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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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工负责。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4. 依法治企,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5.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

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6.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迅速处理。

7.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五、实施与监督1. 各部门、班组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进行各类建设项目时的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进度为上、经济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以法规合规、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基础,实行全员参与、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部为企业在建工程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专业部门应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其他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配合项目部工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

第三章工程建设第十条企业在建工程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明确施工工序、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人员等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拆卸。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噪音、粉尘等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

第四章工程质量第十五条企业在建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应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八条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五章工程安全第十九条企业在建工程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在建项目,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供应等各方。

第三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工程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一)组长:项目经理(二)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三)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督促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总监: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员对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供应等各方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三)针对重点岗位、特殊工种,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二)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在建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和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第一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六条管控风险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分析施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七条落实责任原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现在各个层级,单位、部门、个人都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形成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八条连续改进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的连续改进。

第九条知识普及原则。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条项目部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员负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会计上的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会计上的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会计上的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在建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公司为自用、出售或其他经营目的而建设、改造或扩建的固定资产,其建设周期在一年以上。

第三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立项、预算编制、招标采购、施工管理、结算等环节。

第四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应当遵循“严格执行、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审慎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在建工程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在建工程管理的高效运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及时修订和执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在建工程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在建工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在建工程管理的立项和预算编制第九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立项应当严格遵循程序,明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立项应当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严格按照公司的预算编制流程和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预算编制应当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程费用、招标和采购计划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预算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预算编制应当由项目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在建工程管理的招标采购第十五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招标采购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环节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招标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招标采购应当加强对招标人、中标人的资质和信誉的审查,并建立相应的黑白名单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在建工程管理的招标采购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确保招标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所有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1. 建筑工程部作为企业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在建工程项目。

2. 项目管理小组是由项目经理、设计师、监理人员等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具体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和监督。

3. 国家相关部门是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四、责任与义务1. 建筑工程部负责拟订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督和指导项目的进展。

2. 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3. 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对企业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核、验收和监督,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工程管理流程1.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确定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地段、拟订项目规划方案。

2.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完成项目的结构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

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4. 建设项目验收阶段: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并投入使用。

六、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人工作安全。

2. 建设材料安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3. 设备安全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七、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质量管理:对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设备质量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质量。

八、经济管理1. 施工费用管理: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控制项目的施工成本。

2. 经济效益评估:定期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科学规划,合理组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三)严格监督,强化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四)强化服务,提高效能,优化施工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在建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在建工程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建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在建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地区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四)协调处理在建工程项目的纠纷和投诉;(五)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在建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四)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情况;(五)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是在建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进行管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在建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制。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在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实施建设工程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全面协调、安全高效、质量可靠、环保节能的原则。

从而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条工程管理应坚持“五好”原则,即要抓好规划设计、抓好供应采购、抓好施工监理、抓好质量安全、抓好环境保护。

第五条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确保有专业有素的管理团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程管理应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七条在建工程管理应重视与政府、社会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建设进展。

第八条对于违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国有企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惩处。

第二章建设前期准备第九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概念和目标,编制工程计划等。

第十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建设团队,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土地、水源、空气等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保护环境。

第十三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并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

第十四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施工方案,并制定具体的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明确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对工程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七条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在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在建工程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部主任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工程部下设技术部、安全部、质量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2.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项目的重要事宜。

三、工程立项1.项目经理根据需求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核准后,确定项目立项。

2.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时间、投资估算等内容。

3.项目立项文件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始实施项目。

四、招标采购1.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

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内容,招标文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3.招标文件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布招标公告。

4.招标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五、工程施工1.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进度编制施工计划,并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3.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需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管理,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六、质量验收1.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材料、工程图纸等方面。

2.质量验收由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质量验收合格后,可办理移交手续。

七、工程结算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由项目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2.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等内容,需真实有效。

3.工程结算完成后,需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结算公正。

八、工程保修1.工程竣工后,需进行工程保修期,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需负责修复。

2.工程保修期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期结束后,结束工程保修。

九、管理制度的落实1.各部门需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明确责任人。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

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保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程序、制度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进度第一、管理第一”的方针,实行全过程管理,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工作。

第四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各项工程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机构分为总部管理、地区分布等级管理、现场管理。

总部管理负责企业全局工程管理及协调;各地区管理负责本地区工程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现场管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及技术支持。

第六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应配备符合相应资格要求和职业操守的管理人员,其中:(1)总部管理职责明确,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2)地区管理负责本地区的工程管理工作。

(3)现场管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及技术支持。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组织结构,确保各级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信息共享。

第三章工程管理制度第八条企业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制度。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防范各类风险。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四章工程管理程序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审查、施工管理等程序依次进行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控制。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关键词】项目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管理方法1前言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建筑行业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要,在管理制度上也不断进行创新,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经过对建筑施工中的项目管理经验,进行有效的学习实践和总结,从而建立起了一套符合我国建筑施工要求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且在实际的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项目管理制度的内涵所谓项目管理制度,它指的是为了顺利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在一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建立起一个暂时性的组织机构,有效整合建筑施工相关领域内的各种知识,然后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计戈h领导、控制以及组织,从而起到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

它是从科研项目研发、均是项目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它就被公认为是最有生命力、最先进,且完全能胜任对建筑施工中的各项任务,实施目标管理的有效方法。

3项目管理制度的特点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严肃性。

3.1可行性项目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指的是,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之中,制定出来的项目目标一定要科学合理,既不能让项目目标的定位太高也不能让它太低,因为项目目标要是过高的话,将使其目标很难得以实现,这势必会影响到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然而要是目标定位太低的话,又不能让施工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的潜力得到充分的挖掘。

3.2可操作性项目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指的是,项目管理制度无论在制定的过程中,还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所用语言都必须做到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让人可以一读就懂不至于产生歧义,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操作,试想如果一项制度很难让人进行操作,那么它非但不能起到有利的作用,还将成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包袱。

3.3严肃性项目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它主要指的是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只能是无条件服从,如果在该制度比较固定和完善的情况下,项目管理制度依然不能很好地执行,那就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在建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负总责。

2. 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项目的施工方案、技术标准、技术交底等方面负总责。

3. 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负总责。

4. 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质量标准、质量检查、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负总责。

5. 成本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对项目的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方面负总责。

6. 进度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进度跟踪、进度调整等方面负总责。

7. 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负总责。

四、施工准备1. 施工方案编制: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 施工图纸审查: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

3. 材料设备采购: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要求,采购材料设备,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施工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5. 施工现场布置: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

五、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质量控制:质量管理负责人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施工进度管理:进度管理负责人组织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

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3、以人为本:即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4、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2第一条计划公司管理部门生产安全部、技术研发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根据市场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造计划等共同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提交公司领导审查。

第二条审批工程项目计划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查并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进入项目改造。

第三条立项对工程项目改造,应由技术研发部编制工程项目计划表,列明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一式四份,分送财务部、机械动力部、技术研发部、主管领导。

对计划外的工程项目,技术研发部必须填写项目申请表,写明项目投资原因,资金使用金额,审批后,一式二份,分送财务部和机械动力部。

第四条受理财务部接到计划表后,列项对在建工程进行项目管理核算,包括:支付设计费管理,材料领用管理,设备采购管理,基础施工管理,外协管理,安装调试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五条支付设计费管理1、填单:技术研发部填写汇款通知单,注明工程名称。

2、审批: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技术研发部主管签字,经办人签字。

3、付款:财务部经理负责安排款项支付,会计人员填写支票(现金支票由出纳填写除外),出纳负责汇款。

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在建工程核算,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设备大修等各项未完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在建工程的计价第四条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一)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三)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四)更新改造工程,按照更新改造前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更新改造直接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五)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六)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七)工程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利息,溢折价摊销及外币折算差额以及为安排解困发生的辅助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率。

第三章在建工程的管理第五条按工程项目设置在建工程明细账、归集、核算成本费用。

第六条自营建设项目的管理(一)承建(承制)单位应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二)设备器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应严格按职责和程序进行。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五项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五项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第一项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分工、层级、制度等方面。

需要明确建筑工程中所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施工员、安全员等。

并要严格执行分工明确,保证每个责任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层级管理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确保每个责任人都能承担起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及监督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以有效执行。

第二项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程序、操作要求、危险源识别、危害分析等内容做到量化、可操作、可验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可能。

此外,还要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的控制和应急处置的及时有效。

第三项制度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培训、临时性安全培训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定期和临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都能接受到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可能。

此外,建筑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项制度是“安全检查督导制度”。

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督导制度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和临时的安全检查督导计划,明确安全检查的时间、内容、标准等要求,确保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覆盖、无死角。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是指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规范管理,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的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管理:包括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分配,以及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2. 工程前期准备:包括项目确定、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程序,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3. 技术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等文件资料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 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包括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和调整措施等。

5. 资金管理:包括编制工程预算、支付工程进度款、控制工程造价等资金管理事项。

6. 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等。

7. 环境保护:包括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8. 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以提供决策支持。

9. 管理评估和监督:进行工程管理的评估和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在建工程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

1.3 在建工程的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二、组织管理2.1 在建工程应成立专门的工程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验员等,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2 工程管理团队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任务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3 工程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质量管理3.1 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2 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禁止临时变更和私自处理。

3.3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施工质量。

四、安全管理4.1 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2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3 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环境保护5.1 在建工程的环境保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环境资源。

5.2 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3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

六、文明施工6.1 在建工程的文明施工应遵循文明施工要求,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6.2 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计划,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教育和培训。

6.3 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文明施工评选和表彰,树立文明施工榜样。

七、资金管理7.1 在建工程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7.2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金使用制度,加强资金监控,做好资金流向的记录和核对。

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追求卓越;3. 效率优先,科学管理;4. 环保先行,绿色施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编制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指标的监控;3.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整改工作;4. 收集、整理、归档在建工程项目相关资料。

第三章进度管理第六条制定在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节点、工期要求等。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八条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分析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解决进度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九条制定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制定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章环保管理第十六条制定在建工程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要求。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环保。

第十八条加强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减少污染排放。

第七章整改与验收第十九条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二十一条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条在建工程包括的内容及管理原则(一)依据新的会计制度,企业的在建工程分为以下内容:1、施工前准备;2、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二)对在建工程管理内容的管理原则1、对在建工程施工前准备,要明确其资金来源及开支渠道,账务处理程序,对临时性设施费用及工程预算要严格审查。

2、对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报表及时报送,并依次审查其工程进度。

按其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支付其工程款,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的责任制度和制约程序。

对在建工程项目即将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其工程的保质金,为工程在保修期内维护打下基础。

第二条在建工程的计价(一)自营工程的计价,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价。

(二)出包工程的计价,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等计价。

1、预付工程款应严格执行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书的条款规定,及工程完工收到承包补付、补记工程价款及调整价款处理。

2、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帐增资。

(三)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技措计划所列购安装设备),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条在建工程试运转支出的处理(一)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应计入工程支出。

(二)在建工程试运转形成产品项目且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条在建工程的清理(一)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中。

(二)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五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管理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计转入固定资产并在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进展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工程管理制度的遵守程度是衡量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负责单位,如有需要,可以酌情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工程立项第六条工程立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未经批准或审批程序的工程不能开工。

第七条工程立项时应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预警方案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工程立项前,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和评估,确保施工场地的适宜性,如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工程立项时应制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十条施工组织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布置,保证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提前进行对施工现场的踏勘,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进行标明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工作时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要做到卫生整洁,保证工作环境的良好。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例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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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便于在建工程的正确核算,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在建工程范围
3.1新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

3.2新增生产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三废治理、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工程。

3.3经营、办公房屋的装饰和改造工程。

4.在建工程立项管理
4.1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决策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报告应对产品预测、工艺技术选择、建设投资估算、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周期、投资回收期、实现经济效益等,作出客观分析论证和正确评价。

并将报告送交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进行审定,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审批立项
在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审查确认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逐级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立项。

对特别重大的工程项目,要建立项目的法人制度。

4.3计划下达
4.3.1总工办根据审定的年度计划草案,正式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公司各职能部门。

对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规模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或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3.2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应留有余地,以保证年内项目的资金需要。

4.4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
4.4.1在审批立项的基础上,总工办应组织审定项目预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合同价款、预付款比例、按工程进度结算办法、建设周期、竣工期限、工程更改和材料差价的处理、保修、违约责任、以及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均应规定明确的条款和发包承包双方的责任,并据以办理竣工决算和转帐等手续。

财务、工程等职能部门应参与工程预算的审查和工程合同的签订;
4.4.2凡工程总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

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和工程成本的合理。

5.工程建设期的管理
5.1财务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施工预算、承包合同,按项目设明细帐单独核算,实施财务监督。

5.2对未立项的项目,或虽已立项,但未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临时计划的项目,财务部有权拒绝对合同进行审计。

对于超计划的项目,在未得到公司领导认可前,财务部将停止办理建设项目所需的一切款项。

5.3工程承包进度款,按完成实物量及合同规定进行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合同规定比例预付,合同所定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当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后付清余款。

5.4总工办应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负责做好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工程等原始资料的收集,以便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5.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外,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6.竣工验收的管理
6.1项目竣工决算,应以该项目的施工预算、承包合同为依据,加减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价差等影响工程价款变动的因素,计算工程总价值。

6.2凡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大型土建和安装工程,工程结束后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工程决算。

6.3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竣工决算。

对于应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应付未付建设期贷款利息等,都应计入工程成本,以保证工程成本真实、准确。

6.4对外承包工程竣工决算,应扣除5%-10%的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以保证金支付修理费用,如无质量问题,在保质期过后,将该项保证金余额退给承包单位。

6.5对已完工形成固定资产并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经使用单位逐项核对验收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转固手续,财务部按会计制度,转入固定资产。

6.6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

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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