援等各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矿山企业,矿山救护队伍,不适用于石油和燃气、液态矿。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GB/T15663.8—1995《煤炭科技名词》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矿山救护指挥员:矿山救护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技术人员的统称。

地名基地:在处理矿山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提供气体组分分析和矿山医疗急救而设在矿山地面的后勤支持系统。

井下基地: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反风演习:生产矿井用于检查矿井反讽设施是否处于灵活、可靠,保证在处理矿山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迅速实现矿井反风一项安全技术性演练。

火风压: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风流逆转:由于煤与瓦斯突出或爆炸冲击波及火风压的作用,改变了矿井通风网络中局部或全部正常风流的现象。

直接灭火: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器材或直接挖出火源的方法。

高炮灭火:利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产生的空气泡沫混合体进灭火的方法。

干粉灭火:通过内装高压气瓶为动力,将干粉灭火剂发射到着火地点以扑灭矿山初期明火和油类、电器设备等火灾的方法。

惰性气体灭火:使用低氧、不燃烧、不助燃的混合气体,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

隔绝灭火: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构筑风墙,截断空气的供给,使火灾逐渐自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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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会:按程序进行苏生器准备,60s完成,操作不正确扣0.5分,超过时间扣1分。
14、自救器的操作有什么要求?
答:应知:过滤式、隔离式自救器的构造、原理、作用性能、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应会:能自己或给他人正确佩用,不能正确佩用扣0.5分。
15、电话值班员按规定接听和记录事故内容有那些?
答:具体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点、类别、遇险人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出动小队及人数、带队指挥员、记录人、出动时间、并立即拉响事故警报。
d)砖墙完成后,除两帮和顶可抹不大于100mm宽的泥浆外,墙面应整洁,砖缝线条应清晰,符合要求。
24、安装局部通风机和接风筒项目的标准要求有哪些?
答:a)安装和接线正确。
b)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
c)现场做接线头,局部通风机动力线接在防爆开关上,操作人员不限,使用挡板密封圈。
d)5节风筒,每节长度为10m,直径400mm;使用双反压边接头,吊环向上一致。
(9)氧气充填泵:将氧气从大容积氧气瓶抽出并充入小容积氧气瓶的升压泵(主要供矿山救护队充填氧气用)。
(10)自动苏生器: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员自动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的急救器具。
(11)高泡灭火:利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产生的空气泡沫混合体进行灭火的方法。
(12)热成像仪: 通过红外光学系统、红外探测器及电子处理系统,将物体表面红外辐射转换成可见图像的一种设备。它具有测温功能,能够定量显示物体表面温度分布情况,将灰度图像进行伪彩色编码,在每组编码中都带有图像和温度数据,可随时读取。
2)在框架顶梁和紧靠底板的横木上钉上四根立柱,立柱排列必须均匀,间距在380-460mm之间(中对中测量,量上不量下)。
b)钉板要求:
1)木板采用搭接方式,下板压上板,压接长度不少于20mm,两帮镶小板,在最上面的大板上钉托泥板。
2)每块大板不得少于8个钉子(可一钉两用),钉子必须穿过两块大板钉在立柱上。每块小板不得少于一个钉子,每个钉子要穿透两块小板钉在大板上。钉子必须钉实,不得空钉。
评分办法:急救知识回答不正确1处扣0.2分。按照模拟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发现操作错误1处扣0.2分。
20、如何对伤员进行止血固定操作?
答:1)用指压法对动脉止血。
2)用止血带对伤员进行止血。先在伤员小腿上部处用布料或衬垫将腿包扎一圈,再用止血带缠绕止血,然后在扎止血带处签上止血时间。
3)伤口处理:在伤口上盖上无菌纱布和干净敷料,然后用绷带包紧、扎牢。
d)瓦斯检定器:光谱清晰,性能良好、气密性、附件、吸收剂符合要求。
e)一氧化碳检定器:气密,推拉灵活,附件全,检定管在有效期内不少于30支。
8、中队业务知识考试的标准要求和评分办法是什么?
答:标准要求及评分方法: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内容按百分制出题,中队全体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少1人扣0.5分,中队平均分乘以5%即为中队业务知识得分。
16、闻警集合项目的评分方法是什么?
答:a)少于6人或未进行24h值班,该项无分。
b)不打预备铃扣0.2分。
c)出动时间超过规定,扣1分。
计时方法:自发出事故警报起至人员上车后汽车轮转动为止;不需乘车时,为最后一名队员离开着装室止。
d)事故电话内容错误、记录不全或缺项,每处扣0.2分。
e)未按规定的程序上车,缺1个程序扣0.2分。
e)8min完成。
25、安装高倍数泡沫灭火机项目的标准要求有哪些?
答:a)在安装地点备好1台防爆磁力启动器、3个防爆插座开关、连好线的四通接线盒、带电源的三相闸刀及水源。
b)将高泡机、潜水泵、配制好的药剂、水龙带等器材运至安装地点,进行安装。防爆四通接线盒的输入电缆要接在磁力启动器上,磁力起动器的输入电缆接在三相闸刀电源上,两处接线头必须现场做。风机、潜水泵与四通接线盒之间均采用事先接好的防爆插销、插座开关连接和控制,接线、安装应符合防爆要求。
7、中队主要装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什么标准要求?
答:a)正压氧气呼吸器:按照各种氧气呼吸器说明书的规定标准,检查在用氧气呼吸器性能。
b)负压氧气呼吸器:附件齐全,氧气瓶压力在18MPa以上,前五项性能检查合格。
c)自动苏生器:自动肺工作范围在12-16次/分,氧气瓶压力在15MPa以上,附件、工具齐全,各系统完好,不漏气。
(5)火区:井下火灾燃烧区域或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
(6)风障:在矿井巷道或工作面内引导风流的设施。
(7)人工呼吸: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借助人工的方法,强迫空气进出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
(8)氧气呼吸器校验仪:用以准确检验氧气呼吸器相关技术指标是否合乎规定标准的专用仪器。
12、2h氧气呼吸器的操作有什么要求?
答:应知:仪器的构造、性能、各部件名称、作用和氧气循环系统。
应会:能熟练地将4h氧气呼吸器更换成2h氧气呼吸器,30s按程序完成,操作不正确扣0.5分,超过时间扣0.5分。
13、自动苏生器的操作有什么要求?
答:应知:仪器的构造、性能、使用范围、主要部件名称及作用。
4、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a)特级: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b)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c)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d)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质量标准化考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
5、《规范》中对救护培训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6、对中队指战员在救援培训和训练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a)新队员入队前须经过救援工作基础培训;在职救护队员每年须经过救护大队组织的复训。
b)救援指挥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复训。
c)中队应组织军事和体质训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训练等。
d)中队应定期进行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每月至少进行1次单项或多项演习训练。
仪器部件名称及有关操作内容以仪器说明书为准;应知与应会得分各占50%;应知部分每种仪器至少提问两个问题,每错1题扣0.5分。
11、4h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操作有什么要求?
答:应知:仪器的构造、性能、各部件名称、作用和氧气循环系统。
应会:按规定对仪器设置至少6个故障,30min内正确进行仪器故障的判断并排除。故障判断错误或未排除1处扣0.5分,超过时间扣1分。
8)在3名队员处置伤员时,小队另两名队员将担架展开,同时,再由一名队员躺在担架上,试验担架是否牢固可靠。
21、挂风障项目的标准要求有哪些?
答:a)用4根方木架设带底梁的梯形框架,在框架中间用方木打一立柱。架腿、立柱必须坐在底梁上。中柱上下垂直,边柱紧靠两帮。
b)风障四周用压条压严,钉在骨架上。中间立柱处,竖压1根压条,每根压条不少于3个钉子,压条两端与钉子间距不得大于100mm。同一根压条上的钉子分布均匀(相差不得超过150mm)。
答:a)建立培训机构,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制定救护大队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
b)协助矿山企业对职工开展矿山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
c)按规定组织对救护队(兼职救护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特种训练。
d)举办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典型案例的专题讲座。
e)指战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各种培训。
评分办法:查原始记录和资料,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4)固定。在踝关节、膝关节两侧放上衬垫,再在小腿两侧放上两块合适的夹板,用四段绷带将夹板固定。
5)四段绷带布置均匀,缠绕时绷带要展开理顺。
6)每一圈绷带都要留打结头,打结要牢固,松紧度要适当(顺夹板拉动位移不得超过20mm),打结要打方结,结要打在一边的夹板上。
7)两侧夹板要平行一致,两端头相差不得大于50mm。
c)同一根压条上的钉子分布大致均匀,底压条上相邻两个钉子的间距不得小于1m,其余各根压条上相邻两个钉子的间距不得小于0.5m。钉子必须全部钉入骨架内,跑钉、弯钉允许补钉。
d)结构牢固,四周严密。
e)4min完成。
22、建造木板密闭墙项目的标准要求有哪些?
答:a)骨架结构:
1)先用3根方木设一梯形框架,再用一根方木紧靠巷道底板,钉在框架两腿上。
一、《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部分
1、《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是什么?
答: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定办法。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队、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活动。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专业术语解释?
答:(1)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f)待机队转为值班队超过规定时间扣0.2分。
17、小队下井准备的标准要求是什么?
答:a)按《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根据事故类别要求带齐基本技术装备。
b)指战员穿统一的战斗服、携带装备下车
c)领取和布置任务明确。
d)正确进行氧气呼吸器战前(包括自检和互检)检查,并做好入井准备,120s完成。
18、小队下井准备项目的评分办法是什么?
答:a)小队和个人装备每缺少1件扣0.2分。
b)每有1人不穿战斗服,扣0.5分。
c)入井准备顺序颠倒、漏项、漏报或报告内容错误,每处扣0.3分。
d)战前检查超过规定时间扣0.5分。每有1人战前检查不正确扣0.3分。
19、急救知识及心肺复苏操作标准要求和评分办法是什么?
答:标准要求:掌握现场急救基本知识,能够对伤员受何种伤害、伤害部位、伤害程度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并熟练掌握各种现场急救方法和处理技术。主要内容包括:能准确地判断伤员的真死和假死,正确对伤员进行伤情检查和诊断,掌握人工呼吸、心肺复苏(CPR)、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以及伤员搬运等现场急救处理技术,能够正确对模拟人进行心肺复苏的单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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