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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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 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 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 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 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 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 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 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 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 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 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 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 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 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 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 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 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 暂停预缴增值税。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 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 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 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 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 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十二、案例: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肥 西县。2016年5月1日到肥东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 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 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该项目甲 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 元;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 公司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票,税额4.95万元。对A 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 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十二、案例:
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 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 %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8+4.95=12.9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12.95=9.05万元 在肥东县预缴增值税为(222-50)/(1+11%)×2%=3.1 万元 在肥西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后应缴纳9.053.1=5.95万元
自取得之日
七、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八、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 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 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 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建筑业定义及分类:

另外,中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 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第一,获得施工总承 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 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 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 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 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第二,获得专 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 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 劳务分包企业。第三,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 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 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 筑工程项目。

五、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同,如何纳 税?


行业分四类: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特点: 建筑业生产是由劳动者利用机械设备与工具,按设计要求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制作,从而生产 出一定的产品,这使它具有工业生产的特征。但是,它又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工业生产的技术经济 特点,因而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其主要特点是:①固着地上,不能移动;②复杂多样, 彼此各异;③形体庞大,整体难分;④经久耐用,使用期长。建筑业产品的这些特点,又造成了 建筑业生产上的一系列特点,主要是:①生产的流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人员和机具, 甚至整个施工机构,都要随施工对象坐落位置的变化而迁徙流动,转移区域或地点;二是在一个 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机具又要随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 不断地变换操作场所。为了适应施工条件的经常变化,施工机具多是比较小型或便于移动的,手 工操作也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业技术的发展。②生产的单件性。由于建筑物或构筑物 的功能要求不同,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各异,每个工程都各有独特的工程设计和施工 组织设计,产品价格也必须个别确定并单独进行成本核算。③生产周期长。较大工程的工期常以 年计,施工准备也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生产中往往要长期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不 可能在短期内提供有用的产品。④露天和高空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大,质量和安全问 题突出。 税务上:劳动密集
九、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
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 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 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 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 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 义务发生的当天。

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 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 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 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 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 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 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
税额应 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 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 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 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 的规定。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 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 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 筑服务。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 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 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 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 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 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 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 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 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 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业
主讲人:朱新民
两个最主要的文件
一、财税(2016)36号:共计四个附件(以下简称通 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

建筑业定义及分类:

建筑业,是指以各类土木建筑与安装企业为基干组成的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设备安装 以及工程的勘察与设计工作的物质生产部门。其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 铁路、桥梁、港口、道 路、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建筑业是指国家标准的产业分类中的建筑业,则属于第二产业,产业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土 木工程的建造、设备、线路、管道安装、装饰装修等活动。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 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 为11%和3%。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 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 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几个问题明确:
一、关于差额征税问题 建筑服务和旅游服务的纳税人,都存在选择差额 征税方式计算销售额,但在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财政部的财税[2016]36号文却有不同的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有关(三)销售额的第 8项第二款规定:“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 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而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有关(三)销售额的第9 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 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里并没有规定,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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