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洗涤剂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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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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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制说明
福建省力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鱼糜制品,以冻鱼糜或冻鱼糜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水、淀粉、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大豆蛋白、食用盐、味精、荸荠、洋葱、酱油、香辛料、食用植物油、鸡肉、蟹肉、鱼卵、芝士、肥膘、奶酪、胡萝卜、玉米、香菜、鸡蛋清、调味料酒、乳粉、复合调味料、食用动物油脂、DHA 藻油、乳酸片球菌、酶制剂,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卡拉胶、D-异抗坏血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乳酸钠、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β-胡萝卜素、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碳酸钙、辣椒红,经原料处理、烹调、真空包装、高温杀菌工序制成的即食风味鱼糜制品。

为评定产品质量和产品上市销售依据的需要,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Q/FJLC 0001S-2021)。

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指标(<1.0mg/kg)严于GB 276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微生物指标依据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标准编制格式及要求主要按照GB/T 1.1-202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编制。

特此说明。

福建省力诚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6日。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一、原料要求
1.1洗涤剂的主要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1.2洗涤剂中添加的辅助原料,如香精、色素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危害。

二、微生物指标
2.1洗涤剂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

2.2洗涤剂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产品无菌。

三、毒理学要求
3.1洗涤剂的毒理学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2洗涤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造成危害,如皮肤刺激、眼睛刺激等。

四、稳定性要求
4.1洗涤剂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其性能和品质。

4.2洗涤剂应具有较长的保质期,并在保质期内保持其性能和品质。

五、使用说明
5.1洗涤剂的使用说明应清晰明了,包括使用方法、使用量、注意
事项等,以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5.2洗涤剂的使用说明应根据不同洗涤对象和用途进行差异化描述。

六、标签标识
6.1洗涤剂的标签标识应清晰、准确、易读,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6.2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虚假标注或误导消费者。

七、储存和运输
7.1洗涤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7.2洗涤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

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

附件2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一、背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

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用洗涤剂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为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

二、制定过程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受我委委托,会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洗涤用品协会以及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等有关单位,成立了工作组,经多次专家研究论证,并组织对国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用洗涤剂配方原则、工艺构成、原料用途、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收集到上万个原料成分信息,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的大小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进行分类处理。

第一类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第二类仅限用于洗涤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第三类仅限用于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

三、制定原则《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即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制定原则:(一)经安全性评估并在国内已作为食品用洗涤剂原料使用的物质列入名单。

(二)经安全性评估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禁止列入名单。

如国内外已知的致癌物质和高风险物质,或国内食品相关法规标准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或化妆品禁用物质等。

(三)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节能节水)或环境健康等因素已经在国外淘汰的不列入名单。

(四)对尚未列入该名单的食品用洗涤剂新的原料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内容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共计121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洗涤剂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洗涤剂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工作组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16】135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第68号,由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对GB14930.1-2015进行修订。

任务下达后,起草单位会同行业内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起草小组,共同开展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2) 简要起草过程2017年1月4日~5日在福州召开的SAC/TC395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对起草小组提交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讨论稿)进行了研讨,并确定了文本框架和工作进度。

2017年5月19日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业内重点骨干企业对起草单位依据前期工作提出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讨论二稿)进行进一步研讨,在此基础上,起草单位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目前,我国现行的与食品相关的洗涤剂标准有:GB/T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24691《果蔬洗涤剂》、QB/T2967《饮料用瓶清洗剂》、QB/T4313《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QB/T4314《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等,以上标准属食品用洗涤剂的产品质量标准,本标准发布后,上述各项标准将由具体负责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修订工作,以便与本标准协调一致。

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1) 美国与产品安全有关的管理,是企业内部在安全数据与安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控制产品所使用的化学成分和规范产品标签, 让消费者意识到该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

对化学成分的控制是通过《有毒物质控制法》[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来进行。

编制说明-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编制说明-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编制说明(送审二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提出,项目名称《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项目编号20171347-T-607。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计划完成时间2017年。

2、主要工作过程研究阶段: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2016年9月~12月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组成“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制定”项目研究工作组,开展项目研究。

研究工作通过收集和对比分析国内外涉及原料、产品、卫生、环境标志标准以及生命周期评价相关标准,开展国内外洗涤用品绿色评价相关标准比对,并对国内市场产品进行测试分析,形成《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讨论稿)。

立项阶段:根据前期研究成果,2017年3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程序在委员会内就标准立项实施了委员投票,获得一致通过,并按程序组建了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牵头,会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标准制定工作组,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了立项申请及相关支持材料。

2017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本标准批准立项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于8月14日正式下达立项批复。

起草阶段:2017年5月,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发布实施,为此《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标准起草组根据通则确定的体例完成了对讨论稿的修改,形成初步的征求意见稿,8月初交国标委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9月工作组根据社会各方返回的意见,对标准文本重新梳理修改,形成《绿色产品评价洗涤用品》(送审讨论稿),下发技术委员会及网上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该稿9月12日接受由全国绿色产品标准化工作组组织的专家预审,在专家预审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各方反馈意见(具体处理情况详见意见汇总处理表),工作组完成对文本的修改,形成送审稿。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本标准不存在低于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推荐性标准的情况。
4、食品添加剂:按GB2760的规定执行。
二、检验方法
1、感官要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方法进行检验。
2、理化指标:水分按GB5009.3规定执行;食盐按GB5009.44规定执行;酸价按GB5009.229规定执行;谷氨酸钠按SB/T10371-2003中5.2.1规定执行;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执行;铅按GB5009.12规定执行;镉按GB5009.15规定执行;总神、无机神按GB5009.11规定执行;亚硝酸盐按GB5009.33规定执行;其他污染物按GB2762规定执行;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规定执行;副溶血性弧菌按GB4789.7规定执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按GB4789.30规定执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按GB4789.6规定执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4789.1执行。
3、食பைடு நூலகம்添加剂: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企业标准的制定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企业标准中所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其内容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标准无抵触。
铅指标W0∙8mg∕kg,严于GB2762的20%,其他参数等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本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原因: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一■、产品指标:
1、感官要求:按产品实际情况确定了复合调味酱的感官指标,对其色泽、组织形态、气味与滋味、杂质做了规定。
2、理化指标:
2.1水分、食盐、酸价及谷氨酸钠按照产品特点、生产工艺及检验试验的结果而制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编制说明

公告 批准 的食 品添加 剂使 用 规定 清理 整 合 和重 点解 决 标 其 铝 色 淀 、 蓝 及 其 铝 色淀 、 豆 红 、 糖 色 、 花 黄 浸 靛 黑 焦 菊
准实 施过 程 中 出现 的急需 解决 的问题 作 为本 次 修订 的主 膏 、 黄素 等 ) 用 规定 , 加 了“ 叶 使 增 固体饮 料 按稀 释倍 数 增 要工 作 内容 。工作 组按 照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的相关 要 求 加使 用 量 ” 的备 注 , 使相 应 的 固体饮 料 能够 按 照标 准规 定
规 范 了标 准 名 称 . 定 了标 准 的框 架 格 式 . 2 0 确 将 0 7年 至 使 用 这些 添加 剂 。 21 0 0年 卫 生 部 公 告 批 准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规 定 与
6 对 于一 些 果 冻 中的食 品 添加 剂 使 用 规定 , 增 加 、 在 G 2 6 — 0 7进行 了整 合 修订 ,根据 风 险评估 的原 则 和 了“ B 7 0 20 如用 于果 冻粉 , 冲 调倍 数增 加使 用 量 ” 使 相应 的 果 按 , 国内外食 品添加 剂生 产 、 用 的实 际情 况 , 部分 食 品 添 冻 粉 能够按 照标 准规 定使 用这 些 添加剂 。 使 对
丙 酯 、特 丁基 对苯 二 酚 主要在 含 油脂 食 品 中 的使 用 规定 增 加 了“ 以油脂 中 的含 量 计 ” 的备 注 , 以更 加 准 确 的 表 达 8、 据 J C A 对 对 羟 基 苯 甲酸 酯 类 及 其 钠 盐 的最 根 EF
新 安全性 评价结 果和 国际 、 国外 该类食 品添加 剂使 用规定
政 策 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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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的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参 与本标 准起 草 的单位 有 :中 国疾 病 预 防控制 中心 食 品 铅 限量 制 标 的必 要 性 。 出谷 类 、 菜 、 果 、 用 提 蔬 水 食 营养与 食 品安全所 、 中国食 品发 酵工业 研究 院 、 中国农 业 菌 、 类 、 豆 薯类 、 藻类 、 坚果 及 籽类 、 肉类 、 产 品 、 及 乳 水 乳 科 学 院农业 质量 与标 准技术 研究所 、中 国农 业 科学 院蔬 制 品 、 及蛋 制 品 、 肪 、 、 化脂肪 制 品 、 味 品 、 味 蛋 脂 油 乳 调 甜 焙烤食 品 、 饮料 类 、 类 、 可脂及 其制 品 、 酒 可 冷冻 饮 品 、 菜 花卉 研究所 、 京市疾 病 预防控 制 中心 、 东 省疾病 预 料 、 北 广
局 标准 质量 中心及 国家 粮食 局科学 研究 院 、辽 宁省 粮食 为 l' ( 定 每月 耐 受摄 入量 )并 降 低 为每 月 0 2 mg :MI暂 q , .5 / 0 局、 湖北 省粮 食局 、 陕西 省粮 油产 品质 量监督 检验 所也 都 k w g b 。在本 次 清理 过 程 中 , G 2 6 — 0 5为 基 础 , 以 B 72 2 0 充 分 梳理 我 国现行 食 品 中镉 限量 的相 关标 准 . 照 C C和 参 A 派代表参 加 了标 准起草 过程 的研讨会 。 工 作组 以我 国现行 G 2 6 — 0 5 《 品 中污染 物 限 有关 国家 对镉 限量标 准 的制定 原 则 ,结 合 我 国食 品 中镉 B 7 2 20 食

知 》 卫 办监 督 发 [0 016号 ) ( 2 110 的要 求 , 卫 生 部 的 统 一 ( 值 0 2 m /g b , 在 原 . 5 gk w) 并建议 各 成 员 国采取 各种 措 施降 0 安排 下 , 品安全 国家 标 准审评 委员 秘 书处 f 靠 中国疾 低 食物 中铅 的含 量 , 障 国民健 康 。在本 次 清理工 作 中 , 食 挂 保 病预 防控制 中心营养 与食 品安全所1 组织成 立食 品污染 物 以 G 2 6 — 0 5为基 础 , 分 梳理 我 国现 行各 类 食 品 中 B 7 2 20 充 限量 的基础 标准 整合完 善工 作组 , 制定 了工 作 方案 , 出 铅 限量 的相关 标 准 ,结 合我 国居 民的膳 食铅 暴露 评估 数 提 了本 次工作 的总 体 目标 、工作原 则 、工作 内容 及进 度 安 据 . 参考 C C及 相 关 国 家 的制标 原 则 和标 准 , 我 国各 A 对 类食 品及 其 加工产 品 中 的铅 进行 限量 规 定 ,重点 针对 谷 排, 明确 了工作组 内框 架组 、 型组 、 模 比对组 、 机组 及有 无 机组 的工作 内容 、 担单位 、 承 负责人 以及进 度要求 等 。 类、 蔬菜 和畜 禽 肉类食 品 中铅 的限量 制定 , 考虑 其 它类 并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编制说明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编制说明一、基本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计划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清理修订工作,并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修订纳入此次修订工作范围。

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承担GB2760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接到任务后,组成了标准清理修订工作组。

工作组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中“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要求,确定了以对现行GB2760-2007和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清理整合和重点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本次修订的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规范了标准名称,确定了标准的框架格式,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与GB2760-2007进行了整合修订,根据风险评估的原则和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对部分食品添加剂规定和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本次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一)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格式要求,对标准格式进行了修改,将标准名称由《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按照食品添加剂在技术上却有必要和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原则,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纳入该标准。

(三)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1、参照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结合我国的实际使用情况,将共享ADI(MTDI 70)值的食品添加剂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的使用规定进行了合并,上述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批准的使用范围中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盐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__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__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基本情况本标准于2016年立项(项目编号spaq-2016-116),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6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2017年5月27日召开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国内多家医院临床营养专家、国家食药总局专家受邀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原《通则》中部分产品技术指标不明确、不清晰的问题,并建议分别对肝病病人用、肌肉衰减综合症病人用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技术要求开展研究,提出分项制定系列特定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思路,以解决这类特医食品研发无据可依的现状。

2017年12月初,召开专家研讨会,秘书处和修订工作组组织邀请提出意见的主要单位和行业代表、临床和营养学专家、国家食药总局专家对修订意见进行进一步讨论,进一步细化产品的配方技术要求,形成初稿并征求行业意见;2020年4月21日,召开特医食品行业交流会议,对特医食品的分类重新进行梳理;2020年4月27日,召开项目专家研讨会,对收集的分类意见进行研讨;4月30日,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审评中心的领导与专家,研讨确定特医食品的分类;2020年7月31日,召开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行业交流会,研讨这一类别的国内外市场应用情况及相关的技术指标;2020年8月5日,邀请总局审评中心、医院临床营养专家召开研讨会共同专项研讨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分类;2021年6月24日,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总局审评中心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特医食品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特别是特医食品分类与监管等进行研讨,达成统一意见;2021年10月17日,召开监管部门与临床营养、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专家的研讨会,形成第一次行业意见征求稿;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次行业意见征求会;2022年9月2日,起草组内部组织标准文稿研讨,再次形成草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送审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送审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66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成起草组,行业内多家食品添加剂企业参与了起草工作,共同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的起草制定工作。

标准主要起草人:巢强国、钟全斌、王皓、丁跃明、陈蓉芳、熊巍、桑鲁青、唐雄彪、樊永祥、张俭波、王华丽、刘奂辰、张霁月等。

起草组自2011年成立以来召开多次会议,先后讨论了标准起草的原则、框架、基本内容、核心条款等内容,走访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地了解不同类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现状和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要求,召开企业、专家座谈会,对标准制定内容、条款进行讨论,2012年初步汇总起草了标准初稿。

2013年在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颁布后,根据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对原标准初稿以GB14881为基础进行了调整修改,并充分听取食品添加剂行业监管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等多方面意见,并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处理,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再次修改。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1.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及主要风险食品添加剂品种非常多,可以是单体,也可以是混合物,形态可分为气态、液体、浆(膏)状、固体(含粉末),而生产方法也多种多样。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方法可基本归纳为化学反应法(化学合成法和化学分离法)、物理加工法(压榨法、粉碎法、蒸馏法、提取法和复配法等)、生物技术法(发酵法和酶法)三大类。

化学反应法是通过化学反应获得目标产物的方法。

其中化学合成法一般是从基本的化工原料出发,通过化学反应获得产品。

化学分离法是利用可逆化学反应将混合物中带有特定官能团的化合物转化为某种易于分离的中间产物以实现分离纯化,获得产品。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安全性要求:食品用洗涤剂应符合安全标准,不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
无毒、无刺激性,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或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卫生标准:食品用洗涤剂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性能,能够有效杀灭细菌等
有害物质。

3.洗涤效果:食品用洗涤剂应具有良好的洗涤效果,能够有效去除食品表
面的污垢和油脂。

4.成分要求:食品用洗涤剂的成分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原材料、产品卫
生质量、生产过程和包装卫生等方面要求。

例如,《食品企业洗涤剂的卫生要求》GB 15979-2002规定了食品企业使用的洗涤剂的卫生素质要求。

5.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食品用洗涤剂的使用方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
求,并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避免不当使用对食品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是确保其安全性、卫生性和洗涤效果的重要指标。

在使用食品用洗涤剂时,应遵循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食品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标准编制说明(总4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名称:吉林省贵芝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标准名称:破壁酸枣仁颗粒标准编号:Q/JGZT0012S-2015一、标准工作过程本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计划生产破壁金银花产品。

通过公司总经理及研发部门于2015年7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研究决定,制定本标准。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产品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研发人员首先查阅了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DBS22/032《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代用茶审查细则(2006版)》等的资料及信息,经过反复研发、试制,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工艺参数及质量指标,然后在实验室进行工艺修正,样品试制及质量检测试验,取得实验室参数,最后进行严格的中试样品试制,样品经检测合格后,最终确定产品的工艺及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

根据本产品的生产特点,以国家、地方推荐或强制性标准和产品的检验结果作为制定本标准的依据,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同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起草制定本标准,报省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二、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本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本企业破壁酸枣仁颗粒的客观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各类标准准予以制定。

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

三、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一)参考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DBS22/032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的规范要点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的规范要点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的规范要点一、产品属性的相关说明1、所用原辅料(按比例从多到少排序,列出主要原料的比例,便于确定产品属性)。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关键工艺的技术参数,明示原辅料添加的环节。

3、产品适用范围(说明产品的用途、食用方法等)。

4、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按照GB 2760的食品分类系统确定产品类别。

使用营养强化剂的产品按照GB 14880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确定产品类别。

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名单及依据。

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工艺功能。

使用复配添加剂的相关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标签、标签标示成分在产品中占的比例)。

5、如果产品使用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附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并逐一标明。

6、如果产品中含有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原料,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批准资料。

二、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必要依据和验证材料1、明确产品类别,按此类别,对照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有哪项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的规定,(企业标准定什么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定多少值),并说明达到严于国标准的保障措施。

2、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无同类产品的提供原料和工艺近似产品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等。

一般应含至少一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卫生标准也可),一个相应产品标准。

3、产品试验数据和资料。

4、其他说明材料。

三、各项指标制定的规范要求及依据说明1、感官要求依据产品性质尽可能做到具体详细,反映产品的特性。

不能具体描述的,说明理由。

2、涉及食品安全性的理化指标要说明制定依据。

分别对照GB 2761、GB 2762、GB 2763、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及产品特性要求的关规定,将制定依据描述清楚。

特别提醒食品分类也要根据相应标准一一对应。

食品分类中不能涵盖指标要使用兜底用语列出。

如其他污染物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等。

3、其他理化指标的制定依据和理由。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洗涤剂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除了用于清洁衣物和家居用品外,还有一类特殊的洗涤剂被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的清洁和消毒。

食品用洗涤剂具有特殊的执行标准,以确保洗涤剂对食品的清洁和消毒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原料要求:食品用洗涤剂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过量添加剂等。

原料应具有良好的清洁性能,对食品具有良好的去污、去油和杀菌消毒作用。

2. 清洁性能:食品用洗涤剂应具有良好的清洁性能,能够有效去除食品表面的油脂、污渍和残留物。

清洁过程中,食品用洗涤剂不能产生有害物质,不能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造成损害。

3. 杀菌消毒性能:食品用洗涤剂在清洁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杀菌消毒作用,能够有效杀灭常见的细菌、病毒和真菌。

杀菌消毒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食品在清洁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消毒处理。

4. 清洗残留物:食品用洗涤剂在清洗结束后,应能够完全被食品表面冲洗干净,不留下任何残留物。

残留物的存在可能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清洗残留物的限制应被明确规定。

5. 使用指导:食品用洗涤剂的包装上应有清晰明确的使用指导,包括使用方法、使用剂量、操作步骤等。

使用者应按照使用指导正确使用洗涤剂,以确保清洗效果和使用安全。

此外,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食品用洗涤剂还应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和产品标识要求。

生产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家信息、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必要信息。

综上所述,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涉及原料要求、清洁性能、杀菌消毒性能、清洗残留物、使用指导等多个方面。

执行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食品用洗涤剂的安全、卫生和有效清洁作用,为食品加工和生产提供良好的卫生条件和保障。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编制说明(常用版)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编制说明(常用版)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编制说明(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行业标准《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行业标准的制定任务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计划号“2021-2627T-QB”。

本任务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计划2021年完成。

本任务由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北京茂华科技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和意义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是由碱性物质、无机助剂和特效表面活性剂等组成的,主要用于食品和食品相关工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的机械、管道、链条、容器、用具等的清洗。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具有清洗效率高、使用方便、科学卫生的优点,可以清洗掉工具和设备上的有机污垢。

近几年来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的发展非常迅速,但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各种问题。

其中由于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的标记不统一、不规范带来使用不便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的安全性能没有统一规范,给食品和食品相关安全带来隐患。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随着食品和食品相关工业企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在健康卫生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行业标准的制定,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客观、准确的指南,将更好的促进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为了规范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的生产和销售,急需推荐编制统一的行业标准。

三、国内外相关标准现状世界上许多国家虽然有清洗剂方面的规范,如美国的《清洗剂和处理方法选用指南》,并通过标准化指导清洗剂的生产和销售。

然而对于具体的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的安全性指标却没有相关的标准。

我国于1994年发布《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其中规定了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的卫生要求,主要包括了产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果蔬清洗剂编制说明

果蔬清洗剂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果蔬清洗剂》修订编制说明1 工作概况1.1任务来源鉴于修订后的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针对果蔬清洗剂的生产原料和产品的安全卫生均给予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并将于2016年9月实施。

为便于企业采标,故《果蔬清洗剂》标准需进行相应的修订。

1.2 主要工作过程为确保标准质量,标准化秘书处在落实了该标准的修订计划后,分别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标准修订内容的意见征询,同时参考近些年的产品市场调查情况,初步起草了修订草案稿,并于2016年4月11日在广州召集15余家相关企业进行了研讨,根据研讨会建议起草本征求意见稿。

2 标准修订理由和编制原则果蔬清洗剂标准从2009年发布执行。

多年来,该标准对果蔬清洗剂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些年,国家针对涉及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产品给予了高度重视,为此也将接触食品、餐具类的洗涤剂归为食品相关产品而受到广泛关注,使执行多年的果蔬清洗剂标准需顺应形势进行修订。

产品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生产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其内容涉及到产品性能、人体安全和对环境的保护,以及经济实用性等。

标准中所规定的项目指标应能较全面的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既考虑能满足国家发展的要求,又要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还要在保证产品质量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为产品配方的技术进步留有空间。

因此,修订标准原则上要求所设立的项目要科学,指标要合理。

3 修订内容的分析本标准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涉及环保的原材料要求,涉及产品安全的要求,涉及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的要求,以及检验规则、标识、包装等。

3.1技术要求为确保产品对环境和人体的安全,标准在“基本要求”中针对产品配方所用原料均给出了具体的规定。

如对表面活性剂原料的生物降解性要求;防腐剂、着色剂、香精等要符合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中对A类产品的相关规定;产品的安全性指标要符合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中对A类产品的相关规定,其项目包括砷、重金属、甲醇、甲醛;产品的卫生指标要符合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中规定,其项目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食品清洗处置方案范本

食品清洗处置方案范本

食品清洗处置方案范本简介食品清洗处置方案是为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疾病传播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档提供一份针对食品清洗处置方案的范本,旨在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业了解并制定适合自身需求的食品清洗处置方案。

目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品污染和疾病传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提升食品生产和服务质量。

范本1. 食品清洗处置方案的制定1.1. 规范性依据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如GB 14880 食品卫生法规、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1.2. 编制依据食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污染控制的具体要求,工艺流程包括食品原材料、进货检查、储存、加工、配送、消毒等措施。

1.3. 制定范围此食品清洗处置方案适用于本单位生产销售的所有餐饮食品。

2. 食品原材料检验2.1. 进货检查2.1.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对进货原料进行检验,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处理。

2.1.2. 在进货检查时,要特别注意原材料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如果符合要求才能进入储存区。

2.2. 原材料储存2.2.1. 储存区应该干燥、通风,并每天及时清理卫生。

2.2.2. 严格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型和原材料要求,确定不同的储存条件和时间。

3. 食品加工和制作3.1. 环境卫生3.1.1. 加工房间应该保持干净和整洁,每天及时清理卫生。

3.1.2. 生产和加工区域动线要明确,区分清洗工具和清洗区域。

3.2. 食品加工3.2.1. 所有加工前要进行清洗、消毒,并注意所用食品加工工具的清洗和消毒。

3.2.2. 食品加工前,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和食品是否合格。

3.3. 食品制作3.3.1. 安装符合要求的灭菌设备,并进行灭菌。

3.3.2. 制作食品前,要对制作区域和灭菌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处理,保证食品制作安全卫生。

4. 食品配送和销售4.1. 食品配送4.1.1. 配送食品要打包好,保证配送清洁、卫生,杜绝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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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16】135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第68号,由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对GB14930.1-2015进行修订。

任务下达后,起草单位会同行业内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起草小组,共同开展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2) 简要起草过程
2017年1月4日~5日在福州召开的SAC/TC395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对起草小组提交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讨论稿)进行了研讨,并确定了文本框架和工作进度。

2017年5月19日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业内重点骨干企业对起草单位依据前期工作提出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讨论二稿)进行进一步研讨,在此基础上,起草单位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与食品相关的洗涤剂标准有:GB/T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24691《果蔬洗涤剂》、QB/T2967《饮料用瓶清洗剂》、QB/T4313《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QB/T4314《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等,以上标准属食品用洗涤剂的产品质量标准,本标准发布后,上述各项标准将由具体负责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修订工作,以便与本标准协调一致。

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1) 美国
与产品安全有关的管理,是企业内部在安全数据与安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控制产品所使用的化学成分和规范产品标签, 让消费者意识到该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

对化学成分的控制是通过《有毒物质控制法》[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来进行。

对餐具洗涤剂的产品安全和标签的管理则是通过[联邦危险品法] ( 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 Act ) 来实施。

(2) 欧盟
产品安全标准除了企业内部组织安全测试外, 欧盟也设计了一套方案来控制产品所用
化学成分, 并规范产品标签。

对化学成分的控制是按照《欧洲现存化学物质通报目录》
[ European Inventory of Notified 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 ]的条款来进行。

欧盟在《危险品导则》[ Dangerous Substance Directive ] 中制定了一套化学品危害分类体系, 按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将化学品分类。

对餐具洗涤剂产品安全和标签的管理是通过《危险品配制导则》[ Dangerous Preparation Directive ] 来实施。

(3) 日本
通常是以化学品管理法规以及限制使用有害化学品的一些法规来管理。

对化学成分的控制是按照《化学物质控制法》[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Law ]进行。

另外《含有害物质的家庭产品管理法》[ Law for the control of household products containing harmful substances ]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上限作了规定, 禁止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水平。

(4) 国内外对该类产品的安全控制和管理
对比分析见表1、表2。

表2 国内外相关标准中安全指标要求的对比分析
﹙5﹚国内餐具类洗涤剂产品实物质量现状
餐具类洗涤剂是食品用洗涤剂的主要部分,其涉及到民众一日三餐具的清洁,因此产量很大。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近些年来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百家企业生产的百余种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抽查数据分析,产品中涉及安全的砷、重金属、甲醇、荧光增白剂四个项目均达到合格。

不合格项出现在甲醛和菌落总数,其不合格率分别占比2﹪左右。

理化指标的不合格率分别占比1﹪~2﹪左右,产品总的合格率在95%以上,不合格产品主要出自一些小企业。

鉴于餐具洗涤剂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明示执行国家标准的比例较高,采标率达90﹪以上。

现场考查国内获证生产企业的普遍情况是:生产工艺设备多为半自动化,开工率为80%-100%不等。

90%的企业配备有产品质量检验设备和检验员,能够对出厂产品进行一定程度的质量控制。

但能够实施全检的企业有限,一般只能对部分项目进行检验,不能自检的项目主要为重金属和微生物。

四、标准的制(修)订原则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根据原标准GB4930.1-2015在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行业产品实际情况,参考国外相关法规及标准,进行具体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原则上应达到:与产品标准有效衔接、与检验方法标准配套完善、涵盖内容适用全面、指标及限值设置科学合理。

五、确定各项技术内容的依据和理由
主要技术指标修改依据分述如下:
(1) 修改了产品分类
为便于标准要求的表述和管理,根据产品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为A、B两类,即A类为免漂型洗涤剂,如:餐具催干剂;B类为使用后需要漂清的食品洗涤剂,如:果蔬洗涤剂、餐具洗涤剂、饮料用瓶清洗剂、牛奶管道清洗剂等。

(2) 增设了原料使用名单
原标准提出采用我国允许使用的洗涤剂原料名单,但鉴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迄今未发布相关的原料名单供生产企业使用,造成企业生产中原料选择的困惑。

为此,本标准要求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各类食品用洗涤剂原料不应对人体健康安全产生危害,使用后的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应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据此以附录的形式对洗涤剂配方组成分A、B类提出了准入原料名单,并在正文原料选择中以遵守“相关公告的规定”的表述,明示给出政府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监管要求随时修改核准原料目录的方式。

同时为避免对新技术、新原料的限制,考虑到B类产品使用方式及安全程度,针对食品工业清洗(包括宾馆、饭店统一的餐饮具清洗),提出“特别地,对于工业中用于清洗食品加工设备、管道等清洗剂产品,当所用原料品种不在上述四项范围内时,生产商应就原料使用的安全性、环境影响等进行风险评估,并对产品配方使用的安全性负责”以解决标准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3) 增加了1,4-二噁烷的限量指标
食品用洗涤剂中1,4-二噁烷主要来源于环氧乙烷型表面活性剂原料的带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发布的对1,4-二噁烷风险评估结论,设定该物质的限值为30mg/kg。

(4) 修改了产品标注要求
标准规定了对产品主要类别成分的标注及产品使用安全性说明的标注,通过控制产品所使用的化学成分以及规范产品标签,使产品在使用和可预见的情况下能起到安全提示的作用,让消费者意识到所用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

六、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起草阶段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表《起草阶段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七、标准实施建议
考虑到行业、企业应用的需要,建议标准发布24个月后实施。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分委员会及主任会议审查意见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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