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死因的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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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最新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国际疾病分类下的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所以死因分类是以根本死亡原因为主要内容的。

正确合理地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是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报告的复杂性,为了规范根本死因的选择,保证不同国家和地区和不同时间内报告的资料可比性,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各种情况的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规则和方法,指导全球范围内的死因统计。

一、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选择或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是一系列规则和方法的应用过程。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在证明书第Ⅰ部分中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特有的称之为起始前因的情况。

3、在某些情况下,为表达列表中的根本原因,ICD容许起始前因被不止一个适合的情况所代替。

例如,有些类目是用于一些情况的组合,或者可能有压倒一切的流行病学理由,需要比证明书上的其他情况优先考虑。

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不仅包括起始前因),然后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所确定根本原因的编码是统计制表用的最后编码号。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当起始前因是一个可分类于第十九章的损伤或外因的其他效应时,引起该情况的事件应被选为统计制表的根本原因并编码于V01-Y89。

损伤或效应的编码可以用作附加编码。

综上所述,在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使用1条总原则、3条选择规则、6条修饰规则以及某些有关注释。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及举例(总原则及三条规则)总原则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直译)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最后一行)----意译总原则应用特点:1、只对Ⅰ部分2、多于1个死因3、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情况,是引起上面一系列疾病顺序的根例6:Ⅰ(a)肺脓肿(b)大叶性肺炎选择大叶性肺炎(J18.1)。

ICD10及根本死因判定规则解析

ICD10及根本死因判定规则解析

死因报告—国家统一规定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因编码—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
内容:
❖ 一、ICD-10 简介 ❖ 二、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一、ICD-10 简介
1. ICD-10 应用目的和范围 2. 基本结构 3. 编码 4. 类目
两个缩写
ICD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归类 部位 部位 部位 病种 病因 病种 症状 临床 外因 非病 特殊
二、根本死因判定规则
1.死亡原因的定义和填写
❖ (1)死亡原因:
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 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 况”。
❖ 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 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 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 呼吸衰竭或衰老。
I (a)
(b) xxxxxx
(b)
(c) xxxxxx
(c)
(d) xxxxxx
(d)
肺心病 肺气肿 慢支
使用总原则的必备条件
➢ 在证明书第Ⅰ部分的报告内容只 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
➢ 这个顺序的起点总是第Ⅰ部分的 最低一行,而终点是第Ⅰ部分的 (a)行。
2.2 总原则
❖ Ⅰ (a) 肺脓肿 (b) 大叶性肺炎
当存在一个或多个合理的顺序但无法使用总原则时,按 照规则1 选择第一个顺序的起点。
❖ Ⅰ (a) 支气管肺炎 (b) 脑梗死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选择“脑梗死”(I63.9)
❖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选择“尿毒症”(I25.1)
规则2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国际疾病分类下的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所以死因分类是以根本死亡原因为主要内容的。

正确合理地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是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报告的复杂性,为了规范根本死因的选择,保证不同国家和地区和不同时间内报告的资料可比性,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各种情况的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规则和方法,指导全球范围内的死因统计。

一、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选择或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是一系列规则和方法的应用过程。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在证明书第Ⅰ部分中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特有的称之为起始前因的情况。

3、在某些情况下,为表达列表中的根本原因,ICD容许起始前因被不止一个适合的情况所代替。

例如,有些类目是用于一些情况的组合,或者可能有压倒一切的流行病学理由,需要比证明书上的其他情况优先考虑。

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不仅包括起始前因),然后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所确定根本原因的编码是统计制表用的最后编码号。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当起始前因是一个可分类于第十九章的损伤或外因的其他效应时,引起该情况的事件应被选为统计制表的根本原因并编码于V01-Y89。

损伤或效应的编码可以用作附加编码。

综上所述,在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使用1条总原则、3条选择规则、6条修饰规则以及某些有关注释。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及举例(总原则及三条规则)总原则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直译)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最后一行)----意译总原则应用特点:1、只对Ⅰ部分2、多于1个死因3、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情况,是引起上面一系列疾病顺序的根例6:Ⅰ(a)肺脓肿(b)大叶性肺炎选择大叶性肺炎(J18.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一、死亡原因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两者侧重点不同!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

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培训教材(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培训教材(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b)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c)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 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甘肃省疾控中心社慢科
3
下午2时46分 14:46:06
死亡原因
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填写并选择 该原因。
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应以ICD-10 对根本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按照要求进行 填写并选择根本死因。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11
下午2时46分 14:46:11
死亡原因
案例分析 发病至死亡之间时间隔
Ⅰ (a) 急性肺炎 (b) 外感高烧不退 (c)
Ⅱ 根本死因:无
甘肃省疾控中心社慢科
12
下午2时46分 14:46:11
第二节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总原则 (1条 首先应用的规则)
选择规则 (3条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d) ... ... ... ... ... ... ... ... ... ... ... ... ... ... ... ... ... ... ... ..
Ⅱ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14
下午2时46分 14:46:11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

规则F. 后遗症
• 当选择的原因是某疾病或情况不是处在活 动期,死亡是由于其残余影响所致,则需 要重新编码到“某疾病或情况的后遗症”。
例:Ⅰ(a)肺纤维化 (b)陈旧性肺结核病 根本死因:结核病的后遗症(B90.9)。 例:Ⅰ(a)坠积性肺炎 (b)偏瘫 (c)脑血管意外(10年)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第一节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一 总原则 • 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的那个疾病或情 况,它能引起其上面各行的所有疾病或情况的发 生。 例:Ⅰ (a)脑出血 (b)高血压 (c)慢性肾盂肾炎 (d) 前列腺腺瘤 根本死因:前列腺腺瘤(N40)。
二 选择规则
• 当不能应用总原则时,应尽可能得到对 证明书的解释,当确定无法得到进一步 解释时,则应使用选择规则。
例:Ⅰ(a)龋齿 Ⅱ 心脏停搏 根本死因:心脏停搏(I46.9)。
例:Ⅰ(a)手术中出血 (b)扁桃体切除术 (c)扁桃体肥大 根本死因:手术中的出血(Y60.0)。
规则C. 联系
• 当选择的原因与证明书上同时报告的其他 更为重要的情况,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两种: 因果关系、伴有关系,则需要应用对根本 死因的注释,重新进行编码。如何联系见 第二节注释。
•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 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 段,则重新编码到较晚阶段。对于慢性疾 病的急性发作,应选择急性为根本死因。 • 肾炎、支气管炎和白血病除外。
例:Ⅰ(a)妊娠期子痫 (b)子痫前期 根本死因:妊娠期子痫(O15.0)。 例:Ⅰ(a)慢性肾炎 (b)急性肾炎 根本死因:慢性肾炎(N03.9)。
– 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可以引起 许多急性或致命性循环系统疾病。但以下几种 情况是不可能是由恶性肿瘤引起的循环系统疾 病:风湿热和风湿性心脏病、原发高血压、心 绞痛、慢性缺血性心脏病、动脉粥样硬化。

根本死因确定及ICD-编码

根本死因确定及ICD-编码
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支气管肺炎和继发性贫血两种 病都可以认为是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直接后遗症.
选择规则 小结
规则1: 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 规则2: 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 规则3: 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要 求具有丰富的医学常识〕
三、修饰规则
经过以上规则选择的死亡原因不一定是最 有用的情况,例如:衰老、高血压、动脉粥样 硬化可能是导致死亡最开始的原因,作为根本 死因进行报告会使我们忽略、遗忘很多由它更 重要的疾病,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应用修饰规则, 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
选择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 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 始原因.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 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修饰规则A举例
例3:Ⅰ <a> 心肌变性<I51.5>和肺气肿 <J43.9>
<b>衰老<R54> 根本死因:心肌变性<I51.5>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衰老,而应用规则2.
根本死因:肝硬变<K74.6>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于 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选择规则1举例
例3: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根本死因:尿毒症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 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 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 顺序的起始原因.

国际疾病分类(ICD-10)_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死因链推断

国际疾病分类(ICD-10)_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死因链推断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一只蚂蚁领着我走2012.04.23 字号:大中小订阅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一、死亡原因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两者侧重点不同!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

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编码规则

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
3、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 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 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4、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 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 再编码处理。 总之,这是一个分步进行,但又是 综合的判断外理过程。
选择规则:总原则 简称:0
G93.5 I63.9 E14.9 I63.9
例3: Ⅰ(a) 低心排综合症
I50.9
(b) 冠脉分支狭窄
(c) 心绞痛
I25.1
I20.9
(d) 冠心病
Ⅱ 2型糖尿病
I25.9
E11.9
根本死因:冠心病
I25.9
例4: Ⅰ(a) 脑干损伤功能衰竭
S06.0
(b) 脑挫裂伤
S06.9
(c) 前颅底骨折并颅内积气 S02.1 (d) 车祸伤 根本死因:车祸伤 V89.9 V89.9 S02.1
例 4: Ⅰ(a) 坠积性肺炎 (b) 偏瘫 (c) 脑血管意外(10年) J18.2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
例1: Ⅰ(a) 全身性转移
(b) 支气管肺炎 (c) 肺癌
C79.8
J18.0 C34.9
当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列入的 情况不止一个时,或如果列入的单一情况不 能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的话,则不能应 用总原则。尽管在规则的结尾给出了对不同 顺序可接受性的指导,但应牢记医学证明人 的陈述反映了关于导致死亡的各种情况及其 相互关系的直接报告意见,不应轻易忽视这 个意见。
当选择的原因是在本分类中提供有独立的 "…的后遗症"类目的某种情况的早期形式,而且 有证据表明死亡是由于这种情况的残余影响所致 而不是在它的活动期,则编码到适当的"…的后 遗症"类目。 "…的后遗症"类目如下:B90-B94, E64.-, E68, G09, I69, O97和Y85-Y89。

根本死因确定规则_2023年学习资料

根本死因确定规则_2023年学习资料

规则A: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当选择死亡的原因可以分类到第18章-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类在他处者,除外95(婴儿猝死综合征),-而在证明书上又报告了可以分类在R00-R94或-R96-R99以 其他地方的一个情况,则重新-选择死亡原因,就好象分类在第18章的情况-未曾报告那样。
下面的情况可以看作是不明原因:--I46.9心脏停搏,未特指;--I95.9低血压,未特指;--99循环系 其他和未特指的疾患;-J96.0急性呼吸衰竭;--J96.9呼吸衰竭,未特指;--P28.5新生儿呼吸衰竭 -R00-R94或R96-R99症状、体征和-临床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在他处者。
选择规则-规则1: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规则2: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规则3: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比较复杂,不推荐使用
规则1(①)-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 因。-a-XXXXXX-I a-肺心病-b-肺气肿-c-慢支-d-动脉硬化-8
规则2的应用特点->只应用于第I部分;->无死亡顺序;->选择(a行首先提到的情况。-14
规则2: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例16:Ia恶性贫血恤和足坏疽-b动脉粥样硬化-选择恶性贫血D51.0。不存在 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例17:-Ia风湿性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选择风湿性心脏病09 9。不存在报告顺序;两-种情况处于同一行上。-,例18:Ia胰腺纤维囊性病-●】-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 择胰腺纤维囊性病E84.9。不存在报告顺序。-15
规则1_2-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a-XXXX 和xⅹ今Ia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b-b高血压和糖尿病-c-©动脉硬化

国际疾病分类ICD 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

国际疾病分类ICD 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

1 / 5国际疾病分类(ICD-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第三节常用名词解释(定义)1.死亡原因应记录在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上的死亡原因是指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那些疾病、不健康的情况或损伤以及任何产生这些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2.根本死亡原因根据死亡原因是指: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3.有关胎儿、围生儿、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的定义3.1活产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的受孕产物,他与母体分离后,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只要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均被视为活产。

3.2胎儿死亡[死产胎儿]胎儿死亡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之前即已死亡的受孕产物(胎儿)。

死亡的指征是在与母体分离后胎儿没有呼吸,也没有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

3.3出生体重胎儿或新生儿在出生后第一次测量得到的体重。

2 / 53.4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最高达到2499克,包括2499克)。

3.5很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最高达到1499克,包括1499克)。

3.6极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1000克(最高达到999克,包括999克)。

3.7胎龄妊娠期应自末次正常月经的第一日算起,胎龄以完整的天数或周数来表示(例如分娩发生于末次正常月经开始后的第280至286整天期间,都认为胎龄是40周)。

3.8不足月妊娠妊娠不满37整周(少于259天)者。

3.9足月妊娠妊娠超过37整周而不满42整周(259—293天)者。

3.10过期妊娠妊娠达到或超过42整周(294天或超过294天)者。

3.11围生期围生期自妊娠的第22整周(154天)开始(此时正常出生体重为500克),至出生后的7整天结束。

3.12新生儿期新生儿期自出生时开始,至出生后第28整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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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 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 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三、死因链/死亡顺序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 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可 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 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况都是记在 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 ... ... ... ... ... ... .. ... ... ... ... ... ... ... ..
死因链/顺序
疾病: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因链/顺序
(1)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死亡原因
Ⅰ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 在证明书第Ⅰ部分的报告内容只存在 一个合理的顺序;
➢ 这个顺序的起点总是第Ⅰ部分的最低 一行,而终点是第Ⅰ部分的(a)行。

4.3.3 选择规则
▪ 规则1:总原则不适用时使用; ▪ 规则2:总原则、规则1不适用时使用; ▪ 规则3:使用以上规则后再酌情使用。
选择规则 - 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
第一节 相关概念介绍 死亡原因
根本死因的定义 死因链/死亡顺序
起始前因
一、 死亡原因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 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 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死亡原因
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填写并选择 该原因。
发生在不同部分: Ⅱ→Ⅰ。

总原则
总原则指出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
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
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
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I (a) xxxxxx
I (a) 肺心病
(b) xxxxxx
(b) 肺气肿
(c) xxxxxx
(c) 慢支
(d) xxxxxx
(பைடு நூலகம்)

使用总原则的必备条件
无顺序/不接受的顺序
·第Ⅰ部分只填写一行则没有顺序;
·第Ⅰ部分填写一行以上但不符合ICD-10
对顺序的要求,则成为不接受的顺序:
发生在同一行: a→a, b→b, c→c, d→d, …;
发生在隔行:
c/d→a, d→b, …;
逆向发展:
a→b/c/d, b→c/d, …;
未结束在a行: d→c→b, c→b, …;
(b)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c)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Ⅱ 根本死因:心血管疾病
10年 20分钟
死亡原因
案例分析 发病至死亡之间时间隔
Ⅰ (a) 急性肺炎 (b) 外感高烧不退 (c)
Ⅱ 根本死因:无
第二节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总原则 (1条 首先应用的规则) 选择规则 (3条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修饰规则 (6条A-F 必要时进行修饰)
(d) ... ... ... ... ... ... ... ... ... ... ... ... ... ... ... ... ... ... ... ..
Ⅱ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此处不指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它指引起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5年 10年 30年

死因链/顺序
(2)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Ⅰ (a) 颅内损伤 (b) 颅骨骨折 (c)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 意外被卡车撞倒
1小时 1小时 1小时

案例分析
死亡原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时间隔
Ⅰ (a) 冠心病 (b) 心衰 (c) 呼吸循环衰竭
可以认为两者同等意义。
4.2 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死亡原因
Ⅰ 直接导致死亡 的疾病或情况* 前因 任何引起上述原 因的疾病情况, 把根本情况陈述 在最后
(a)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
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应以ICD-10 对根本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按照要求进行 填写并选择根本死因。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超过一个死因时则需按照 ICD-10的要求填写; ·选择根本死因需按照ICD-10的有关规则、注释进行。
二、 根本死因的定义
(a) 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事件的那个 疾病或损伤;或
顺序
两个或多个情况前后相继排列于
第Ⅰ部分之各行上, 每个情况都是记
在其上行之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顺序的形式和确定
·只能从第Ⅰ部分填写内容中确定是否 存在正确的顺序。
·正确顺序的形式可以是:
b→a, c→b→a, d→c→b→a, e→d→c→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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