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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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精选五篇]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精选五篇]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精选五篇]第一篇: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第九条账务处理1、系统内部错账(1)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跨联社取款ATM受理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省联社清算中心,省联社清算中心调整卡所属社和受理网点的相关账务,客户账所属机构经仔细核对后退客户账。

会计分录受理网点挂账处理——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差错处理——受理网点通过农村信用社最后业务网络系统将相关款项上划省联社清算中心,核对后省联社清算中心将款项划至客户帐所属联社。

①受理网点借:其他应付款贷:社内往来②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借:社内往来贷:存放联社款项③省联社清算中心借: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贷: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④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借:存放联社款项贷:社内往来⑤发卡网点借:社内往来贷:其他应付款发卡网点仔细核对后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卡客户账(2)农村信用社系统内ATM受理网点同是发卡网点 ATM机所属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客户账。

会计分录挂账处理——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差错处理——受理网点核实无误后自行退客户账受理网点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卡客户账2、跨系统错账(1)本代他交易(跨行取款)差错确认后,我方退款至发卡银行。

会计分录① 受理网点挂账处理——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②受理网点上划资金借:其他应付款贷:社内往来其他应付款(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红字)③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借:社内往来贷:存放联社款项④省联社清算中心借: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贷:其他应付款(2)他代本交易(跨行取款)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会计分录①省联社清算中心借:其他应付款贷: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②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借:存放联社款项贷:社内往来③发卡网点借:社内往来贷:其他应付款④当发卡网点确认该笔为具体客户差错后进行下述处理借:其他应付款(省联社清算中心下划资金)其他应收款(银行卡手续费支出)(红字)贷:客户银行卡账户(3)POS消费交易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已清分现金差错处置办法模版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已清分现金差错处置办法模版

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已清分现金差错处置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现金清分管理,规范处理已清分现金在复点和对外支付过程中出现的差错问题,追溯差错款项来源,明确差错责任,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成员行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已清分现金,是指成员行社有现金清分职责的机构和网点已按规定通过设定标准参数的设备实行机械化清分或手工清分,完成了完整券和残损券分拣、识假、冠字号码记录、入库等现金清分工作流程的现钞。

已清分现金差错包括已清分现金内部差错和交存人民银行现金差错。

已清分现金内部差错是指成员行社机构和网点对已经过清分现金进行再清分复点时发现的长款、短款和假币等差错。

交存人民银行现金差错是指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对成员行社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现金进行再清分后发现的长款、短款、假币等的差错(包括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已清分完整券投放到其他商业银行后再次清分发现的长短款、假币差错)。

第四条成员行社运营管理部门为现金清分工作的管理部门,应加强辖内现金清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已清分现金差错的追溯、登记和考核。

第五条网点现金清分工作应在录像监控范围内完成。

第六条已清分现金差错处理工作流程包括报告、查证、登记、款项处理、问题处置等。

第七条现金差错的报告。

成员行社辖内网点发现差错时,应在有效监控录像下,进行双人复核和真伪鉴定,发现差错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逐级报至成员行社运营管理部。

第八条差错的认定方式查证与登记。

对已清分现金进行复点或对外支付时发现的长款、短款、假币等差错,以该现金差错的腰条、大小封签、冠字号码记录和监控录像等为依据,由成员行社运营管理部门协同审计部门对差错开展查证,并对相应等级的差错和追溯责任人进行认定,做好详细登记。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某某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某某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某某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业务管理5第一节差错定义及基本概念5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能12第三节岗位设置与职责13第四节账务核对与差错发现15第五节错账类型与调账资金清算16第六节差错处理基本流程17第七节风险资金与处理19第八节有效凭证的索取与传递21第九节差错业务管理23第十节档案管理27第三章操作规程28第一节基本规定28第二节银联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30第三节农信银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40第四节柜面通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56第五节现代支付交易差错的处理流程68第六节财税库银交易差错的处理流程69第七节行内交易差错处理流程71第八节其他新增业务的差错处理流程76第九节行内差错处理平台的操作79第四章附则98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差错业务管理,防控资金风险,规范差错业务处理中的操作行为,提高差错处理效率,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及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差错处理中心、各级差错处理中心辖属网点和各级清算中心适用于本规程。

第三条各差错处理成员机构及清算中心应为差错处理工作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

差错处理工作是信用社各项业务开展的有效保障,为差错或可疑交易提供畅通的处理渠道,各级联社必须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差错处理工作,并明确处理权限和岗位职责。

第四条各级联社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必须遵从相互协作的原则,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防控资金风险。

第五条差错业务处理涉及行内差错业务和跨行差错业务。

行内差错业务是基于SC6000平台的交易业务产生的差错。

清(结)算业务异常情况及差错处理办法0823

清(结)算业务异常情况及差错处理办法0823

浙禾合银[2011]号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清(结)算业务差错(异常)处理办法各支行(部):为防范支付风险,切实保证资金安全,确保各项业务差错处理准确、及时、规范,根据浙江省农信联社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差错处理遵循原则(一)首发处理原则:即“谁先发现差错,谁先发起纠错,各方密切配合”的处理原则,切不可相互推委指责对方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切实防止因延误时机而使资金风险变成资金损失。

(二)风险最小原则:指纠正差错的会计处理要服从风险最小化原则,即对有风险(资金风险、信誉风险)的业务差错,只要事实清楚,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将风险降到最小。

(三)顶级中心原则:指纠正业务差错的会计处理方式由顶级中心确定,即纠正差错会计处理的权威机构是差错交易涉及的顶级数据中心。

二、查询查复的基本规定(一)查询查复的原则是“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二)需要查询的事项为:收到有缺陷或有疑问的票据或结算凭证,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

(三)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必须按照查询查复的要求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弄清情况和原因,经会计主管或其授权的其他会计人员审核后,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上午给予查复。

(四)县级清算中心每天上午必须对辖内机构查询查复事项业务进行监控,对未作查复的查询事项,应督促被查询行及时查复。

(五)需进行查询查复的业务,其原录入柜员不得与该业务的查询查复时的第一经办人混岗。

(六)查询查复业务中,客户申请办理的,应由客户填写查询查复书一式两联;经办机构主动发起的,若需通过人工方式办理查询或查复,应填写查询查复书一式两联,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的,无需填写查询查复书。

三、抹账的基本规定(一)抹账是柜员对当日本人办理的错账进行的注销处理;(二)抹账应经其他柜员审核、抹账理由必须真实;(三)对涉及客户账的抹账业务,须经客户签章确认;若客户账业务差错,无法经客户在场确认的,属非金额错账,应双人记载抹账确认书和错账处理登记簿,并保存监控录像。

3--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确定)

3--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确定)
3、本行卡差错
受理网点经仔细核对后确认长款,在核心系统【现金管理】→【长短款挂账】做其他应付款挂账处理。行社核实后,受理网点按照有关规定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中将该笔长款在核心系统【现金管理】→【长短款销账】做差错调账处理。
4、部分长款
受理网点经仔细核对后确认部分长款,行社核实后,受理网点退还客户。
3
心)转来银行卡客户投诉ATM扣账未吐钞差错,受理网点首先要确认本行卡还是他行卡,及时核实账务,查明原因,其次判断ATM是否长款。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如下差错处理。
1、他行卡未长款。
受理网点经仔细核对后确认未长款,由各行社向省联社银行卡中心发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以及《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ATM未长款证明》。
4、挂账编号,长款有挂账时必须填挂账编号。
5、终端标志码在ATM交易中为ATM终端标识号,在POS消费中为POS机具编号。
6、受理方标志码由省联社信息中心统一分配;受卡方标志码是指POS交易中的收单方标识代码。
8
附2: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
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
信用社/省联社银行卡中心
□其他(简要描述)
回复单位业务章:复核:经办: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1、此栏中带有“*”号的为必填项,并在相应“□”内打“√”。
2、申请单编号由5位机构+4位年份+2位序号组成;系统跟综号在跨行交易中为银联业务系统流水号,非跨行交易中为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流水号。
3、商户类型码主要是商户消费中相关要素。
(二)其他问题
如营业网点发现短款、“贷记调整”失误及其他差错需由联社(合作银行)、网点会同省联社银行卡中心协商处理。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完整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完整

第一章总那么2第二章业务治理5第一节过失定义与根本概念5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能11第三节岗位设置与责任13第四节账务核对与过失发现15第五节错账类型与调账资金清算16第六节过失处理根本流程17第七节风险资金与处理19第八节有效凭证的索取与传递21第九节过失业务治理23第十节档案治理26第三章操作规程28第一节根本规定28第二节银联渠道过失交易行处理流程30第三节农信银渠道过失交易行处理流程39第四节柜面通渠道过失交易行处理流程55第五节现代支付交易过失的处理流程67第六节财税库银交易过失的处理流程69第七节行交易过失处理流程70第八节其他新增业务的过失处理流程76第九节行过失处理平台的操作78第四章附那么97省农村信用社过失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过失业务治理,防控资金风险,规过失业务处理中的操作行为, 提升过失处理效率, 维护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治理方法?、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过失与争议处理〕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央、省农村信用社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省农村信用社各级过失处理中央、各级过失处理中央辖属网点和各级清算中央适用于本规程.第三条各过失处理成员机构与清算中央应为过失处理工作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过失处理工作是信用社各项业务开展的有效保证,为差错或可疑交易提供畅通的处理渠道,各级联社必须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过失处理工作,并明确处理权限和岗位职责.第四条各级联社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必须遵从相互协作的原那么,维护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防控资金风险.第五条过失业务处理涉与行过失业务和跨行过失业务.行过失业务是基于SC6000平台的交易业务产生的过失.跨行过失业务是涉与第三方清算机构或者涉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交易.如涉与银联中央清算的银联渠道交易、涉与农信银中央清算的农信银渠道交易、农商行与我行联合开发的柜面通渠道交易.第六条过失业务处理路径需与原始交易路径一致.第七条过失业务处理渠道〔一〕省农村信用社行过失业务,通过“省农村信用社生产运行治理系统〞进行处理.〔二〕涉与第三方清算机构的过失交易,通过第三方差错处理系统处理.银联跨行过失业务通过“中国银联过失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农信银过失业务通过“农信银过失处理平台〞进行处理;柜面通交易通过调整我行存放农商行头寸进行处理.第八条清算要求错账调整的资金清算采用自上而下、逐级清算的方式.省清算中央负责市州清算中央、县清算中央〔无市州清算中心的〕之间的资金清算,市州清算中央或县清算中央负责辖开户社〔行〕和代理社〔行〕之间的资金清算,以保证各社〔行〕之间资金清算与时、准确、顺利完成.资金清算过程必须有效限制资金风险,严格根据规定时限进行业务处理.第九条机构设置目前过失处理机构设置为三级,分别为省过失处理中心、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入网机构.第十条机构责任过失处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过失处理中央负责辖过失处理工作和指导工作;省级过失处理中央主要负责涉与跨行交易的各类过失业务;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主要负责涉与本机构管辖围的过失处理业务;入网机构负责涉与本网点的过失处理业务.第十一条省级过失处理中央负责对各县/市级清算中央的过失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县 /市级清算中央负责辖网点的过失指导.所有问题需逐级上报,不能越级上报.第十二条各成员机构的过失处理工作必须遵循据实、准确和与时的原那么.第十三条各成员机构过失处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日8: 30—18: 00在岗,节假日保持值班畅通.第十四条建立登记簿省过失处理中央、市州过失处理中央、县 /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必须建立查询查复登记簿、调账登记簿、协助限制、解控登记簿、请款登记簿,详细记录过失处理情况.第十五条权利与义务〔一〕所有入网机构和各级过失处理中央均有以下权利:1.调阅原始交易凭证的权利.2.追款的权利.〔二〕所有入网机构和各级过失处理中央均有以下义务:1.提供真实交易凭证的义务.2.协助追款的义务.第十六条省农村信用社过失业务处理系统搭载于“省农村信用社生产运行治理系统〔以下简称SCO M',过失业务处理系统的界面设定、功能设置等必须符合SCOM勺规要求,过失业务处理系统的操作要服从SCOM勺统一治理,SCOM过失业务处理系统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第十七条过失业务处理系统处理的对象为行、跨行以与其他需要通过过失业务处理系统处理的过失交易,严禁使用该系统办理与过失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第十八条各级机构应严格根据?省农村信用社生产运行治理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各级过失中央的治理机构应根据相关制度,做好过失业务处理工作的事后核查工作.第十九条各级机构的过失处理严格根据?省农村信用社生产运行治理系统治理方法?进行考核.第二章业务治理第一节过失定义与根本概念第一条过失业务的定义客户在办理自助业务、柜台业务、消费业务或汇兑业务时,因业务网络、机具设备等由现异常或受理人员、客户办理交易时操作错误而导致的交易资金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不相符的情况.第二条涉与过失业务处理的根本术语与根本概念〔一〕行过失常用根本概念1.查询查询是指代理社〔行〕或开户社〔行〕对原始交易有疑问,包括持卡〔折〕人或商户为确认某笔原始交易的相关信息而向开户社〔行〕或代理社〔行〕提起的查询请求.2.查复查复是指查询接收社〔行〕对收到的查询、确认查询或协商交易所作曲的答复.3.后续处理后续处理是行过失处理平台的操作术语,指对于已经回复的查询,上级机构判断该笔交易的后续操作, 包含:不调账、其他调账、待调账、待核实四个选项.4.再核实再核实是指查复接收机构对查询的再次核实.当查复机构的查复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和回复有误时,查询回复机构的上级机构需要重新核实该笔查询容,针对该笔查询选择“再核实〞 ,即可返回查询接收机构,重新查询.5.待调账行过失处理平台的处理标志,指等待做行调账的交易.6.其他调账行过失处理平台的处理标志,指等待做行外调账的交易.7.调账调账是指对账务核对和查询查复所发现确实认过失进行的账务资金调整.8.查询中行过失处理平台的处理标志,指还处于查询中的交易,需查复机构做查复交易.9.已查复行过失处理平台的处理标志,指已经回复的交易.10.长款描述账面货币和实际货币不符的情况,账面比实际少为长款.11.短款描述账面货币和实际货币不符的情况,账面比实际多为短款.12.流程调账行过失处理平台的调账模式,只生成调账通知书,不涉与账务发生的调账.13.调账通知书调账通知书是指由过失处理中央由具的,通知本级清算部门或下属入网机构进行账务调整或资金划拨的书面凭证.〔二〕涉与银联渠道的根本概念1.确认查询确认查询是指开户社〔行〕对原始交易有疑问,包括持卡〔折〕人或存款人为确认某笔原始交易的相关信息而向代理社〔行〕提起的查询请求.2.二次查询二次查询是指在跨行业务中,开户社〔行〕对确认查询的查复结果仍有疑问的,可通过此交易进行二次查询,二次查询只能使用一次.3.备注备注是指针对社〔行〕业务或跨行业务中所规定的原因码,接收社〔行〕或发生社〔行〕所作由的补充或纠错说明.4.贷记调整贷记调整是指代理社〔行〕经对账发现长款并核实后,主动向开户社〔行〕发起的账务调整.5.请款请款是指在跨行业务中, 代理社〔行〕〔或转入行〕对原始交易的短款或贷记调整失误而向开户社〔行〕〔或转由行〕提由的索款请求,该请求直接参加资金清算.6.再请款再请款是指在信用卡跨行业务中,代理社〔行〕或商户对开户社〔行〕一次退单交易有异议而向开户社〔行〕提由的再次索款请求,该索款请求直接参加资金清算.7. 一次退单一次退单是指在跨行业务中,开户社〔行〕对原始交易有疑问而对代理社〔行〕做由的拒绝付款或对信用卡请款交易的拒绝,一次退单直接参加资金清算.8.二次退单二次退单是指在信用卡跨行业务中,开户社〔行〕对代理社〔行〕提交的消费类再请款交易有异议而向代理社〔行〕再次提由的拒绝付款,二次退单直接参加资金清算.开户社〔行〕对信用卡ATM 友易没有二次退单的权利.9.例外协商例外协商是指在跨行业务中,对无法通过正常过失操作流程解决的过失交易,过失处理双方利用第三方外联的过失处理平台〔中国银联过失处理系统、农信银过失处理平台等〕提供的专用渠道,对该类过失的处理进行联络、沟通和协商.10.例外长款处理例外长款处理是指在跨行业务中,对无法通过正常过失操作流程解决的过失交易,过失双方经协商后,长款一方同意并主动发起的付款行为,例外长款直接参加资金清算.11.单边账通知单边账通知是指代理社〔行〕向开户社〔行〕发生的,要求开户社〔行〕尽快处理其自身单边账的通知.12.预授权预授权指特约商户通过POS终端渠道,就持卡人预计支付金额向发卡机构索取付款承诺的过程.13.预授权完成预授权完成指特约商户对已取得预授权的交易,在预授权金额或超由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的围,通过POS终端或手工方式完成持卡人付款的过程.14.预授权完成撤销预授权完成撤销指特约商户由于各种原因对已经成功的预授权完成交易,于当日当批主动发起的取消.15.预授权撤销预授权撤销指特约商户在取得预授权后的有效期,通过POS等终端或手工方式通知发卡机构取消付款承诺的过程.16.调单指因持卡人或发卡机构对已被清算的交易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由发卡机构向收单机构和商户提由调阅交易单据的过程,属于确认查询的一种.17.托收托收指由于提交程序或时间等问题,导致入网机构或商户不能将可确认的真实的跨行交易数据提交统一清算时,入网机构提请中国银联或其他入网机构协助进行的尝试收款.18.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争议的任何一方在提由争议裁判前,向相对方提由书面通知,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过程.19.延期预授权完成预授权交易日30天后、60天,商户申请手工方式发起的预授权完成,属于请款的一种情况.〔三〕涉与农信银渠道的根本概念1.开户社〔行〕发起业务的入网机构.2,受理社〔行〕接收业务的入网机构.3.系统过失因系统响应不与时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过失, 主要包括:受理社〔行〕或开户社〔行〕交易处理结果与农信银中央不一致;通存交易成功后未存款确认等.4.人为过失受理社〔行〕柜台经办人员因操作失误造成的过失,主要包括:记账反向、记账金额错、重复提交交易等.5.借记调整指受理社〔行〕因原始交易短款而向开户社〔行〕提由的索款请求.6.贷记调整指受理社〔行〕对确认的长款向开户社〔行〕提由的主动退款.7.补确认补存款交易确认是指受理社〔行〕未成功发生存款确认,或与农信银中央提供的存款确认交易对账流水核对不符时,由受理社〔行〕在原交易清算日次日,通过数据批量导入方式或手工录入方式主动发起补确认.8.查询开户社〔行〕向受理社〔行〕查询交易是否成功.9.查复受理社〔行〕向开户社〔行〕查复交易是否成功.10.柜台冲销农信银渠道的人工抹账交易.该交易只能在当天日切前有效.有的联社不支持冲销〔冲销时系统会自动提示〕.11.柜台补正结合柜台冲销运用的交易功能,抹掉错误的交易,补正正确交易.多数联社不支持补正〔补正时系统会自动提示〕.12.圈存农信银渠道代理存款中,代理行向开户行发起记账和存款确认通知,记账成功.如果只记账,未发生存款确认信息,开户行会将来账资金暂时冻结.该情况称为圈存.第三条过失处理成员机构是指过失处理机构设置中各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与省清算中央.辖入网机构是指各成员机构辖的营业网点.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能第四条过失处理机构分三级设置.分别为省过失处理中心、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入网机构.省计算机中央设立省过失处理中央,以市州为统一法人、成立市州清算中央的设立市州过失处理中央,以县 /市州级统一法人的各县/市州级联社〔合行〕清算中央设立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市、县/市州级过失处理中央为过失处理成员机构〕.各级清算中心对辖过失处理工作负责.第五条各级过失处理中央负责辖过失业务的系统治理工作,主要包括:过失业务的查询、核实、查复工作;有效证实资料的传递;对已核实的过失业务进行调账处理;对调账通知进行核实并选择确认或拒绝调整;从上至下逐级对各机构的过失处理工作进行指导;从下至上逐级对各种问题进行反应与提交.〔一〕省过失处理中央责任:负责对各级过失处理中央与辖属网点的过失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处理各成员机构之间与成员机构与他行之间跨行过失交易的查询查复;负责对辖成员机构发生错账调整通知书;负责发起对他行的贷记调整和例外长款处理;负责向他行发起请款/借记调整和例外协商;负责涉与跨行交易的其他事务.〔二〕市、县过失处理中央责任:根据省联社制定的差错处理规程制定辖的过失处理实施细那么;负责处理辖过失交易的查询转发与查复容真实性检查;负责辖调账业务的实施、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涉与辖的过失处理证实资料的收集和传递;负责对辖入网机构的过失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对入网机构的问题或者客户投诉进行反应、上报;负责对辖入网机构进行工作考评和治理;定期向省过失处理中央上报本辖过失处理工作总结.〔三〕入网机构的工作责任第六条各级清算中央责任:负责辖过失资金的清算;负责根据错账交易的资金清算情况审批本级过失处理中央提交的错账资金调整申请.省清算中央还负责将SC6000系统与第三方对账不符交易与资金清算结果交省过失处理中央进行处理.第三节岗位设置与责任第七条过失处理岗位设置为复核制.省级过失处理人员和县/市级过失处理人员岗位设置为过失经办岗、过失复核岗和过失审核岗.在涉外过失处理平台中岗位设置为经办岗和复核岗.第八条过失经办岗的责任:〔一〕通过对账发现行错业务时,向过失发生机构所在的过失处理中央发起查询.〔二〕接收下级过失处理中央发起的查询,通过相关的过失处理平台和对账文件核实查询容,确认结果后回复查询发起单位.〔三〕催促下级过失处理中央在规定时间完成查询查复工作.〔四〕通过第三方过失处理平台向他行发起查询.〔五〕接受他行通过第三方过失处理平台发起的查询并进行核实处理.〔六〕对下级过失处理中央的查询查复工作进行指导.〔七〕根据查询查复人员对原始交易核实的结果,通过后续处理确定账务调整方式;并通过运管平台发起行调账通知书.〔八〕通过第三方过失处理平台发起跨行账务调整.〔九〕对不能通过正常方式进行处理的过失交易,过失处理人员需通过第三方过失处理平台向他行发起协商处理或手工调账请求.〔十〕行调账审核通过后,发起调账生效.第九条过失复核岗的责任〔一〕对查询查复人员完成查复工作后的回复容进行审核.〔二〕复核过失处理人员发起的账务调整是否合法、合规.〔三〕复核过失处理人员发起的账务调整方式是否正确.〔四〕复核过失处理人员发起的账务调整的金额是否准确.〔五〕复核过失处理人员发起的账务调整涉与交易信息是否与原交易信息一致.〔六〕对行调账复核完成后,提交审核人员审核.〔七〕调账审核通过后,复核人员对审核流程做完成确认.〔八〕复核人员对完成调账的调账通知书进行打印并整理、装订和存档第四节账务核对与过失发现第十条账务核对必须根据系统外往来账务的逐级核对原那么,以清算数据为依据,与时核对.核对不符的根据错账调整的要求予以处理.第十一条涉与第三方清算机构的账务核对,实行先行与PB核对,核对一致后与行外清算数据核对〔如银联、农信银渠道交易〕.核对数据以第三方〔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央等〕的清算数据为准.第十二条不涉与第三方清算机构的账务核对,以主清算机构的清算数据为准.如柜面通渠道交易以农商行的清算数据为准,财税库银交易以征税机关清算数据为准,代理业务、保险代付、烟草代收代付等以我行清算数据为准.第十三条渠道账务核对依据为交易明细与交易日志.〔一〕柜台交易的账务核对以日终后的交易明细清单为依据,与柜台交易日志进行核对.〔二〕自助设备的账务核对以日终后的交易明细清单为依据,与自助设备交易日志进行核对.〔三〕POS设备的账务核对以日终后的交易明细清单为依据,与POS交易日志进行核对.第十四条账务核对不能发现的过失,主要表现为交易网点现金长款和短款与人为操作原因产生的过失.其账务发现需要通过交易机构日终扎账后发现长短款并上报,客户发现自身账务异常上报.网点上报可通过、、过失查询等方式上报,客户上报可通过交易机构上报或客户效劳〔96633〕上报.第五节错账类型与调账资金清算第十五条调账类型按是否涉与行外资金清算,分为行调账和行外调账.行调账资金清算在行,主要为涉与SC6000系统账户的调账,包含客户账和机构部账.行外调账涉与第三方清算机构资金清算或涉与我行存放他行资金清算的调账.行外调账涉与资金流流生的主要有例外长款/贷记调整,行外调账涉与资金流流入主要有请款/托收协商/例外协商/借记调整.第十六条调账类型按交易渠道划分,分为行调账、银联渠道交易调账、农信银渠道交易调账、柜面通交易调账、财税库银调账、现代支付渠道调账等.涉与行的调账,通过运管平台调账处理;行外调账那么按渠道不同分别在不同平台进行处理,银联渠道通过银联过失处理平台调账处理,农信银通过农信银过失处理平台调账处理,柜面通调账通过由票盖章,调整我行在农商行的清算资金方式处理.第十七条所有调账中除了流程调账外,其他调账均会涉与资金清算.行调账资金清算在行.错账处理的资金清算采用自上而下、逐级清算的方式.资金流向为错账调减机构流向错账调增机构.跨行调账资金清算通过第三方清算机构清算或通过调增和调减我行存放他行资金进行清算.贷调类资金由行流向行外,借调/请款类资金由行外流向行.第十八条凡涉与我行各入网机构资金调减的,均需要账务调减机构做调账确认.调账确认后,资金才会参与日终清算.资金清算后,次日打印报表时会打印由调账凭证和资金清算的汇总凭证.第六节过失处理根本流程第十九条过失处理的根本流程主要包括过失发现、查询查复、调账发起、调账确认、资金清算、凭证打印、档案管理.第二十条行过失处理是保证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查清账务、纠正过失、降低风险、保证资金平安的重要手段, 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有复必果、果必明确〞.各级过失处理中央在处理行过失业务时,必须遵循以下原那么:〔一〕平安性原那么.对于在行过失处理过程中由现的资金风险,要与时冻结持卡〔折〕人账户,保证省农村信用社资金平安.〔二〕与时性原那么.对过失或疑问交易要与时发现,与时处理,迅速反应,提升处理速度.〔三〕协作性原那么.各社〔行〕应明确责任、相互协作,不得推诿.第二十一条过失发现的方式主要是账务核对和客户投诉,遵循第四节账务核对与过失发现的原那么.账务核对除了账账核对外,还要有账款核对.发现长款和短款的要与时上报,原那么上不超过半年.第二十二条过失查询主要针对可疑交易进行查实.可以是账务查询,也可以是取款地、交易时间、交易行、调单等查询.涉与账务调整的通过SC6000平台或者运管平台发起查询,其他查询通过、、、等方式咨询.第二十三条通过SC6000平台或运管平台发起的查询, 查复机构需在查询发起后2个工作日〔不含查询发起日〕完成查复.其他方式发起的查询,查询信息类1个工作日〔不含查询发起日〕完成,调单在10个自然日完成.对于初次查询核实有误的,需要重新发起查询,即再核实.再核实不限制次数,直到回复真实无误为止.。

3--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确定)

3--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确定)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理银行卡交易中出现的差错,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各行社跨联社行社银行卡交易差错和跨系统银行卡交易差错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跨行社银行卡交易差错是指飞天卡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布放的ATM或POS设备机具上的交易差错。

该类交易不经过中国银联信息交换中心,不包括飞天卡在系统内柜面上的交易差错。

(二)跨系统银行卡交易差错是指跨行通过中国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的交易差错,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飞天卡在他行ATM和POS机具上的交易(他代本业务)差错;2、他行卡在我省农村信用社布放的ATM上的交易(本代他业务)差错;3、他行卡在我省农村信用社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产生的差错。

第三条本办法中,发卡社指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所辖办理借记卡业务的营业网点,受理社指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辖内受理本网点、跨联社(合作银行)、跨行银行卡业务的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处理原则(一)差错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二)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必须是经过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处理或转经中国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银行卡ATM、POS、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

(三)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四)受理网点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150日以内的差错处理,对超过150日提交的差错处理交易可拒绝处理。

省联社银行卡中心在处理跨行差错时可延长30个自然日。

第五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流程共由三个环节组成:客户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第六条银行卡差错投诉受理规定。

(一)飞天卡在他行ATM和POS机具上的交易差错以及他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差错投诉由银行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受理;(二)跨联社银行卡交易差错、他行卡在我省农村信用社布放的ATM交易差错和他行卡在柜面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产生的差错投诉由办理业务的网点受理。

信用社(银行)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理银行卡交易中出现的差错,确保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依据《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县(区)联社跨联社(指交易不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以及跨系统(指交易通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发卡方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所辖办理借记卡业务的营业网点,受理方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辖内受理本社、跨联社、跨行银行卡业务的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处理原则(一)差错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二)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必须是经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系统)处理或转经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银行卡ATM、POS、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

(三)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四)差错处理交易中所涉及资金纳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资金清算。

(五)县联社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150日以内的差错处理,对超过150日提交的差错处理交易可拒绝处理。

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差错时可延长30个自然日。

第五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总共有三个环节组成:客户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第六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流程:持卡人营业网点县(区)联社省联社科技部投诉查询查询查复查复查复第七条差错处理各方的责任、义务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差错处理涉及三个机构:营业网点、县(区)联社、省联社。

1、受理持卡人对原始交易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投诉,详细记录持卡人投诉的内容及该笔交易的日期、卡号、交易金额等要素,向联社提交差错处理申请。

2、根据联社反馈的银行卡差错处理意见,完成相关帐务调整工作或向持卡人的解释工作。

3、承担由于银行卡差错内容失实或超过时限上报所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4、负责管理差错处理中相关材料的备案、登记、保管工作。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模版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模版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模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差错处理工作,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差错处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银行卡差错处理制度,明确差错处理流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障银行卡持卡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差错分类第四条银行卡差错按照差错发生及原因、操作环节等因素不同,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交易异常差错:银行卡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原因不明或不明确的异常情况导致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未完成、交易取消等。

(二)技术问题差错:由于银行自身技术问题所导致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数据异常、网络故障等。

(三)人为操作差错:由于操作员的误操作导致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错输入交易金额、错误操作、错卡等。

(四)风险管理差错:由于风险管理原则所导致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冻结、异常风险提示等。

(五)其他差错:不属于上述差错类型的差错。

第三章差错处理流程第五条银行卡持卡人发现银行卡差错,应当及时拨打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服热线,进行申报。

同时应当提供银行卡号、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及凭证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到持卡人申报的差错情况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不同差错类型分类处理。

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并告知持卡人处理结果。

第七条若因持卡人原因,导致差错较长时间无法得到处理,则持卡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第八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差错处理,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处理结果。

第九条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差错处理,并且未及时与持卡人取得联系或未向持卡人说明原因,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差错处理原则第十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差错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公开处理流程,及时通知持卡人处理结果。

(二)公正原则:对于持卡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应当予以合理处理。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业务管理5第一节差错定义及基本概念5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能12第三节岗位设置与职责13第四节账务核对与差错发现15第五节错账类型与调账资金清算16第六节差错处理基本流程17第七节风险资金与处理19第八节有效凭证的索取与传递21第九节差错业务管理23第十节档案管理27第三章操作规程28第一节基本规定28第二节银联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30第三节农信银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40第四节柜面通渠道差错交易行内处理流程56第五节现代支付交易差错的处理流程68第六节财税库银交易差错的处理流程69第七节行内交易差错处理流程71第八节其他新增业务的差错处理流程76第九节行内差错处理平台的操作79第四章附则98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差错业务管理,防控资金风险,规范差错业务处理中的操作行为,提高差错处理效率,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及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差错处理中心、各级差错处理中心辖属网点和各级清算中心适用于本规程。

第三条各差错处理成员机构及清算中心应为差错处理工作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

差错处理工作是信用社各项业务开展的有效保障,为差错或可疑交易提供畅通的处理渠道,各级联社必须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差错处理工作,并明确处理权限和岗位职责。

第四条各级联社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必须遵从相互协作的原则,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防控资金风险。

第五条差错业务处理涉及行内差错业务和跨行差错业务。

行内差错业务是基于SC6000平台的交易业务产生的差错。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分为客观原因导致的错账及因操作失误导致的错账两种,行内差错处理平台主要处理客观原因导致的错账,操作失误导致的错账也可通过其进行处理。

第三条行内差错处理平台设置省级系统管理员、县级系统管理员、业务主管及操作员4级用户。

(一)操作员。

负责本联社辖内机构业务差错调账申请的录入,负责接收与及时处理省中心提交的业务差错调整申请。

(二)业务主管。

负责审核操作员录入的业务差错调账申请,负责审核操作员接收并处理的业务差错调账申请等。

(三)县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本联社业务主管、操作员的新增、冻结、注销、权限分配、密码重置、用户查询等管理工作。

(四)省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行内差错处理平台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县级系统管理员及省级操作员、业务主管的新增、冻结、注销、权限分配、密码重置、用户查询等管理工作。

各级用户分人设岗,不得一人多岗。

业务差错的调账申请、应答,由操作员根据实际处理情况录入差错处理平台,并经业务主管审核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条每日日切后,行内差错处理平台将农信银下发的对账文件与行内系统流水逐一比对,对账不符的生成批量差错文件。

省中心应及时进行人工确认,剔除内部差错后,批量上传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生成相应的调账请求、补确认、交易状态查询等信息。

第二章客观原因导致错账的处理第五条本代他通存业务差错处理。

(一)省中心日切后对账发现本代他通存业务出现代理社(行)已成功,农信银无流水的业务差错,由省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提请1次补存款确认,待返回补确认成功信息后,打印补存款确认成功凭证,凭其通过行内差错处理平台将业务差错状态修改为“处理完毕”,该笔差错处理完成。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业务性质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银行卡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转账交易未按客户指令转出或者转入错误的情形;2、现金取款、存款、存折取款错账(误入他人账户或客户账户)的情形;3、代理服务错误导致的差错;4、其他涉及客户利益交易的差错。

三、差错处理流程1、受理阶段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及时接受客户的差错申诉,提供立案证据,登记相关信息,出具《差错登记单》。

2、调查阶段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开展调查。

对于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差错,应当找到相关人员或者机构协调解决问题,并出具《差错调查报告》。

3、审核阶段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差错原因。

如果差错确实存在,需要及时向客户进行赔偿;如果差错属于客户自身原因,则应当向客户进行说明,教育客户加强操作技能。

4、处理阶段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差错,要给予客户合理的补偿,并及时向客户道歉;对于客户提交过来的错误信息,应及时通知客户更正,并且在后期操作中予以协助。

四、补偿及责任追究1、对于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过错产生的差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相应的补偿,并向客户道歉。

2、对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差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教育客户加强操作技能,要求客户补充正确信息,并予以协助。

3、对于故意制造人为差错,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追究。

五、工作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差错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

具体要求如下:1、要建立健全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工作制度,确保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要加强对员工和客户的教育,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和客户信任感,避免差错的发生。

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理银行卡交易中出现的差错,确保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依据《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各县(区)联社跨联社(指交易不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以及跨系统(指交易通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发卡社指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所辖办理借记卡业务的营业网点,受理社指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辖内受理本社、跨联社、跨行银行卡业务的营业网点.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处理原则(一) 差错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二) 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必须是经过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系统)处理或转经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银行卡ATM、POS、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三) 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四)差错处理交易中所涉及资金纳入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资金清算。

(五)县联社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150日以内的差错处理,对超过150日提交的差错处理交易可拒绝处理。

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差错时可延长30个自然日.第五条银行卡差错处理共由三个环节组成:客户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第六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流程:省联社信息中心持卡人营业网点县(区)联社投诉查询查询查复查复查复第七条差错处理各方的责任、义务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差错处理涉及三个机构:(一)营业网点1、受理持卡人对原始交易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投诉,详细记录持卡人投诉的内容及该笔交易的日期、卡号、交易金额等要素,向联社提交差错查询及处理申请。

2、根据联社反馈的银行卡差错处理意见,完成相关帐务调整工作或向持卡人的解释工作。

3、承担由于银行卡差错内容失实或超过时限上报所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4、负责管理差错处理中相关材料的备案、登记、保管工作。

(二)县(区)联社1、各联社应把差错处理作为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及时处理,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入网机构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操作规程及会计核算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通过两级平台分别处理。

省中心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或跨省农信机构)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建立了解;省中心与县联社通过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平台(以下简称行内差错处理平台)建立了解。

第三条行内差错处理平台由省中心设计、开发,供省中心及县联社处理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时使用。

行内差错处理平台采用B/S模式构架并执行授权制。

第四条代理社(行)和开户社(行)应以差错处理平台作为基本手段处理业务错账。

第五条通存通兑业务的错账类别及处理方式。

(一)客观因素导致的业务差错因系统响应不及时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业务差错主要包括:代理社(行)或开户社(行)交易处理结果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简称农信银,下同)不一致;通存交易成功后未存款确认等。

因客观因素导致的业务差错,在日终对账后,提交行内差错处理平台进行处理。

(二)操作失误导致的业务差错代理社(行)柜台经办人员因操作失误导致的业务差错主要包括:记账金额错误、记账串户、记账反向、重复提交交易等。

代理社(行)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应妥善保管相关的存、取款原始凭证,因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业务差错,由代理社(行)负责处理,开户社(行)有义务协助代理社(行)处理。

对于当日发生的业务差错,代理社(行)可通过“柜台冲销”与“柜台补正”交易进行调整;对于非当日发生的业务差错,不能使用“柜台冲销”及“柜台补正”交易调整错账,代理社(行)应及时与客户取得了解追索或退回款项。

银行卡差错处理办法

银行卡差错处理办法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使银行卡跨行(指交易通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跨机构(指交易不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交易中出现的差错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用于手工差错处理,规范差错处理流程,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提高银行卡业务手工差错处理的工作效率。

第三条处理原则(一)各入网机构应把差错处理作为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各入网机构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专项负责差错处理,由联社统一设定专用投诉电话。

对于差错处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划分权限,明确职责。

(二)差错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三)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必须是经过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系统)处理或转经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银行卡ATM、POS交易。

(四)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五)各入网机构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150日以内的差错处理,对超过150日提交的差错处理交易可拒绝处理。

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差错时可延长30个自然日。

第四条各入网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准确、及时地处理差错。

由于工作失误或超过时限所引起的风险及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第五条差错处理的各方对处理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起争议处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跨行、跨机构差错发现方为该笔错账的第一调账请求发起方,当该机构为长款方时,则该机构同时为该笔错账的第一调账实施方;当交易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且长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时,则省联社清算中心为错账的第一调账实施方。

第七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总共有三个环节组成:客户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差错处理交易中所涉及资金纳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省辖联行资金清算。

第八条在银行卡差错手工处理过程中,具体操作方式:(一)查询查复、一次退单和例外协商使用“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银行卡跨机构(行)凭证索取通知/回复单”和“银行卡跨机构(行)例外协商通知/回复单”,通过互发传真和电话确认等方式;(二)贷记调整和例外长款处理待原始交易差错关联双方在“银行卡跨机构(行)差错处理申请/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后,使用实时汇兑交易进行。

信用社(银行)收单业务差错处理应急预案

信用社(银行)收单业务差错处理应急预案

信用社(银行)收单业务差错处理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收单业务中出现的差错,切实做好POS机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存款人利益和信用社声誉,确保我县POS机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POS机差错处理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志丹县联社高度重视收单业务工作,成立了由联社主任聂维成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张星同志为副组长,业务、风险、信息、财务等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收单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收单业务管理部门和岗位设置志丹县联社确定业务拓展部为收单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辖新拓展特约商户注册及日常管理;信息部负责POS 设备管理、安装和维修;财务部负责特约商户差错处理和资金清算;各营业网点负责所辖特约商户日常巡查、维护等服务。

三、突发事件定义一般突发事件:指非关全局性的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的个别事件。

如个别POS机的损坏、个别卡的不能识别等,或部分卡的帐户有差错等。

重大突发事件:指有关全局性的影响整个系统运行的突发事件。

如服务器崩溃、或整个区域POS机的不能工作等。

四、一般突发事件的相关联络人员:单位部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营业部周建华主任保安镇信用社赵前主任顺宁信用社聂维雄主任双河信用社赵伟主任旦八信用社孙海主任杏河信用社钱谷宝主任五、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联络人员及部门:部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志丹联社张星副主任信息部李志虎经理业务部张灿经理财务部郑红星经理保卫部薛向东经理联社信息部刘诚龙系统管理员六、设备故障处理程序:1、系统非线路故障引起单台POS机故障:由有关信用社系统设备主管审核后填写设备维修单,统一报联社信息部维修,无法维修的由信息通知设备公司维修或更换。

2、系统线路故障引起POS机读卡数据出错:遇到这类情况,请及时通知信息部根据情况,及时地组织抢修、信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各信用社系统设备主管和信用社负责人应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避免故障造成损失。

3、POS机电源线路故障POS机电源线路故障引起不能读卡时,特约商户应立即通知电工人员进行维修,接通务用电路。

农信银差错处理例子

农信银差错处理例子

主观性差错处理:一、新系统受理行在当日农信银系统日切前(17:00)发现存在需直接借记调整的业务情形(金额多存除外)时,可以通过[3716农信银实时业务冲销]和[3717农信银实时业务补正]进行冲正处理。

例1:客户持湖北农信的存折向我行办理取款500元,柜员在操作时误将取款业务操作为存款500元,并向客户支付500元现金。

柜员在客户离柜后发现该笔差错,应进行如下处理:(1)受理柜员首先发起[3716农信银实时业务冲销]交易,原业务类型选择存款业务,冲销原因选择存款不平,其他内容按要求录入,交易提交后冲销成功;(2)受理柜员随后发起[3717农信银实时业务补正]交易,补正交易类型选择现金取款,其他内容按要求录入,交易提交后补正成功,即完成整个直接借记调整过程。

例2:客户持湖北农信的存折向我行办理取款5000元,柜员在操作时将交易金额误输成500元,并向客户支付了5000元现金。

柜员在客户离柜后发现该笔差错,应进行如下处理:(1)受理柜员首先发起[3716农信银实时业务冲销]交易,原业务类型选择取款业务,冲销原因选择金额错,其他内容按要求录入,交易提交后冲销成功;(2)受理柜员随后发起[3717农信银实时业务补正]交易,补正交易金额录入5000,其他内容按要求录入,交易提交后补正成功,即完成整个直接借记调整过程。

注:农信银实时业务补正[3717]交易描述柜员启动“[3716]农信银实时业务冲销”交易对原交易冲销成功后,若冲销的原交易系“现金存款”或“现金取款”交易,可启动此交易对原交易进行再次发起处理。

原交易为“现金存款”交易时的补正处理:可通过此交易修改为“现金取款”交易(考虑柜员原交易取款误为存款的误操作)。

原交易为“现金取款”交易时的补正处理:可通过此交易修改原发起的交易金额(考虑柜员原交易取款金额错输的误操作:例如50000元错输成5000元。

)二、在运用上述查询交易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关注通存通兑登记簿状态的演变小额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存在6种状态:①已入账、②发送MBFE 成功、③发送成功、④已拒绝、⑤待入账、⑥已抹账;本代他业务最终态:①⑥他代本业务最终态:①④⑥小额跨行业务中间态:②③⑤2、因农信银全国业务入账后仍存在被冲销、补正和隔日冲账、补账的情形,请柜员及时查询并关注记录的状态;同时可与农信银差错登记簿查询交易结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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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处理银行卡交易中出现的差错,确保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依据《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县(区)联社跨联社(指交易不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以及跨系统(指交易通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银行卡交易差错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中,发卡方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所辖办理借记卡业务的营业网点,受理方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各区(县)联社辖内受理本社、跨联社、跨行银行卡业务的营业网点。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处理原则
(一)差错处理必须据实、准确和及时。

(二)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必须是经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系统)处理或转经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转接的银行卡ATM、POS、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

(三)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同原始交易路径一致。

(四)
差错处理交易中所涉及资金纳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资金清算。

(五)
县联社必须支持自原始交易日起150日以内的差错处理,对超过150日提交的差错处理交易可拒绝处理。

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差错时可延长30个自然日。

第五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总共有三个环节组成:客户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第六条银行卡差错处理流程:
投诉查询查询
查复查复查复
第七条差错处理各方的责任、义务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差错处理涉及三个机构:
营业网点、县(区)联社、省联社。

(一)营业网点
1、受理持卡人对原始交易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投诉,详细记录持卡人投诉的内容及该笔交易的日期、卡号、交易金额等要素,向联社提交差错处理申请。

2、根据联社反馈的银行卡差错处理意见,完成相关帐务调整工作或向持卡人的解释工作。

3、承担由于银行卡差错内容失实或超过时限上报所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4、负责管理差错处理中相关材料的备案、登记、保管工作。

(二)县(区)联社
1、各联社应把差错处理作为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确定专(兼)职人员专项负责差错处理,并对于差错处理的业
务经办人员,划分权限,明确职责。

2、受理所辖营业网点提交的银行卡差错处理申请,负责辖内营业网点银行卡差错核实工作,并根据银行卡差错核实情况向省联社提交差错申请。

3、受理持卡人对原始交易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投诉,向营业网点核实银行卡差错,根据核实结果向省联社提交差错申请。

4、承担由于银行卡差错内容核实不实或超过时限上报所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5、负责管理联社差错处理各个环节中相关材料的备案、登记、保管工作。

(三)省联社
1、省联社科技部确定专职人员专项负责全省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并对于差错处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划分权限,明确职责。

2、省联社科技部根据县联社银行卡管理部门提交的差错申请,通过中国银联差错处理平台进行相应处理。

3、省联社科技部受理持卡人对原始交易有疑问或发现差错的投诉,向县联社发出查询,核实银行卡差错,根据银行卡差错核实情况进行差错处理。

4、省联社清算中心按照省联社科技部差错处理反馈意见进行相应得帐务处理。

第六条
错帐调整
跨行、跨机构差错发现方为该笔错账的第一调账请求发起方,当该营业网点为长款方时,则该营业网点同时为该笔错账的第一调账实施方;当交易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且长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时,则省联社清算中心为错账的第一调账实施方。

第三章
差错处理
第七条
营业网点主动发起的差错
(一)、ATM他代本
营业网点收到客户投诉或营业网点主动发现差错,及时与县联社联系,县联社核实后向省联社科技部发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经省联社科技部查复确认后,县联社填写《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传递至省联社科技部,由省联社科技部确认后转省联社清算中心进行资金账务处理。

营业网点收到资金后,及时将客户入账及手续费收入相关记账凭证复印后交县联社,由县联社将该复印件上传至省联社科技部,完成该笔差错处理。

(二)、ATM本代他长款
配备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收到客户投诉或营业网点主动发现长款时,由县联社向省联社科技部发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省联社科技部查复确认后,将填写《陕西
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发送至县联社。

县联社收到《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后,转至相关营业网点,并通知该网点及时通过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上调差错资金至省联社清算中心,并将《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和调账资金凭证复印件上传至省联社科技部。

省联社科技部收到省联社清算中心上调资金确认书后,及时通过中国银联差错处理平台做“贷记调整”,完成该笔差错处理。

(三)、ATM本代他未长款
配备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收到客户ATM扣账未吐钞投诉,经仔细核对后网点未发现长款。

由县联社向省联社科技部发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ATM未长款证明》。

省联社科技部确认后,及时通过中国银联差错处理平台做“退单”,完成该笔差错处理。

(四)、ATM本代本
由联社自行处理。

(五)、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营业网点收到客户投诉,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① 本网点长款
参照ATM本代他长款处理方式。

② 本网点未款
参照ATM本代他未长款处理方式。

(六)、银联POS手工退货或POS消费交易失败
与ATM他代本差错相似,营业网点收到客户投诉,由县联社向省联社科技部发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经省联社科技部查复确认后,县联社填写《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传递至省联社科技部,由省联社科技部确认后转省联社清算中心进行资金账务处理。

营业网点收到资金后,及时将客户入账及手续费收入相关记账凭证复印后交县联社卡部,由县联社将该复印件上传到省联社科技部,完成该笔差错处理。

第八条
科技部主动发起的差错:
(一)、科技部接受银联、客户投诉
省联社科技部收到银联或客户投诉后,向县联社发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县联社负责与辖内营业网点联系,确认原始交易是否成功,并及时给予省联社科技部查复,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差错处理。

(二)、银联平台贷记调整
该差错是由省联社科技部根据中国银联差错处理平台“贷记调整”结果而发起的。

省联社科技部及时与县联社确认相关差错,县联社只需填写《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差错处理申请/
受理通知单》传真至省联社科技部,由省联社科技部通知省联社清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营业网点收到资金后,及时将客户入账及手续费收入相关记账凭证复印后交县联社,由县联社将该复印件上传至省联社科技部,完成该笔差错处理。

(三)其他
如营业网点发现短款、“贷记调整”失误及其他差错需由县联社会同省联社科技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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