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交所在总结以往退市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成熟市场经验,拟定了《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1、为什么要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退市制度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现行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促进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2、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方案》的总体思路是,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完善退市标准体系,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市场平稳运行的退市制度。

《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在现有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整合、调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业板的退市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三是改进退市风险释放机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确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和安排。

3、上市公司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方案》调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条件?

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发布《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条件:(1)净资产为负;(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方案》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监管经验,借鉴创业板及海外市场的退市规定,整合、调整和增加了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条件,进一步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使得退市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1)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和营业收入过低或基本没有营业收入的情形,表明公司持续经营的基础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不适合继续上市。因此,将相应的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纳入退市条件。

(2)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和基础。而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各类非标准审计意见,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上市公司在业绩的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一旦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或连续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业绩是不可信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也就丧失了赖以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和基础。引入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标准作为退市条件,并将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出现的频率分别与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以及终止上市直接挂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作用,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3)关于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退市条件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为了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在现有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如期披露年报的相关退市指标,《方案》规定,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

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等财务指标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4)关于股票累计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

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通过设定一系列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退市标准的客观性,建立科学的退市指标体系。

此外,中小企业板将继续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对连续受到公开谴责的次数进行了调整。《方案》实施后,原《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将同步废止。

4、《方案》在哪些方面改进和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上市公司可以主动退市吗?

目前,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法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本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

针对部分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或补充材料,并通过操纵重组等手段拖延和规避退市,从而导致长期“停而不退”等情况,《方案》进一步严格了恢复上市的申请程序,明确公司暂停上市后补充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另外,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绩情况以及发展需要,主动提出退市申请以终止上市。

5、在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同时,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在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标准的情况下,为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保证投资者在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释放和化解退市风险,《方案》借鉴创业板及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通过“退市整理板”的制度安排充分地揭示风险,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让投资者有机会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此基础上,交易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加强退市风险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6、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去向将怎样安排?是否有仍然存在股票转让渠道?退市公司还可以重新上市吗?

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的渠道。

股票已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重新达到本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参照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7、《方案》与创业板的退市制度有哪些异同?

《方案》适用除创业板外的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方案》借鉴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在净资产为负、非标准审计意见、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股票成交量、股票成交价格等退市条件方面与创业板基本相同;同时,《方案》根据主板、中小企业板公司的特点设计了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中小企业板继续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另外,由于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在规模上的差异,在一些退市条件的具体指标设置上也有所区别,如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标,主板为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而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相关指标分别为300万股和100万股。总之,《方案》与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的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总体框架和主要退市条件也大体相同,同时根据各个板块特点,在个别指标和具体细节上保留了一定的差异。

8、《方案》公布后有那些后续安排?如何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

《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完毕后,深交所将在吸收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修订,经批准后正式对外发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将着手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的章节和条款。

为确保原有退市制度与新退市制度的顺利衔接,给予市场必要的过渡期。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本所根据原规定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

新规定实施后,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三项指标的,以2012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1年、2012

年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四个会计年度以此类推。

新规定实施后,上市公司未经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触及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标准的,给予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公司股票在60个交易日结束后,本所分别作出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方案 关于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2年4月29日,本所对外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0日征求意见截止后,本所吸收了社会各界反馈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详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建立顺畅的退市机制,促进本所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严格恢复上市要求,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一:上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统一及规范地管理公司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领导专车与公务用车辆,制度所指驾驶员是持有合法的驾 驶证的行政司机。 3.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二、适用范围 延华生物及各分子公司。 三、车辆管理 1.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证照管理、车辆调派、维 修保养、年度车检、保险理赔及司机管理。 2.与车辆的交税本、购置本等有关原始证件交由档案室

保管,行驶证、保险资 料等由司机负责随车保管。 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 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予私用,在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得由司机 开回家,违者罚款200元/次。领导专车需根据规定,停在领导指定位置;公务用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 5.公司所有车辆配备《行车日志》(具体详见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 车辆里程表与《行车日志》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以备每月核对及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油费分摊依据。 6.公司所有车辆均配有单独油卡,每月初由行政司机申请月度加油费进行油卡 充值,每月额度由行政部确认并依据实际使用、市场单价进行调整。原则上,车辆加油需要使用油卡进行充值,特殊情况下可自行加油,并保留发票,以事后报销形式进行费用申请。 四、司机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此讲将从如下方面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关注的几个制度: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关系、信息披露规范体系、股票上市规则的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一、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 (一)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 1、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是交易的基础品种:股票、债券是基础品种,而可转换债券以及今后可能出现的认股权证等衍生产品都是建立在基础品种之上的。没有上市公司发行的基础证券,证券市场就无法存在。  2、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经济的最终载体:证券市场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来说是一个“虚拟”市场,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但是证券市场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来实现其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如果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筹集的资金不是用于生产经营,而是回过头来投入到证券市场中去炒作股票,就很难体现证券市场的目的,并导致证券市场的效率低下,甚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  3、上市公司直接面对市场各类参与者:上市公司作为基础证券的发行人,直接面对各种参与者,包括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上市公司是各种利益和矛盾的焦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

展程度处于“新兴加转轨1”的阶段,其职能一直在不断变化,市场普遍认为证券市场从最初的试点,到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到现在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2,无疑都落在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最终载体上,上市公司也自然成为了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近年来各种案例也证实了这一点。 (二)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组织者  1、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证券法第95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国际上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发达市场的证券交易所多为公司制,纽约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等均在本地和其他市场上市,而我国现阶段证券交易所还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主要有如下三种:  (1)组织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运行部负责组织证券交易、会员部负责监督会员(即证券公司)。  (2)监控证券交易。证券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对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的监察部负责监控证券交易,沪深二个交易所均对交易异常波动的股票实施过紧急停牌处理。  (3)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信息。证券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 1详见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在200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1月27日,上海证 券报,或查阅如下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f13079888.html,/ssnews/2003-1-27/touban/t20030127_370378.htm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对这种观点发表任何意见。

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建立顺畅的退市机制,促进本所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严格恢复上市要求,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四)增加市场交易指标 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依据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激励相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 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2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岗位在组织中所承担的职责,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考核目标。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三)为提高工作的效率,高一级管理人员可以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授权给其下级处理。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评价及反馈机制,对授权实施过程中背离授权目标、原则和超出权限的行为应进行及时地制止,必要时可以调整授权或者终止授权,以减少工作的不良后果。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主要指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薪酬、轮岗、晋升、休假、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公司在素质控制上必须遵从“强化领导,注重机制建设,保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工作机制。 (二)为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人员配置率,须制定人员增补作业流程、内部招聘作业流程、外部招聘作业流程等。人员招聘途径包括内、外部招聘;人员招聘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公司须制定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技能,积极提倡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四)为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与提升的经营战略,公司须按照以岗定薪、以业绩与能力定薪的原则,兼顾市场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制定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 (五)公司须进一步深化机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六)公司须提倡管理人员选拔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人员选聘制度。对于部分中级管理人员岗位可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竞聘上岗的方式。 (七)公司必须规范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及加班的管理,建立明确的制度,依法保障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及非工作时间额外劳动应有的回报。 3

史上最全的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制度汇编

史上最全的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岗位流程图

员工基本职责 遵章守纪,对公司负责。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所处岗位需要的技能及工作流程。协调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做到“上通下达”,相互补位。负责组织、拟定、报审本部门中短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按时参加公司例会,组织召开好部门会议。在确保各项本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学习,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标准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开拓与创新,每年向公司提出不得少于三项的合理化改革型议案,包括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公司高层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主持股东会议,向股东做年度工作汇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2.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负责研究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的制定、组织对公司章程的修 订与监督实施。 3.负责核定公司机构设置、公司各管理中心主任的人事安排,全面监督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况。 4.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对股东及董事会负责。 5.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董事长工作职责。 监事长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要岗位人 员的任用程序有监督权。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对经营生产合同、会计账薄、凭证、营销台账等资料有查阅 监督权。 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有权以公司 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复审。 4.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要求董事会成员或公司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 况。 5.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监事长的监督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项目取舍、投资、资金拆借及募集、中短期目标任务的实施、整合 公司管理机构,主要岗位人员的(提议)任免,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对外重大事项等有经营决策权,并对其负责。 3.组织并领导经营班子认真讨论,集思广益,确保公司年度计划任务顺利完成。对经营管理过 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交董事会讨论,形成新的决议并尽快落实。 4.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按照《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办的领导下,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下,开展以下工作。

2020年退市上市公司大盘点(上)

2020年退市上市公司大盘点(上) 2020年还没有过去一半,就有13家上市公司退市了。这13家公司绝大部分是面值退,少数是违法退。上市公司退市是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基础运行机制,也是市场出清风险的必要安排。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已经形成了退市整理期、重新上市等一系列的常态化退市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2020年是新《证券法》实行的第一年,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进,资本市场退市公司数量和退市效率也将得到明显改变,退市公司数量将持续增加,壳公司价值将不断降低,我国证券市场也将逐渐向成熟市场靠拢。 1.龙力生物 5月22日晚间,深交所一纸公告,宣布龙力生物股票终止上市。龙力生物成立于2001年6月,后于2011年7月28日正式挂牌上市,注册地为山东德州。该公司是以玉米芯、玉米为原料,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生产功能糖、淀粉及淀粉糖等产品。根据公告,龙力生物因2017年、2018年、2019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具体的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亏损额分别达到34.86亿元、28.08亿元和8.12亿元,3年合计亏损额达到71亿元。在亏得底儿掉的同时,该公司还伴随有债务违约与财务造假等不良情形。 2. 金亚科技 6月17日晚,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深交所最终作出维持对金亚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公告显示,金亚科技因2016年至2018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在2020年4月28日金亚科技披露的2019 年年报中,公司2019年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为负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交所在总结以往退市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成熟市场经验,拟定了《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1、为什么要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退市制度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现行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促进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2、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方案》的总体思路是,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完善退市标准体系,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市场平稳运行的退市制度。

《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在现有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整合、调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业板的退市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三是改进退市风险释放机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确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和安排。 3、上市公司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方案》调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条件? 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发布《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条件:(1)净资产为负;(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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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编号:QG/HC01.001-2002 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 1、为规范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 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内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 (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

(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 (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 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2、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 3、各项计划的编制: 序号计划 名称 负责部 门 考核部 门要求 1 营业 收入主管各 利润单 主管各 利润单 计划大纲 每年十月二十五日前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发 编制计划 各主管职能部门依据计划大 纲组织利润单位编制计划, 并于十二月十日前报计财中 心 审定计划 由计财中心综合平衡后的 计划,报请管理委员会审 议,修改、完善后于一月 十日前下发。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 第三条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经营事项; (二)重大投资事项; (三)确定年度借款总额、担保方式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 (二)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赠与或受赠资产; (五)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债权、债务重组以及资产置换; (三)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四)新建生产线; (五)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六)委托理财;

(七)委托贷款; (八)对子公司投资; (九)提供财务资助; (十)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重大合同签订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公司总裁有权签订标的额未超过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和未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二) 标的额超过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裁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裁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购置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二) 由于技术更新等,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经总裁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应按固定资产净值或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赠与或受赠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公司赠与或受赠财产,经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

上市公司退市情形一览表

上市公司退市情形一览表序号主动 主动退市 退市 1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3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4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5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6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强制退市 8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的决定 9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10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11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12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13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1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15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16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17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

上交所主板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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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编号:QG/HC01.001-2002 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授权要立法建制度,重奖要利润算成本 1、为规范和强化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总公司经济效益,确保总公司向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制定本办法。 2、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自的经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经总公司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3、本办法由总公司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基本原则 1、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以资本为边界的统一控制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未经批准造成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的直接责任人,总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2、总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手段,确保生产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1)总公司对内实行计划管理,并将计划以授权经营合同书的形式落实到各利润单位; (2)所属利润单位按时按要求编报中长期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的计划组织生产经营;

(3)对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的各利润单位,总公司依据授权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完成经营指标的按授权经营合同书的规定处罚。 3、总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责任制 (1)各利润单位在授权经营合同书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上缴总公司一次预缴投资收益和管理费,上缴数额在合同书中分别确定。连续三个月不能实现合同规定的分期经营指标,总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授权经营合同、解除经营者的职务并清算。 (2)经营指标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对各利润单位直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合同文本。并由各主管利润单位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审计中心、计财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按月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月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各主管利润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全年经营总结和考核兑现方案,报请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兑现。 三、计划 1、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组织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评价的依据,审定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汇总部门为总公司计财中心。 2、计划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 3、各项计划的编制:

某上市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 第二节营业计划 第二条:每年择期举行不定期的业务会议,并就目前的国际形势、产业界趋势、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内部状况等情况来检查并修正目前的营业方针,方针确定后,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其内容包括: 1、产品种类; 2、价位; 3、选择、决定接受订货的公司; 4、交货日期及付款日期。 第三条:有关待开发的新产品,应按下列要项进行评核: 1、所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是具有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及不为竞争者所能击败的特色。 2、所生产新产品为自主研发,不涉及侵害专利权问题。 第四条:产品种类及项目应视行情的好坏、订货的繁易等条件,按下列各项进行评核: 1、停止多种类少数量的营业方针,并以尽量减少种类、增加单位数量为原

则; 2、以接受订货为主,实行以订单定产量的策略; 3、所接受的订货数量很多时,除自行生产外还可考虑其他途径。 第五条:商品价格的定位须区分为目前获利者与未来获利者,并考虑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价位来决定产品的种类。 第六条:在选择、决定往来的订货公司时,须以下列为重点方针: 1、以大客户或者潜在大客户为主; 2、订货公司需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为佳。 第七条:交货及付款日期,则须恪守下列各项方针: 1、收到订单时,须要求正确的交货日期,并且规定有计划性的生产,到期必须确实交货; 2、客户必须按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第八条:在订立合同时,要尽可能使合同条款能长期持续下去。 第三节营业机构与业务分担 第九条:营业内容可分为内务与外务两种,并依此决定各相关的负责人员。 1、内务: (1)负责预估、接受订货及制作,呈办相关的文案处理。 (2)记录、计算销售额及收入款项。 (3)处理收入款项。 (4)统计及制作营业日报。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书。 (6)印制、寄送收据。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以主板为例摘要:上市公司退市是证券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证券市场上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自我国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关于出台的一些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可与国外成熟完善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的退市制度还很不完善,诸如在自愿退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退市标准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上市公司的退市进程,也妨碍了我国资本主义市场的深化与改革,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钳制作用,难以使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为此,我们对我国的上市公司进行初步的探析,以寻求更好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证券市场;主板 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内涵及对证券市场的重大意义 (一)退市制度的内涵 作为一个成熟且完善的证券股票投资市场,不仅包括上市公司的上市制度,还应该包括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上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谓退市制度,就是指经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的程序将已经不在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退出主要交易市场之外,摘牌或着是终止上市,这是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基本意义。退市的公司进入二级市场、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是完全退出证券股票交易市场。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分为强制被动退市和自愿主动退市,强制被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已不在具备上市的条件,因而被有关主管机关强制责令退出证券市场的情况;自愿主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依据其公司的决策部门所作出的决策、决定,从证券市场自动退出的行为。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是世界各国证券股票市场的普遍做法。退市制度的完善及能否有效地实施,关系到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备受投资者的关注。 (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意义 在欧美国家建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几百年的证券市场发展历史和经验表明,退市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实现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培养理性成熟的投资者、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有积极的作用。一个完善并且成熟的证券市场,必然有一个遵循市场规律、能使上市公司有进有出、

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范本(详细版)】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有限公司 规 章 制 度 2011 年 8 月 17 领用人签名:日颁布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 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 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 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 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 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 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 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 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 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 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 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大型上市公司房地产销售会议管理制度

大型上市公司房地产销售会议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销售工作,及时掌握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并总结销售工作的成果与缺点,保证销售任务能够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销售管理部在召开房地产销售会议时,须遵守本规定相关要求。 第2章销售例会 第3条销售周例会应于每周五下午四点进行,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主管,各售楼处主任、销售内勤参加。 第4条销售周例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项目售楼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2)分析、解决上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协调各部门、各售楼处工作。 (4)下周销售工作安排。 (5)企业有关工作安排。 第5条参加销售周例会的相关人员应在会前及时完成“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会后交送销售管理部办公室。 第6条参加周例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销售管理部经理或相关领导请假。 第7条无法参加销售周例会的人员也应及时将“销售任务管理统计表”送至销售管理部经理办公室或内勤处。 第8条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四点召开销售月度例会,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主持,部门全体员工参加。 第9条销售月度例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销售工作总结。 (2)分析、解决本月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协调各部门、各售楼处工作。 (4)下月销售工作安排。 (5)企业有关工作安排。 第10条参加月例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如需在

会上发言,须提前将发言文件交给内勤。 第11条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应及时补阅“会议纪要”,不要因缺席而耽误工作。 第12条各类例会结束后24小时内,内勤应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上报工作,并以工作档案形式存档保留。 第3章售楼处工作会议 第13条售楼处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各售楼处主管主持,全部售楼员参加,具体时间由各售楼处自行安排。 第14条会议内容安排如下。 (1)检查售楼员的工作日记,为其布置工作。 (2)针对销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反馈。 (3)传达企业有关工作安排。 第15条各售楼处主管应在会后24小时内完成反馈情况的整理工作,将所做工作上报至销售管理部经理,或在销售例会上汇报,并作为工作档案及时存档。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规定由销售管理部制定,相关解释权、修订权均归销售管理部所有。 第17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7.2 销售提成管理制度 销售提成管理制度 第1条为明确销售提成方法,实现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销售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人员提成的计算工作。 第3条相关权责说明如下。 1.销售管部负责统计、整理各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计算提成费用,并开具工资条。 3.财务部对工资条进行复核,并支出销售提成费用。 第4条销售提成发放说明如下。 1.公司发放销售提成的时间为每月的3日—5日。 2.提成结算时间为自然月整月为准,按照月实际回款到账额计提,与工资底薪一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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