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6-2008年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6-2008年采供血机构设
置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发文字号】辽卫字[2006]17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6.10.31
【实施日期】200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6-2008年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辽卫字〔2006〕17号)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采供血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2005]50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2006-2008年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以进一步加强我省采供血机构管理,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保证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遏制经血传播疾病的发生。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辽宁省2006-2008年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制定的《血站管理办法》、《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的
通过对采供血机构数量、人员和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优化配置,构建与全省各市人口数量、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相适应,经济、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以促进采供血机构的建设与发展,确保血液安全和供应。
二、规划原则
(一)采供血机构设置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医学发展需要、输血技术进步状况相衔接、相适应。
(二)根据全省采供血机构的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划定采供血机构的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