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基建工程安全生产为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基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基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九条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组织、协调、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四)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涵盖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管、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在基建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科学管理、节约用地”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务实高效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第二章工程立项管理第五条工程立项应依据组织需要、合理布局、可行可行性等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工程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工程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估算和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立项的评审应设立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八条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和工作经验,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设计文件应按照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设计准确、合理、可行。
第十条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图、技术说明书、设备清单等内容,设计变更应及时审批和记录。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应依法进行,公开透明,遵守招标法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标准等内容,确保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
第十三条招标流程应包括投标保证金缴纳、资格审核、报价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应依法合规,合同签订双方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达标。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合法授权,签订变更协议,并及时报批。
第六章施工监管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保障施工环境安全。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管理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等各类电力工程。
第四条分公司基建工程应遵循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原则。
第五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实施到位、监督有力,并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全程监控。
第六条分公司基建工程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基建工程必须具备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
第八条基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开,确保各个环节的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第十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设计第十一条基建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要求。
第十二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与建设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需求。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设计应详细综合考虑土地、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合理选址,确保工程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供明确的设计指导。
第十五条基建工程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施工工艺等等。
第十六条基建工程的设计文件应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十七条分公司基建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一致性。
第三章招标第十八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统一。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具备较强的组织、指导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电网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对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统一。
第三章风险防控第八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项目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时设施和设备的布置,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文化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基建项目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理念。
第十三条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熟悉紧急疏散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3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基建工程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文档管理等要求进行。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基建工程需进行系统化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验收备案等环节。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和论证,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交付标准、预算和进度计划等。
第七条项目计划应包括工程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安全计划、进度计划等内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计划进行各项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备案,包括质量验收、安全验收、保修期验收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设计文件应经过审查和审批,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应经过审批,施工现场应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的施工、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并进行专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某电网公司基建管理规定(模板)
精品文档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03-20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4)第四章技术管理 (6)第五章采购管理 (7)第六章安全管理 (8)第七章质量管理 (8)第八章进度管理 (9)第九章造价管理 (10)第十章综合管理 (11)第十一章附则 (12)附录1:基建业务分类表及相对应管理办法 (13)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5)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8)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9)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推进“两精两优、国际一流”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基建管理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适用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本规定中的总体流程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项目前期费用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配合开展项目结算工作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基建项目的建设主体,承担项目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应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安全性,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技术措施。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基建工程的安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和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计制度,明确在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设计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设计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督措施。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电网公司为了提高基建工程的施工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制定了本《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二、组织机构1. 基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建安全管理策略和规定,协助公司领导层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和评估其执行情况。
2. 基建安全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基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组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并监督工程的安全施工。
3. 基建安全监测部: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4. 基建安全督查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基建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将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防范为主:采取防范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3. 全员参与:全体员工都应当参与到基建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施工安全。
4. 质量第一:安全工作与质量工作相结合,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基建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培训: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熟悉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巩固培训。
2. 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安全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安全制度:制定和完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和权限,并使之落实到位。
5. 安全监测:对基建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6.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基建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有最终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基建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维修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基建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预评价第八条基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预评价,明确工程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第九条安全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的安全环境评价;2.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3. 常见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和后果;4. 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提交项目经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标识、警示牌等。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划定明确的封锁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人员应按照工种分区域,严禁闯入其他工种区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施工设备管理第十八条施工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建工作安全、高效、顺利进行,依法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的基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改造、扩建、拆除、修缮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外聘人员、承包商等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
第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倡导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安全文化。
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网行业相关规定,加强科学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过程监控、技术保障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基建工作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到人。
第七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第八条电网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场址环境、工程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等。
第九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网公司应制定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第十一条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职责,督促执行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确保他们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电网公司应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基建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3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应符合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工程质量和管理效果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基建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项目的可维护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基建工程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提高工程施工、管理和维护水平。
第六条基建工程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工程建设的合力,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基建工程应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技能的提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设计阶段管理第八条设计阶段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九条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评审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施工图纸应准确详细,绘图规范,确保施工图纸的可读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经验,确保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充分沟通和协商,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疑难,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人员和物资,进行施工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和安全管理技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和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作,解决施工上的问题和疑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理阶段管理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保护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环节。
3.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二、基建安全责任1.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并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
2.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所有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职业安全培训证书,确保能够全面掌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4.基建工程的参与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基建工程的安全。
三、基建安全设计1.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合理规划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合理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四、基建安全施工1.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确保每位施工人员持有有效的职业安全培训证书,并将其挂在显眼的位置。
2.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遵守职业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保证安全施工。
3.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五、基建安全验收1.基建工程的验收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验收人员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公正公平。
2.基建工程的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工程的安全隐患和不合格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
3.基建工程的验收人员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国家电网基建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的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建设、升级改造等。
3. 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二、安全组织管理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执行。
2. 安全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等。
3. 安全人员:每个基建项目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事故调查等。
三、安全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机构:设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应包括现场作业环境、施工工艺、人员作业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3. 监督检查频率: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1. 安全培训计划:每个基建项目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2. 培训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3. 培训方式:安全培训可采用面授、现场指导、培训材料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五、安全风险评估1. 评估范围:对基建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施工工艺的安全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等。
2. 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包括现场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综合评估安全风险的大小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3. 风险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操作规程的优化等。
六、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紧急抢救等。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包括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基建工程的管理应确保科学性、合规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原则,依法提高工程质量,促进供电业的发展。
第二章基建工程规划管理第四条基建工程的规划应充分考虑供电分公司的发展需求,实施合理布局,合理利用资源。
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规划应符合国家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的规划应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保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基建工程的规划应编制规划文件,并按规定报批。
第三章基建工程设计管理第八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编制合理设计方案。
第九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基建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具备完整、清晰、准确的技术内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基建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组织,保障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章基建工程监理管理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的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确保施工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十五条基建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基建工程的监理应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章基建工程验收管理第十七条基建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十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验收机构进行,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九条基建工程的验收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板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目的及依据为加强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全部基建工程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维护和修理等各类基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三条项目立项1.全部基建工程项目需依照公司的立项流程进行立项申请,包含项目背景、目标、预算、资源及进度计划等。
2.项目立项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立项文件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第四条项目组织机构1.每个基建工程项目必需有一支项目团队负责。
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构成,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执行、掌控和总结。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第五条计划管理1.项目团队应编制认真的项目计划,包含工作范围、时间进度、本钱预算和资源布置等内容。
计划要合理、可行,并经相关部门审定。
2.项目团队应依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如确实需要更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质量管理1.项目团队应编制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标准和掌控措施。
2.项目团队应依照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质量管理工作,包含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估。
3.对于施工过程中显现的质量问题,项目团队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安全管理1.项目团队应编制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标准和措施。
2.项目团队应依照安全管理计划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包含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3.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项目团队应及时报告给上级,并采取必需的救援和处理措施,确保安全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内部监督1.公司内设监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包含项目计划的合理性、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2.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3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中低压配网新建、改造工程,零星高压配网更改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临时工使用、工程外委等基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临时工是指与县公司多经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合同制职工。
民工是指为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一旦任务完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第二章外委施工管理第三条因本单位建设规模大,施工力量不足,需要对中进行外委,在工程发包前,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基建、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委单位,不得使用。
第四条外委单位必备条件:(一)外委施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至少有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资质、施工简历及有效业绩证明等满足所承包工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参加承包工程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有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安全准用证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五)有针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五条外委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安全施工要求、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双方应各自负担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前送安监部审查,安监部审查内容有:合同中安全责任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人员组成和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六条发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对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对承包单位的定期安全考核、评价机制,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情况,抽查核对承包单位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基建工程安全可控。
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原则,采取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方式,提升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培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第八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机构、权限和分工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同配合。
第十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统计安全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传递和分享安全管理信息。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合法、规范。
第十六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工程的安全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2023年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
2023年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负责的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相关规定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复杂程度,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合理分工、协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适用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需求,经过科学论证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应当明确项目的性质、目标、范围、任务、周期、投资和责任单位等。
第八条基建工程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实施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时间节点。
第九条项目立项后,应当进行合同的签订和资金的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重要部位的基建工程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审,并确保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设计施工图纸必须由注册设计师进行签章,并进行备案。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四条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验收和交付第十九条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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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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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中低压配网新建、改造工程,
零星高压配网更改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临时工使
用、工程外委等基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临时工是指与县公司多经单位签
订短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合同制职工。
民工
是指为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一旦任务完
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第二章外委施工管理
第三条因本单位建设规模大,施工力量不足,需要
对中进行外委,在工程发包前,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基
建、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委单位,不得使用。
第四条外委单位必备条件:
(一)外委施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至少有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资质、施工简历及有效业绩证明等满足所承包工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参加承包工程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有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安全准用证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五)有针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五条外委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安全施工要求、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双方应各自负担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前送安监部审查,安监部审查内容有:合同中安全责任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人员组成和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六条发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对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对承包单位的定期安全考核、评价机制,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情况,抽查核对承包单位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
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门要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监督工程发包、工程管理等部门和承包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查禁违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毕。
第三章公司所属多经承包基建工程规定
第九条多产企业承包本公司的电力生产工程项目,必须与其资质相符。
第十条公司所属多产单位承包本公司的电力生产、基建工程,工程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企业基建、生产技术、安全监督部门管理,并接受企业分管生产的副职领导。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发包部门应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线路(含电力电缆线路)其工作负责人可由多经电力施工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是设备检修(运行)单位的人员,工作结束需由设备检修或运行单位进行验收;对已运行的变电站内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设备检修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三条杆塔组立、重要跨越架的搭设和拆除、放紧线、大型变压器的运输、吊罩、干燥及耐压试验等重要施工工序,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有危险点预测及防范措施内容,经基建、生产技术、安全监督部门以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多经电力施工单位人员参加本企业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资格证书。
第四章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应具备的条件:
(一)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二)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三)临时工分散到车间、班组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由所在的车间、班组负责人领导,并纳入公司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原则上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不能单独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使用单位应建立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履历档案,包括个人履历卡、体检记录、安全培训考试记录、技术水平记录等。
第十八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十九条短期雇用的民工(如线路施工中用的壮工等),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在技工的带领下进行工作。
雇用的民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立围栏和警告标志。
工作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其交代清楚并要求其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始工作。
严禁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民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二十条临时借用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包括县供电公司)的职工参加电力设备检修、维护或施工,需持有相应的
上岗证(或安全合格证等)。
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参加工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雇用民工和借用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其安全防护用品按从事的工作标准由雇人(借工)单位配备。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的违章民工和借用人员,在对其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处罚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对违章作业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的民工,应立即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某分公司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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