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工会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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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工会的利弊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成立工会的依据

《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什么叫工会筹备金

工会筹备金和计算缴纳方式都一样,都是工资的2%。区别在于:建立的企业缴纳的叫,未建立的企业缴纳的叫工会筹备金。

成立工会的好处

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2%不是,称工会筹备金,由税务部门代征。成立工会后,按照的2%的40%缴纳,60%留存基层工会。三人公司一般可以加入区域性或行业性。具体可咨询街道、镇工会。

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凡未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主一律不得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凡未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主一律不得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未建工会的企业职工一般不作为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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