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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第三⼗七条从林区运出⽊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调拨的⽊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材运输。

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材的,⽊材检查站有权制⽌。

【释义】本条是关于⽊材运输和⽊材检查站的法律规定。

本条第⼆款是在这次修改的森林法中新增加的条款。

⼀、本条第⼀款规定,从林区运出⽊材,除国家统⼀调拨的⽊材外,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

⽊材运输证件,是从林区运出⽊材的合法凭证。

⽊材运输证上注明树种、材种规格、数量、起⽌地点、运输⽅式、运输有效期等内容。

实⾏⽊材运输凭证制度,是本法规定的⼀项重要法律制度。

实⾏⽊材凭证运输,这是控制森林采伐量、防⽌乱砍滥伐的有效措施。

通过⽊材凭证运输,可以监督林⽊采伐计划的执⾏情况,堵塞⾮法采伐⽊材运出林区的情况。

除国家统⼀调拨的⽊材以外,从林区运出⽊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材运输证。

⽊材运输证,从⽊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

发放⽊材运输证的单位,由省、⾃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本条第⼆款是关于合法采伐的⽊材如何发放⽊材运输证的规定。

林⽊采伐许可证是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给采伐林⽊的单位或者个⼈采伐林⽊的法律凭证。

取得林⽊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下来的⽊材,就是合法的⽊材,也就允许从林区运出。

在运出林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材运输证。

也就是说,采伐林⽊的单位或者个⼈,在取得林⽊采伐许可证后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了⽊材以后,如从林区运出去,可以⽤林⽊采伐许可证去换取⽊材运输证。

当然,林业主管,部门在发放⽊材运输证时,也应当进⾏核查,如核查属实,就应当发给⽊材运输证。

因此,本条该款规定,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木材检尺知识

木材检尺知识

木材(mùcái)检尺知识木材(mùcái)检尺知识木材(mùcái)检尺:logscaling木材检尺包括竹材检尺,它一般分为(fēn wéi)立木检尺、原条检尺、原木检尺、规方材检尺及楠竹检尺等五个方面的范畴。

一、立木检尺:伐区作业。

根据《森林法》规定,凡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bùmén)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那么,伐区作业必须遵循以下要求:1、检尺起始直径从5cm开始;2、检尺高度一般胸高直径为准,以1.3米为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坡度伐区作业,检尺鉴定时,检尺人员要站在坡度的上方。

3、材积表的使用。

立木材积表一般以当地《一元立木材积表》为计算依据。

4、木材材积的折算按0.65%的出材率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地径与胸径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一般相差在3cm范围之内。

地径达10cm属检尺的起始尺度,地径在8cm以下的幼树一般不计算材积。

对立竹的检尺,一般以眉径1.5m高度为检尺点。

立竹分类:眉径在6cm以上的属大径竹,眉径在6cm以下的那么属小径竹。

二、原条检尺原条即采伐后的木材,原条检尺即是对已采伐的木材进行检尺和材积计算。

原条具有斧口、长度不定,尾径缺乏6cm〔松材除外〕的特征。

1、长度的测量以树蔸最高斧印,树梢出口以6cm为限,即从斧口上缘处量到尾径足6cm处,这个范围内为测量长度,并以整数为计算,缺乏1米的不予计算。

如7.6m那么按7m取数。

检尺部位从树蔸最高斧印开始,2.5米处度量。

2、钢卷尺所量得周长÷π=直径,即为水篾尺度。

3、弯曲木长度的检测按斧口到尾径足6cm拉直量度,去掉伐口,并同时去掉缺乏6cm的尾径。

2024年木材检查站全年工作汇报

2024年木材检查站全年工作汇报

2024年木材检查站全年工作汇报一、工作概述2024年,木材检查站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全面加强了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了非法砍伐和非法交易的发生。

同时,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进木材合规化管理的建设,确保了木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内容1.加强检查力度我们加大了对木材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检查了木材的来源、采伐许可证等合规情况。

通过建立合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木材来源不清晰、证照齐全等问题,提高木材的管理水平。

2.打击非法砍伐我们将非法砍伐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加强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砍伐行为。

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促使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砍伐行为。

3.加强合规管理为了确保木材的合规性,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了木材交易记录和证照核查系统。

通过这一系统,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木材的流向和销售情况,保证木材合规管理的顺利进行。

4.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木材保护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木材保护的重视程度。

此外,我们还与媒体合作,加大对非法砍伐案件的曝光力度,使公众了解非法砍伐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环保意识。

5.建立合作机制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木材合规管理工作。

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加强了各个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了合力,提高了木材检查和管理的效果。

三、工作成效1.非法砍伐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经过我们的持续努力,2024年全年非法砍伐案件减少了20%,非法砍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木材合规管理水平提高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了木材交易记录和证照核查系统,全面管理木材的来源和流向。

木材合规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3.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曝光,我们成功地引起了公众对木材保护的重视,并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环保意识。

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8篇

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8篇

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8篇木材检查站工作总结1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开好头、起好步、打基础的关键年,而上半年的工作则关系到全局的成败。

因此,我们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木监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重点,结合**实际,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根据**市维护安全稳定集中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更好地为建设“森林**”保驾护航,市木材检查站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林政等,于20xx年元月份在**中心城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市木材检查站派出工作组,全天24小时驻守重点木材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收购、无证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为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的收购行为,由木材检查站草拟,市林业局发文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罗宾公司原材料收购行为的意见”。

同时,市木材检查站派出专人进驻罗宾公司全程监督企业收购原材料,并协助建立收购台帐,审核木材运输证及其它有效证件。

三是派出流动巡查组与**区木材巡查大队一道,采取蹲坑守候、现场突击等手段,严厉打击无证采挖、运输樟树的违法犯罪行为。

上半年共派出4组8人次巡查,与袁州区执法人员一道共查获无证采挖、运输樟树5车次。

二、全面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在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了“执法提升年”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召开一个会议,购买一份保险。

5月20日,市木材检查站在铜鼓县召开了全市木材检查工作暨“执法提升年”活动的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木材检查站站长、木材流通巡查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同时市站在年初为每一位站员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制订二个方案。

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我们分别制订了“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木材检查站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14个制度-(2)

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14个制度-(2)

目录一、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1)二、木材检查站职责 (4)三、站长岗位职责 (4)四、副站长岗位职责 (5)五、检查员岗位职责 (6)六、植物检疫员职责 (7)七、职工平时考核制度 (7)八、值班制度 (11)九、学习制度 (11)十、职工考勤制度 (12)十一、车辆查验制度 (13)十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14)十三、廉政纪律 (15)十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6)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执法作用,实现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和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设置的原则,由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撤销。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一律撤销。

第四条木材检查站由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职人员,统—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木材检查站工作。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第五条木材检查站的职责是:(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三)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由设立木材检查站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备。

(一)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站内设站长、财务管理人员(可兼职)和木材检查员。

(二)站长应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有熟练的木材检尺、木材运输查验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一、岗位职责1. 负责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查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对进入森林保护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防止火源带入森林内部。

3.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定期对检查站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参与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1. 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森林安全。

3. 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入森林保护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不漏检、不错检。

4. 勇于担当,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5. 爱护检查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7.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做到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三、责任追究1. 违反本岗位职责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 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者贪污、挪用公款者,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

4. 发现火源不及时制止和处理,导致森林火灾扩大蔓延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在检查站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中,因失职造成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附则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岗位或职责,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员岗位责任书范文(1)一、岗位职责1. 负责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检查站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对进入森林区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森林防火检查,防止火源带入森林内部。

3.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和劝导,确保森林安全。

木材检尺管理制度

木材检尺管理制度

木材检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检尺工作,保障木材检尺质量,提高木材检尺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材检尺工作的人员,包括木材检尺管理人员、检尺员等。

第三条木材检尺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完成检尺任务,确保检尺准确、合理。

第二章木材检尺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木材检尺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木材检尺工作的管理,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木材检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木材检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监督和检查检尺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检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管理和培训,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能从事木材检尺工作。

第七条公司建立木材检尺质量评价制度,对每位检尺员的检尺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奖励,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木材检尺工作流程第八条木材检尺工作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接受检尺任务:木材检尺员按照公司的安排接受检尺任务,并核实所需检尺的木材信息;(二)现场测量:到达木材堆放地点,对木材进行实地测量,并录入相关数据;(三)数据核实: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核实和计算;(四)编制检尺报告:根据测量数据编制木材检尺报告;(五)报告审核:检尺员报告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六)归档管理:审核通过的检尺报告进行归档管理,并核发相应的木材检尺证书。

第九条检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检尺标准进行检尺,并严格遵守检尺程序,确保检尺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在检尺过程中,如发现木材数量、规格等与实际不符,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木材检尺责任追究第十一条木材检尺员在执行检尺任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一经确认,取消其资格,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因木材检尺不当导致的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木材检查站管理制度

木材检查站管理制度

木材检查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保障木材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木材质量,保护森林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一)木材检查站设立1. 木材检查站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2. 木材检查站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并制定管理制度。

3. 木材检查站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木材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管理人员1. 木材检查站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3. 木材检查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木材检查站的形象。

(三)内部管理1.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员工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等。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三、业务流程(一)进场检查1.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进场的木材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木材的数量、质量、品种等。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制定严格的进场检查标准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检查不合格的木材进行处置,合格的木材进行标识并入库。

(二)出场检查1.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出库的木材进行核对,确保木材的出库手续合法完备。

2.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出场检查程序,保证木材的安全出库。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对出库的木材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四、监督检查(一)日常监督1. 木材检查站应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木材检查站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

3. 木材检查站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木材检查工作的合规运行。

(二)案件处理1. 木材检查站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木材检查站工作制度范本

木材检查站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林业资源保护,规范木材运输管理,确保木材合法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1)依法对木材运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木材运输合法、合规;(2)对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3)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木材运输管理工作;(4)收集、整理木材运输相关资料,为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2. 权限:(1)对木材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核对木材运输证、调拨通知书等;(2)对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予以扣押;(3)对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4)对木材运输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上报。

三、工作流程1. 木材运输车辆进入检查站时,工作人员应予以登记;2. 工作人员查验木材运输证、调拨通知书等,确认木材运输合法性;3. 如发现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扣押木材;4. 对扣押的木材,应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5. 对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案件记录;6. 定期对木材运输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四、工作要求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2. 工作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木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3. 工作人员应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维护检查站形象;4. 工作人员应加强协作,共同维护木材运输管理秩序;5. 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五、监督检查1. 林业主管部门对木材检查站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2. 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3. 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林业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木材检查站检查员工作总结

木材检查站检查员工作总结

木材检查站检查员工作总结
作为木材检查站的检查员,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需要对木材的质量进行严
格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这个岗位上,我学到了很多,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首先,作为木材检查员,我需要对木材的外观和质地进行全面的检查。

我要仔
细观察木材的表面是否有裂缝、变形或者虫蛀等情况,同时还要用手触摸木材的质地,判断其密度和坚固程度。

只有经过严格的检查,才能确保木材的质量符合标准。

其次,我还需要对木材的湿度和含水率进行检测。

湿度过高的木材容易发霉和
腐烂,对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都会造成影响。

因此,我要用专业的仪器对木材的湿度进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除了对木材本身进行检查,我还需要对木材的来源和生产过程进行了解和核实。

只有了解木材的来源和生产过程,才能更好地判断其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我还需要与供应商和生产厂家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木材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在工作中,我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木材的种类繁多,每种木材都有其特点和要求,因此我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各种木材的特性和检测方法,以提高自己的检查水平和准确性。

总的来说,作为木材检查站的检查员,我的工作需要严谨、细致和负责。

通过
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学习,我相信我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为木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随着林业的发展与国内外木材市场的需求增长,我国林业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深化阶段。

而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出路的探索也变得尤为重要。

在改革中,木材检查站需要转变其职能定位。

传统的木材检查站主要承担着木材流通监管、质量检验等工作。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技术手段的进步,单纯的检查功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木材检查站需要朝着提供综合服务的方向转变,同时加强与市场的对接,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木材检查站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

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的人工检查已经不能满足对木材质量和种类的准确鉴定。

在改革中,木材检查站需要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木材X射线检测技术、红外成像技术等,并加强对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优化检查流程、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木材流通全程可追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木材产品。

木材检查站还应与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进行深度合作。

与林业部门、木材加工企业等进行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形成产业链的闭环。

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木材质量研究与培训,提升木材质量监控与质量管理的水平。

这样一来,木材检查站将不再是孤立于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而是与其他环节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还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引导。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木材检查站的创新发展,例如提供专项资金、减免税费等。

政府还应加强对木材流通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木材流通和走私木材的打击力度,为木材检查站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是当下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出路需要转变职能定位、加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与产业链其他环节合作、政府支持等多方面的努力。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深入推进,木材检查站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林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木材检查站工作制度职责

木材检查站工作制度职责

木材检查站工作制度职责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木材检查站职责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木材、竹材、活立木、林副林化产品运输的检查、监督,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

三、负责森林植物(含木材、苗木、种子、干果等)的调运检疫检查监督,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件。

四、负责野生动物运输的检查、监督、依法查验野生动物运输证件。

五、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的行为,对违法运输木材、种苗、野生动物等予以暂扣。

六、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范围内对违章运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承办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一、发扬勤奋求实的工作精神,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忠于职守。

二、团结同志,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维护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组织纪律,按时上下班,坚持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具备请假手续。

四、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建设,注重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素形象,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六、认真执行档案集中管理原则,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资料、文件和有价证券。

七、不断改进站风站貌,强化职工健康保健意识。

八、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做到账目清楚,票据齐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九、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考勤。

十、坚持每天24小时2人值班制度,交接班及时移交相关手续。

十一、在实施木材检查中,做到服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主动出示证件,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木材检查站站长职责一、在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木材检查站的工作。

二、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森林木材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维护木材运输的正常秩序。

三、组织职工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规范木材运输行为,制止非法运输木材。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站长:负责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整体工作,对站内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2、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处理好站内的日常工作。

3、巡逻人员:负责对森林防火点进行巡逻,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处置。

三、工作流程1、每天早晨,检查站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站,进行早操和例行会议,了解当天的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

2、巡逻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巡逻记录,发现火源或火灾隐患时,需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站长和副站长需定期进行站内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处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1、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名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制度进行巡逻和监督工作,不得缺失或擅离职守。

3、每月,检查站需上报工作月报,包括巡逻情况、火灾处理情况、火源隐患排查情况等,以供上级部门查阅。

4、每季度,检查站需进行演练和模拟火灾处置,提高人员的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五、奖惩制度1、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辞退等。

2、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2、各检查站需根据本制度制定配套的操作手册,以供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在制定和执行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对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有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同时,工作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木材运输管理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木材运输管理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木材检查站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山东省蓬莱市木材检查站设立及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可以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并立即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运输木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暂扣运输的木材,并立即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一)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二)木材运输证的记载与实际运输木材不符的;(三)木材运输证无效或者不合法的;(四)运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木材的。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东省交通稽查站、木材检查站和济青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名录的通知》(鲁政发[1995]34号):38.蓬莱市城关设木材检查站5、蓬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蓬莱市木材检查站的批复》(蓬编[1996]第36号)、蓬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蓬莱市木材检查站更名为山东省蓬莱市木材检查站的批复》(蓬编[1998]第25号)。

二、办理木材运输证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管理,充分发挥检查站的职能作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查站职责:1、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告知进入林区应注意事项。

2、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办理登记手续。

3、检查、收存进入林区人员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4、阻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林区。

第三条检查站按规定设立防火警示牌、防火须知等醒目标志,站内森林防火预案、管理制度上墙。

第四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防火检查袖标,并熟知森林防火预案。

第五条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服从管理,搞好检查站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六条检查站工作人员做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第七条检查站工作人员要做好防火器具的登记、管理,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转借、挪用。

第八条检查站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第九条检查站工作人员实行全天不间断值守,不得串岗、脱岗、漏岗。

有特殊事情需向所属村分管负责人请假。

第十条检查站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违者,扣发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探索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林业事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林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木材资源,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是必然趋势。

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这一角度来探讨木材检查站的改革与出路,为我国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木材检查站存在的问题1.传统检查模式难以适应现代林业管理的需求。

传统的木材检查站模式通常面临着管理滞后、监管不严、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满足现代林业管理的需要。

2.木材流通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由于木材的特殊性及市场监管不到位等原因,木材流通环节中存在较多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3.木材检查站职能单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现有木材检查站通常只具备简单的木材检查职能,而没有发挥出他们在林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潜在作用。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木材检查站的发展,也影响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必须对木材检查站进行改革,以适应现代林业管理的需要。

二、木材检查站的改革方向1.转变木材检查站的功能定位。

传统的木材检查站主要起着木材品质检测、木材流通监管等作用,而在林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较小。

未来,木材检查站可以将职能转变为林业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木材资源调查等多功能一体化的服务点,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管理各个环节的需求。

2.加强木材检查站的技术装备建设。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木材检测技术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木材检查站需要加大对技术装备的投入,引进先进的木材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木材检查站的监管水平和效率。

3.加强木材检查站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林业管理和木材检测等专业知识,并且应该具备执法能力,严格执法,加强对木材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木材流通的合法合规。

4.优化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体制。

X木材检查站职责2篇

X木材检查站职责2篇

X木材检查站职责 (2)X木材检查站职责 (2)精选2篇(一)X木材检查站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木材的来源和合规性:检查站负责核查木材的来源,确保木材来自合法渠道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不得来自非法采伐、非法运输、滥伐等途径。

2. 检查木材的品质和规格:检查站对木材进行检查,包括确定木材的品种、规格、含水率以及木材的质量,以确保木材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3. 检查木材的处理和加工记录:检查站核查木材的处理过程和加工记录,确认木材是否符合相关加工标准,如是否经过防腐处理、刨光等。

4. 检查木材的数量和运输方式:检查站负责核对木材的数量和运输方式,以确保木材数量与运输单据一致,并确定木材的装运方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5. 审查木材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文件:检查站负责审查木材的证明文件,如木材产地证明、交割证书、采伐许可证等,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运输单据、合同等。

6. 监督木材的运输过程和目的地:检查站负责监督木材的运输过程,确保木材不被私自替换、转运或滥用,并核对木材的最终目的地。

7. 推动木材合规化和可持续发展:检查站在检查过程中积极推动木材行业的合规化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

总而言之,X木材检查站的职责是保障木材的合规性和质量,并推动木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X木材检查站职责 (2)精选2篇(二)X木材检查站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查木材来源:对进入检查站的木材进行来源审查,确认木材的合法性。

检查站人员会核对木材运输文件,如运输证、采伐证等,以确保木材来自合法的来源。

2. 检查木材品质:检查站会对木材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检查木材的尺寸、干燥度、虫蛀情况等。

他们也会检查是否有明显瑕疵或损坏,以确保木材的质量符合标准。

3. 防止非法活动:检查站会积极监测木材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非法活动,如非法砍伐、盗伐等。

他们会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木材运输的安全和合法性。

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职责

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职责

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职责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检查站在防火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下面将介绍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职责,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

首先,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的森林进行巡视。

巡视时需要检查森林的林木情况和地面植被的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及时处理。

这项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森林知识和火灾防控经验,能够准确地判断植被干湿程度和火险等级,做出针对性的防火措施。

其次,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设施。

这包括消防水池、水泵、水管等设备的检修和保养,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及时启用并发挥作用。

此外,还需要对固定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充实,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此外,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需要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工作。

他们需要向周边居民、游客等群众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普及防火知识和技能,提高大家对森林火灾的认识和警惕性。

同时,还需要定期组织防火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

最后,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响应上级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救援工作。

在火灾发生时,他们需要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协助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火情较为严重时,需要与其他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应对方案和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综上所述,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且繁重,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和协作能力。

只有做好森林防火的预防、检查、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林业检查站有什么用途

林业检查站有什么用途

林业检查站有什么用途林业检查站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设立的专门用于监督、管理、保护和维护森林资源的机构,其主要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林业检查站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前沿单位,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森林资源保护的技术指导,推动公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法律观念和动员能力的提高。

2. 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林业检查站负责监测和评估森林生态环境的状况,包括森林植被、水源、土壤、气候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并分析研究其对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再生发展措施提供依据。

3. 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林业检查站负责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通过设定森林控制线、核发森林资源经营许可证、组织森林火灾防控、打击非法采伐等措施,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维护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

4. 病虫害防治和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检查站负责监测和防控病虫害,及时发现和处理森林中的疾病虫害问题,防止其蔓延造成严重损失。

同时,林业检查站也承担着林业科技推广的职责,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

5. 技术指导和服务:林业检查站为森林资源经营者和利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包括森林经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苗木培育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指导,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6. 监督和社会监测:林业检查站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监察工作,监测森林资源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林业检查站还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促进公众监督的形成,增强监督力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林业检查站在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开展各项工作,林业检查站不仅能够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和保护,还能够推动森林资源的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和再生发展,为实现绿色生态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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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木材检查站职责
木材检查站职责
一、**木竹检查站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

**木竹检查站是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并持有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着对木材、竹材、野生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植物检疫证的监督检查。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检查珍贵、稀有陆生野生动植物
及其制品,制止、暂扣违法运输的木材。

(三)根据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木竹凭证运输范围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通字[1998]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木材凭证运输管理有关问题 __》规定,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是: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全部木材。

2、各类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竹胶板、细木工板等)。

3、大宗木竹制成品:本省产小型木材制成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如锅盖、木椅、木箱、木桶、农具4件(含4件)以上的;本省产大型木材制成品,如大衣柜、桌子、犁、耙等,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上的;竹材制品20公斤以上的;[本文网-找文章,到网]
4、竹材:包括毛竹、元竹等。

5、木材、竹材加工的半成品。

三、违法运输木材的法律责任
凡被列入上述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的,但没有执行《中华人民 __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将受到以下行政处罚:
I、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

2、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3、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4、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四、事情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楼主反映的情况,应当属于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第2项、第5项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开据省内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在途经木材检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

对于所提500元辛苦钱问题,我
委派员前往**木竹检查站进行调查,并调阅了案件卷宗,掌握的情况如下:
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姓名略)于20xx年3月10日下午1时45分用“皖R01740”号小货车,无木材运输证运输规格为“2-3米*2-3厘米*4-9厘米”杉木半成品贰立方米,及杉木细木工板叁拾块,由贵池运往铜陵,违反了《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由**木竹检查站(市农委委托)依法现场告知并作出了没收非法运输木材的决定(《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省统一编号:0127865、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书字[20xx]015号;《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省统一编号:N0:0019414、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没字[20xx]015号)。

根据货主的实际情况及要求,**木竹检查站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森林法)办法》第二十条“对依法没收的树木、木材及其制品应当妥善处理,其变价款纳入育林资金管理”之规定,作出了现场变价500元的处理,开据了由省 __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通字N0:99348256号)。

因此,整个检查处罚过程是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行政处罚管理要求的。

尽管如此,我们也再次要求**木竹检查站必须要依法对木材、竹材、野生
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植物检疫证实施监督检查,只允许检查《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对证件齐全、货证相符的一律即查即放,不得私自增加检查项目与内容,不得出现乱查乱罚现象。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网友,在购买、经营木材及其制品过程中,凡属被列入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的,要依法做到凭证运输、一车一证、货证相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果你所反应的情况与我们调查情况有误,手中持有的由木材检查站开据的票据不是安徽省 __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票据,请你务必将原收据提交到市农委,我委将负责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推进**木竹检查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优化发展环境,诚请各位市民、网友对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为振兴铜陵林业,打造生态山水铜都而共同努力。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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