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格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精)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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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行政审批)表格
附件1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申请人(签章)XXXX申请日期201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湖北省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查表自查人签名:申请人盖章:附件3:湖北省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企业自查表自查人签名:申请人盖章:附件4:现场审核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盖章附件5:现场审核人: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盖章附件6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关于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动物防疫条件初审意见(式样)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我县(市、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隔离场)向我局提出了动物防疫条件的初审要求。
我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场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派出等名同志对该场开展了现场审核,填写了《湖北省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初审表》。
我局认为该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特向省局提出申请,请予审查和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年月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及应用规范
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3: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4: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5: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防合字第号代码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附件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注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范本模板】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024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024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024合格证明编号:2024本证明确认以下动物经过必要的检疫程序,并被判定为符合出口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要求。
此证明只适用于所列举的动物,并且仅对目前的状态和健康状况做出陈述。
持有人必须确保在出口或进口前的所有卫生、检验或其他所需文件和要求已经得到满足。
1.导出国/地区信息: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2.进口国/地区信息: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3.持有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4.动物信息: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和纹路: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标识号码:_______________5.健康证明:所有所列举的动物已经以专业和标准的方式进行检疫,并且在检疫期间没有显示出任何传染病的迹象。
所有动物均接受过最新的疫苗接种,或满足进口国家/地区的疫苗要求。
6.动物检疫程序:-动物外观检查:所有动物的外观和行为表现正常,没有明显的疾病症状。
-血液检测:所有动物的血液样本检测结果符合进口国家/地区设定的疫苗和疾病要求。
-身体机能检查:所有动物的身体机能齐全,无异常。
-疫苗接种记录:所有动物均按照进口国家/地区的要求接受了必要的疫苗接种,并且接种记录已妥善保存。
7.动物检疫结果:根据以上检疫程序的结果,所有动物均被判定为合格,符合出口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要求。
此合格证明只适用于目前的状态和健康状况。
8.签名和日期: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此合格证明仅对所列举的动物和当前的状态和健康状况有效。
持有人必须确保动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检验或其他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_____________________动物检疫官员签名和证明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农医发〔2010〕26号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4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农医发〔2010〕26号离物宰工所米上;离物动产集市500离物疗所米上;离畜场1000米上;物殖(殖区)间离少500米;离物离所、害处场3000米上;离居育等密离饲离居育等集离主通离隔离化场离屠工离及产贸区口置4以消产生公产生公隔产口置消养舍口消或产清化配蛋消产良风舍和选宜洗备冷和等设兽兽构提应规适无处施与规适污物设相立入隔药疫情毒害理禽。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十四条
五、法律责任
3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 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变更场 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 重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二)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 贸市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动物防疫条件的
第七条
有动物精液、卵、胚胎 采集等生产需要的,应
当设独立的区域
第七条
2、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
第七条
3、 办理申请 资料
2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场所建设竣工后,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 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信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目录
01.第七条 03.第二十四条
02.第十四条 04.第二十五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办
理
综合事务股 时小杰
2023年12月 14日
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 年 第 8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于2022年8月 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共6章30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 办理条件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 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 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二)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或者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 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三)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四)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 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2021整理)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标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方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1年2月28日。
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那么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
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
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
第联共 联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动 物 检 明〔动物B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第联共二联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第联共二联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二、三、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年月日官方兽医〔签名〕:当事人签收: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格式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格式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证明名称,证明文件的标题通常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
类似的表述,以明确证明文件的性质。
2. 发证单位信息,包括发证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接收单位或个人能够核实证明的真实性。
3. 受检动物信息,包括受检动物的种类、数量、体征等描述,
以确保证明文件与具体动物的匹配。
4. 受检动物来源信息,包括受检动物的来源地点、运输方式等
信息,以确定动物的迁移轨迹和潜在风险。
5. 检疫过程信息,包括检疫的时间、地点、检疫人员信息等,
以证明受检动物已经接受了相关的检疫程序。
6. 检疫结果信息,包括受检动物的健康状况、疫情检测结果等,以证明受检动物不存在传染病或其他健康隐患。
7.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证明文件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以确保受检动物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合法地迁移或交易。
总的来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格式应当清晰明了,内容完整详实,以确保受检动物的健康和公共安全。
同时,格式也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格式设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范本(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范本(1)
一、业务概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对养殖场、农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和认证的证书,是衡量一个养殖场是否达到动物防疫要求的重要凭证。
本手册旨在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如何申请和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养殖场基本信息
•动物防疫条件检查报告
•养殖场动物防疫措施手册
2. 联系当地动物防疫部门
联系当地动物防疫部门,了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流程和要求,确保准备充分。
3. 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进行申请。
4. 审核
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颁发证书
审核通过后,动物防疫部门将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定时限。
三、证书管理
1. 注意事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妥善保存,避免丢失。
•定期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 证书更新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需提前申请证书更新,更新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
3. 证书展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在养殖场明显位置展示,向外部展示养殖场具备良好的动物防疫条件。
四、结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养殖场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希望各养殖场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动物防疫水平,确保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
以上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范本(1),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当地动物防疫部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04.16
•【文号】农牧发〔2024〕13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农牧发〔2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说明
2.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3. 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4.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5.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范本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手册范本序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特制定本手册,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业务操作流程,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概述1.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指动物饲养场、屠宰场、加工厂等相关从业单位凭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动物防疫条件获得的证书。
1.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机构是国家农业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由xxx机构负责核发。
二、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1 办理条件(1)申请单位需要具备合法的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经营证照;(2)申请单位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标准;(3)申请单位需要配备专业的兽医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4)申请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防疫设施、设备和工具,并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2.2 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在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2)核发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单位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发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证申请单位的防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核发机构根据审核和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核发机构向申请单位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将核发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使用和维护3.1 使用要求(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在饲养场、屠宰场、加工厂等相关从业单位的醒目位置进行展示,供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阅;(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保证防疫条件的持续符合要求。
3.2 维护措施(1)相关从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防疫工作档案,详细记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使用情况;(2)相关从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防疫条件的符合要求,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在防疫工作档案中;(3)相关从业单位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防疫设施、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监管和处罚4.1 监管机构(1)核发机构负责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监管和管理;(2)相关农业部门负责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监督和检查。
动物检疫合格证样式
精心整理
附件1
A )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精心整理
(动物B )
(产品A)Array第
联
共
二
联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产品B)Array第
联
共
二
联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检疫申报单
(货主填写编号:
货主:联系电
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
源:
用
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
联长110mm,右联长
申报处理结果
(
□受理。
拟派员于
年月日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年月
章
年
月日
(交货主)。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申请人(签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填写说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标准,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经营范围设计生产规模经营场所地址场所类别1、动物养殖场□2、动物养殖小区□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4、动物屠宰场(厂)□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6、动物隔离场□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附材料清单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2、设施设备清单3、管理制度材料4、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乡镇畜牧兽医站意见年月日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年月日审核人意见□合格。
□不合格。
原因:审核人签字(1):审核人签字(2):年月日审核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动防合字第()号发证日期经办人发证人。
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
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农业部(1998)85号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并监制了一批动物防疫证照。
为规范动物防疫证照的填写和使用,特制定本规范。
一、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和使用的基本要求1.出具证照的机构和人员必须是依法享有出证职权者。
动物防疫证照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2.严格按适用范围出具动物防疫证照,混用无效。
3.涂改证照无效。
4.证照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
5.填写方法:二联检疫书证用圆珠笔复写方式填写;单联检疫书证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执行职务的身份证件、许可类证照用钢笔、毛笔或打印填写。
6.除检疫书证的签发日期可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数量、有效期等必须用大写汉字填写。
7.不得将动物防疫证照填写不规范的责任转嫁给持证人。
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1.适用范围用于对县境内交易、迁移的动物使用;对两县毗邻乡镇之间交易、迁移的动物,经两县动物防疫监督所协商同意,亦可出具此证明;2.项目的填写畜主:填写动物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动物种类:填写被检疫动物的种类,如猪、小、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犬等;产地:填写动物生产地的乡镇和村的名称:单位:填写头、只、匹等;数员:猪、牛、羊、马、骡、驴、犬等大中动物—头一证;对同—畜主、同一来源、同一批次、同—启运地、同—运载工具的禽、兔等,可出具一张检疫证明;免疫证号:填写《动物免疫证》登记的免疫编号;用途:视情况填写,如种用、乳用、役用、饲养、屠宰、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有效期:一般为1天—2天,最长不得超过7大。
三、《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适用范围限于运出县境的动物使用:2.项目的填写此证中“畜主”、”动物种类”、“单位”、“用途”等的填写同《动物产地枪疫合格证明》;数量:填写同—畜主、同一运载工具装载同一动物的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填写起始和到达地点的县名。
调运动物出省境时,在填写起止县名之前冠以省名;有效期: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铁路(航空、水路)动物防疫监督签章:经派驻铁路、水路、航空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人员查验,符合规定或抽检未发现异常,动物防疫监督员签字并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具派驻机构专用印章后放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动防合字第号代码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要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本文所列为正本样式。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行政区简称按本行政区内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行政区简称填写。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10年”则年份代码为“10”。
3. 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
编号举例:2011年渝北区第10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场所为生猪养殖场。
则按如下格式编号。
许可编号:(渝北)动防合字第110010号;代码编号:。
“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发证场所编号动物养殖场 1 动物养殖小区 2 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 动物屠宰场(厂) 4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5 动物隔离饲养场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7“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动物种类编号猪01牛02羊03鸡04鸭05鹅06马属动物07鹿08骆驼09蜜蜂10兔11貂、狐狸等经济动物12鸽子、鹌鹑、鸵鸟、火鸡15其他00重庆市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行政区域数字码行政区域数字码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 县500200万州区500101 綦江县500222涪陵区500102 潼南县500223渝中区500103 铜梁县500224大渡口区500104 大足县500225江北区500105 荣昌县500226沙坪坝区500106 璧山县500227九龙坡区500107 梁平县500228南岸区500108 城口县500229北碚区500109 丰都县500230万盛区500110 垫江县500231双桥区500111 武隆县500232渝北区500112 忠县500233巴南区500113 开县500234黔江区500114 云阳县500235长寿区500115 奉节县500236江津区500116 巫山县500237合川区500117 巫溪县500238永川区500118 石柱县500240南川区500119 秀山县500241酉阳县500242彭水县500243。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 1年2月28日。
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则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
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
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
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附件1 动 物 检证 明(动物A )第 联 共 联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动 物 检证 明(动物B )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附件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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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3: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动防合字第号
代码编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附件7: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注明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08年”则年份代码为“08”。
3.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
“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
“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