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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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四篇)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四篇)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统一高级中学的基建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环境的良好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环境。

第二条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任何违反该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基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基建规划,明确基建目标和时间节点。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作应符合当地建设规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建设。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作应注重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绿色校园建设。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秉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基建规划第十条学校每年应制定基建规划,明确本年度的基建目标和任务。

第十一条基建规划应综合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校园环境改善要求和财力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基建项目。

第十二条基建规划应包括建设项目的种类、数量、面积、预算等内容。

第十三条基建规划应经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规划应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但需及时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批准后进行。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基建项目的建设要按照相关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项目的造价控制应合理,严禁超预算或盲目扩张。

第十七条学校基建项目的设计应科学合理,符合教学和管理需要。

第十八条学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透明、公正,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学校基建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应负责校园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确保学校基建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整体的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施工监督等。

2. 基建部门下设工程管理组、招标采购组、施工监理组等专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各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工程策划1. 基建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工程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策划应充分考虑学校的教育需求、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地描述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施工要求。

五、招标采购1. 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2. 招标公告应在学校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要求和条件。

3. 评标委员会由基建部门负责成立,成员应严格按照评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并出具评标报告。

六、施工管理1. 施工管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

七、质量监督1. 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

2.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八、安全管理1. 学校基建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九、成本控制1. 学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十、监督检查1. 学校基建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建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两年。

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执行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设计评审、施工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环评报告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报学校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监督。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应采取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测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等各个阶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科学、严格的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规划管理:确定学校的基建发展规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时间计划等,以及编制相应的规划文件。

2. 设计管理:确保基建项目的设计符合学校的需求,包括教育教学需要、功能规划、安全要求等。

同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设计质量。

3. 施工管理:组织招标、评标,选择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保障工人的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

4. 质量管理:制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控制计划,建立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

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基建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5. 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管方式。

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避免浪费和贪污现象。

6. 进度管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和监督。

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延误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7.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确保工程施工期间人员和财产安全。

8. 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工程施工或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如防止噪音、粉尘等对教学楼内教学及生活的影响。

以上是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学校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优化施工,提高投资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招投标,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立项: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资金情况,编制年度基建工程项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监理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验收管理: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专款专用、预算控制、审批程序等原则。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促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高效进行,提高学校对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安全第一、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依法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综合效益,推动学校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依法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实施。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规划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经过学校审批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根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确保项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指标达到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项目的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应选择有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公开招标,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择到优秀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减少噪音、污染等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验。

学校基建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基建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师生及校园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基建处负责人、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基建工作。

2.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负总责。

三、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设计、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

2.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五、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六、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提升学校的整体建设水平,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基建工程的策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竣工以及后期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是全校基建工程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校基建工程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流程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从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精细施工、严格验收、维护管理和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策划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组织订立基建工程策划方案。

2.基建工程策划方案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评审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设计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认真的设计方案,并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进行方案论证和调整。

2.设计方案要满足工程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节能要求,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招标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工作。

2.招标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资质条件。

第八条施工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订立,并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掌控。

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力气,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验收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2.验收合格后,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档案归档。

第十条后期维护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对于需长期维护的基建工程,应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和预算,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基建工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公开透明:公开招标、公开投标、公开评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科学合理:合理设计、合理施工、合理使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四)节能减排: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对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三章工程立项与设计第八条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确保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招标与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章施工与监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日常性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2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设备更新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优质、合理经济。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任务是: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保养维修等各方面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对象是:学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者工程建设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基建工程管理的各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如果学校基建工程达到一定规模,设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基建工程的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机构,成员由学校领导、负责基建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决策、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三)协调处理基建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四)评估和检查基建工程的进展和质量;(五)对基建工程进行定期总结和经验总结。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要力求合理化,提高使用效益,降低后期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人员和设计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与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充分交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四章招标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校园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校园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园基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校园基建工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财务处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基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程规划与设计1. 工程规划应结合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由基建办公室负责编制,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2.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实用。

四、招投标管理1.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2. 工程项目招标前,由基建办公室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发布。

3. 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透明。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标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六、工程监理1. 学校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七、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由基建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八、档案管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资料。

2.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保管。

九、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园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基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办法细则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2.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注重实际效果;3. 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利益;4. 节约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基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长、总务处主任、财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基建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学校基建工作规划,提出基建项目建议;2. 审议基建项目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3. 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4. 协调解决基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总务处负责学校基建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实施;2. 负责编制基建项目预算,审批预算执行情况;3.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进度;4. 负责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基建项目立项及招标第六条基建项目立项:1.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基建项目建议,经基建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镇政府批准;2. 项目立项需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第七条基建项目招标: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对基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过程中,应确保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3. 招标结束后,由基建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第四章施工及验收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学校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工程验收:1.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基建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基建项目规范实施。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建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学校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一切基本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研究制定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重大事项;(三)监督、检查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四)协调解决学校基本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作为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具体工作;(三)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四)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五)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协助基建管理办公室开展基本建设工作,共同保障学校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立项与审批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申请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二)基建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三)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申请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二)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三)基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四)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作,提高基建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二条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的基建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基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2.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3.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4.监督和检查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5.组织验收基建工程的竣工报告。

第三章基建项目的立项和编制第四条所有基建项目必须提交基建管理办公室进行立项,并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基建项目的编制过程必须遵循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并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的编制。

第六条基建项目编制必须做到预算明确、工期合理、目标明晰、验收合格。

第四章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第七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招投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包括项目的需求清单、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章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总承包方和监理方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向基建管理办公室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第六章基建工程的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能够满足相关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结果必须经过基建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方可最终进行竣工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十六条验收过程必须公正、公平,确保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验收人员必须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基建工程管理质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设立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

负责对学校基建工程进行统筹管理和决策。

2. 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 工程师队伍:学校应建立专业的工程师队伍,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基建工程管理1. 规划编制: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应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明确基建工程的需求和目标,确定基建项目的优先级和先后顺序。

2. 设计审查: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编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监督: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4. 质量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对完成的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可以投入使用。

5. 安全管理:基建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6. 竣工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认基建工程全部完成,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四、经费管理1. 经费落实: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保障基建工程所需经费,做好预算编制和经费落实工作。

2. 资金监管: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基建工程经费的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经费审计:基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经费审计工作,对基建工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责任追究1. 依法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大学校园基建管理制度

大学校园基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基建管理,确保基建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基建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校园环境和谐、安全、美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校园内所有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建设项目立项第四条建设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发展战略;2. 符合学校长远规划和校园布局;3. 符合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要求;4. 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建设项目立项程序:1. 部门或学院提出基建项目建议书;2.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3. 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4.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依法依规;3. 节约、高效、优质;4. 安全、文明施工。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程序:1. 招标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2. 签订合同:招标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4. 施工监理:委托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5.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6. 工程结算: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

第四章建设资金管理第八条建设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2. 规范使用;3. 严格审批;4. 强化监督。

第九条建设资金管理程序:1. 预算编制: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预算;2. 预算审批:预算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议审批;3. 资金拨付:按照预算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4. 资金监管: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建设工程安全与环保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2. 防止环境污染;3. 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校园环境的安全和舒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工程的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强调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注重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维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

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的建设应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能源合理利用。

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招投标、合同约定、质量控制、进度管控等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监理应由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标准应明确、严格,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应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竣工图纸、技术档案、验收报告、运维手册等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保存。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应注重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器材。

第十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现场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建管理,规范基建活动,保障学校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建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基建项目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求。

第三条学校基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结算。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基建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会计师、基建处处长等为成员。

第五条基建处是学校基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具体实施。

基建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学校设立基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监督。

咨询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和教授组成。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学校基建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齐全;(三)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四)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学校基建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单位向基建处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二)基建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基建领导小组对审查意见进行研究,作出决策;(四)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学校基建项目审批权限:(一)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领导审批;(二)总投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由学校领导审批,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审批,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项目实施第十条基建处应当根据学校审批通过的基建项目,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

第十一条基建处应当依法进行项目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基建处应当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合同条款,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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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相关制度具体细则见后附件:
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长及主管基建副校长领导下,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完成学校基建任务,适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建处长的经济责任
1.具体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基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
3.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组织审核工程项目预决算;。

5.审核签订各类工程建设合同,把好工程设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工程决算关;确保投资效益的提高;
6.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基建投资使用情况。

三、基建主管财务的经济责任
1.认真执行基建会计制度,严格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对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供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认真履行会计监督,抵制和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
执行基建投资计划,专款专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四、及时向处长报告基建财务状况;
1.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办事;
2.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办理变更设计鉴证手续;
3.认真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真实反映施工管理情况;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5.认真做好工程管理资料向档案员移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

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

费用超过10000元的报处领导批准。

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合同的管理责任
对处内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

制定本规范。

一、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控、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施工总包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处长核定。

二、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其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

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档案资料的管理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安全性,结合我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钻探资料,小区规划、土方平衡,室外标高、外水、外电、下水,道路驳岸,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设计修改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

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限期交还。

若有丢失,除须作出书面检讨外,还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赔偿。

四、为便于及时使各种应存档的资料归档,凡属设计好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各项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由经办人发放。

两天内送达到各科室,三天内送达到施工单位。

五、凡属订购、采购各类书籍资料,由综合科统一办理,所需数量由处领导审批决定。

需借阅使用,或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者,统一由资料室编目登记,使用者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移交手续。

若有丢失
损坏,视其情节处以赔偿。

六、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壹年之内及时归档。

七、妥善保存好图片资料,建筑模型。

八、资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廉正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二、基建处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和其它利益。

三、基建处所属员工与各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基建处所属员工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性高档消费。

五、基建处所属员工不得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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